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督教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基础

基督教一般被认为是公元1世纪兴起于罗马帝国统治之下的巴勒斯坦或散居在小亚细亚及埃及等地的犹太人中间,是当时出现的众多犹太教的革新派别之一,以后在整个罗马世界传播开来。

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原因。正像美国历史学家汤普逊所说:“如果不先了解公元最初4个世纪中罗马世界的经济社会状况和流行的理想,我们就不能了解基督教的兴起、传布和影响。”[4]

一、基督教产生的社会条件

(一)希腊化时期的历史遗产

希腊化时期(也称希腊主义时期)一般是指自亚历山大大帝于公元前334年东征开始,至罗马帝国皇帝奥古斯都于公元前30年征服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为止。这一时期和随后的罗马帝国时期是世界古代史中的两个彼此相联系和衔接的重要历史时期。

“希腊化”这个概念主要用在文化领域,是指希腊人在国势衰败直至亡国的情况下把他们的文化扩大到希腊世界之外的区域。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希腊人和古代东方国家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多方面的交流和融合,这一时期,随着亚历山大大帝的军事扩张政策的推行,希腊文化在亚非广大地域内传播,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和文化氛围。以后,罗马帝国将其主体继承下来,并通过自己强有力的行政和军事手段,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综合体。因此,希腊化并不是简单的希腊文化在地域上的拓展,而是希腊文化在与其他各地区、各民族文化的接触与交流中,发展生成的一种新文化。由于在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希腊文化的影响最大,因此,这一过程被称为希腊化。

亚历山大在慑服希腊的过程中,对希腊文化采取了比较开明和宽容的政策。以后,他在用武力征服欧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时候,也保持了在文化上的较温和态度。他的大军所到之处,并未完全摧毁当地的社会制度和结构,而是将希腊—马其顿式的城邦制度与当地原有政体结合,并且在观念上承认各地居民在接受这一混合政体后所拥有的平等合法存在权。这种比较开明的政策,一方面使各地较多地保留了自己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面也在整个帝国内初步形成一种统一的社会基础和思想认同。各地、各城邦、各民族之间虽然矛盾冲突不断,但彼此通过协商仲裁解决问题的努力也一直不断。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了早期的世界主义观点和人与人之间在对立统一中共处共存的思想意识。这是希腊化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希腊—马其顿帝国这一特定的历史阶段,东西方文化在冲突与融合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十分值得关注的文化遗产。我们在这一时期及以后的一些著名思想家和学派,如斯多亚学派、新柏拉图主义、犬儒学派等的著述中不难看到这些特征。

随着亚历山大的去世,他所建立起的世界性帝国瓦解了。但是,随后出现的几个希腊化国家,如塞琉西王国、托勒密王国、马其顿王国等仍以不同形式保存了希腊—马其顿帝国的重要文化遗产,以后当它们被纳入罗马帝国的版图后,这些遗产又被罗马人所继承。

(二)罗马帝国的社会状况

基督教产生于罗马帝国。这一帝国的领土跨越欧、亚、非三洲,人口超过6000万,包括了凯尔特人、意大利人、希腊人、埃及人、叙利亚人、色雷斯人等。不同的风俗、语言、传统等构成了罗马帝国文化的斑斓色彩。

帝国政府通过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促进各地经济流通和工商业生产的发展;通过加强律法建设,强化政府的行政组织和管理能力,保证帝国内政治上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效率与效能;罗马帝国时期是西方奴隶制社会发展的又一个高峰期,罗马人在许多领域内,如法律、建筑、行政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超过了繁荣时期的古希腊城邦国家。

然而,罗马帝国在其发展的鼎盛时期已孕育着深刻的内在危机。由于地域广大、民族众多,罗马帝国内一直存在着阶级、民族、地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为了求得政治上的统一,统治者越来越依赖于高压和武力手段以消灭各民族、各阶级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独特性。这不仅使旧有的社会秩序被全面破坏,也使广大百姓失去了精神上的依托和家园。公元64—65年,罗马帝国境内发生大饥荒。自然灾害并未使中央政府降低各省的赋税,一些地区的地方官员还以各种强硬手段迫使百姓纳税。在犹太人居住的地区,罗马巡抚劫夺耶路撒冷圣殿的财库来抵偿赋税,激起犹太人的强烈反抗,爆发了遍及犹太全境的民族解放战争。这场悲壮的战争最后以犹太人的失败而告结束。犹太人不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无数犹太人被杀,而且还被迫付出信仰的代价,将他们过去交给耶路撒冷圣殿的贡税交给罗马神庙。素有宗教传统的犹太民族在多次起义被罗马军队血腥镇压以后,对自身命运的无可奈何、对救世主的企盼与向往达到顶点。基督教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孕育而生。

二、基督教的产生及在罗马帝国的发展

(一)罗马帝国时期的宗教

从希腊化时期到罗马帝国时期,这一地区已经孕育发展起一种新的汇合东西方文化的综合性文化。宗教是其重要表现形式。

早期的希腊文化在本质上是非宗教的。希腊神话中描述的生活在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与其说是高贵无比、主宰一切的神,不如说是神化了的人。他(她)们的生活场景和所表现的喜怒哀乐是古代希腊人基于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朦胧认识所创造出的现实与想象的混合。然而,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希腊自然主义宗教(多神教)中存在着希腊文化所特有的唯心主义或唯灵主义特征。这种最初仅仅表现为粗陋的灵肉二元论,随着希腊思辨哲学的发展而逐渐精细起来,并通过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等人的哲学理论,特别是经过新柏拉图主义的进一步神秘化改造而成为以基督教为代表的、高度抽象的一神论宗教的重要理论资源。[5]

