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惩罚有罪之人,不让无辜的人蒙冤,使案件真相大白,让犯罪的人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我觉得,这就是犯罪侧写师的责任。
有一天我接到通知,称一起原为家中次子报警家人失踪的案子,现已转为重大刑事案件。接警后我迅速赶到了现场。本案一共有两人失踪,分别是报警人的母亲和大哥。小儿子比哥哥结婚早,已搬出去自立门户。我去的是报警人的母亲和哥哥的家。与母亲失去联系并申报失踪后,小儿子先是往返于自家与母亲家之间,后来因为弄不准母亲何时会回来,因此最近除了外出工作以外,剩余时间都留在母亲家中等候,几乎是住在了这所房子里。
现场在大学路附近,位于一栋三层的多居室住宅楼内,其中一楼和二楼的房间都租给了附近的大学生,失踪人员之前就住在三楼。长子,也就是报案人的大哥,每天开私家车往返首尔通勤。
虽然目前警察系统内已建立起广域科学侦查[1]体系,但在当时,地方厅与各地警察局之间的科学侦查部门还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因此警察在局里接到警情后,常要与地方厅科学侦查部门中负责现场勘查的同事一起跑现场。对我们来说,大半夜接到发生杀人案的通知,从睡梦中爬起来出警早已是家常便饭。而接下来的这个案子,在接案时被认定为失踪,后来性质才转为谋杀,因此不需要我们分秒必争地赶往案发现场。
科学侦查员抵达现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通过拍摄视频和照片,详细记录下现场的内外部环境。除了有时在具体勘查时再补拍一些照片外,还会对案件现场进行整体拍摄,这对还原现场环境至关重要。因此我刚接到调令学习现场勘查时,也曾负责过拍摄视频和照片及对案件现场进行绘制。
当负责现场勘查的科学侦查员开始勘查时,我就负责观察建筑物周边的道路形态、分析可能进入建筑物的方法以及凶手留下的痕迹等。
挂历上被圈出的数字
说来也怪,明明家里的边边角角都勘查了个遍,可除了客厅里散落着几样东西、电脑主机被挪出来了之外,没发现其他活动痕迹。室内虽然看似杂乱,但并未发现遭外人入侵或有长期外出前收拾过的迹象。报警人的母亲平时出门必带的包、钱夹、手机都在原位,大儿子的代步车也原封不动地停在家中。两个大活人同时失踪,这太奇怪了,而且他们平时常用的物品也都在原位,案情越发扑朔迷离。
然而,有一处疑点令我耿耿于怀,就是在客厅墙壁的挂历上,数字“15”被圈了出来。既然在日历上做了标记,那天就一定存在某种意义,可日期旁边并未备注。15日,正是次子报案称其母亲和大哥失踪的日子,据说这个圈是他画的。他何必非要用一个醒目的蓝圈标出母亲和大哥失踪的日子呢?我想不通,一起出警的同事认为“倒也正常”,可我就是觉得不对劲,于是让现场勘查的侦查员给那本日历也拍了照。
随后,我们暂且把这“干净”得可疑的现场和面露异色的小儿子抛之脑后,科学侦查员开始对客厅、厨房、浴室、卧室等地进行勘查,我则开始辅助勘查人员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细节视频、仔细排查现场内部。在第一轮勘查中,失踪和死亡两种可能性均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但在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验后,仍未发现能明确指向其中一种可能性的证据。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我们一进门就闻到的浓烈的消毒水味,走到浴室后消毒水的气味更加刺鼻。我们虽然觉得可疑,但并未发现什么。于是第一轮勘查工作结束后,我们便收队回到地方厅。报警人的母亲和大哥消失得无影无踪,假设这起案件已演变为杀人案,那现场必定会留下某种痕迹。同时,小儿子在现场的表情和态度都令我难以释然,于是我便重新翻看起现场拍摄的视频和照片。
就算现场没留下显眼的证据,也一定会留有与案件相关的痕迹。出于这一点,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科学侦查员心中时刻都记着艾德蒙·罗卡[2]的话:“凡有接触,必留痕迹。”此次案件的侦查方向为何会由失踪转为谋杀?我搜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开始重新分析案情。
