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顾四周。瑞尔斯,克内斯,拉斯沃荷,——,——。众人围着一个圈。
“计划终止。”
“我刚刚歼灭一队狼骑兵,我们的踪迹被发现了。”
“哦?”
瑞尔斯挑了挑眉。帕尔默向着法蒂玛扭了扭头,法蒂玛丢去一个东西。
“这东西!”
“如你所想。”
帕尔默耸了耸肩。众人凑近看了看,一个个仰起头,嘴巴微张,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据斥候团情报,西方打出了真火气,人类拿出了火炮。”
精灵们挑了挑眉,矮人们却是撇了撇嘴。
“所以,必有援军!而我们,去解决援军。”
“然后~”
“去找人类。”
——忽然蹦起来,一脸欢喜,又带着一丝喜悦与询问,帕尔默微微一笑,众人淡笑着。随后开始仔细讨论战场的细节。
太阳划过,一个个命令传达至佣兵耳中,安德尔佣兵团好似一个机器,迅速行动起来,由南转向西,队伍于森林中绕了一个圆弧,在夕阳落山之际,各个部队顺利到达指定地点。
在这一刻,精灵与矮人的素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火花炸响,几名精灵围着篝火,上面烤着一只羊,则卡翻过羊身,撒上一些香料,诱人的香气迸发弥漫,金黄的羊皮外翻着,一扭即碎,里面火红的羊肉滋滋的往外冒油,闪着金光。
帕尔默重重吸了一口气,口水顿时流了下来,他双目闪烁着星星迫不及待地望向则卡,手却止不住的向前伸,则卡无奈的点了点头,忽然,一只小小的手掌更快帕尔默一步,将那最是肥美的羊后大腿掰下去。
不用想,肯定是法蒂玛,帕尔默叹了口气,手上却不慢,将左前肢和后肢两个腿收入囊中。
“不,不公平,你拿两只!”
法蒂玛嘴里呜呜的,他非常气愤,谴责团长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哼,等会儿我是正面主力,我理应拿两只!”
帕尔默站起身,拿着羊腿儿指着法蒂玛理直气壮。
法蒂玛眼球一转,左手迅速伸向最后的一个羊腿,速度很快,金黄的颜色是那么诱人,胜利在望,帕尔默上去就是一脚,将法蒂玛踹飞两米远。
“这只是留给则卡的!”
见某人还坐在地上站不起来,帕尔默的额头不禁挤出个井字。
“混蛋,我没用力,你**别装了!”
随着欢笑声,这一小插曲拉下帷幕。
“这森林里竟然有山羊,真是神奇。”
“你还别说,要不是我,谁能逮住他?”
“吃也堵不上你的嘴。”
帕尔默做势便要打,吓得法蒂玛跳起,躲得好远,又是引起众精灵的一阵哄笑,帕尔默笑着摇了摇头,啃着羊腿望向摧残星空,他可不相信那个地精会白天行军。
篝火周围,精灵们嬉闹着,一块块木材燃烧成黑炭,山羊也渐渐裸露出白色的外衣。
夜光洒下,为黑暗的树林带来一丝光明,微风徐徐而过,帕尔默拔出长剑,拿着磨刀石磨了又磨,沙沙声响彻着静谧的森林。突然,尖耳动了动,帕尔默站起身,众精默默拿起武器。
“团长!”
不等传令兵说出下文,帕尔默点了点头,向远方走去。决定伏击之后,精灵命人开拓了几只小路,专供传令兵来回奔走,是骑着马的,帕尔默试过,那玩意比飘逸还爽,他就走了50米就飞了,法蒂玛嘲笑了好久。
两边的树木后退着,好似前方有着蛮荒巨兽。帕尔默脑中不时闪过地图,400人伏击1600人,三倍的兵力差距,而且是伏击森林中的森林地精,虽然不是纯血的。这个玩笑太大,大到阿尔道夫皇家魔法学院的牛飞到空中,与太阳肩并肩。
但仔细想想,真的不可能吗?帕尔默知道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地精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得保命之道的种族,欺软怕硬被他们表现的淋漓尽致,帕尔默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成群的地精比起鼠人更危险,毕竟,那身绿油油的皮肤可不是摆设,而鼠人?哼!当然是没有次元石武器的鼠人。
那么,帕尔默的底气到底在哪儿?胜利在望,冲的比谁都快的是地精,处于下风,跑的比谁都快的是地精,而这一特性地精同样适用,又何尝不能利用?
“团长!”
帕尔默点了点头,自西向东,每两棵大树之间,站列着两排佣兵,提塔盾持长矛,握圆盾挥斧头。大树之间间隙小的,由矮人负责,自出生便于狭窄灰暗的矿洞之间生活战斗,或许在森林中,难以匹敌木精灵,但贴身厮杀,矮人是真正的专家。大树之间间隙大的,则由精灵负责,长矛虽在近身厮杀中不尽人意,但,成编制列队的长矛兵呢?两面足有一米八的塔盾,中间刺出三根长矛,心脏,喉咙,脑袋,选一个吧!
编队排了很长,为了计划顺利进行,近卫,斥候团,弓手暂时编入步兵。
队伍夹杂着粗大的树木,呈口袋,狡猾的地精会进这个口袋吗?