罗马人与希腊人相比,少了理论色彩和艺术气质,却多了现实主义和实用精神。罗马帝国在政治上建立起了统一秩序,给这个战乱频繁的地区带来了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罗马统治者把维护统一与秩序放在首位,他们一方面通过完善法律和国家机器来达到这一目的;另一方面,则通过建立与自己的统治地位相适应的思想控制和意识形态来实现。

由于希腊化时期形成的文化多元,罗马人占领这些地区后在宗教上面临着宗教繁多、教派林立的局面。希腊式的自然主义宗教、罗马人的带有氏族祖先崇拜性质的信仰以及东方式的神秘主义宗教等混杂在一起,各自有自己的影响对象和渠道。人们相信神灵、鬼怪、占卜、神迹,社会上占星术、巫术、各种祭仪活动等盛行。最初罗马当局对大多数非官方宗教的存在并未太在意,其自身的帝国祭仪虽拥有官方地位,但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奥古斯都时期(Augustus,前27—后14年在位),帝国统治者已经有意识地将君主与神联系起来。宗教不再仅仅是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与帝国政治联系在一起。

随着统治阶级逐渐认识到宗教在维护和巩固政权中的重要作用,政府的宗教政策也日益严厉起来。建立一种统一的、能对社会上不同的人发生影响的宗教成为罗马帝国的统治需要。

(二)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

基督教的兴起几乎与罗马帝国的发展同步。它最初起源于犹太教,在一个时期内仅仅是犹太人信仰的犹太教中的一个支派。

公元1世纪前后,在罗马帝国的民间流行着许多公开和秘密的教派组织。它们的宗教理想和实现各自理想的方式很不同。有的超然,有的入世,有的主张以暴动的手段迎接天国,有的要求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禁欲生活。而正在孕育中的基督教则宣传“信徒因基督的牺牲而得救”。对于正遭受饥荒和暴政迫害而处境绝望、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下层民众来说,个人只要信仰就可获救,就可摆脱厄运的宣传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所以很快在犹太下层百姓中传播开来。早期的基督徒几乎都来自卑微的平民、奴隶、小商人和手艺工匠。他们居住在城市的人口稠密街区,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他们没有什么文化教养,也缺乏改变自己处境的实际能力,却有着犹太人所特有的丰富的精神世界和对神圣信仰的不懈追求。罗马政府最初的宗教政策并未能达到宗教统一的目标,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宗教发展所需要的悲剧生活色彩、人们悔罪的迷狂和在痛苦中超越的巨大精神要求。基督教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孕育形成的。

这一时期虽然罗马帝国内各种宗教教派、信仰祭仪盛行,但只有基督教具有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大宗教的道德禀赋。其所信仰的唯一神超出民族、地域和自然的限制,超越人们日常生活习俗的隔绝;其创始人所宣传和实践的“牺牲与救赎”“受难与复活”等既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又简单感人,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其教会活动所具有的救济与慈善性质不但与教徒的实际生活紧密相连,还在他们中培养起一种内在的精神气质,引导着其生命与精神的心路历程。早期基督教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使它很快脱离犹太教母体,在非犹太人中传播,经过二三百年的发展成为罗马帝国中最有影响力的宗教。

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固然与这一时期百姓的精神状况和需求有关,也是这一时期罗马帝国整个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结果。

基督教产生和发展并最终成为罗马国教的时代,罗马帝国从上升与发展的顶峰时期逐渐走向没落和衰败。早期帝国内虽然战乱频繁,但多是在希腊、小亚细亚、巴尔干半岛进行,意大利本土则成为古代世界经济、政治生活的中心。城市的繁荣和以城市为基础的城邦制组织是罗马社会的根本命脉。城市既是罗马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其生活奢靡、道德败坏、贫富两极分化导致的阶级冲突孕育、生长并集中表现出其破坏性的地方。基督教虽然最初产生于巴勒斯坦北部的乡村,但很快就进入城市,并在保罗时代(Paul the Apostle,Saint,活动期在公元1世纪)发展成为“一种城市宗教”。进入罗马社会的核心生活使基督教具有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作为“一种互助的有着神秘的宗教基础、半秘密性会社”的组织,基督教在大商业和制造业城市的下层社会流传,侵蚀着这个统一帝国的社会特别是精神基础。随着基督教的发展,罗马帝国的富有阶层、城市生活的精英也开始加入基督教会,这加强了教会发展的物质和智力资源,同时也使基督教会的性质发生转变:它不再是一个由穷人和中等阶层所组成的宗教社团,而成为具有明显的等级性和官僚式的组织。为了获得有财势的异教贵族的支持,教会开始向世俗社会投降,为了获得罗马政府的官方承认,教会也开始向政府妥协。结果,教会和世俗社会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宗教变得从属于政策和政治了。基督教所发生的这些变化是与其在罗马社会越来越上升的地位所并行的。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正式在米兰诏令(Edict of Milan)中准许了宗教容忍,基督教在罗马帝国成为合法宗教。半个多世纪以后,罗马的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379—395年在位)又下令,关闭一切异教神庙,除基督教外,禁止各种异端教派活动,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帝国国教。

基督教在短短三四百年的时间里,从一个产自古代东方、不为人所知、栖身在帝国大城市下层居民中的秘密社团演变为罗马帝国的官方信仰,成为希腊罗马世界几乎无可争议的宗教之主,这个过程被许多人认为是个奇迹。其实,一种宗教在一个社会变迁、思想混乱、文化冲突、环境动荡的历史时期迅速发展、赢得大量信徒并不罕见。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勃勃生机,除了社会外界的客观原因外,还有其教义、教规以及作为一种信仰所具有的精神、道德内涵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