几天后,警察局的重案组与地方厅广域侦查队的刑警们成立了联合侦办组,我也以犯罪侧写师的身份进了组。自此,我只偶尔回一趟地方厅,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在警察局的侦办组里。我把现场勘查资料、搜查收缴回来的资料和数字取证[3]资料,全都研究了一遍。
报警人的母亲和哥哥回到家后再无外出的记录,从不缺勤的大哥自15日之后连招呼都没打,便再也没去上过班。但奇怪的是,警方发现大哥此前驾驶的汽车有过移动记录。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梳理着搜集到的侦查资料,同侦办组夜以继日地开会探讨案情,不断缩小嫌疑人的范围,一步步接近案情的真相。利用监控分析和走访调查,小儿子夫妇的一些可疑表现不断浮出水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科学的证据使猜想得到验证
在摸排车辆行驶路线的过程中,警方在通往江原道方向的收费站发票上检出了小儿子的指纹。这一刻,科学的证据验证了我的怀疑,但我们仍找不到失踪人员的踪迹。案件的性质不是失踪而是谋杀,这一怀疑已基本得到了验证;但眼下只有找到尸体,真相才可能大白于天下。即使发票上检出了小儿子的指纹,可他依然在隐瞒曾驾驶私家车外出的事实。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拿到确切的虚假陈述反倒有利于破案[4],但终究还是要找到被害人的踪迹才行。
科学侦查员开始了第二轮勘查,我也在现场一同参与调查。我们又把每个角落都地毯式勘查了一遍,还是没发现任何痕迹。最后我们把厨房水槽、洗脸池、马桶全都拆了下来,用下水道专用的管道内视镜摄像头观察内部的情况。由于负责现场勘查的科学侦查员接触不到所有细节的侦查资料,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侧写师会一同在勘查现场,便于随时与他们交换意见,探讨哪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更加精密的侦查手段。这个过程至关重要。所有工作都需要多方沟通后逐步进行。两个大活人凭空消失却找不出任何痕迹,我们必须做最坏的打算。考虑到可能会发现血迹或人体组织,我们才使用了管道内视镜。
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没能找到可疑的证物。最后,上面指示我们去检查化粪池。和侦办组讨论后,我们认为浴室的消毒水味可能是毁损尸体后留下的,如果下水道查不出任何痕迹,很有可能尸体通过马桶排进了化粪池。
搜索化粪池是我们最后的选择。当时正处于酷暑未消的夏季,我们要做的可不是简单地观察化粪池的情况,而是要在化粪池里找出痕迹。也就是说,我们得叫几辆化粪池清洁车到现场,把池子里的污水全部抽到车里,再一一对污物进行分析确认。于是,我们在入水口处设置了一层像蚊帐一样密织的拦网,目不转睛地观察进水的情况。这个任务无论是对有十多年勘查经验的科学侦查员而言,还是对不得不目睹这一切的我来说,都绝非易事。
刺鼻的恶臭也就罢了,大量有毒气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加上满身的大汗,实在不好受。我好歹也跑过不少尸体高度腐烂的命案现场,本案现场的惨烈程度绝不亚于此。这弄得大家一口水都咽不下去,但大家都迫切地想找到可能遗留在现场的证据,因此没有一个人撂挑子。我们把污水抽了排、排了抽,来来回回筛了好几遍,结果只捞上来无数的烟头、塑料袋等垃圾,没发现任何人体组织的可疑物。
一般来说,在挖被掩埋的尸体的时候,如果太饿,还能临时停下来喝口水或啃两口面包;可在勘查化粪池时,大家都是强忍着恶心在坚持,送到现场来的冰水、饮料,还有冰激凌,都着实令人无法下咽,包括我在内,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毫无食欲。
犯罪侧写师出手
纵然是查到这个地步,还是没能发现确凿证据,这就需要我这个犯罪侧写师出手了。通过此前的排查,我们已经可以充分证明失踪的两人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了。警方苦恼着是否要将这起无尸谋杀案移交出去的同时,仍在竭尽全力地搜寻尸体的下落。我们发现,平时靠骑摩托送快递谋生的小儿子曾购买过腌冬储泡菜用的大面积塑料布,还在现场附近的小超市里购买过消毒水等物品。另外,对小儿子夫妻家中常用的电脑和手机进行数字取证后发现,他们曾多次搜索过与《想知道真相》[5]《令人好奇的故事Y》[6]等节目中的案件相关的资料。
