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口传文化时代向文字书契文化时代的发展与转折

商周乃至秦汉期间出现的大批不知道何年何月何人所作的古代典籍是不是假托古人的伪作,不是用现代标准衡量的,也不是简单地从表面现象看出来的,更不是个别人说了算的,这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做深入系统的分析论证,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否则,就会犯盲目性错误。

商周乃至秦汉期间集中出现如此众多的典籍,与我国由口传文化时代向文字书契文化时代转变有直接关系。众所周知,中国的文字和书契产生于何时,至今没有统一的说法。有一种说法认为,文字起源于结绳,大事则大结其绳,小事则小结其绳。有的民族还利用绳子的不同颜色和结法,记录各种不同的事情。有人对这一说法质疑说,结绳毕竟不是文字,用绳子打结,无论如何也结不出字形来。还有一种说法是仓颉造字,有人说仓颉是黄帝史官,也有人认为仓颉为太昊之臣;有人说仓颉是一个人,也有人认为仓颉指的是仓颉氏,代表一个氏族。把如此神圣和庞大的中国文字和书契系统归功于一个人或一个氏族,似乎也有些牵强附会。根据《周易·系辞》的说法,文字起源于八卦,庖羲氏(即伏羲氏)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观鸟兽之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创造了八卦。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类似的说法,诸如神农氏因嘉禾而造“穗书”,黄帝见卿云而造“云书”,少昊氏崇拜鸟而作“鸾凤书”,帝喾作“仙人书”,颛顼作“蝌蚪文”,帝尧作“龟书”等。

1928年河南安阳殷墟发掘以来,国内外共搜集收藏殷商甲骨文达15万片以上,内含5 000多个不同的文字图形,其中已被识别的单字有1 500多个,内容包括天文、地理、历法、气象、方国、世系、家族、人物、职官、征伐、农业、刑狱、畜牧、田猎、宗教、祭祀、疾病、生育、灾祸、出行等。甲骨文具备了象形、会意、形声、指事、转注、假借的造字方法,是我国目前考古发掘发现最早的被用于记载的文字系统和书契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甲骨文就是中国文字和书契的源头,更不能说明甲骨文就是最后出现的文字系统和书契形式。1951年以来,在河南洛阳泰山庙、山西洪洞坊堆村、陕西丰镐遗址张家坡、北京昌平白浮等地都发现了周人的甲骨文。1977年,陕西岐山出土西周甲骨17 275片,其中有文字的289片,共903字。另据1986年5月1日《光明日报》报道,在西安西郊的一处遗址中,发掘出一批字体极为细小,笔画细若绳足的甲骨文,比河南安阳出土的殷商甲骨文要早1 200年以上。转引自《中华古文明大图集·第六部·文渊》,人民日报出版社,1992年,第19页。如果这则报道确凿可靠,至少可以表明甲骨文不独于安阳殷墟出土,既非殷商最早,也非殷商独有,我国在夏代之前,就已经有了甲骨文字。需要指出的是,夏代出土的甲骨文字与商代出土的甲骨文字系统不能相提并论,文字虽然是记录语言的工具,但不成系统的文字难以记录完整的事物或表述完整的思想和理念。就目前掌握的资料而言,殷商甲骨文仍然是我国最早的、可用于记载的文字系统和书契形式。那么,难免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在没有殷商甲骨文字系统和书契形式之前的时代,文化的传承和思想理论的延续靠的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向传说,即口传文化时代寻求答案。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由形式与内容两大要素构成的,有其名必有其实,名与实是事物存在的两个侧面,缺一不可,传说也不例外。从本质看,传说只是传承思想和理论的形式而已,就像现代媒体,只是传播思想与理论的渠道和形式,人们利用这个渠道传播什么,不同国家、不同团体及不同个人各有所需,各不相同。因此,既不能把形式与内容割裂开来,也不能把形式与内容混为一谈,古代传说也是如此。对古代传说笼而统之地肯定或否定都是不可取的,必须做具体的分析研究,方可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与取舍。