“他一定会!”
帕尔默注视着远方。
“去站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可是...团长!那是成潮水的绿皮!您不可能应付的过来,让我们一同去吧!”
“你们一起能应付得过来吗?”
则卡悬在半空的嘴巴张了张。
“我自己前去,尚有一线生机,但是,带上你们?只会拖我的后腿!”
“可是...”
“闭嘴,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回岗位去!”
精灵们低下了头,却有一个走出人群。
“团长,怎么可能让你自己去呢,带我一个,哎,你别说话,我的实力嘛,嗯~在这里,你可不一定打过我。”
法蒂玛高仰着下巴,似一只骄傲的大公鸡。
“是啊,但我可以一戟把你砍飞。”
帕尔默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只是转过身,法利马则是五步变一步,跟在帕尔默身后。
“兄弟们,放心吧,有我在,这个混蛋一根毛都不会掉。”
法蒂玛拍着胸脯向着近卫的众人打着保票,近卫们悬着的心安稳了一些,法蒂玛比他们都强,这是毫无疑问的。军令如山,近卫们迅速离去。
两精在前面走着走着,忽然,马蹄声出现,回过头,俊朗的面容,高耸的身姿,华丽的巨剑,黝黑的盔甲,只见拉斯沃荷一手握着巨剑,一手握着缰绳,帕尔默盯着他,他则是淡淡一笑,两人无言。
“杀了那三个豆芽!”
尖叫于森林中炸响,随着叫喊,一片接着一片的地精蜂拥而至。一大片没有穿衣服,拿着木棒的地精,好点的只有上身的藤蔓与弯曲的长矛。战戟前刺,转腕横砍,顿时四颗扁扁的脑袋炸裂开来,似西瓜碰上铁锤,红色的汁水落了一地。
步子上前,右臂挥砍,左臂抓住那兴奋的面容,砰!树干上又出现了一副精美的木雕。战戟被帕尔默舞得虎虎生风,随便一击便是阵阵哀嚎。
拉斯沃荷更是简单粗暴,轻轻的一砍一劈,敌人便成了两半儿,是大力破巧,是卓越武技。步子于几米的范围小小的挪动,身子微曲,寒光一闪,只留一圈的“半个”地精。帕尔默天天被揍的哭天喊地,那柄巨剑不是魔法武器,他是万分不信的。
法蒂玛的身姿优美典雅,跳跃转身,单膝跪地,又起身旋转,两只长剑似变戏法般,被他舞出了花,在后面,左面,右面,甚至头顶,答案揭晓,黑暗随至。对于他,好似这不是一场舍命拼杀的战场,反而更像一个万众瞩目的伟大舞者的表演,而法蒂马,便是台上那璀璨夺目!
微风徐徐,身形渐迷,法蒂玛的舞姿忽然停下,那四周早被吓破胆子的地精被同伴推搡着,瞬间,精灵被绿潮淹没,帕尔默心神一震,白刃闪烁着血红的光芒。忽然,一声大喝响彻战场。
“剑舞!”
法蒂玛的身子彻底没了踪影,他的周围出现一个个小小的旋风,但很快变成了一道迷你龙卷风,夹杂着风沙,呼啸着,怒吼着,一群地精看着中央的龙卷风傻了眼。光闪之间,一道道血痕出现,一具具尸体倒下。龙卷风很小,但护住法蒂玛,刚刚好。同时两柄长剑赏赐给敌人致命一击。
调皮的风姑娘将帕尔默的长发吹起,他忽然大笑着,答案着。
“哈哈哈,我也不能落后啊!”
没有热浪,只有漫天飞舞的刃芒,那些企图从树上偷袭的,在半空中便成了两截,内脏如同破碎的玩具,哗啦的掉了一地。经过战斗于思考的帕尔默明天,相比不痛不痒的热浪,刀刀毙命的刃芒来的更有效,杀戮还在继续,三精同心,一并齐力,似一台推土机,将面前的“绿克拉”一路平推,没有任何悬念。
只是过了三分钟,一队地精便被屠杀将半。最前线的早已吓破了胆,疯狂摇动那丑陋的脑袋,可是身子却不控制的往前走,他在流涕,他在哭,他大叫着,他疯癫着!他不想死,他不要死!长矛捅入同伴的胸膛,鲜血飞溅,他迫不及待的踩着同伴的肩膀,眼前忽然变得开阔,他要活着!嗖!一支长矛飞掷,精准刺入地精的头颅。
“冲!小子们,都给我冲!后退的,这就是下场!!!冲,杀了那三个高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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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来,我们保卫我们的海岸,不让任何敌人征服我们。即使在我们最黑暗的时刻,当我们堕落的同胞背叛我们的时候,我们也以坚定的决心和高超的武艺打败了他们。但在你这么做之前,你必须知道如何指挥你的军队,将其许多不同的部分交汇成一曲毁灭的交响乐。用弓箭手的致命箭雨来掩护你的战斗法师释放的强大魔法。让长矛兵组成一支坚不可摧的矛阵,这样你的骑兵可以从这支矛阵中杀出,击溃敌人。如果你学会了所有这些东西,只有从那时起你才会成为一名真正的王子……”
——凤凰王大使乌瑟维·御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