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这是谁的部将,为何如此勇猛?

晋安帝隆安三年,京口里。

孙恩叛乱的风波席卷了三吴八郡,震动了东晋王朝。

可这对于京口里的百姓来说,倒没有多大影响。

一则,虽然有各种流言,什么孙恩会法术,能呼风唤雨,聚集了几十万大军,可流言毕竟是流言,大家的生活暂时还没有受到影响。

二来,则是京口驻扎着,东晋最为精锐的一支军队—北府军。如果连他们都抵挡不住,那大家还是投降算了,毕竟不管谁统治这片土地,该交的赋税一样得缴。

怎么着,他孙恩来了,就不需要有人帮他种地,不需要吃喝,还不是离不开我们这些泥腿子吗?

京口里,刘裕家的农家小院中,已经七岁的刘义之,正在帮母亲喂养家里的牲畜。

没办法,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刘义之纵然有上辈子的记忆又如何?

他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能干什么?

而当刘义之得知,他那仅仅见过几次面的老爹,竟然是北府军的刘裕。不禁感慨,苍天有眼呢!穿越而来,这几年吃的苦、遭的罪,总算没有白受。

在这个时代,这个并不算富裕的家庭,生活条件比起上一世那可真的是天壤之别。

鸡翅、面包、红烧肉、啤酒、饮料、小烧烤……

现在他吃的是什么,掺杂着谷壳粗粝的稻米,小麦磨成面粉后,蒸熟的面饼。

唉,说起来都是泪,一点滋味都没有。

不过好在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却给他开了天窗。

他那不着家的老爹可是刘裕啊!

那个从一介北府小兵,到气吞万里如虎的开国皇帝。

乖乖,家里真的有一把王位等待继承。

于是,这些年刘义之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锻炼身体。

是的,没有看错,就是锻炼身体。

首先,这个时代死亡率与后世相比可是恐怖如斯。

这些年,苦也吃了,罪也受了,万一不小心嗝屁了,这找谁说理去。

其次,就算老爹是刘裕,自己都穿越了,要是历史发生了改变,或者此刘裕非彼刘裕,那可咋整。

刘义之看了看家里的条件,心里凉了半截,如果老爹靠不住,那就只能指望自己。

而在这古代,在这乱世,对于普通人来说,最有用的便是拳头。当然了,字还是要认的,书也要读。

万一以后只能靠自己,总不能就当个不识字的大头兵吧。

这不是给穿越者大军抹黑吗?

无论怎样,强健体魄,野蛮精神,刀把子,笔杆子,都要抓。

实在不行,真的出不了头,就算吃软饭,刘义之也认了,大家不都说东晋玩的花吗?越花越好,越浪机会越大,女的行不通,男的也可以接受。

就在刘义之早早承担起辛苦养家的重担之时。

历史上,传的神乎其神的,刘裕一个人追着上千人砍,马上上演。

晋隆安帝三年,十二月,前将军刘牢之率部抵达吴地,奉命镇压叛乱。

大军进抵吴地,刘牢之并未轻举妄动,而是下令就地安营扎寨,稍作休整。

“刘敬宣、刘裕,本将命你二人带领本部轻骑,搜察贼众动向。”

中军大帐内,刘牢之望着地图眉头紧锁,缓缓开口说道

“诺。”

刘敬宣、刘裕二人,领命而去。

出得大营,二人领数百轻骑朝东南方而去。

之所以直奔这个方向,则是他们在来的路上就向本地人打听过,孙恩的部众前几日曾在那个地方出现过。

这支骑兵队伍奔行数十里后,逐渐接近目的地。

“吁。”

刘裕勒住缰绳,停了下来,跟随其后的数百轻骑亦是止步不前。

“万寿,前方应当是贼人出没的地方,我们这百余骑兵,动静实在太大,不如由我带领几名士卒,悄悄查探一番,以免打草惊蛇。”

刘裕环顾四周,对着身旁的刘敬宣开口说道。

“也好,那你一切当心,若有情况,我领兵即刻便至,随时接应你们。”

“赵堡、陈巨、韩萁、魏虎……你们随我走”

