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单的逻辑学
- (美)D.Q.麦克伦尼
- 1181字
- 2023-06-06 14:41:35
02 确认事实
事实是既成的,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所以有其客观性。我们需要主动去认识事实,一旦我们忽略事实的存在,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实体,如动物、蔬菜、矿藏等。例如,可以把“白宫”看作事物的代表,把“林肯被刺”看作事件的代表。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在美国白宫举行国宴,首要条件是存在美国白宫和其他相关事物,否则这个事件就不会存在。无形事件的存在基础是有形的事物。
要确认事物的存在,你只须实地去考察。如果它真实存在,就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是你可以到达的,就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确认它的真实性。以“白宫”为例,为了证明白宫并非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之中,你可以去华盛顿旅行,亲眼看看它,这是最直接也最可靠的方法。不过,你也可以通过间接方法来证明。例如,从值得信赖的人口中证实白宫确实存在于华盛顿特区,或者以照片为证也是个有效的方法。
但是,对于类似“林肯被刺”之类的事件,如何证明其真实性呢?我们说这是一个事实,依据是什么?这个事件年代久远,我们无法直接找到证人求证。显然,我们自己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直接证据法已然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助于一些可以作为间接证据的事物。例如,官方记录(警局记录和死亡报告等)、当时的报纸、照片、回忆录、日记、国会档案等,所有这些不同领域的资料只能用“林肯被刺”是事实来解释。在这些史料的基础上,我们确认了此事件的真实性,由此,我们确认了一个历史事件的存在。
事实(fact)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主观事实受限于其主体对它的体验。例如,头痛就是一个主观事实,如果我体验过头痛,我就有第一手资料证明其真实性。但是,如果是你头痛,我就只能听你描述头痛的情形来间接地建立我对头痛的概念。因此,主观事实的真实性完全依赖于体验主体的可靠性。
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直接确认事实: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
现实生活中,我们能亲身体验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这就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必须依靠间接证据。同间接求证一个事物真实性的方法一样,在利用间接证据求证一个事件真实与否时,我们必须投入足够的注意力,因为认真审查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及可靠性是最重要的。
源于主观体验的主观事实,在通常条件下是自动呈现的。但是,由于人脑中的自我错觉或理性化思维机制,人们甚至可能无法确认关于他们自身的事实。
由于主观事实得以确认的基础是对其他当事人完全信任,所以你必须首先考虑是否对其他当事人完全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