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代表在联总创建期间的活动及主张

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力量及遭受严重战灾的国家之一,中国自然被邀参加联总的创建工作。1943年10月,美国政府告知国民政府,联总即将于11月成立,并要求中国派代表团参加。蒋介石接此通知后,经过考虑,决定由时任国民政府政务处处长(正部长级)的蒋廷黻负责协助联总即将在中国开展的善后救济事业,并任命他为中国出席联总成立大会的中国代表团首席全权代表。于是蒋廷黻率团一直参加了联总创建和管理的重要活动。

一 参加联总创建时的主要活动

在接到美国政府邀请中国代表团参加于1943年11月上旬在美国举行的《联总协定》签字仪式及联总成立大会的公函后,蒋廷黻即率领中国代表团于10月21日乘飞机离开国民政府战时陪都重庆来到上海,当晚再从上海飞往美国纽约,在纽约作短暂停留后又飞往美国首都华盛顿。中国此次派出的代表团共由9人组成,蒋廷黻被任命为中国代表团团长、首席全权谈判代表。除蒋廷黻本人外,有顾问4人,分别是郭秉文、刘瑞恒、黄宗勋(任法律顾问)等;专门委员3人,分别是陈广沅、杨锡珪、谢征孚;秘书1人,为施其南。由于谢征孚等3人是中国驻美大使馆工作人员,当时已在美国,因此,此次专程赴美的只有蒋廷黻等6人。

这期间,蒋廷黻及中国代表团的重要活动有:

其一,参加《联总协定》的签字仪式。1943年11月9日下午6时许,来自44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白宫东侧的一间面积较大的办公室里签署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协定》。签字仪式由美国助理国务卿艾其逊主持,在他作简短而又热情洋溢的致辞后,各国代表便开始在协定上郑重签字。罗斯福总统代表美国政府第一个在协定上签字。接着,英国代表和苏联代表依次签字。之后蒋廷黻代表中国政府第四个在协定上郑重签字。简短而隆重的签字仪式结束后,蒋廷黻及其他国家的代表一起与罗斯福总统在白宫外的草坪上合影留念。当晚,他还应邀出席了罗斯福总统在白宫为参加《联总协定》签字仪式的44国代表团团长举行的盛大欢迎晚宴。

其二,出席联总成立大会。11月9日的《联总协定》签字仪式结束后的第二天,即11月10日,蒋廷黻又和其他各国代表马不停蹄地从华盛顿赶往美国海滨小城大西洋城出席在那里召开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成立大会,后来,这次大会又被称为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第一届大会。此次会议仍然由艾其逊主持。会议期间,蒋廷黻的座位被会议主办方安排在“艾其逊之侧”[66],足见美国政府对中国代表团乃至蒋廷黻本人的尊重。在第一天的会议上,新当选的联总署长李门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刚刚成立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奋斗目标和具体任务。李门讲话结束后,蒋廷黻代表中国政府发表了演说,表达了中国对于新成立的联总及其即将开展的救济善后事业的迫切期待。第一届大会历时近3周,蒋廷黻率领中国代表团自始至终都参加了会议期间的各项活动。

其三,积极递交议案。此次会议上,蒋廷黻及其率领的中国代表团积极递交提案,为大会的成功举行建言献策。蒋廷黻共向大会递交了两份议案。11月19日,蒋廷黻向救济善后会议政策委员会递交了中国代表团关于复兴教育机关为基本计划之一之议案。议案认为,教育的复兴是国家复兴的条件,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坚持“文化复兴与物资复兴并重”的方针,积极开展恢复文化事业的运动。在英、美等国代表的极力赞助下,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之政策委员会经过讨论,表决通过了这一议案[67]。之后,蒋廷黻还就轴心国家及其附庸国是否是被救济的对象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议将战争时期的敌国,亦算入被救济国家之列,为争取此提案获得通过,蒋廷黻还充分利用会议间隙,到其他代表团进行游说,希望得到他们的联合签名。此提案很快得到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团团长、外交部部长马尔萨克的支持,但是由于大多数代表团还没有从对法西斯轴心国的仇恨中走出来,把法西斯国家机器同该国人民混为一谈,因此,这一提案没有得到他们应有的支持,因合签代表团太少,没有达到通过的标准,此提案最终没有在一届大会上通过,成为正式决议案[68]。不过,它对后来的联总相关问题的决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四,荣任多项联总领导职务。《联总协定》规定,由美、英、苏、中四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中央委员会,临时决定政策,每周开例会一次。11月10日,蒋廷黻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了联总中央委员会,并被推选为委员;次日,为了更有效地处理各种议案,联总第一届大会决定成立议事程序委员会,蒋廷黻被与会代表一致推举为该委员会委员;11月18日,联总组建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救济善后委员会、组织及管理委员会、一般委员会、财务及供应委员会,蒋廷黻被任命为救济善后委员会主席(1944年4月后改为主任委员);11月30日,即联总第一届大会闭幕的前一天,联总远东区委员会成立,先于欧洲委员会成立,蒋廷黻又被选为远东区委员会主席。总之,蒋廷黻在联总成立之初,担任了4项重要领导职务。

