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文化如何才能有效“走出去”

上海外国语大学 谢天振

中国文学、文化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走出去”?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这个问题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从国家领导人到普通百姓。追溯起来,中国人通过自己亲力亲为的翻译活动让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的努力其实早就开始了。不追得太远的话,可以举出被称为“东学西渐第一人”的陈季同,他在1884年出版的《中国人自画像》一书中即把我国唐代诗人李白、杜甫、孟浩然、白居易等人的诗翻译成了法文,他同年出版的另一本书《中国故事》则把《聊斋志异》中的一些故事译介给了法语读者。至于辜鸿铭在其所著的《春秋大义》中把儒家经典的一些片段翻译成了英文,敬隐渔把《阿Q正传》翻译成法文,林语堂把中国文化译介给英语世界,等等,都为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做出了各自的贡献。

当然,有意识、有组织、有规模地向世界译介中国文学和文化,那还是1949年以后的事。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新中国的领导人迫切希望向世界宣传新生共和国的情况,而文学作品的外译是一个很合适的宣传渠道,因此非常重视中国文学作品的外译,并于1951年创办了英文版的期刊《中国文学》。该期刊自1958年起改为定期出版,最后发展成月刊,并同时推出了法文版。前后共出版了590期,介绍中国古今作家和艺术家2000多人次,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它是新中国向外译介中国文学的最主要的渠道。“文革”期间停刊,“文革”后复刊,但后来国外读者越来越少,于2000年最终停刊。

创办了半个世纪之久的英、法文版《中国文学》最终竟不得不黯然停刊,令人不胜唏嘘,同时也发人深省。研究者郑晔博士在她的博士研究生论文《中国文学在现当代美国的传播和接受——以〈中国文学〉(1951—2000)的对外译介为个案》中总结了其中的经验教训,她归纳为四条:一是译介主体的问题。她认为像《中国文学》这样国家机构赞助下的译介行为必然受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的制约,这是由赞助机制自身决定的。译本和编译人员不可能摆脱它们的控制,只能在其允许的范围内做出有限的选择。这种机制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国家有能力为刊物和专业人员提供资金保障,并保证刊物通过书刊审查制度得以顺利出版发行;坏处是由于国家赞助人的过多行政干预和指令性要求,出版社和译者缺乏自主性和能动性,刊物的内容和翻译容易带有保守色彩,逐渐对读者失去吸引力。二是用对外宣传的政策来指导文学译介并不合理,也达不到外宣的目的,最终反而让国家赞助人失去信心,从而撤资停止译介。三是只在源语(输出方)环境下考察译者和译作(指在《中国文学》上发表的译文)并不能说明其真正的翻译水平,也不能说明这个团队整体的翻译水平,必须通过接受方的反馈才能发现在译语环境下哪些译者的哪些译作能够被接受,哪些译者的哪些译作不能够被接受。四是国家垄断翻译文学的译介并不可取,应该允许更多译者生产更多不同风格不同形式的译本,通过各种渠道对外译介,由市场去淘汰不合格的译者和译本。

“文革”以后,在二十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我们国家在向外译介中国文学方面还有过一个引人注目的行为,那就是由著名翻译家杨宪益主持编辑、组织翻译出版《熊猫丛书》。这套《熊猫丛书》共翻译出版了195部文学作品,包括小说145部,诗歌24部,民间传说14部,散文8部,寓言3部,戏剧1部。但这套丛书正如研究者耿强博士所指出的,同样“并未获得预期的效果。除个别译本获得英美读者的欢迎外,大部分译本并未在他们中间产生任何反响”。因此,《熊猫丛书》最后也难以为继,同样于2000年黯然收场。

