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本是狐狸精
《封神演义》第一回,殷纣王继位为天子,“文有太师闻仲,武有镇国武成王黄飞虎;文足以安邦,武足以定国。中宫元配皇后姜氏,西宫妃黄氏,馨庆宫妃杨氏;三宫后妃,皆德性贞静,柔和贤淑。纣王坐享太平,万民乐业,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四夷拱手,八方宾服,八百诸侯尽朝于商……”。这一派熙熙乐乐、垂拱而治的太平景象是怎么向动乱颠覆演变的呢?三纲五常井然有序的大一统社会是怎样向分崩离析、改朝换代的形势转化的?
演变转化的契机颇为荒诞,充满怪异色彩。上古神女女娲娘娘诞辰,纣王去女娲宫进香,看见女娲圣像“容貌端丽,瑞彩翩,国色天姿,宛然如生。真是蕊宫仙子临凡,月殿嫦娥下世”,“纣王一见,神魂飘荡,陡起淫心,自思:朕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纵有六院三宫,并无有此艳色”。于是在女娲行宫粉壁上题诗一首: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宫巧样装。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常乐侍君王。
问题出来了。纣王对女娲娘娘表达爱慕倾倒之意,女娲非但不领情,反而大发雷霆之怒,祭起“招妖幡”,召来轩辕坟中三妖——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命令她们“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断送成汤天下。
仔细一想,这一造成商灭周兴,天翻地覆大乱子、大变动的转捩点只是由于纣王抑制不住自己“力比多”的冲动,“超我”没有严格管束“本我”。明代竟陵派领袖钟惺的评点说得一针见血:“好色者人人皆有是心,独怪商纣好色而思及土木偶人,可为真好,可为痴好。看来今人还当不起一好字,可笑。”
纣王好色而失天下——这一支撑起百回大书的最基础的情节背后是对生命本能、对爱欲的深深畏惧。
但女娲来历如何?她为什么这样小器量?
纣王曾经问首相商容:“女娲有何功德,朕轻万乘而往降香?”商容回答说:“女娲娘娘乃上古神女,生有圣德。那时共工氏头触不周山,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女娲乃采五色石,炼之以补青天,故有功于百姓。黎庶立禋祀以报之。”
这说得远远不够完全。女娲岂止一件采石补天的功绩?她首先是一位化育万物、创造人类的原始大神,更重要的,她还是发明爱情婚姻和生育的大神。女娲的大名最早出现于《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大约是说:女娲做成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做成的呢?这个没头脑的问题让人难以回答,由此却可见女娲的神性。注《楚辞》的王逸引汉代的民间传说把女娲的形躯和神通描写一番:“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化是化生、孕育的意思。“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说文解字》十二)“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淮南子·说林训》)原来女娲和诸神合作创造人类,一天孕育多次的过程中,有的助其生阴阳器官,有的助其生耳目手臂。这就是“七十化”的意思。[1]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路史·后纪二》注引《风俗通》)“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路史·后纪二》)女娲是人类的母亲,又是皋禖(高禖)之神,即婚姻之神。[2]“女娲作笙簧。”(《世本》张澍萃集补注本)女娲又是音乐之神,它的深层含义却是爱情。吹芦笙在古民族中意味着欢乐的盛会。春二三月,青年男女们穿了鲜丽的衣服,选择平坝为月场,相率跳月。男青年吹着芦笙在前导引,女青年摇着响铃在后面追随。双方如果跳得情投意合,他们就离开月场,找幽僻之处欢会。高禖之神即婚姻之神的女娲为她的孩子们制作了笙,实在意味深长啊。
闻一多有一篇杰出的论文《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3],证明那位向楚怀王主动投怀送抱,“闻王来游,愿荐枕席”“朝为行云,暮为行雨”的高唐神女,与那位和大禹“通之于台桑”的涂山氏关系密切,而她们都是高禖的化身。“齐国祀高禖有‘尸女’的仪式,《月令》所载高禖的祀典也有‘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一节,而在民间,则《周礼·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与夫《桑中》《溱洧》等诗所昭示的风俗,也都是祀高禖的故事。这些事实可以证明高禖这祀典,确乎是十足地代表着那以生殖机能为宗教的原始时代的一种礼俗。文明的进步把羞耻心培养出来了,虔诚一变而为淫欲,惊畏一变而为玩狎,于是那先妣而兼高禖的高唐神女,在宋玉的赋中,便不能不堕落成一个奔女了。高禖之祀,颇涉邪淫,亦可想见矣。”高禖之神,就是女娲。她原是生殖和性爱的象征。有的学者认为,女娲补天其实际内涵是大洪水后女娲重新造人,炼五色石与“抟黄土作人”相类。
汉代的石刻画像与砖画中,常有人首蛇身的女娲和伏羲画像,腰身以上是人的形状,腰身以下则是蛇躯,两条尾巴紧紧地亲密地交缠在一起。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繁衍滋生人类的神话传说,在文献记载和民间故事里都得到广泛的印证。女娲人首蛇身,蛇是性的象征。
这位化育万物、宽厚博大的性爱母神女娲,为什么到了《封神演义》里,却变得如此器量狭窄,对仅仅吟诗挑逗了她一下的纣王怒不可遏,直要断送了他的江山社稷和性命才罢休呢?