首先,我请侦查员要求眼下的头号可疑目标——小儿子亲笔撰写陈述材料。既然没有物证,那就要利用心理证据来刺激他的心理。虽然我们应该找到尸体或嫌疑人毁尸的证据,可既然现在一无所获,就只能揪出他心理上的纰漏。于是,在拿到他五页纸的陈述后,我开始逐字逐句地分析内容,不出所料,发现了他撒谎的迹象,诸多方面都反映出他并不是一个诚实的陈述者;同时,我也在此基础上找到了值得进一步追查的线索。哪怕是再冷血无情的人,也不可能在弑母杀兄后还能心安理得地过日子。
然而,似乎对此已有预判的小儿子在接受调查时比我想象中还要淡定得多,他既像接受着某个人的指令,又像在拿着写好的剧本说台词,只陈述既定情况。看来,仅凭常规的侦查手段怕是难以攻破小儿子的心理防线了。在此期间,小儿子与妻子之间收发的即时通信聊天记录等数字取证结果也出来了。分析此类结果也是犯罪侧写师的工作。惊人的是,从最初策划犯罪到具体作案方法的制订,全部都在两人的对话中暴露无遗。尽管还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完全按计划行事,但这段对话显然不能轻视。我必须将其中涉及的所有书籍、电视节目找出来一一确认,这个分析量绝非凭一己之力就能完成。
警方还从小儿子夫妇家搜到一批书,其中有几本是我作为犯罪侧写师平时饶有兴趣读过的。领导要求我们把这些书全买回来,找出其中所有可能成为线索的内容。当时的我很想说,分析完所有的书和电视节目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转念一想,说不定真能从中找到头绪呢。再者,目前我们已掌握了大儿子汽车的行驶记录,发票上的指纹也证明小儿子曾驶出收费站。但仅凭这些仍然无法锁定抛尸的具体地点,如此一来,我们已别无他法。
把所有书都买回来后,我和侦办组的成员一起读了又读,彼此交换意见,将有价值、可作为参考的内容全部整理出来,然后分析大家写在便笺上的内容与案件是否存在关联。我们还观察了小儿子和妻子每次接受调查时的情况,开始制订审讯策略。他们在被问及什么内容的时候表情有变化,什么情况下会尝试转移话题,撒谎会有哪些表现……我都一条条记录了下来。由此我得出结论,打感情牌这种策略绝对击溃不了小儿子的心理防线。同时,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我发现他其实十分依赖自己的妻子。
真正的智囊是小儿媳
事到如今,案情进展提示我有必要将小儿子和小儿媳分开,开展双轨调查,尤其需要跟小儿媳谈一谈,于是我开始不露声色地创造对话机会。迄今为止,小儿媳始终坚持自己与本案无关,浑然不知自己也成了怀疑对象。她跟我说,犯罪侧写师是她的梦想,还向我详细咨询如何才能成为犯罪侧写师,与我分享她平时出于兴趣关注的书籍和电视节目。
不知她是否真的对犯罪侧写师感兴趣,她很爱看《想知道真相》《令人好奇的故事Y》这类涉及破案题材的电视节目,也买了这方面的书在阅读。但纵使兴趣浓厚,她还是不大清楚韩国的犯罪侧写师这个职业具体要做什么。因此,比起男警官,她对我这个同性显得友善得多,我们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交流了不少。相处的时间久了,我们谈天说地,她不经意间就说出了许多本不该透露的事。虽说这都是后话,但她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暴露了他们将书中或电视节目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场景,照搬到了此次作案过程中的事实。
我装作若无其事,听她说话,也会回答一些问题来满足她的好奇心,就这样我越聊越确信,所有计划都是小儿媳一手策划的。她在本案中充当着智囊的作用,只要她不下指令、不做决定,小儿子就绝不会交代与案情相关的任何内容。进而我们得出结论,现在谈话的重点对象以及掌握案件关键线索的人,其实是小儿子的妻子。
那段时间,我和她一起吃饭、喝茶,甚至连上卫生间都结伴而行,相处时间很长。虽然她反复强调自己与案件无关,但想必她心乱如麻,又因为心中怀着对犯罪侧写师这个职业的好奇,所以不得不表现出配合工作的姿态。我也一样,明知她极有可能是这个案子的背后主谋,还要向她倾诉办案的艰辛,给她安慰,放低姿态请她多多协助。