《熊猫丛书》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原因,耿强在他的博士研究生论文《文学译介与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熊猫丛书英译中国文学研究》中总结为五点:一是缺乏清醒的文学译介意识。他质疑:“完成了‘合格的译本’之后,是否就意味着它一定能获得海外读者的阅读和欢迎?”二是“审查制度”对译介选材方面的限制和干扰。三是通过国家机构对外译介的这种模式。虽然可以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能生产出高质量的译本,却无法保证其传播的顺畅。四是翻译策略。他认为“要尽量采取归化策略及‘跨文化阐释’的翻译方法,使译作阅读起来流畅自然,增加译本的可接受性,避免过于生硬和陌生化的文本”。五是对跨文化译介的阶段性性质认识不足。看不到目前中国当代文学的对外译介尚处于起步阶段这种性质。

另一个更发人深省,甚至让人不无震撼的个案是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合作翻译的《红楼梦》在英语世界的遭遇。众所周知,杨译《红楼梦》在国内翻译界备受推崇,享有极高的声誉,可以说代表了我们国家外译文学作品的最高水平。然而研究者江帆博士远赴美国,在美国高校的图书馆里潜心研读了大量的第一手英语文献,最后惊讶地发现,在国内翻译界交口赞誉、推崇备至的杨译《红楼梦》,与英国汉学家霍克斯的《红楼梦》英译本相比,在英语世界竟然是备受冷落的。江帆在其题为“他乡的石头记《红楼梦》百年英译史研究”的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指出:“首先,英美学术圈对霍译本的实际认同程度远远超过了杨译本:英语世界的中国或亚洲文学史、文学选集和文学概论一般都直接收录或援引霍译本片段,《朗曼世界文学选集》选择的也是霍译本片段,杨译本在类似的选集中很少露面;在相关学术论著中,作者一般都将两种译本并列为参考书目,也对杨译本表示相当的尊重,但在实际需要引用原文片段时,选用的都是霍译本,极少将杨译本作为引文来源。其次,以馆藏量为依据,以美国依利诺依州(Illinois)为样本,全州六十五所大学的联合馆藏目录(I-Share)表明,十三所大学存有霍克斯译本,只有两所大学存有杨译本。最后,以英语世界最大的Amazon购书网站的读者对两种译本的留言和评分为依据,我们发现,在有限的普通读者群中,霍译本获得了一致的推崇,而杨译本在同样的读者群中的评价却相当低,二者之间的分数相差悬殊,部分读者对杨译本的评论极为严苛。”

杨译本之所以会在英语世界遭受“冷遇”,其原因与上述两个个案同出一辙:首先是译介者对“译入语国家的诸多操控因素”认识不足,一厢情愿地进行外译“输出”;其次是“在编审行为中强行输出本国意识形态”,造成了对译介效果的干扰;最后是译介的方式需要调整,“对外译介机构应该增强与译入语国家的译者和赞助人的合作,以求从最大限度上吸纳不同层次的读者,尽可能使我们的对外译介达到较好的效果”。

进入21世纪以后,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又推出了一个规模浩大的、目前正进行得热火朝天的中国文化“走出去”工程,那就是汉英对照的《大中华文库》的翻译与出版。这套标举“全面系统地翻译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典籍”、旨在让“中学西传”的丛书,规模宏大,拟译选题达200种,几乎囊括了全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和传统文化典籍。迄今为止,这套丛书已经翻译出版了一百余种选题,一百七八十册,然而除个别几个选题被国外相关出版机构看中被购买走版权外,其余绝大多数已经出版的选题都局限在国内的发行圈内,似尚未真正“传出去”。