《武王伐纣平话》里却不是这样。这儿不是女娲,而是玉女。但很显然,玉女只是女娲的另一个化身:“此玉女是古贞洁净辨炼行之人,今为神女,它受香烟净水之供。”不过,这位玉女却要比后来《封神演义》里的女娲有人情味得多:
纣王如此三日,在殿上观玉女,乃问玉女:“卿容貌世间绝少!”纣王不去归朝,只在玉女殿上。是灯烛无数,置酒与玉女对坐。玉女不言。此人是泥身,焉能言之?……
夜至三更以来,纣王似睡之间,左右别无臣侍。王见众多侍从、一簇佳人捧定玉女来殿上。纣王见之大悦,亲迎玉女,礼毕,玉女奏曰:“大王有何事意,在此经夜不去,谓何?”王曰:“朕因姜皇后行香到此,寡人见卿容貌妖娆,出世无比,展转思念。今无去志,愿求相见,只此真诚。”玉女回奏曰:“臣为仙中之女,陛下为人中之王,岂可宠爱乎?曾闻古人有云:‘仙人无妇,玉女无夫。’请大王速去,恐遭谴谪!”王问玉女曰:“何如谴谪?”玉女不得已言曰:“更后百日,终必与我王相见。启大王,且归内去。”王问玉女曰:“有何信物?”玉女遂解绶带一条与纣王,玉女言曰:“此为信约,王收之。”接得绶带,忽闻香风飒飒,玉佩丁当,声闻于外,霞彩腾空。纣王见之,举步向前去扯玉女,忽然惊觉,却是梦中相睹。定省多时,只见泥神,不睹真形,视手中果然有绶带一条。纣王向灯烛之下看玩,思之至晚,悔恨无已。
这简直就是楚怀王梦遇高唐神女故事的翻版。纣王如此多情,玉女又如此缱绻。从古代神话中的女娲、高禖、巫山神女到《武王伐纣平话》里的玉女,再到《封神演义》里的女娲娘娘,我们看到远古的性崇拜逐渐衍化为近古的性禁忌。神话的女娲演变为仙话的女娲,下身的蛇尾幻化为环佩叮当的凤袍。蛇—性—生命原欲不再是崇拜的对象,而成了令人畏忌的邪恶。这是文化与生命的分裂和冲突,是人与生俱来的悲剧。
女娲由性爱母神变成中性的圣母,她对纣王胆敢唤起她对原始蛇尾的记忆不再温情脉脉,而是愤怒无比,反应强烈。可是她采取的报复措施却让人有几分迷惑不解。她派遣了三个女妖去满足纣王的欲望。这是否有一点“替身”和“力比多转移”的意味?她让纣王获得了彻底的满足——长达二十八年的享乐(第一回:娘娘正行时,被此气挡住云路;因望下一看,知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代价是身死国灭。这到底是对原欲的赞美还是诅咒?女娲派出的最主要的一位“替身”是狐狸精妲己,在《武王伐纣平话》里,妲己却是玉女的情敌:
王甚宠爱妲己。置酒宴乐之次,妲己见王系绶带一条甚好。妲己问王曰:“我王何处得此带?好温润可爱!”王含笑而言曰:“玉女所与寡人。”又具语:“前共玉女同寤,得此带与朕,以为信约。”妲己闻言,心生妒害凶[4]:“启陛下,今教毁了玉女之神,火烧了庙宇。恐大王久思玉女之貌着邪,误大王之命。此庙无用。”王曰:“依卿所奏,今教烧了庙,打了泥神。”
妲己从玉女的情敌演变为女娲的“替身”,显示了文化中性禁忌的强化,这也是《武王伐纣平话》与《封神演义》不同时代背景的产物。前者反映了元代思想文化氛围的开放,后者更多地表现了明代的正统色彩。但二者的同异流变也说明《封神演义》里的女娲和妲己确实和上古的女娲、高禖、高唐神女具有一脉相通的文化意味。
妲己被写成托体成形的千年狐狸精,第九十六回又说她是九尾狐狸精。也许由于狐这种动物动作灵活、敏捷,性格活泼,聪明的缘故,它很早就被看作有灵性的动物。战国人的著作里,已经出现了以狐为原型的神兽。《山海经·南山经第一》:“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穆天子传》中则说:“天子猎于渗泽,于是得白狐玄貉焉,以祭于河宗。”《瑞应图》:“九尾狐者,神兽也。其状赤色,四足九尾,出青丘之国,音如婴儿,食者令人不逢妖邪之气及蛊毒之类。”
