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兰,你这还有人动手?这刚进来时可是吓了我一跳,哈哈哈。”
“出了点小状况,明天便叫人来修了。”
“你付钱?”
“我付钱。”
“哈哈哈哈哈,竟然看到老兰吃亏,哈哈哈,有趣,今天可真有趣......”
嘎,嘎,乌鸦那沙哑的叫喊从屋顶传来,精灵站起身,拢了拢头发,掏出火统,向天空打了一枪。
咕叽咕叽,一只肥硕的毛毛虫艰难爬上树梢,走一会儿,停一会儿,不时弯曲起身子,似在大喘气般。风吹过,树枝被吹的晃动不已,毛毛虫蜷缩着身子,待风波过后继续前进,躲过时隐时现的蛛网,不去理会叽叽喳喳的蚜虫,绕过清晨的露水,它爬呀爬,终于爬到翠绿的新叶,刚低下头,一股气浪忽然从他的位置掠过,似战斗机般,毛毛虫刚睁开眼,他早已离开日思朝暮的嫩叶。
咯吱,啪,咯吱。天刚放晴,佣兵们陆续醒来,他们摇晃着脑袋,或用拳头拍打,咒骂几声,便起身拿起武器离去,有的更是天还没亮便走了。柜台旁,帕尔默一副被吸干了的模样,身子瘫软在柜台檐儿上,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一晚发生了怎样刺激的“艳遇”。
“兰斯格诺德,你不睡觉的吗?”
“一名资深佣兵保证特殊情况不睡是最基本的。这只是一天,你还差的远。”
“哼。”
精灵在奥苏也好,跟随商队也罢,就算孤身流落旧世界,他还是保证了每天的睡眠,这一点他确实差的远了。
夜晚如此煎熬,帕尔默身穿铠甲,坐在没有背靠的圆凳上,睡不着,根本睡不着。抛开外界因素,其实他还可以喝醉或者上楼休息,但,一他讨厌喝醉,二他担心帕尔默,三他更担心利益的天平偏向另一方。
就这样,帕尔默与兰斯格诺德大眼对小眼,盯了好一阵,狂欢在大概凌晨两点钟便结束了,算了算,他俩相互盯了对方四个小时。是闲聊呢?像之前一样,算了吧,帕尔默知道的无不是教派隐秘或王国机密,就算饭桌上的笑料也是不敢说的,比如牧园玫瑰吧,她的小故事帕尔默可是知道不少,但是人家可是骑龙的满级死亡系大法师,又比如砍死恐虐老婆的路德维格,或西格玛转世的沃腾,呵呵,太多了。
帕尔默两手一拍,心里想到。
“帝国历1500年。他们还没出生吧,这...那也不行,怪鸟无处不在,渍,真恶心人。”
就这样,帕尔默想聊却不敢聊,那大汉又是一个闷葫芦,没得办法,只能想法子,那打着架的眼皮是闭上了,但怎么都无法入睡。
看着一个个佣兵从地板爬起起,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后离去;看着那朝阳一点点升起,璀璨刺眼;看着一只只鸟儿飞过树梢,吱吱歌唱;砰,轱辘,轱辘,右边传来异响,帕尔默转过头去,是法蒂玛,他抬起了头,眼睛却是闭上的。
“你可终于醒了,好,收工!”
说完,精灵大叫一声,跳下圆凳。也不管法蒂玛愿不愿意,扛起他,拾起长剑。懵逼的法蒂玛还没搞清状况,刚睁眼便是世界颠倒,他那轻盈的身子挣扎了几下,但在帕尔默的铁腕下,如同儿童角力。
“别动,老实点。”
被扛着的精灵动作突然停止,听着声音中的疲惫,法蒂玛想着,反正也没睡醒,便头向下一垂,继续睡了。
咯,咯,咯~,鸡鸣四处响起,一会儿东边,一会儿西边,还是有规律的,上一只打鸣,下一只又会接上,可是热闹。太阳已经露出了大半张脸,走在街道上,阳光普照,眼前的水坑闪烁着,映照着精灵大大的黑眼圈。行人来往匆忙,大部分身着简陋布衣,搬着重物。城卫军案例巡逻,两个人忽然大张嘴巴,打起哈欠来,口子大帕尔莫都担心他们下巴脱臼,想来是昨晚的牌局输了吧。
没有理会那些注目,帕尔默大步流星行走在中央大道,走过市场,走过兵器店,走进小巷,翻过墙壁,直径向佣兵团驻地走去。
“(脏话),这糟糕的一晚,让我想起了那地狱般的高中生活。回去一定要睡上一天!”
两精的身影于黑暗中逐渐迷离。
碰,碰,阵阵敲门声将床上的精灵吵醒,睁开朦胧的睡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手掌放在额头上。
“干嘛?”