斩断小儿子与妻子间的心理纽带
在小儿子接受调查的这段时间,还有小儿媳每次来警察局接受知情人调查时,我都会跟她讲我自己对案件的一些看法,不断向她透露一些“内情”,说她丈夫大概很难从本案中全身而退了。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相信只有她选择彻底抛弃丈夫,开始绞尽脑汁为自己寻出路时,才会透露出一些线索,好让我们找到尸体所在之处。同时,只有小儿子认为出谋划策的妻子背叛了自己,他的内心也才会有所动摇。此前,我们一直在绞尽脑汁地思考,他们究竟为何要同时杀害自己的母亲和大哥,最终结论是二人时常出入位于旌善[7]的赌场,这应该是一起以夺取财产为目的的抢劫杀人案。
一旦小儿子脱身乏术,小儿媳便会独吞财产,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利用这一形势刺激小儿子的心理。另外,我也向小儿媳解释道,只有在找到尸体、顺利结案之后,才能进入财产清算的环节,无论多不起眼,任何反常或可疑的细节都请务必告知我们。要知道,她之前可口口声声称自己对丈夫做了什么、为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毫不知情。
也许是我的话有一定的说服力,她突然愿意接受催眠讯问[8],想要把所有能记起来的事情都告诉我们。尽管现在我已经完成了司法催眠调查官的培训,但当时我只在犯罪分析培训中听过一两个小时的课,并未深入了解过这个领域,因此十分苦恼,不知该如何应对。但我转念一想,她万一是想借催眠讯问交代些什么呢。如此一来,我可没时间去跑正式流程了。于是,我当机立断地说:“可以进行催眠讯问,只要你同意,当下就可以进行。”她欣然接受,我便借了一间空办公室,开始了催眠讯问。
我本应安排对象坐在一把类似沙发躺椅般舒适的椅子上,但事出突然,很难打造出那般完美的环境。尽管只有普通沙发,我还是让她尽量放松,找一个舒服的坐姿,我尽全力调动起培训时的记忆,开始引导她进入催眠状态:
“来,请闭上眼睛。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我的声音上,试想全身上下逐渐放松。好,请把所有注意力转移到眉心处,深吸一口气,‘呼’,长长地呼出,想象所有的力量都从眉心处退去……接下来,再睁开眼,你就能想起所有的事情了,一、二、三!”
催眠过程可谓是漏洞百出,但小儿媳醒来后确实回想起自己在半梦半醒之下,曾与丈夫驱车外出的经历,还交代了当时的目的地和预想中尸体所在地的一些情况,甚至画出了示意图。虽然无法认定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但我不可无视。
与杀人犯同寝
与侦办组开会讨论后,我们决定第二天带小儿媳一同前去寻找尸体。因为这个案子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所以我们必须一大早就出发,才能躲过媒体的围追堵截。毕竟能否顺利找到尸体还是个未知数,自然不适合惊动媒体。
但问题又来了,小儿媳有服用安眠药入睡的习惯,没有把握一大早能起来。我们建议她可以去娘家睡,请家里人叫她起床,但她坚持要回自己家休息。既然不能放她一个人回去,那就意味着必须得有人陪她一起睡。当事人同意这个方案,但由于不能排除小儿子在案发现场被她喂食了安眠药,她家里并不安全,因此我们之中没有人贸然请缨。
侦查员虽然没有明说,但我能感觉得到大家的目光都纷纷落在了我身上。我也认识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毕竟是我主张进行催眠的,无论以何种形式,都理应对接下来的情况负责。考虑到自从侦查战线拉长后,我就经常回不了家,也就没必要再跟家人细说,而且如果说了他们就一定会反对。我只告诉丈夫和孩子们,侦查工作还在继续,今天怕是回不了家了,然后决定陪小儿媳回家休息,负责明天一大早叫醒她,再带来局里配合工作。
侦办组说在门口安排了刑警值守,让我不必太担心,可我的内心依然忐忑。如果她递给我一杯咖啡或果汁,出于此前积累的信任,我也不好直接开口拒绝。但凡她在饮料里兑了安眠药,我就绝对无法自保。现在想想,那时的情形真是惊险万分。
小儿子夫妇的家其实就是一个单间,房间一头摆着一张床垫。他们养了两只猫,屋里到处都是猫毛。看到陌生人进门后,两只猫就总在我身边徘徊,对于我这个从没养过任何动物的人来说,这实在是尴尬。
前往江原道寻找尸体