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狐变人,尤其是变女人的说法流行起来。《抱朴子》引《玉策记》:“狐及狸狼皆寿八百岁,满三百岁暂变为人形。”《名山记》云:“狐者,先古之淫妇也。”《玄中记》更说得活灵活现:“狐五十岁能变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太平广记》里收录了唐以前的狐怪故事十二条。其中的狐多是以作祟害人的恶兽出现。如卷四四七“陈羡”条讲一只牝狐变成美女,自称“阿紫”,专门诱骗男人。到了唐朝,“狐狸精”这个形象出现了。《太平广记》卷四四七“狐神”条(出《朝野佥载》)云:“唐初以来,百姓皆事狐神……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又卷四四九“韦明府”条(出《广异记》)载:“母极骂云:‘死野狐魅。’”按“魅”字《说文解字》释曰:“老物精也。”所以“狐魅”意即“狐狸精”。
唐人小说中“狐魅”一词的出现,反映“狐狸精”已作为一个独立形象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民间信仰里,而且愈来愈和“性”紧密联系起来。明初的《平妖传》,老狐精圣姑姑让自己的女儿胡永儿变成美女嫁给王则,策动造反,当了“王后”,和《封神演义》里妲己迷纣王的故事已经有几分相像。
妲己奉女娲之命托身宫院,蛊惑纣王,的确有几分女娲替身的味道。前面说过,女娲原是高禖之神,在不同的传说里演变为涂山氏和高唐神女。有意思的是,涂山氏原来又是九尾狐。先秦诗有《涂山歌》:“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其源出于《吕氏春秋》:“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涂山之歌又多数句:“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
涂山氏原是九尾狐,涂山女又是女娲的一个化身,女娲派遣妲己这个九尾狐狸精蛊惑纣王,这难道不是女娲“潜意识”中对“蛇身”爱憎交集的“回忆”促成的吗?我们在这里发现了中华民族的集体潜意识。荣格说:“个人潜意识是紧靠意识门槛之下的相对稀薄的一层,和它们对照,集体潜意识在正常情况下没有显现出成为意识的倾向,并且用任何分析的技术也不能恢复它的记忆,因为从来没有被压抑或遗忘过。”[5]
然而,集体潜意识却可以在文学作品中通过原型(archetype)的方式表现出来。原型常常出现在神话、寓言、传说中,可以不断地在历史进程中反复出现。荣格指出:“在每一个这些意象之中有着人类心理和命运的一些东西,一些在我们祖先历史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欢乐和忧伤的残留。”[6]
从女娲神话和狐精传说的演变中,我们看到中华民族对性既迷恋又畏惧的复杂的集体潜意识,这形成了一种情结,也就是说民族心理长久地执意地沉溺于对性既畏又恋的矛盾情绪之中不能自拔,成了一种“瘾”。这可以说是一种“性畏恋”原型,因为“事实上原型乃情结的核心。原型作为核子和中心,发挥着类似磁石的作用,它把与它相关的经验吸引到一起形成一个情结”[7]。
性的欲望和满足使当事者产生欲仙欲死的强烈快感,它的结果又使女子变成母亲,生殖后代,这种奇妙无比的体验和现象使原始时代产生了母神崇拜、生殖崇拜。母神崇拜是最早的原始宗教体系,这在世界许多地区母权制时期的文化遗址中,都有可观的发现。比如距今约两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欧洲奥瑞纳文化期法国格里马底洞的女体圆雕,劳塞尔(Laussel)洞的浮雕持角女体,奥地利维伦多夫(Willendorf)的圆雕裸女,都十分突出地夸张了乳房、腹部、阴部和臀部,其面部却混沌不清,具有强烈的神秘意味。新石器时代,土耳其卡托尔-胡由克(Catal-hǜyǜk)发现了八千年前的文化遗迹,其中母神偶像显示了同奥瑞纳文化大体相同的特征,也是丰腹鼓乳面目不清。伊拉克巴格达的梭万(El-sawwan)有七千年前的祭祀建筑,也供着生殖特征突出的母神像。而在中国,新开流发现了七千年前赫哲人的爱米女神像;沈阳出土了六千年前的母神像;喀左东山嘴,发现了五千多年前的石质祭坛,其中供着两尊有真人一半大的陶塑母神坐像,此外还有两件陶质母神小像,皆丰乳隆腹肥臀,其阴部刻有“△”形符号。这种“△”形符号,也出现在我国许多彩陶器具上。