刘裕翻身下马,将坐骑交于留守之人,领着这数十亲信兵卒,前去查探情况。

荒野茫茫、草木丛生,不时传出鸟兽的鸣叫。

“参军,你说这些贼人藏到哪去了,害得我们辛苦搜寻。”跟在刘裕身后的陈巨,小声的嘀咕道。

刘裕没有回答,扭头瞪了他一眼。

身强力壮,臂力惊人的陈巨霎时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了。

从北方逃难而来,生生死死,他见得多了。幼年时,陈巨便勇力过人,横行乡里,无法无天。

可后来,一切都变了,个人的勇武,在时代的浪潮面前不值一提。

陈巨也被时代所裹挟,和族人一起建立了坞堡,与胡人、汉人、溃兵、盗贼厮杀,直到最后逃难来到了南方,加入了北府军。

若真的选出一个,让他陈巨心服口服的人来,那非刘裕莫属。

首先是个人勇武,他自认为自己已经够彪悍骁勇了,可遇到刘裕之后,他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其次,由于他从北方逃难而来,没少受到南方兵士的排挤、侮辱。

他永远记得,自己被一群人针对时,是队主挡在他的面前,那一刻,这个身影便烙在了陈巨心中。

好男儿,有仇必报,有恩必偿,生死快意,无所畏惧。

正当刘裕几人涉过小溪,继续前行时,前方树林迎面走出几人,紧接着树林里人头攒动,不知凡几。

不好,遇到贼军大部队了。

他们藏在树林中,刘裕几人压根没有发现,如今直接迎面遇上。

走是走不脱了。

刘裕脑海中闪过万千思绪,旋即拔出腰刀,大喝道:“诛杀叛贼,建功立业。”

而对面几人,面瘦肌黄,呆若木鸡,武器简陋,身无铠甲。

还未反应过来,便被刘裕砍翻在地。

北府军,本就是精锐士卒,而这几人更是精锐中的精锐,不知经历了多少战阵厮杀。

无需言语,几人迅速围在刘裕左右,相互依靠,转瞬间,便砍死十几人。

可怜这些跟随叛乱的农人,他们还未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便已人头落地。

贼众虽然装备低劣,技艺生疏,可毕竟有数千人之多。

人多,自然胆气足。

刘裕几人悍不畏死,相互依靠,以防被贼人冲散,逐个消灭。

可人力有穷时,体力渐渐不支,刀剑卷刃,甲胄破损,只能凭着一腔血勇,继续厮杀。

地上倒下的尸体越来越多,血流成河,伤者哀嚎。

随着时间流逝,刘裕几人挥砍刀剑的速度愈发慢了,力道愈发弱了。

“咳。”刘裕胸口遭到重击,气血翻涌,一时竟有些喘不上气。

贼人的一支长矛直接捅在了刘裕的胸口,不过好在有甲胄在身,总算无性命之忧。

“杀。”陈巨暴喝一声,单手攥住长矛,将那人直接带了过来,挥刀横扫,头颅翻飞,鲜血淋漓,贼众为之胆寒。

数十名北府兵,一个个倒下,刘裕身边聚拢的人愈发少了,他们紧紧依靠在一起,被敌人压迫着不断后撤。

战场后方,刘敬宣有些着急,等了许久,也不见任何消息。

他有些待不住了,翻身上马,率领百余轻骑飞奔而去。

“前进者赏,后退者死。”贼众头目,看见有人悄悄后退,于是上前将之砍倒。

此时的刘裕,满脸血污,腰刀崩裂,衣袍破烂,不过却更加悍勇。

噗通,脚下一滑,刘裕摔进了溪流中,只见他挣扎着爬起,手持长刀,仍旧冲向贼众。

“快跑……”

本来占据上风的贼众,先是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不远处涌现数百快如疾风的轻骑,席卷而来,让人胆寒。

不要说他们了,就是正规步卒,面对数百骑兵的飞速冲击,也不免害怕。

尘土飞扬,大地震动,疾如雷霆,声威震天。

督战的贼众头目,更是带头逃跑。毕竟,他可比普通流贼懂得多,这些骑兵压根不是他们所能应付的。

“杀。”

贼众如潮水般退走,刘裕却已杀红了眼,挥舞长刀,穷追不舍。

骑马飞驰而来的刘敬宣看到这一幕,更是惊骇莫名。

披头散发,头盔脱落,满身血污的刘裕,如同杀神一般追着人砍。

铁蹄如雷,马刀似风,追亡逐北,贼军大溃。

当坐镇大帐的刘牢之得到消息时,刘裕、刘敬宣所率领的百余轻骑乘胜追击,一举收复山阴,贼寇孙恩,则是逃遁到海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