其五,参加座谈会、举行记者招待会和发表广播演讲。1943年11月22日,蒋廷黻参加“讨论战争所予欧亚战区人民生活之影响及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之救济复兴问题”座谈会。捷克外长马尔萨克主持了这场座谈会,蒋廷黻在会上发表了讲话,再次强调中国之需要,并提出远东其他地区之需要。通过向记者谈话的方式发表看法是蒋廷黻在参加联总有关活动时的主要途径。早在1943年10月21日,即蒋廷黻准备前往美国赴会之际,他就接受了《中央日报》社记者的专访,到达美国后,他与记者打交道得更积极了,频率也更高了。11月7日,即从纽约到达华盛顿的第二天,他就举行了专场记者招待会,《联总协定》签字仪式及联总第一届大会期间几乎每隔两天就要与记者见面,通过记者谈话的方式阐述了他对有关联总及其即将开展救济善后活动的看法。此外,会议期间,他还在11月11日、19日等多次发表演讲、演说,特别是于11月25日对欧洲进行广播演说,这些也是蒋廷黻发表见解的重要方式。

其六,频繁巡游美国的各大城市,广泛接触各方面人士。《联总协定》签字仪式及一届大会召开前,蒋廷黻率领代表团提前来到美国,会议结束后,他又继续停留于美国,前后长达近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他或拜会昔日的朋友故旧,或从事宣传性与学术性的演讲[69]。例如,1943年12月21日,他赴芝加哥参加中国新闻社之宴会,其他赴宴者,还有各国报界主笔、专栏专家、评论家与大学教授等。次日下午蒋廷黻在国际大厦对中国学生发表演说,然后赴唐人街某华人餐馆,出席华侨之欢迎宴会。

二 参加联总创建时的重要主张

蒋廷黻通过上述不同的场合及方式就许多关于人们普遍关心和期待的救济善后问题代表中国政府发表了一些意见及主张。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联总的期待。1943年10月21日,他临出国前指出:

救济善后总署实为联合国第一次合作之机构,所以,联合国第一次合作之程度,可视为将来合作之试金石,在作战期间,联合国已有大西洋宪章及共同宣言之重大表示,其中所表现之一致精神,系为共同自由及人类共同幸福而战。此一救济善后机构,就是联合国对全世界人民之初次兑现……务须本着宽大仁慈精神,方克有济。[70]

11月7日,他又指出:“至于此次会议,中国切盼其能获得成功。吾人希望行将组成之救济善后总署,能成为联合国合作之模范”,因而,“中国对此次会议抱有极大希望”[71]。时隔几天,他再次强调:“吾人希望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之首次大会,将为联合国家间之合作创一光明之先例。”[72]11月22日,他在对欧洲讲话中表示:“基于人道、政治、军事及经济之理由,总署应适当并迅速推行其工作。”[73]不难看出,在“二战”给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许多世界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的情况下,蒋廷黻对创建联总并通过它的协调和领导在世界范围内开展较大规模的救济善后活动充满希望和期待,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心情日益迫切和明朗。

