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入职到离职:企业用工文本全方位解析
- 陈豪
- 1109字
- 2023-07-13 15:36:39
第一节 应聘登记表的注意事项与填写技巧
在“应聘登记表”中,应聘者需要填写大量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履历、家庭信息等。那么,哪些信息是应聘者必须填写的,哪些信息是应聘者可以拒绝填写的呢?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如图1-1所示。

图1-1 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
根据图1-1的内容,应聘者并不需要填写“应聘登记表”中的所有内容。考虑到应聘者只是参加面试,并非正式入职企业,出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选择性填写“应聘登记表”的行为很常见,如许多人就不会填写婚育状况。
如果涉及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事项,那么企业需要事先进行了解。例如,女职工怀孕时有一部分工作岗位就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当企业需要招聘上述岗位的职工时,女职工是否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就属于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了,女职工必须如实告知企业。企业对女职工的部分个人隐私信息的确认与核实十分重要,如询问女职工当下是否已怀孕,要求女职工提供相应的体检信息并确保真实性。同时,女职工一旦发现怀孕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企业。
对于属于员工个人隐私但企业确需获取的信息,人力资源从业者可以发挥“应聘登记表”的作用,相关操作如下:
(1)在企业想要了解的信息处用明显的方式标记出来,如在前面加*,同时在备注中明确*的具体意义;
(2)为了确保“应聘登记表”中内容的真实性,企业可以在备注中明确如果应聘者填写虚假内容,将视作通过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虽然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与个人隐私的情况不同,但都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无论应聘者最终是否入职企业,企业都有义务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泄露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