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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爸爸之后,弗兰茜去看弗洛茜·加迪斯为当晚舞会准备的服装。

为了供养妈妈和哥哥,弗洛茜在一家儿童手套工厂做车工。工人们有时候会把手套缝反,弗洛茜的工作是把缝反了的手套纠正过来。她经常晚上带活儿回家做。他们家急需要钱,因为她的弟弟得了肺结核,不能干活儿。

弗兰茜听说亨尼·加迪斯活不了多久了,但她并不相信这个传言。他看起来不像要死的样子。恰恰相反,他看起来好极了。他皮肤透亮、脸颊粉红,眼睛又大又黑,像一盏防风的灯,持续稳定地燃烧着。不过他自己心中有数。他只有十九岁,对生活充满渴望,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遭此厄运。见到弗兰茜,加迪斯太太非常高兴。有人过来做伴,亨尼也不再胡思乱想了。

“亨尼,弗兰茜来了。”她兴高采烈地叫道。

“你好,弗兰茜。”

“你好,亨尼。”

“你不觉得亨尼看起来气色很好吗,弗兰茜?你告诉他,他看起来不错。”

“你看起来真不错,亨尼。”

亨尼当她是空气,看都不看她一眼:“她竟然跟一个垂死的人说,他看起来不错。”

“我是真心实意啊。”

“不,你言不由衷。你不过是说说而已。”

“你怎么说话呢,亨尼。你看看我,我瘦得皮包骨头,但我从没想过死。”

“你不会死的,弗兰茜。你天生就能战胜这苦难的日子。”

“不过,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那样的红脸蛋。”

“不,如果你知道我的脸蛋为什么发红,你就不会想要这样的红脸蛋了。”

“亨尼,你应该到楼顶上多坐坐。”他母亲说道。

“她对一个快死的人说,他应该坐到屋顶上。”亨尼对着他看不见的伙伴说道。

“你需要新鲜空气和阳光。”

“你别管我,妈妈。”

“我是为了你好。”

“妈妈,妈妈,你别管我!你别管我了!”

突然,他把头靠在胳膊上,使出浑身力气,发出痛苦的咳嗽。弗兰茜和他的妈妈对视了一眼,彼此默契地不再说话,不再打扰他。她们任由他在厨房里一边咳嗽一边哭泣。她们走进前房给弗兰茜看服装。

弗洛茜每周做三件事:她研究手套,研究服装,研究弗兰克。她每个周六晚上都要参加化装舞会,每次都穿不同的服装。这些服装都经过了精心设计,以隐藏她残疾的右臂。小时候,大人粗心,在厨房的地板上放了一口锅炉,锅炉里盛着滚烫的开水。她掉进锅炉里,右胳膊严重烫伤,长大后右胳膊皮肤枯萎发紫。她总是穿长袖衣服。

由于化装舞会的服装必须袒胸露背,她就发明了一套无背服装,正面露出她过于丰满的胸部,用一只长袖遮盖右臂。评委们总觉得那个下垂的袖子寓意深刻。毫无疑问,她每次都拿一等奖。

弗洛茜穿上当晚要穿的服装。这套衣服借鉴了一个新的服装概念,有点像克朗代克舞厅舞女穿的服装。这是一件紧身的紫缎晚装,里面是桃红色细纹平布底裙。在她左胸胸口最突出的地方,别了一块黑色金属蝴蝶亮片。那只长袖子用豆绿色的雪纺绸布做成。弗兰茜非常欣赏这套装束。弗洛茜的母亲打开衣橱,弗兰茜看见一排色彩鲜艳的服饰。

弗洛茜有六件不同颜色的紧身外套,六件平布衬裙,至少二十条不同颜色的雪纺袖子,各种你能想到的颜色应有尽有。每个星期,弗洛茜都会改变组合,穿出一套新服装。下周,樱桃色的衬裙可能会从天蓝色的紧身服下露出来,再配上黑色的雪纺袖子。如此这般。衣橱里有二十把卷得紧紧的、从未用过的丝绸伞,这些都是她赢得的奖品。弗洛茜收藏这些,就像是运动员收藏奖杯一样。看到这些雨伞,弗兰茜感到非常高兴。穷人总是喜欢量多。弗兰茜欣赏这些服装的时候,开始感到不安起来。望着这五彩缤纷的颜色,樱桃色、橙色、亮蓝色、红色和黄色,她感觉那些衣服后面隐隐地藏着什么东西。这东西和一个咧嘴笑的骷髅头、几根手的残骨一起,裹在长长的昏暗的斗篷里。它就躲在这些鲜艳的颜色后面,等待着亨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