二是关于联总的使命。11月11日,蒋廷黻在谈话中指出:“时至今日,吾人必须求取两方面之胜利,即作战及和平之胜利是也。吾人现今所建立之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即为保证达此目的之机构。”[74]当时有人认为,联总将担当使世界经济趋于健全,促使繁荣之日及早莅临。蒋廷黻在11日的会议发言中指出,此“亦属确切不移之论”[75]。11月30日,他在联总第一届大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上发言强调:“总署之工作,不仅须有效率,且应精神贯注,庶使施者、受者均知此举之合作精神。”接着,他引用了美国华莱士副总统的话说,“此乃平民之战争”,他说,苏联之河流,挪威之江河,法、比、荷之田野与城市,南国之山谷等均已洒满平民及妇孺之血泪矣[76]。可见,在蒋廷黻看来,联总的使命是何等艰巨而又重要。

三是关于中国之需要。这一问题一直是蒋廷黻及其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关注的重点问题。还在《联总协定》签字的前两天,他在纽约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就阐述了他对这一问题的主张。他说:“因经历多年之对日艰苦抗战后,中国亟须于战后建设复兴。”[77]11月11日,蒋廷黻又在谈话中指出,“中国经六年半之作战及封锁后,其需要何在,美国人民知之最稔,毋庸再予枚举。”[78]18日,蒋廷黻在接见记者时强调:“日军被逐退时,中国人民之需要救济者,预计将达八千四百万人之谱。”[79]22日,他在联合国讨论救济善后工作之座谈会上讲话时进一步指出:由于日寇的侵略和破坏,许多供应品中国已无法生产,必须向外采购,“始请求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助”,并简要说明了中国的具体需要项目:一是运输设备;二是医药供应品;三是棉花与棉布;四是复兴农业所需之物资;五是电力厂、水力发电厂及面粉厂所需之机器[80]。他于不同场合多次论及中国的实际困难及需要,希望能够得到联总及与会国家的代表的高度重视,体谅中国人民所遭受的战争伤害,并尽快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四是动员美国多出力。联总用于开展救济善后活动的经费基本上依靠各个未被法西斯军队占领的国家捐助,捐助额的多少直接影响这一活动的规模与成效。因此,能够使某些国家多捐助一些资金就变得十分重要。而当时英国等国家虽然没有被法西斯完全占领,但遭到了法西斯的侵略,损失惨重,要让这些国家拿出太多的钱运用于救济善后活动,不是很现实。只有美国虽然参战了,但其本土几乎没有受到战争的伤害,不仅如此,战争初期,它同时向交战双方出售武器,大赚了一笔,因此,美国有将较多资金用于这一活动的可能。所以,蒋廷黻希望美国在这方面承担更大的义务。《联总协定》签字前夕,蒋廷黻便在纽约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动员美国多出力。他首先对美国在“二战”后仍然繁荣表示赞扬:“余自离别美国,今已廿年,今日重来,恍若置身仙境”,“贵国虽以大部生产、人员、物资用于作战目的,但贵国之生活标准,依然甚高,适可表示贵国国力之富”。他还指出:“盖美国不仅为世界之大国,且为世界自古以来最大之强国。此即为今日世界形势中最重要之一事实。”[81]蒋廷黻希望美国因此责无旁贷地承担更大的责任,为联总捐助更多的资金用于救济善后活动。

五是呼吁勿忘其他地区受灾人民。1943年11月11日,蒋廷黻指出:“余之来此,非仅为顾全中国之需要,并为促进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之成功。”[82]22日,他在演说中强调,“日军占领下之远东其他地区亦需要救济”,并列举了马来亚、泰国、缅甸、越南、菲律宾及荷属印尼等国,认为它们“均曾受日军之荼毒,故应获得联合国之救助”[83]。同日,他在对欧洲广播讲话中表示,“余为中国代表,关切大会全体广大目的,乃余始终保持之目标”[84]。可见,在他看来,所有遭受了法西斯侵略和奴役的国家人民应该同病相怜,互相关心,共同享受联总救济善后事业带来的各种利益。

三 对蒋廷黻及中国代表团参与联总创建时表现的评价

蒋廷黻及中国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参加了联总创建工作。总体上看,是可圈可点的。

