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地下拳赛

在纽约的哈德逊河河畔、紧挨着地狱厨房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场,由于经济大萧条,所以有不少人都住在这里。

不过在每周三和周五的晚上,这里都会来不少有钱人,当然了、他们肯定不是来捡垃圾的,而是来看地下拳赛的。

在垃圾场的隐蔽处,一个空地的中间被挖了一个大坑,大小应该是长宽四米左右的正方形,坑边有简陋的棉垫竖立着,上面依稀可以看到斑驳的血痕。

这个深度超过两米的大坑,就是地下黑拳的拳台,他的大小比正规拳台要小一圈,目的是为了减少拳手的游走范围,从而减少游斗、增加对攻,提升比赛的激烈程度。

而且这种比赛是不计算点数的、只看结果,要么被击倒、要么被打死,否则比赛就不会结束。比赛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裁判的作用就是催促拳手进攻和拉开缠抱,当然了、还有宣布最后站立者获胜。

另外,拳手是不佩戴任何护具和拳击手套的,其实如果单纯追求KO的话,戴上拳击手套的效果会更好,但这里追求的不仅仅是KO,还有血淋淋的刺激感,那么不戴拳套显然更能让人流血。

在大坑边上,还凌空搭建着一圈钢架平台,别看这个平台非常简陋,那么钢架甚至都是锈迹斑斑的,但钢架上面却是所谓的雅座,专门给有钱人准备的。

在雅座上的客人,除了不用在下面挤来挤去的之外,还可以点各种酒水饮料和小吃,没错、虽然现在禁酒,但这里只要肯花钱就能买到酒......

另外雅座上的客人还有一个非常刺激的权力。那就是一旦有拳手为了拿到高额酬劳、签订了生死状,却又在拳台上被击倒,且没有被当场打死的情况下,就会有工作人员到雅座上请客人们做出“裁决”,到底是让这个拳手活还是让他死?这个权力被称之为“最终判决”。

雅座上的客人自然不止一个,所以意见也不会那么统一,于是在这个时候,就看谁出钱出的多了,出钱最多的就能决定拳手的生死。他说让拳手活着,就会有人将拳手抬下去医治;如果他说让拳手死,那么胜者就会当场将这个拳手给打死。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让有钱人看同类自相残杀的地方,什么体育性、经济性乃至于人性,这里统统没有!

以前来这种地方的时候,唐宁和彼得只有挤在钢架下面的份儿,上面的雅座根本就不是他能去的地方,现在自然一切都不同了,所以当坐在雅座上的时候,彼得不禁有些感慨。

钢架一整圈,一共只有24个卡座,今天全都坐满了,让唐宁有些惊奇的是,绝大部分居然都是女人,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好像女人比男人更喜欢这种血腥的刺激感。

这个时候有人吹响了哨声,然后从拳台一左一右的通道中,走出了七八个人,其中包括两个打着赤膊的拳手。

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人,通过手上的扩音器向观众介绍起两位拳手,其中身材魁梧的黑人叫做奎斯,另一个则是一个身高一米六十多的亚裔男子,唐宁只知道他姓陈。

虽然陈没有奎斯那么高大健壮,看唐宁看得出来他的肌肉很匀称,尤其是大腿和小腿上的肌肉隆起,显然腿上的爆发力很强,而且他显得非常的平静,这让唐宁觉得他有可能是个高手。

介绍完毕之后,一个穿着比基尼的艳丽女郎举着牌子搔首弄姿的绕场一圈,而场边则呼和声不绝于耳,有的人喊“干死这个黑鬼”,也有人在喊“打死那个黄皮猴子”。

随着一声锣响,穿着黑衣的裁判做出手势,将两名拳手招到身边,看来是要宣布比赛开始,可是就在两名拳手走近,还没等裁判的手放下呢,奎斯陡然出拳,一拳就打在了“陈”的脸上。

虽然这种地下拳赛没有那么多的规则,但一些基本的要求还是有的,奎斯这一拳明显违规,所以大坑周边响起了一阵嘘声。

陈被打得趔趄了几步,差点就摔倒在地上,而且脸上还淌满了血,因为刚才奎斯的这一拳不但打破了他的鼻子,还在他脸颊上留了一道伤口。

这个时候裁判将奎斯推开,随后询问陈的情况,问他是否还能继续比赛,陈擦了下脸上的血,点了点头,表示能够继续。

而此时奎斯则高举双手,仿佛在炫耀他的偷袭成功似的,结果引来一阵叫骂声。

比赛重新开始之后,奎斯依旧主动出击,一个冲步就来到了陈的面前,随后抬起右腿就冲陈的胸口踹了过来。

但陈依旧预判了他的动作,所以一个类似于铁板桥的动作就躲开了,而与此同时,右脚朝天飞踹,一个兔子蹬鹰,正中奎斯的下巴。

这一脚看似没有用多大力,但实际上却是势大力沉,奎斯被蹬的整个人凌空飞起半米多高,随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拳台四周的观众只看到奎斯冲了过去抬腿踹人,但下一个画面就见到他像一个破麻袋那样倒飞了出去。

此时奎斯摇摇晃晃的又站了起来,但是很明显已经站不稳了,上半身微微摇晃着,试图迈步向前,可是刚刚走出去一小步,便单膝跪地,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陈并没有趁火打劫,而是淡定的盯着他,直到奎斯膝行着爬了两步,伸手拽向他的衣角,这才慢吞吞的后退了一步,将两人的距离再次拉开。

这个时候奎斯连跪都跪不住了,身子晃了晃扑倒在地。裁判见状连忙上前,检查了一下奎斯的情况,然后起身宣布陈获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

当周围的观众看到裁判将一根红绸子挂在陈的脖子上,并且高高举起了他的左手,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因为这个红绸子可不是随便就能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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