传说的形式是什么?传说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播与延续。《论语·子张》载:“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庄子·养生主》载:“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唐陆德明释文:“传者,相传继续也。”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第1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第1615页。用现代语言表述,传说以面对面的谈说为方式方法,代与代之间前后传承或人与人之间辗转传述,通常的说法是口耳相传。

《礼记·乐记》载:“有司失其传也。”孔颖达疏:“谓典乐者失传说也。”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第1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第1615页。《孙子·计篇》载:“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杜牧注:“传,言也。此言上之所陈,悉用兵取胜之策,固非一定之制;见敌之形,始可施为,不可先事而言也。”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第1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第1615页。《荀子·非相》载:“其所见焉,犹可欺也,而况于千世之传也?”杨倞注:“传,传闻也。”《荀子·非相》,嘉善谢氏校本,唐登仕郎守大理评事杨倞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9页。自古以来,人们泛泛地谈论传说,很少有人对传说做具体的分析研究,以至于凡提起传说便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神话及那些荒诞不经的传闻,片面地认为:“其所见焉,犹可欺也,而况于千世之传也?”

口耳相传是系统的文字和书契产生之前,思想和文化传承最科学、实在、管用的方式方法。就目前考古发掘揭示出来的情况看,殷商甲骨文之前的社会,没有发明创造出实用的文字系统,也没有发明创造出书写工具和可供书写的载体,人们不知道书为何物,可以立说而无以著书。试想:在那个没有成熟的、可用于记载思想和理论的文字系统与书写工具的社会,还有什么比口耳相传更科学可行和实在管用的方式方法吗?毫无疑问,可以这么说:口耳相传是面对面的言传身教;口耳相传可以手把手地传帮带;口耳相传文化是中华先民的又一大发明创造;口耳相传一直延续到现代,诸如开会、传达、研讨、交流等,采用的都是这种方式方法;口耳相传从来就是人类传承与交流思想和理论最基本的方式方法,书籍与文字只是辅助形式而已。以口耳相传为基本形式的口传文化是人类发展进步史上不可缺少的重要历史阶段,中华文化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且从未间断的口传文化时代。可以说,中国的史前文明,都是通过口耳相传保留下来并流传至今的。

商周时期之所以集中出现大批上古无名氏的经典著作,是口传文化时代向文字书契文化时代转变大潮带来的必然结果和客观反映。从目前考古发掘揭示出来的史实看,最早出现于商晚期的甲骨文系统仅限于殷商宫廷使用,其他地方未见。周初甲骨文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广,但也仅在几个考古发掘地点现身,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此后,人们发明创造了铸造在青铜器上的铭文,学界称为金文或钟鼎文,诸侯与士大夫也可铸鼎铭文。周宣王时的太史籀整理加工商周以来的各种文字并进行简化,史称籀文。秦丞相李斯等人对大篆与籀文再行简化,史称小篆。有一个叫程邈的狱吏在公务中发明创造了更为简便的隶书,汉代进行改进并推广使用,这就是后来通行的汉隶。至此,中国的文字书契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演变,从殷商甲骨文逐步演变成汉隶,彻底完成了从口传文化时代向文字书契文化时代的过渡和转变。文字由宫廷走向民间,从少数人的工具发展为大众掌握和使用的工具,商晚期和西周是一个分水岭,是这个大转折的最重要阶段和最关键的时期。文字的成功使用和普及触动了当时的思想家、理论家、哲学家、史家、道德家等著作家的灵魂,促使他们改变以往口耳相传的方式,改用更先进、更科学的文字书契传承方式,纷纷著书立说,保留和传承从师长那里获得的知识。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一批传世经典应运而生。可以说,商周乃至秦汉期间面世的大批古代经典书籍,是口传文化时代向文字书契文化时代转变大潮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脱离这个实际而发难,无疑是荒腔走板。