第一,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联总成立期间,蒋廷黻及其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一系列重要活动,包括《联总协定》的签字仪式、联总一届大会的全体会议和各种专门会议。会议期间及结束后,他们还利用种种机会和场合,会见包括美国助理国务卿艾其逊、联总署长李门和在美华人华侨等在内的各方面人士。他们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和召开记者招待会等形式与媒体及时沟通。他们积极在各类会议上发言、向大会提交议案。通过参加上述活动,他们一方面为大会的成功召开献计献策,努力促成联总能够顺利诞生并尽快开展救济善后活动;另一方面,他们向各界人士介绍中国遭受战灾损失的严重局面,尽力争取有关人士对中国遭受战争伤害的群众的同情,以便使中国能够在这场即将开展的救济善后活动中分得尽可能多的救济善后物资。

第二,在联总各级机构中荣任四项重要领导职务。虽然中国是受援国而非援助国,但是,中国代表团在此次大会期间备受重视,地位显赫。作为中国首席谈判代表的蒋廷黻总共担任了联总4项重要领导职务,这在各代表团中是不多见的。这4项重要领导职务分别是联总中央委员会委员、议事程序委员会委员、救济善后委员会主席和远东委员会主席。

第三,在联总决策过程中的某些问题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有时联总一个机构的产生或一项决议的通过就取决于中国代表团尤其是其全权代表蒋廷黻的态度。比如,由于出席此次会议的代表以欧洲为多,远东国家仅有中国一国。联总起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欧洲,采取轻远东重欧洲的政策,积极筹备联总欧洲委员会,而负责包括中国在内的远东地区救济善后事务的远东委员会筹备工作进展缓慢。为此,蒋廷黻进行了积极努力,力图扭转这种被动局面。1943年11月18日,他在接见记者时首先表达了对联总歧视政策的不满,指出:“任何为欧洲而决定之政策,应同样应用于世界。”[85]22日,在一次座谈会上,他提出了远东地区重要性的问题。不仅如此,他还直接与联总负责人及其他国家代表协调,在他的争取下,26日,远东委员会竟然先于欧洲委员会成立,蒋廷黻本人还被一致推选为主席,并决定中国抗战胜利后把该委员会设立在重庆。外界对远东委员会的成立特别是蒋廷黻当选为该委员会主席进行了称赞:“伦敦各评论深表欣悦。认为中国担任远东委员会主席后,必将使中英间交换意见与理想更趋密切,而对该委员会有所贡献。”[86]又比如,1943年,印度因为自然灾害闹起了粮荒,印度代表于联总一届大会期间向大会提出将印度也纳入救济范围,但很快遭到英国首席代表的反对,认为联总的救济范围是因法西斯的侵略和占领而造成的饥荒,印度是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粮荒,故联总不予以救济。无奈之下,印度代表找到蒋廷黻,提出了类似要求,蒋廷黻在与印度代表的会见结束后立即对报界发表声明,表示:“救济印度粮荒问题,倘行提出理事会,则个人固愿予以谨慎而善意之考虑。”蒋廷黻的这一言论发表数小时后,联总发言人于次日凌晨宣布,联总同意将印度的要求递交理事会讨论。接着,墨西哥、南非和纽西兰(即今新西兰)等其他国家的几位代表也纷纷表态:“印度粮荒问题倘列入总署之范围,则彼等亦将作善意之考虑。”[87]再比如,蒋廷黻代表中国提交的两个议案,一个被此次大会直接采纳,形成决议案;另一个虽然在此次大会上没有通过,但是它对后来在伦敦召开的大会决议起了一定的基础性作用。可见,中国及其代表蒋廷黻在联总决策时的举足轻重。

联总成立期间,他们代表中国政府提出的主张和见解是多方面的。这些主张与见解表达了中国人民对联总及其主持的这一活动的深切期盼;这些主张与见解向世人阐明了联总的主要使命以便世界各国人民积极配合这一运动的开展;这些主张与见解传递了中国希望从联总获得援助的强烈愿望,并介绍了中国所需的援助种类;这些主张与见解还明确表达了中国人民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和大公无私精神。蒋廷黻及中国代表团的这些主张与见解得到了好评,特别是蒋廷黻提出的关于中国之需要及欧洲等其他国家之需要,更是得到了高度评价:“中国代表所提出之需要,此间反响甚佳,而中国代表对欧洲被侵略国家所提之需要,亦具深刻影响。”[88]