不难发现,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和相关翻译出版部门在推动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一事上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怀,组织了一大批国内(还有部分国外的)中译外的翻译专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然而总体而言,如上所述,收效甚微,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2012年底,第一位中国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曾引发国内学术界和翻译界围绕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问题的广泛讨论,并想通过对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背后的翻译问题的讨论获得对中国文学、文化典籍外译的启示。我当时就撰文指出,严格而言,对莫言获奖背后的翻译问题的讨论已经超出了传统翻译认识和研究中那种狭隘的语言文字转换层面上的讨论,而是进入到了译介学的层面,这就意味着我们今天在讨论中国文学、文化外译问题时不仅要关注如何翻译的问题,还要关注译作的传播与接受等问题。在我看来,“经过了中外翻译界一两千年的讨论,前一个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翻译应该忠实原作’已是译界的基本常识,毋须赘言;至于应该‘逐字译’‘逐意译’还是两相结合等等,具有独特追求的翻译家自有其主张,也不必强求一律。倒是对后一个问题,即译作的传播与接受等问题,长期以来遭到我们的忽视甚至无视,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对外来的先进文化和优秀文学作品一直有一种强烈的需求,所以我们的翻译家只需关心如何把原作翻译好,而甚少、甚至根本无需关心译作在我国的传播与接受问题。然而今天我们面对的却是一个新的问题:中国文学与文化的外译问题。更有甚者,在国外,尤其在西方尚未形成像我们国家这样一个对外来文化、文学有强烈需求的接受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考虑如何在国外,尤其是在西方国家培育中国文学和文化的受众和接受环境的问题”[1]

莫言作品外译的成功让我们注意到了以往我们在思考、讨论翻译时所忽视的一些问题。

一是“谁来译”的问题。莫言作品的外译者都是国外著名的汉学家、翻译家,虽然单就外语水平而言,我们国内并不缺乏与这些国外翻译家水平相当的翻译家。但是在对译入语国家读者细微的用语习惯、独特的文字偏好、微妙的审美趣味等方面的把握,我们还是得承认,国外翻译家显示出了我们国内翻译家较难企及的优势,这也就是为什么由这些国外翻译家翻译的中国文学作品更易为国外读者接受的原因。有些人对这个问题不理解,觉得这些国外的翻译家在对原文的理解,甚至表达方面有时候其实还比不上我们自己的翻译家,我们为何不能用自己的翻译家呢?这个问题其实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很容易解释清楚,试想一想,我们国家的读者接受国外文学、文化典籍是依靠我们自己的翻译家,通过自己翻译家的翻译作品接受外来文学、文化的呢,还是通过外国翻译家把他们的文学作品、文化典籍译介给我们的?设想在你面前摆着两本巴尔扎克小说的译作,一本是一位精通中文的法国汉学家翻译成中文的,一本是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翻译的,你会选择哪一本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可以说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和民族接受外来文学和文化主要都是通过他们自己国家和民族的翻译家的翻译来接受外国文学和外国文化的,这是文学、文化跨语言、跨国界译介的一条基本规律。

二是“作者对译者的态度”问题。莫言在对待他的作品的外译者方面表现得特别宽容和大度,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他不仅没有把译者当作自己的“奴隶”,而且还对他们明确放手:“外文我不懂,我把书交给你翻译,这就是你的书了,你做主吧,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正是由于莫言对待译者的这种宽容大度,所以他的译者才得以放开手脚,大胆地“连译带改”以适应译入语环境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从而让莫言作品的外译本顺利跨越了“中西方文化心理与叙述模式差异”的“隐形门槛”,并成功地进入了西方的主流阅读语境。我们国内有的作家不懂这个道理,自以为很认真,要求国外翻译家先试译一两个章节给他看。其实这个作家本人并不懂外文,而是请他懂外文的两个朋友帮忙审阅。这两个朋友能审阅出什么问题来呢?无非是看看译文有无错译、漏译、文字是否顺畅而已。然而,一个没有错译、漏译、文字顺畅的译文能否保证译文在译入语环境中受到欢迎、得到广泛的传播并产生影响呢?本文前面提到的杨译《红楼梦》在英语世界的遭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英国翻译家霍克斯的《红楼梦》译本因其中的某些误译、错译而颇受我们国内翻译界的诟病,而杨宪益夫妇的《红楼梦》译本国内翻译界评价极高,被推崇备至。但是,如前所述,研究者在美国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后得到的大量数据表明,在英语世界却是霍译本更受欢迎,而杨译本却备受冷遇。这个事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有些作家,更应该引起我们国内翻译界的反思。