“团长,已经下午四点钟了,该起床了~”
帕尔默皱起眉头,想起这是昨日的吩咐,叹了一口气。
“好,等我一会吧。”
从床上爬起,猛眨几下眼睛,用手指揉着,走向武器架。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正中央刚好是武器架,崭新的甲具刺的帕尔默又是蜷缩起眼睛,后仰的,好不滑稽。缓了一会儿,精灵抱着膀,一番仔仔细细的检阅,重重的点了点头,
套上板甲,带上装备,头盔被单独夹在腋下,帕尔默不喜欢戴头盔,那个铁疙瘩的只有两个为眼睛准备的小窟窿,带上那可真是热到托马斯360度螺旋原地起飞升天,而且还夹头发。
“嗯,继续交给法蒂玛吧。”
洗了脸,打开大门,第一眼便是那如花似玉的法蒂玛,将头盔丢去,精灵稳稳接住。
“团长,你还让我拿?你可知道,当时那剑就离我五厘米...”
“打住,军人的天职便是服从命令。我相信你可以完美的执行这个任务。”
说着,两手拍向法蒂玛的肩膀,双目闪闪发光。
“可是...我不是军人,我是佣兵啊...哎,团长...”
还没等下文,帕尔默头也不回,飞快走向楼梯,法蒂玛追逐着下了楼梯,帕尔默没甩掉法蒂玛,后果就是在他的身边喋喋不休,帕尔默则是挂着僵硬的笑脸。
一晚的宿醉,使两精的关系又好上不少,以至于法蒂玛更嚣张了。
走出大门,来到街道,身后,二十五名佣兵跟随着,他们要跟随团长去完成一项任务——卖酒。说来也怪帕尔默,刚到——便对那二十车的酒不闻不问,而且,一进城便玩起了失踪,可让其他两位掌权者好一阵埋怨。卖酒一事是克内斯决定的,他将卖酒相关事物都交给了瑞尔斯。
拉斯沃荷一直在磨练武技——在——城到处找对手。兰斯格诺德就是这样与他认识的,也是这样才定了在那个酒店集合。克内斯他自己要练兵,因一批板甲的缘由,佣兵团多了三十多骑身披板甲的重骑兵与六十多名重步兵,他们因沉重的甲具而变得行动缓慢。军队是一个整体,想要发挥战斗力,这需要集体的默契,故而,练兵,从进城开始,一直都在练兵。
说来,佣兵团的人皆是默认那些骑兵是团长帕尔莫的部卒,但...一进城,他就带着护卫长满城跑,兵权也就全在克内斯那了,对了,瑞尔斯在卖酒...天天与贵族扯皮,扯皮程度以至于没心思掌兵。
身为精灵的她见过好东西,就算是没落了,眼界也比这个穷乡僻舍高得多,又因身为女强人天生的本能,结合而成的是,贵,非常非常贵。除了一个门道鼎盛的贵族家族买了四桶,就再也没有卖出第五桶,连城主府也舍不得买。贵族他们不馋吗?那可是几十年难遇的矮人烈酒,诶,买了酒的那个贵族当晚便开了一场盛大的宴会,聘卡通向城内的各家。到了宴会,每人只有一小杯,而主人家却是拿着盆喝,那口水流的飞流直下三千尺!
故而纷纷找到瑞尔斯,一问,贵,家底掏空也买不了几桶,看着左右那高大威武的侍卫,与那足有两米长的长弓,没得办法,扯皮吧,恰好贵族们最擅长这个。然后就是无休止的上门拜访,克内斯表示,幸好老子没接,练兵,练兵,练兵使我快乐。
“哎,法蒂玛,你说这酒该怎么卖?渍,别吃了。”
“嗝,不知道。”
帕尔默看着还在往嘴里塞东西的法蒂玛,气不打一处来,上去挥了一拳,却被料到躲了去。
身边人影匆匆,帕尔默托腮思考着,忽然,精灵猛地抬头,他想到办法了。走过街道,穿过人群,带着小队再次来到那个最大的“奴市”,原来阻挡的下人一眼识得众人,让开路来。这最大的一家奴市一家想来是门外登记,门内取奴。走过铁门,刚抬起头,便听到一番声语。
“诶,瞧谁来了,帕尔默团长!嗨,嘿。”
“认识我了?”
“瞧您这是哪里话,帕尔默大人威名远扬!上次怪小人愚昧,为识得大人,该打,该打。”
说着,便举起手掌,向自己的脸抽去,看着挺真,但,也可谓难得。
“好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念过去之悔只会止步不前。”
“嘿,大人教训的是。那,不知大人,所来何事?”
帕尔默没吱声,下巴往前一扬,身后立刻有五名佣兵搬来五个木桶,精灵走上前去,打开一个木桶的盖子,刹那间,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那味道顿时将——退了半步。阳光洒下,晶莹碧透,实乃人间不曾有,云霞之琼浆。帕尔默也惊了一下,他也是第一次见“真的”矮人烈酒,看着这卖相,帕尔默暗暗记下。
香气弥漫,笼子内的奴隶纷纷站起身,紧抓着铁笼,眼睛仿佛要瞪出来,其中,矮人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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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难以置信!当两支军队正像小孩子玩游戏一样相互攻伐的时候我们悄悄地去劫掠那些马车,这时我们迎面碰上了一群从战斗现场走开的半身人。而我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觉得他们是砧板上待宰的肉……”
——瑞科,在街巷之战中被俘虏的强盗团伙的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