那一夜,我几乎没合眼。天色微亮,我就把熟睡中的小儿媳叫醒,帮她穿好衣服,连背带拽地把她送上前往江原道的车。谁知一到现场,她的态度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不住地好言相劝,让她再好好想想尸体究竟在哪儿,她却不断重复着“我想不起来了”“我的头好痛”之类的托词。不过警方也算有所收获,我们所到之处是她丈夫的外婆家,她丈夫对周边十分熟悉,之前夫妻俩还曾一起来此处野营。
尽管仍然无法锁定精确地点,但也不能空手而归,我们总得做些什么。于是我们从五金店买了镰刀和除草机,开始在她首次指认的地方开展除草工作。那时我作为犯罪侧写师,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地点尚不确定,可话已经说了出去,又不能直接放弃;要求必须搜查,但万一找不到直指案情的确凿证据,想必会辜负吃苦受累的侦查员。
记得之前也有一次,我说必须要找抽水机把硕大的蓄水池里的水抽干,结果除了鱼之外什么都没找到,着实让我在大家面前抬不起头来。这次也实属无奈,夏天草木茂盛,不修剪一下实在难以发现特别的痕迹。侦查员一直搜查到天黑时分,依然一无所获,于是大家决定留一部分侦查员在现场,其他人先行撤离。我和小儿媳一同返回警察局,决定第二天进行面谈,其他人在原地再搜几天。眼下只能竭尽全力,我心中满是愧疚和不知该如何推进侦查的难堪。
在查案过程中,时不时就会遭遇类似的情况,你必须做出艰难的抉择。本案是需要除草,在其他案件中,我甚至还遇到过请挖土机在可能的尸体所在地挖了许久的情况。在成立专案组的案子中,大部分专案组都会配有犯罪侧写师,犯罪侧写师经常被要求在每天的调查推进会上发表意见。
全国的犯罪侧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经过谈话和分析,再利用科学犯罪分析系统(Scientific Crime Analysis System,缩写为SCAS)收录的各种数据、搜集来的调查资料及科学证据等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还需进一步开展调查的部分。有时犯罪侧写师提出的待查事项会被纳入实际调查工作内容,这种情况下,即便不是犯罪侧写师个人的责任,也总有需要为自己的决策负责的时候。就像上文中提到的兴师动众的蓄水池事件,我认为必须要对蓄水池进行搜查,这条意见也被专案组采纳了,但等水都被抽干了还是没发现尸体,我现在想起脸上还是火辣辣的。更别提当时在现场旁观,我的内心是多么煎熬。勘查结束后,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直至今日,那种感觉还鲜活如初。
二入江原道发现尸体
几十个警员继续在酷暑中坚持除草的同时,我再次找小儿媳进行面谈。她连示意图都画得出来,无论怎样我都必须让她老实交代一切。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小儿媳很想尽快从案件中全身而退,对她而言,要在现场直接指认抛尸地点的确面临着较大的心理压力。我需要做的,就是激励她重新鼓起勇气。
所幸,她愿意再去一次现场!几天后,我们再次前往江原道,抵达目的地时,艳阳高照。为找到她指认的新地点,大家东奔西走了好一阵,我一直陪在她身边。几十名警员在附近的草丛中不停地翻找着。这时,远处传来一声“在这里”,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具尸体。在人迹罕至但距离平地并不远的草丛中,警察找到了母亲的尸体。搜查途中小儿媳也接近过抛尸点,但她可能鉴于自己曾交代过当时并未下车,没有直接提供准确位置,而是寄希望于侦办组能主动发现。
在她的协助下,我们也找到了另一具尸体。那一刻我对她既有感激,也有后怕。酷暑时节,将近一个月过去,大儿子的尸体腐坏程度严重,已近乎毁损状态。两名被害人的尸体在不同的地方被发现,如非共犯绝不可能知情,也绝不是服用了安眠药、只待在车里的人能知晓的。小儿媳认为,在我的劝说下她协助了调查,就可以从案件中脱身。事已至此,她的身份不得不发生转换,变为案件嫌疑人。
她怨恨我也是情理之中,但考虑到被害人,我理所当然地选择揭露真相。如果从人性的角度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她堕落至此,难免会对其产生一丝恻隐之心。但即便如此,犯罪就应接受惩罚。通过前期调查,警方已掌握了大量她与丈夫共谋犯罪的情况和证据,之所以没有立即将其指定为嫌疑人共同立案,只是考虑到一旦这么做恐怕就无法找到尸体罢了。