以中国古典哲学中的“易”为例,为什么《连山易》《归藏易》《坤乾易》与《周易》的文字结构和语言风格迥然不同?为什么《周易》与殷商甲骨文的文字结构与语言风格相类?为什么《周易》又与“十翼”和《道德经》的语言风格各异?这是个非常有意思和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对比《周易》与甲骨文,它们之间不论在语言风格、语法、语句,甚至在用词规律方面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这是因为《周易》的作者西伯姬昌曾为商纣三公之一,在殷商都城有过长期的生活经历,理应谙熟甲骨文的运用。因为他在羑里受困时推演的《周易》六十四卦,及为各卦撰写的卦辞,理应使用殷商甲骨文缀字成文,所以不论从文字、语言、语法或表现手法等方面,《周易》的卦辞都与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连山易》为太昊庖羲氏(即伏羲氏)发明创造,反映了中石器时代的社会现实,即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阶段的社会实际,约公元前110世纪至公元前70世纪;《归藏易》为炎帝神农氏发明创造,炎帝时代处于新石器时代初期,约公元前70世纪至公元前50世纪;《坤乾易》为黄帝轩辕氏发明创造,黄帝时代处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约公元前50世纪至公元前24世纪。我国在三皇时代还没有发明创造出可以使用的文字系统,在那个口传文化时代,以爻卦作为思想载体的卦书,只能望图生义,为专门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士阅读与口耳传承,因此前三易的卦辞简洁干练,朗朗上口,好记易传,便于口耳相传时发挥,而西伯姬昌发明创作《周易》的时候,甲骨文已经问世,青铜器的发展和大量动物甲骨为书写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周易》的卦辞比起前三易来显然要复杂得多,有摆脱望图生义的明显特征。周公姬旦为《周易》撰写爻辞的时候,距离殷商灭亡不远,籀文与大篆尚未问世,文字与书写工具及载体还未取得突破性发展,因此爻辞与卦辞的行文差别不大。“十翼”与《道德经》可谓长篇大论,是因为自周宣王以后,太史籀将商周以来的各种文字和字体整理加工,并进行简化,发明创造出籀文或大篆,而且竹简与木椟的发明创造为书写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人们的思想与理论更能全面准确地表现在简牍上。由此可见,《连山易》《归藏易》《坤乾易》与《周易》,以及“十翼”与《道德经》之所以各不相同,不仅反映了中国古典哲学的发展与演变,同时也证实了我国确实存在口传文化和文字书契文化两个相连的文化时代,还反映了商周时期由口传文化向文字书契文化的快速发展与转变。另外,还直接或间接地证明了商周乃至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争鸣与文化空前繁荣的景象,是口传文化时代转变为文字书契文化时代之后我国出现的第一个文化高潮。

由于大批上古经典著作是在那个大转变的时代,由口传华丽变身为文字和书契而诞生的,不是著作者个人的发明创造,因此,实事求是不留自己的名字,是著作人的职业道德与行业操守决定的,这种行为恰恰证明著作者的虔诚与笃实,值得后人敬仰与效法,不应当成为怀疑与否定的借口和理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那些从老祖宗那里口耳相传下来的经典,没经过儒家篡改,也不在焚书之列,没经受六国史书的那些厄难,亦不伤害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利益,反而备受推崇,得到更好地善待和保管,比起其他著作来更具史料价值。

再者,传说与传说大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发生在中国历史上的传说大致可分为四类:民间传说、道家传说、史家传说、宫廷传说。从总体看,神话出于民间传说,哲学来自道家传说,历史出自史官传说,宫廷传说则总汇其要,集天文、地理、政教等传说于一身。之所以神话出于民间传说,是因为神话的内核原本就是历史,经过一代又一代民间传说,杂以祖先崇拜,历史被慢慢地演变成为神奇的故事。古典哲学的传承和发展与神话不同,是由道家口耳相传发展与传承下来的。道家的历史十分久远,其修道的文字记载至少可以追溯到黄帝时代,这是一支业务水平很高,且以修道为终身使命的职业队伍。他们投入毕生精力,踏遍祖国名山大川,四处拜师求学,八方寻仙访道,师徒口耳相传,行刻苦修炼之方法,感天地太始之幽冥,悟历代圣人之真言,究天地变化之学问,力求能悟出真谛,修得正果,前知一千年,后知八百载。暂且不论他们修道的动机何在,也不论他们修道的方式方法科学与否,单就还没有产生可利用的文字系统之前,道家的口耳相传不正是当时条件下传承其思想观点与理论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吗?古史的传承与古典哲学雷同,是靠宫廷史官口耳相传保留下来的。我国有注重历史的优良传统,世传仓颉为黄帝史官,也有说是太昊史官的。仓颉不单指一个人,他还代表仓颉氏,指代一个擅长与专职于历史记忆,世代口耳传承历史的氏族。夏代以后史官改为家传,他们父传子、子传孙,子子孙孙专职于传承和记忆历史。古代史官分左右史,他们职责分明,各自统领若干名专职史官,帝王明堂议事时立于大殿柱下,分工负责记忆天子的言论和国家的行为。显而易见,在当时条件下,没有比这更专业的队伍,没有比这更科学可行和实在管用的办法了。