三是“谁来出版”的问题。莫言作品的译作都是由国外一流的、重要的出版社出版,比如出版其法译本的瑟伊(Seuil)出版社就是法国最重要的出版社之一,这使得莫言的外译作品能很快进入西方的主流发行渠道,在西方得到有效的传播。反之,如果莫言的译作全是由国内出版社出版的,恐怕就很难取得这样的成功。近年来国内出版社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并开始积极开展与国外出版社的合作,很值得肯定。

四是“作品本身的可译性”也是一个需要予以注意的问题。这里的可译性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作品翻译时的难易程度,而是指作品在翻译过程中其原有的风格、创作特征、原作特有的“滋味”的可传递性,在翻译成外文后这些风格、特征、“滋味”能否基本保留下来并被译入语读者所理解和接受。譬如有的作品以独特的语言风格见长,其“土得掉渣”的语言让中国读者印象深刻并颇为欣赏,但是经过翻译后它的“土味”荡然无存,也就不易获得在中文语境中同样的接受效果。莫言作品翻译成外文后,“既接近西方社会的文学标准,又符合西方世界对中国文学的期待”,这就让西方读者较易接受。其实类似情况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早有先例,譬如白居易、寒山的诗外译的就很多,传播也广,相对而言李商隐的诗的外译和传播就要少,原因就在于前两者的诗浅显、直白,易于译介。寒山诗更由于其内容中的“禅意”而在正好盛行学禅之风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日本和美国得到广泛传播,其地位甚至超过了孟浩然。作品本身的可译性问题提醒我们在对外译介中国文学作品、文化典籍时,如何挑选具有可译性的,也就是在译入语环境里容易接受的作品首先进行译介。

以上关于莫言作品外译成功原因的几点分析,其触及的几个问题其实也还是表面上的,如果我们对上述《中国文学》期刊等几个个案进行进一步深入分析的话,那么我们当能发现,真正影响中国文学、文化切实有效地“走出去”,还与以下几个实质性问题有关。

第一,与我们对翻译的认识上存在误区有关。

大家都知道,中国文学、文化要“走出去”存在翻译的问题,然而远非所有的人都清楚翻译是个什么样的问题。大多数的人都以为,翻译么,无非就是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我们要让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只要把用中国语言文字写成的文学作品、典籍作品翻译成外文就可以了。应该说,这样的翻译认识不仅仅是我们翻译界、学术界,甚至还是我们全社会的一个共识。譬如我们的权威工具书《辞海》(1980年版)对“翻译”的释义就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另一部权威工具书《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1988年版)对“翻译”的定义也与此相仿:“把已说出或写出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正是在这样的翻译认识或翻译思想的指导下,所以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中国文学作品、文化典籍外译时,我们考虑的问题也就只是如何尽可能忠实、准确地进行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或者说得更具体一些,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交出一份“合格的译文”。然而,问题是交出一份“合格的译文”后是否就意味着能够让中国文学、文化自然而然地“走出去”了呢?上述几个个案表明,事情显然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在上述几个个案里,无论是长达半个世纪的英、法文版《中国文学》杂志,还是杨宪益主持的《熊猫丛书》,以及目前仍然在热闹地进行着的《大中华文库》的编辑、翻译、出版,其中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译文都堪称“合格”。但是,一个无可回避且不免让人感到沮丧的事实是,这些“合格”的译文除了极小部分外,却并没有促成我们的中国文学、文化切实有效地“走出去”。