综上所述,联总成立期间,蒋廷黻及其所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工作勤勉、得体而又富有成效,充分展示了中国文明、礼仪之邦的儒雅风范,赢得了国内外的好评,也为中国即将举行的善后救济事业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中央日报》在其社论中这样认为:“我们更对于中国代表团坚毅的努力,引为欣慰。”[89]这个评价应该讲是客观的、公允的。


[1] 《介绍“联总”和“行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广东分署《周报》1946年10月第26期,第1页。

[2] 参见沈学善《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对战后世界的影响》,《江海学刊》1995年第2期。

[3] 参见张建华主编《世界现代史(1900—2000)》,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9页。

[4] 隋学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人员损失》,《国防》1988年第7期。

[5] 参见沈学善《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对战后世界的影响》,《江海学刊》1995年第2期。

[6] [英]阿伦·斯克德等著,王子珍等译:《战后英国政治史(1945—1949)》,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页。

[7] 李门:《和平到来的时候》,《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Y3—1—284,第1页。

[8] 张海麟等:《第二次世界大战经验与教训》,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08页。

[9] 朱辛流:《善后救济之道》,《东方杂志》1945年第41卷第13号,第4页。

[10] 英国《下院辩论》第5辑第364卷,第1161—1162栏。转引自[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11] 《美总统向国会提出救济总署首次报告》,《中央日报》1944年12月7日。

[12] 《介绍“联总”和“行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广东分署《周报》1946年10月第26期,第1页。

[13] 参见《世界历史》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36页。

[14] [美]诺特:《战后外交政策准备》,转引自沈学善《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对战后世界的影响》,《江海学刊》1995年第2期。

[15] [美]诺特:《战后外交政策准备》,转引自沈学善《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对战后世界的影响》,《江海学刊》1995年第2期。

[16]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4,p.275.

[17] [美]威廉·哈代·麦克尼尔:《美国、英国和俄国——它们的合作和冲突》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1168页。

[18] 刘锴:《我对廷黻先生的观感》,载朱传誉主编《蒋廷黻传记资料》(二),天一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页。

[19] 蒋廷黻:《蒋署长开幕训词》,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编译处编印,1946年铅印本,第3页。

[20]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

[21]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32页。

[22]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32页。

[23] William A. Williams ed.,The Shaping of American Diplomacy,Rand Mcnally & Company,Chicago,1956,p.917.

[24]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37页。

[25] George W. Woodbridge ed.,UNRRA:The 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Vol.I,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0,p.21.

[26]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4,p.265.

[27]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4,p.266.

[28]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4,p.275.

[29] 1944年12月11日,蒋廷黻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经过时说:“去年十一月一日,44国的代表,在华盛顿总统府签订联合国救济善后协定。”(蒋廷黻:《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经过》,《中国善后救济计划·附录一》,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Y3—1—274,第39页)他把协定签字的日期说成是一日,显然是他记忆失误所致。

[30] 蒋廷黻:《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经过》,《中国善后救济计划·附录一》,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Y3—1—274,第39页。

[31] 《罗斯福发表演说》,《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0日。

[32]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1页。

[33]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1页。

[34]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2页。

[35]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3页。

[36]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3—6页。

[37]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6—8页。

[38]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8页。

[39]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编《善救准则》,1946年铅印本,第9—10页。

[40] Arthur H. Vandernberg Jr.,The Privare Papers of Senator Vanderherg Boston:Honghton Mifilm Corparty,1952.

[41] 有的研究者认为,1943年11月9日,《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基本协定》的签订即为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成立(王德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与中国(1945—1947)》,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3页)。其实则不然,协定的签订只是为它的成立提供法律文本的基础,此时并未正式成立,而是10日在大西洋城进行的第一次大会上正式宣告成立。对此,参加会议并在协定上签字的蒋廷黻曾有一言:“公约签订以后,代表们就到大西洋城去开第一次国际救济大会,而大会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成立联总。”(蒋廷黻:《善后救济总署之性质与任务》,《东方杂志》1945年10月第41卷,第20期,第1页)

[42] 《救济善后会议首次大会开幕》,《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1日。

[43] 《救济善后会议首次大会开幕》,《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1日。

[44]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会议》,《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3日。

[45] 蒋廷黻:《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经过》,《中国善后救济计划·附录一》,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Y3—1—274,第39—40页。

[46] 刘锴:《我对廷黻先生的观感》,载朱传誉主编《蒋廷黻传记资料》(二),天一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页。

[47]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I,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5,pp.257—259.