小儿媳之前一直认为只要找到尸体,这一切便尘埃落定。但此时她的直觉告诉她,事情的走向已经偏离了她的预知。于是她反复问我:“是不是完事了?接下来我会怎么样?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而我,一句话都答不上来。侦办组通知她,第二天早上10点前来一趟警察局,她虽然心中觉得蹊跷,但还是应允下来,然后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电话,说她没有现身,家里也没有动静……过了约定的时间,她依然没有出现,我拨通她的电话,却没有人接听。当我们赶去她家时,她已经做出了极端的选择。
小儿子的自白
警方找到尸体后,小儿子供述了杀害母亲和大哥的全部过程,并坦白自己是与妻子共同策划并实施的。之前绝不开口的他在得知警方是在妻子的协助下找到尸体后,渐渐卸下了心防。警方还给他看了从他母亲家中搜获的相册,里面有一张他幼时的全家福,可能从那时起他的心理防线就出现了松动。妻子不知道丈夫都交代了什么内容,对侦办组拟将其从知情人转为嫌疑人的意图也并不知晓。她之所以选择自杀,应该是认识到自己已无法从案件中脱身的事实了。
从案件调查初期到找到尸体,我都曾与她近距离接触,因此在她死后,我接受了监察的调查。即使已经破案,监察组还是按程序追问我在调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处理不当的情况。整个调查过程的气氛相当严肃。通过这次经历,我也略能体会那些在拘留所或陈述录像室中见到的犯罪嫌疑人的心情了。
小儿子的妻子做出极端的选择,其实也对我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从人性角度来说,她也想成为犯罪侧写师,并对我表现出亲近;从案件角度来说,我的工作是要让她站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的错误。在她的身份发生变化后,我还有许多话要与她沟通,有很多问题要问、要从她那里得到答案。比如:她从出生到案发的经历,是什么使她产生了利用丈夫侵占婆婆财产的念头?从何时开始策划犯罪?在和我相处的过程中有过何种想法?等等。能找到被害人的尸体实属不幸中的万幸,但现在想来,这个案子还是留下了不少遗憾。
参与的案件多了,我尽量不让相关记忆在心中留存太久。但这个案子,我至今还会不时想起。
注释
[1]广域科学侦查:指韩国警方可针对复杂案件联合多辖区、多层级、多种技术侦查警察共同开展调查的工作机制。
[2]艾德蒙·罗卡(Edmond Locard):法国犯罪学家,又被誉为“现代法证学的开山大师”“法国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译者注。
[3]数字取证(Digital Forensics):犯罪调查过程中搜集和分析科学证据的技法之一,通过搜集和分析各种数据、通话记录、邮箱登录记录等情报寻找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固定证据。——译者注。
[4]嫌疑人编造出冗长的虚假陈述后,反而会被自己的说法束缚,出现前后矛盾的破绽。因此,警方获取确切的虚假陈述后,有时反倒让嫌疑人主动自首、交代犯罪经过。
[5]《想知道真相》:韩国SBS电视台自1992年3月开播至今的老牌深度调查类节目,内容聚焦社会、宗教、悬案等领域的问题,通过深入地采访相关方,试图还原事件真相,在韩国社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译者注。
[6]《令人好奇的故事Y》:韩国SBS电视台于2009年推出的解密型节目,针对观众最为好奇的新闻话题、人物等内容,通过实地探访拍摄相关人、事、物,以引人入胜的方式向观众讲述其中缘由。——译者注。
[7]旌善:韩国江原道城市,北临江陵市,南接宁越郡。——译者注。
[8]催眠讯问:又称催眠术讯问法。即对被审讯对象施用催眠术,使其处于游眠状态,失去其意志,一切均受施术者的支配与暗示。此讯问法不符合中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因此在中国不予使用。——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