问题出在哪里?我以为就出在我们对翻译有失偏颇的认识上。我们一直简单地认为翻译就只是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行为,却忽视了翻译的任务和目标。我们相当忠实、准确地实现了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或者说我们交出了一份份“合格的译文”,然而如果这些行为和译文并不能促成两种文化之间的有效交际的话,不能让翻译成外文的中国文学作品、中国文化典籍在译入语环境中被接受、被传播并产生影响的话,那么这样的转换(翻译行为)及其成果(译文)恐怕就很难说是成功的。这样的译文,尽管从传统的翻译标准来看都不失为一篇篇“合格的译文”,但恐怕与一堆废纸并无实质性的差异。这个话也许说得重了些,但事实就是如此。当你看到一本本堆放在我们各地高校图书馆里的翻译成外文的中国文学、文化典籍无人借阅、无人问津时,你会做何感想呢?事实上,国外已经有学者从职业翻译的角度指出,“翻译质量在于交际效果,而不是表达方式和方法”[2]

为此,我以为我们今天在定义翻译的概念时,倒是有必要重温我国唐代贾公彦在其所撰《周礼义疏》里对翻译所下的定义,他的翻译定义是:“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我很欣赏一千多年前贾公彦所下的这个翻译定义,寥寥十几个字,言简意赅,简洁却不失全面。这个定义首先指出“翻译就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译即易),然后强调“换易言语”的目的是“使相解也”,也即要促成交际双方相互理解,达成有效的交流。我们把它与上述两种权威工具书对翻译所下的定义对照一下,可以发现,贾公彦的翻译定义并没有仅仅局限在对两种语言文字转换的描述上,而是把翻译的目的、任务也一并包含进去了。而在我看来,这才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翻译定义,一个在今天仍然不失其现实意义的翻译定义。我们应该看到,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只是翻译的表象,而翻译的目的和任务,即促成操不同语言的双方实现切实有效的交流、达成交际双方相互之间切实有效的理解和沟通,这才是翻译的本质。然而,一千多年来我们在谈论翻译的认识或是在进行翻译活动(尤其是笔译活动)时,恰恰是在这个翻译的本质问题上偏离了甚至迷失了方向:我们经常只顾盯着完成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却忘了完成这种语言文字转换的目的是什么、任务是什么。我们的翻译研究者也把他们的研究对象局限在探讨“怎么译”“怎样才能译得更好”“怎样才能译得更准确”等问题上,于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翻译研究就一直停留在研究翻译技巧的层面上。这也许就是60多年来尽管我们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中国文学、文化典籍的外译,希望能够以此推动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然而却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第二,与我们看不到译入(in-coming translation)与译出(out-going translation)这两种翻译行为之间的区别有关。

其实上面提到的对翻译的认识存在偏颇,偏离甚至迷失了翻译的本质目标,其中一个表现也反映在对译入与译出两种翻译行为之间的区别缺乏正确的认识。我们往往只看到译入与译出都是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却看不到两者之间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质性差别,以为只是翻译的方向有所不同而已。其实这里的差别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本质性问题:前者(译入)是建立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内在的对异族他国文学、文化的强烈需求基础上的翻译行为;后者(译出)在多数情况下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厢情愿地向异族他国译介自己的文学和文化,而对方对你的文学、文化不一定有强烈的主动需求。这样,由于译入行为所处的语境对外来文学、文化已经具有一种强烈的内在需求,因此译入活动的发起者和具体从事译入活动的译介者考虑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外来的文学作品、文化典籍译得忠实、准确和流畅,也就是交出一份传统译学理念中的“合格的译作”,基本不必考虑译入语环境中制约或影响翻译行为的诸多因素。对他们而言,他们只要交出了“合格的译作”,他们的翻译行为及其翻译成果也就自然而然地能够赢得读者,赢得市场,甚至在译入语环境里产生一定的影响。过去两千多年来,我们国家的翻译活动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种性质的活动,即建立在以外译中为基础的译入行为。无论是历史上长达千年之久的佛经翻译,还是清末民初以来这一百多年间的文学名著和社科经典翻译,莫不如此。

但是,译出行为则不然。由于译出行为的目的语方对你的文学、文化尚未产生强烈的内在需求,更遑论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接受群体和接受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译出行为的发起者和译介者如果也像译入行为的发起者和译介者一样,只考虑译得忠实、准确、流畅,而不考虑其他许多制约和影响翻译活动成败得失的因素,包括目的语国家读者的阅读习惯、审美趣味,目的语国家的意识形态、诗学观念,以及译介者自己的译介方式、方法、策略等因素,那么这样的译介行为能否取得预期的成功显然是值得怀疑的。