[48]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I,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5,p.261.

[49] 蒋廷黻:《蒋署长开幕训词》,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编译处编印,1946年铅印本,第3页。

[50]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I,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5,p.263.

[51]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I,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5,pp.268—270.

[52]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I,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5,pp.272—273.

[53] Leland M. Goodrich and Marie J. Carroll ed.,Documents on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Vol.VI,World Peace Foundation,Boston,1945,p.275..

[54] 《罗斯福发表演说》,《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0日。

[55] 社论:《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协定》,《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0日。

[56] 蒋廷黻:《善后救济总署之性质与任务》,《东方杂志》第41卷第20期,第2页。“李曼”即为李门,在此处蒋廷黻将Lehman译成李曼,据笔者所查阅的资料,基本上只有蒋廷黻及其助手在文中使用这一译法,当时的一些重要史料包括报纸、档案等都将该名译为李门。另外,劳景素在翻译《欧洲的重组》、王德春在撰写《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与中国(1945—1947)》时使用的是“莱曼”这一译法。由于“李门”这一译法最为普遍,故笔者在撰写本书时使用“李门”这一译法。

[57] 蒋廷黻:《蒋署长开幕训词》,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编译处编印,1946年铅印本,第3页。

[58]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54页。

[59] 蒋廷黻:《蒋署长开幕训词》,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编译处编印,1946年铅印本,第3页。

[60] George W. Woodbridge ed.,UNRRA:The 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Vol.I,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0,pp.120—121.

[61] 《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山东分会两年来工作总报告(1948年9月)》,《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21辑,第139页。

[62] George W. Woodbridge ed.,UNRRA:The 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Vol II.,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0,p137.

[63] 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编译处:《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业务总报告》,1948年铅印本,第1页。

[64]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65] [英]阿诺德·汤因比主编,劳景素译:《欧洲的重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66]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会议》,《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3日。

[67] 《救济善后会议政策委员会通过我代表团提案》,《中央日报》1943年11月21日。

[68] Tingfu Tsiang,Post—War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in China,Chinese Yearbook,p.904.转引自丁文治《联总物资与中国战后经济》,上海六联印刷公司1948年版,第1页。

[69] 参见张玉龙《蒋廷黻社会政治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5页。

[70] 《蒋廷黻出国前之谈话》,《中央日报》1943年10月22日。

[71] 《在纽约招待记者:蒋廷黻谈救济善后会议》,《中央日报》1943年11月8日。

[72] 《蒋廷黻在美谈救济善后总署使命》,《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4日。

[73] 《蒋廷黻对欧洲广播救济善后会议价值》,《中央日报》1943年11月25日。

[74] 《蒋廷黻在美谈救济善后总署使命》,《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4日。

[75] 《联合国救济善后总署会议》,《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3日。

[76] 《蒋廷黻李门两人对联合救济会议之谈话》,载方庆秋等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第62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43页。

[77] 《在纽约招待记者:蒋廷黻谈救济善后会议》,《中央日报》1943年11月8日。

[78] 《蒋廷黻在美谈救济善后总署使命》,《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4日。

[79] 《出席救济善后会议蒋代表谈 我国战后救济需要》,《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9日。

[80] 《我出席联合救济会议代表论我国之需要》,方庆秋等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第62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53—654页。

[81] 《在纽约招待记者:蒋廷黻谈救济善后会议》,《中央日报》1943年11月8日。

[82] 《蒋廷黻在美谈救济善后总署使命》,《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4日。

[83] 《我出席联合救济会议代表论我国之需要》,方庆秋等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第62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54页。

[84] 《蒋廷黻对欧洲广播救济善后会议价值》,《中央日报》1943年11月25日。

[85] 《出席救济善后会议蒋代表谈 我国战后救济需要》,《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9日。

[86] 《中国主持远东救济》,《中央日报》1943年12月10日。

[87] 《印度粮荒问题》,《中央日报》1943年11月28日。

[88] 《出席救济善后会议蒋代表谈 我国战后救济需要》,《中央日报》1943年11月19日。

[89] 社论:《联合国救济善后会议闭幕》,《中央日报》194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