口传文化诞生了我国的师承传统和制度,形成了古代的师道尊严和对亲传亲授的尊崇。知识和学问像接力棒一样,在师徒间的口耳相传中传递下来。其中,学问高深的圣人,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和亲身体会,在继承中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推动了不同专业的理论与学说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形成了流传至今的古典理论。我国最早的师承记载见于尧朝,“尧之师曰许由,许由之师曰啮缺,啮缺之师曰王倪,王倪之师曰被衣”[周]庄周撰,[晋]郭象注,[唐]陆德明音义:《庄子》卷五,清光绪二年(1876)据明世德堂本校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此后,虞有庠,夏有校,商有序,至春秋孔子开创私学,师徒间传道、授业、解惑靠的都是口耳传承。其中不乏学问高深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文,怀揣经纶入朝为官,结合实践理政施策,君臣间的谈闻内容无所不包,作为治国理政的经验,又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一代代、一朝朝地传承下来。传说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坊间流传的故事叫传说,道家和史家专职人员师徒间的口耳传承也称为传说,帝王与大臣之间的理政对话、经验交谈也靠传说。但是,传说与传说大不相同,不可笼而统之,一概而论。

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商周期间出现的古代典籍,大都来源于传说。《山海经》《黄帝内经》《阴符经》《握奇经》等通篇来源于传说,《列子》《庄子》等,许多内容取材于传说,就连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记》,也采用了大量的传说。例如,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说:“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古文”指用汉隶之前的文字书写的文章,今人已很难目睹。古人以背诵为学,这一传统延续至明清乃至民国。。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古人注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于是迁仕为郎中,奉旨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还报命。”[汉]司马迁撰,[南朝]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引,[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全十册,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3页。可见,司马迁的人生阅历是非常丰厚的,他博览群书,步行天下,广泛吸纳民众传说的营养,构成了他撰写《史记》的重要素材来源。又如,他在《史记·龟策列传》中说:“闻古五帝、三王发动举事,必先决蓍龟。传曰:‘下有伏灵,上有兔丝;上有捣蓍,下有神龟。’所谓伏灵者,在兔丝之下,状似飞鸟之形。新雨已,天清静无风,以夜捎兔丝去之,即以篝烛此地烛之,火灭,即记其处,以新布四丈环置之。明即掘取之,入四尺至七尺,得矣,过七尺不可得。伏灵者,千岁松根也,食之不死。闻蓍生满百茎者,其下必有神龟守之,其上常有青云覆之,传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茎长丈,其丛生满百茎。’”[汉]司马迁撰,[南朝]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引,[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全十册,中华书局,1959年,第3226页。诸如此类取材于传说及传记加传说的记载,在《史记》中不乏其例,就是因为在那个由口传文化向文字书契文化大转变的时代,作为竹简和木椟的书契文献为数不多,不可能面面俱到,包罗万象,著书立说不能不采纳和借用传说,以补文史之不足。

综上所述,只有认识到我国曾经存在一个十分漫长的口传文化时代,承认商周乃至秦汉期间从口传文化向文字书契文化转变的历史事实,才能彻底破解商周乃至秦汉期间出现大批不知道何年何月何人所作的古代典籍之谜,为那些至今被认为假托古人之名的作品找到合理的出处,消除种种猜疑和非难,还古籍一个清白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