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却并没有被我们国家发起和从事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典籍外译工作的有关领导和具体翻译工作者所理解和接受。其原因同样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因为在两千年来的译入翻译实践(从古代的佛经翻译到清末民初以来的文学名著、社科经典翻译)中形成的译学理念——奉“忠实原文”为翻译的唯一标准、拜“原文至上”为圭臬等——已经深深地扎根在这些领导和翻译工作者的脑海之中,他们以建立在译入翻译实践基础上的这些翻译理念、标准、方法论来看待和指导今天的中国文学、文化典籍的译出行为,继续只关心语言文字转换层面的“怎么译”的问题,甚少乃至完全不考虑翻译行为以外的诸种因素,譬如传播手段、接受环境、译出行为的目的语国家的意识形态、诗学观念,等等。由此我们也就不难明白:上述几个中国文学“走出去”个案之所以未能取得理想的译出效果,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所以我在拙著《隐身与现身——从传统译论到现代译论》中明确指出:“简单地用建立在‘译入’翻译实践基础上的翻译理论(更遑论经验)来指导当今的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的‘译出’翻译实践,那就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成功。”[3]

第三,对文学、文化的跨语言传播与交流的基本译介规律缺乏应有的认识。一般情况下,文化总是由强势文化向弱势文化译介,而且总是由弱势文化语境里的译者主动地把强势文化译入自己的文化语境。所以,法国学者葛岱克教授会说:“当一个国家在技术、经济和文化上属于强国时,其语言和文化的译出量一定很大;而当一个国家在技术、经济和文化上属于弱国时,语言和文化的译入量一定很大。在第一种情况下,这个国家属于语言和文化的出口国,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它则变为语言和文化的进口国。”[4]历史上,当中华文化处于强势文化地位时,我们周边的国家就曾纷纷主动地把中华文化译入他们各自的国家,当时我国的语言和文化的译出量确实很大。然而,当西方文化处于强势地位、中华文化处于弱势地位时,譬如在我国的晚清时期,我国的知识分子则积极主动地把西方文化译介给我国读者,于是我国的语言和文化的译入量变得很大。今天在整个世界文化格局中西方文化仍然处于强势地位,与之相比,中华文化也仍然处于弱势地位,这从各自国家的翻译出版物的数量中也可见出:数年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翻译出版物仅占美国的全部出版物总数的百分之三,占英国的全部出版物总数的百分之五。而在我们国家,我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数据,但粗略估计一下,翻译出版物占我国出版物总数的比例应远高于美英两国。

与此同时,翻译出版物占一个国家总出版物数量比例的高低还从一个方面折射出这个国家对待外来文学、文化的态度和立场。翻译出版物数量在英美两国以及相关英语国家的总出版物数量中所占的相当低的比例,反映出来的正是英语世界的发达国家对待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文学、文化的那种强势文化国家的心态和立场。由此可见,要让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首先是希望走进英语世界)实际上是一种由弱势文化向强势文化的“逆势”译介行为,这样的译介行为要取得成功,那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把中国文学、文化典籍翻译成外文,交出一份所谓的“合格的译文”就算完事,而必须从译介学规律的高度全面审时度势并对之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四,与我们未能认识并正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存在着的两个特殊现象或事实有关,那就是“时间差”(time gap)和“语言差”(language gap)[5]