一些考古学家认为,这个“△”形符号,即女性阴阜的简化,而各地发现的母神像,大都突出地显露阴阜三角区,这“△”形符号也就是母神的象征。又有人考证“黄帝”实即“黄地”,也就是“后土”,大地母神。而郭璞说:“女娲,古之神女而帝者。”原来古人尊奉的“帝”,起先就是氏族母神(后为男性天神取代)。[8]由此可见,对性、女性的崇拜、执恋是极其久远的。
维伦多夫的圆雕裸女
于喀左东山嘴出土的孕妇陶塑像
可是,性活动的频繁、过度使人憔悴疲惫,性交在快感之后紧接着是乏力倦怠,而新生婴儿的诞生也意味着父母开始衰老,开始走向死亡。因而,在性崇拜的同时也产生了对性的畏惧。在原始社会父权制以后数千年男性占主导地位的文明文化中,女人成了性的象征,使男性既爱恋追求又害怕恐惧,这种对性、女性又畏又恋的复杂心理遂成了一种代代因袭的“原型”。
不过,这种人类共有的“原型”在不同的文明中却有不同的侧重和表现。在中华汉文化中,“性畏恋”原型更多地发展了“畏”的层面,之所以如此,当然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需要专门的研究。但这确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抱朴子·内篇·畅玄》有句:“冶容媚姿,铅华素质,伐命者也。”中国古代通俗小说中说到女色时有一首绝句:“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全唐诗》中这首诗列在吕岩(吕洞宾)名下。三言二拍等小说中还有意思相近的“警世”诗句:“蛾眉本是婵娟刀,杀尽风流世上人。”“女色从来是祸胎,奸淫谁不惹非灾?”因而女色亡国也成了中国传统文学中一再重复出现的主题。正如《封神演义》第二回苏护谏诤纣王所言:“况人君爱色,必颠覆社稷;卿大夫爱色,必绝灭宗庙;士庶人爱色,必戕贼其身。”
《封神演义》中的思想正是如此,小说里一切令人发指的罪恶都是妲己这个“狐狸精”干的,纣王的错误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太爱妲己,对她太言听计从。
第六回《纣王无道造炮烙》其实却是妲己造炮烙:
妲己曰:“妾有奏章。”王曰:“美人有何奏朕?”“妾启主公:人臣立殿,张眉竖目,詈语侮君,大逆不道,乱伦反常,非一死可赎者也。且将梅伯权禁囹圄,妾治一刑,杜狡臣之渎奏,除邪言之乱正。”纣王问曰:“此刑何样?”妲己曰:“此刑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却将妖言惑众、利口侮君、不遵法度、无事妄上谏章与诸般违法者,跣剥官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销,尽成灰烬。此刑名曰‘炮烙’。若无此酷刑,奸猾之臣,沽名之辈,尽玩弄法纪,皆不知儆惧。”纣王曰:“美人之法,可谓尽善尽美!”
第七回《费仲计废姜皇后》,实际上也是妲己主谋:
费仲接书,急出午门,到了本宅,至秘室拆看,“乃妲己教我设谋,害姜皇后的事情”。
妲己曰:“法者乃为天下而立,天子代天宣化,亦不得以自私自便,况犯法无尊亲贵贱,其罪一也。陛下可传旨:如姜后不招,剜去他一目。眼乃心之苗,他惧剜目之苦,自然招认。使文武知之,此亦法之常,无甚苛求也。”
妲己曰:“事已到此,一不做,二不休,招承则安静无说,不招承则议论风生,竟无宁宇。为今之计,只有严刑酷拷,不怕他不认。今传旨:令贵妃用铜斗一只,内放炭火烧红,如不肯招,炮烙姜后二手。十指连心,痛不可当,不愁他不承认!”纣王曰:“据黄妃所言,姜后全无此事;今又用此惨刑,屈勘中宫,恐百官他议。剜目已错,岂可再乎?”妲己曰:“陛下差矣!事到如此,势成骑虎,宁可屈勘姜后,陛下不可得罪于天下诸侯、合朝文武。”纣王出于无奈,只得传旨:“如再不认,即用炮烙二手,毋得徇情掩讳!”
