一 选题意义

(一)国家自主性的理论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理解存在着一种片面化、绝对化的倾向,亦即“片面地强调国家的阶级性,忽视了国家作为公共权力机构而具有的公共性特征;把国家简单地归结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忽视了国家作为第三种力量而具有的自主性和相对独立性;简单地、片面地把国家的政治统治与阶级统治视为直接同一的过程,而忽视了国家作为官僚机构外在于或高踞于社会一切阶级的特殊性和脱离其阶级基础的可能性。”[3]这样的理解方式,不仅忽视了自主性维度在国家合法化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而且影响了我们完整且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国家在起源和本质上所具有的阶级性,但并不否认国家实际上具有的公共性和自主性,只是相对于阶级性而言,公共性与自主性始终处于一个相对和从属的位置,而这恰恰正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有鉴于此,本书认为,必须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理论有一个清晰完整的认识,这意味着,一方面,我们必须进一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真知灼见,重视国家在本质上所具有的阶级统治性;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可忽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国家自主性或者说相对独立性的特殊理解方式。在他们看来,任何国家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这种独立性与自主性不仅体现在国家对于自身职能的履行方面,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在国家的合法化过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一国统治合法化的前提、基础和来源。因此,本书的研究目的,首先就在于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通过对国家自主性理论发展脉络的梳理,形成关于国家自主性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自主性理论的正确认识与界定,从而发挥好这一理论对于完整理解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意义。其次还在于正确处理国家的自主性与阶级性关系。本书认为,国家的自主性并不影响和损害马克思主义对于国家本质的解释。与国家本质上的阶级性相比,自主性永远只是居于次要的从属地位,只是代表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独立性。自主性不仅并未获得完全绝对的独立性外观,而且在促进与保障国家履行政治统治任务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最后,本书将国家的相对自主性看作是国家合法性的前提与基础,将国家担负的作为公共权力执行者和政治生活中“第三种力量”的角色看作是任何国家维护其存在与统治合法化的重要因素,阐明了国家自主性在国家权力合法化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二)国家自主性的现实意义

从目的论与制度论的双重视角出发,本书将国家自主性定义为国家界定和追求某一特殊目标的能力以及国家借助于结构系统和制度体系为社会塑形的能力。进一步,本书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自主性概念分别界定为与阶级权力和社会权力相分离的国家权力。无论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自主性理论,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自主性理论,本书首先强调自主性只是一种相对的、从属的或者说次生的功能,亦即并不具有绝对的、独立于各种社会阶级与全部社会力量的国家权力。具体到现实中的政治国家,我们反对的是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片面夸大国家的自主性,将其提高到绝对化程度,并以此作为宣扬资本主义国家公共性、全民性和超阶级性的理论噱头。

在对国家自主性的理论逻辑进行细致考察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新马克思主义,都从未承认过自主性对于国家而言具有一种绝对的独立性,而是主张国家自主性是阶级国家顺利实现政治统治过程中的一个必要性因素。与之相反,在继新马克思主义而起的多元民主理论者和自由主义的权力精英理论者那里,国家的自主性获得了独立性的外观,成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否认马克思主义阶级国家观的重要的理论武器。例如,美国政治学教授罗伯特·达尔就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美国小城纽黑文市的权力运作的考察,提出在自由民主体制下,国家权力实质上广泛分布在各类公民组织、利益集团和社会政党中间,不仅呈现出非系统化、非阶级性和碎片化的特征,而且享有高度绝对化的自主性,并以此来反驳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国家理论,为资本主义超阶级国家正名。权力精英理论的代表人物米尔斯则主张,国家权力在今天实际上掌握在由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内的佼佼者所形成的精英集团手中,权力精英掌控下的国家,既不是附属的官僚集团谋取私利的手段,同时也不为底层民众的生活与权利考量,而完全退化成了精英圈子的掌中玩物,从而拥有了相对于整个社会与国家的绝对的自主性。

有鉴于此,本书认为,强调国家拥有相对程度的自主性纵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将这种自主性的程度盲目提高,并以此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统治正名则是断不可取的。对于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无论其所宣扬的国家政治生活发生了多大的变化,民主参与的程度有了多大的提高,从本质上讲,它依然没有摆脱阶级统治工具的事实。马克思主义在一百多年前对资本主义的定论在今天依然正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