所谓时间差,指的是中国人全面、深入地认识西方、了解西方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而当代西方人对中国开始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也就是最近这短短的二三十年时间罢了。具体而言,从鸦片战争时期起,西方列强已经开始进入中国并带来了西方文化,从清末民初时期起中国人更是兴起了积极主动学习西方文化的热潮。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西方国家积极主动地来认识和了解中国文学、文化是最近这二三十年的事。这种时间上的差别,使得我们拥有丰厚的西方文化的积累,我们的广大读者也都能较轻松地阅读和理解译自西方的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而西方则不具备我们这样的条件和优势,他们更缺乏相当数量的能够轻松阅读和理解译自中国的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的读者。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当今西方各国的中国文学作品和文化典籍的普通读者,其接受水平相当于我们国家严复、林纾那个年代的阅读西方作品的中国读者。我们不妨回想一下,在严复、林纾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的西方文学、西方文化典籍的读者是怎样的接受水平:译自西方的学术著作肯定都有大幅度的删节,如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译自西方的小说,其中的风景描写、心理描写等通常都会被删去,如林纾、伍光建的译作。不仅如此,有时整部小说的形式都要被改造成章回体小说的样子,还要给每一章取一个对联式的标题,在每一章的结尾处还要写上“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等等。更有甚者,一些译者明确标榜:“译者宜参以己见,当笔则笔,当削则削耳。”[6]明乎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当今西方国家的翻译家们在翻译中国作品时,多会采取归化的手法,且对原作都会有不同程度甚至大幅度的删节。

时间差这个事实提醒我们,在积极推进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一事时,现阶段不宜贪大求全,编译一本诸如《先秦诸子百家寓言故事选》《聊斋志异故事选》《唐宋传奇故事选》也许比你花了大力气翻译出版的一大套诸子百家的全集更受当代西方读者的欢迎。有人担心如此迁就西方读者的接受水平和阅读趣味,他们会接触不到中国文化的精华,读不到中国文学的名著。这种担心是把文学交流和文化交际与开设文学史课和文化教程混为一谈了,想一想我们当初接受西方文学和文化难道都非得是从荷马史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吗?

所谓语言差,指的是操汉语的中国人在学习、掌握英语等现代西方语言并理解与之相关的文化方面,比操英、法、德、西、俄等西方现代语言的各西方国家的人民学习、掌握汉语要来得容易。这种语言差使得我们国家能够有一批精通英、法、德、西、俄等西方语言并理解相关文化的专家学者,甚至还有一大批粗通这些语言并比较了解与之相关的民族文化的普通读者,而在西方我们就不可能指望他们也有许多精通汉语并深刻理解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的专家学者,更不可能指望有一大批能够直接阅读中文作品、能够轻松理解中国文化的普通读者。

语言差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在现阶段乃至今后的相当长一个时期里,西方国家的中国文学和文化典籍的读者注定还是相当有限的,能够胜任和从事中国文学和文化译介工作的当地汉学家、翻译家也将是有限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中国文学、文化“走出去”的同时,还必须关注如何在西方国家培育中国文学、文化的接受群体的问题——近年来我们与有关国家互相举办对方国家的“文化年”就是一个相当不错且有效的举措,还必须关注如何扩大国外汉学家、翻译家的队伍问题,关注如何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从项目资金到提供专家咨询、配备翻译合作者等。

文学、文化的跨语言、跨国界传播是一项牵涉面广、制约因素复杂的活动,决定文学译介的效果更是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只要我们树立起正确、全面的翻译理念,理解译介学的规律,正视中西文化交流中存在的“语言差”“时间差”等实际情况,确立起正确的指导思想,那么中国文学和文化就一定能够切实有效地“走出去”。


[1]谢天振.莫言作品“外译”成功的启示.文汇读书周报,2012-12-14.

[2]达尼尔·葛岱克.职业翻译与翻译职业.刘和平,文韫,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6.

[3]谢天振.隐身与现身——从传统译论到现代译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13.

[4]达尼尔·葛岱克.职业翻译与翻译职业.刘和平,文韫,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10.

[5]这两个术语的英译由史志康教授提供,我以为史译较好地传递出了我提出并使用的这两个术语“时间差”和“语言差”的语义内涵。

[6]谢天振.译介学(增订本).上海:译林出版社,2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