第十七回《苏妲己置造虿盆》:
妲己奏纣王曰:“将摘星楼下,方圆开二十四丈阔,深五丈。陛下传旨,命都城万民,每一户纳蛇四条,都放于此坑之内。将作弊宫人,跣剥干净,送下坑中,喂此毒蛇。此刑名曰‘虿盆’。”纣王曰:“御妻之奇法,真可剔除宫中大弊。”
除上引之例外,还有第十八回陷害姜子牙、建造鹿台,第十九回勾引不成而逼死伯邑考,第二十五回请妖赴宴,第二十六回害死比干,第三十回陷害贾氏而逼反武成王黄飞虎,第八十九回敲骨剖孕妇等,每一件罪行的罪魁祸首都是妲己,而纣王则只是为妲己美色所惑而是非不明,一味听信妲己之言而促成罪恶,仅是帮凶。这一系列故事情节所显露的无非是性畏恋情结。这在钟惺对《封神演义》的几段评点中表现得非常清楚:
妲己天下之美色也,能祸人家、国,不知先死于狐狸之手。是祸人者,实所以自祸。信然!信然!(第四回评)
此书以狐狸托于妲己,原未见于正史;此系作者婆心指点,大有深意。盖狐善媚而亦惨毒,如妇人焉。狐之始以美色妖惑少年,宣淫恩爱,彼少者不知,及至髓竭精枯,罢敝不堪,彼方弃而他适,何尝有一点怜惜之意,与妇人何以异?今看纸上之言,回视闺中之妇,然乎否也?如今举世皆有狐狸,但不可为他所惑,可谓回头是岸。(第七回评)
妇人,阴物也。美妇,阴之极者也。惟阴最毒,惟阴之极者为极毒。妲己美妇也,故所钟之毒已极,而设施惨恶,亦极其毒。或曰:然则丑妇乃得阴之轻者乎!人又极喜美色者,何多也。予曰:“自古至今,你几曾见做出好事来!”(第十七回评)
淫妇心最慧,最善妒,最悍毒,善于逢迎,巧于遮护,随机应变,捷于弄丸。人一堕其手,未有不身亡家破者。今观妲己妖魅耳,何人不可苟且,一见丰美之人,尚恋恋不能舍,百计千方以诱之。况人间愚妇女,一睹年少儿郎,不神驰心荡者,鲜矣!诗云:男女虽异,所欲则同。(第十九回评)
妲己之毒恶,极古今妇人之最,然而恶名归于纣王。今人只知骂纣王为独夫,何尝骂妲己为独妇。此又古今极便宜的事。予想此妇可谓极善逢迎者,不但当日能惑纣王,尚能遮过天下后世人,又可谓极古今妇人之媚。(第八十九回评)
仔细一琢磨,妲己这个形象的意义被文学研究忽略了。她这么透彻地反映了中华汉文化中的性畏恋情结,武则天、杨玉环、潘金莲,哪一个能比这个“狐狸精”更有代表性?第九十七回姜子牙斩妲己,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情节:
只见三妖推至法场,雉鸡精垂头丧气,琵琶精默默无言,惟有这狐狸精乃是妲己,他就有许多娇痴,又连累了几个军士。话说那妲己绑缚在辕门外,跪在尘埃,恍然似一块美玉无瑕,娇花欲语,脸衬朝霞,唇含碎玉,绿蓬松云鬓,娇滴滴朱颜,转秋波无限风情,顿歌喉百般妩媚,乃对那持刀军士曰:“妾身系无辜受屈,望将军少缓须臾,胜造浮屠七级!”那军士见妲己美貌,已自有十分怜惜,再加他娇滴滴的叫了几声将军长,将军短,便把这些军士叫得骨软筋酥,口呆目瞪,软痴痴瘫作一堆,麻酥酥痒成一块,莫能动履。……被妲己一段巧言迷惑,皆手软不能举刀。……却说杨戬、韦护二人奉令监斩妲己,出辕门,便另选了军士,再至法场。只见那妖妇百般娇媚,万种软款,又把这些行刑军士,弄得东倒西歪,如痴如呆。……子牙与众诸侯曰:“此怪乃千年老狐,受日月精华,偷采天地灵气,故此善能迷惑人,待吾自出营去,斩此恶怪。”子牙道罢先行,众诸侯随后。子牙同众诸侯门人弟子出至辕门,只见妲己缚在法场,果然千娇百媚,似玉如花,众军士如木雕泥塑。子牙喝退众士卒,命左右排香案,焚香炉内,取出陆压所赐葫芦,放于案上,揭去了盖,只见一道白光旋转。子牙打一躬:“请宝贝转身!”那宝贝连转二三转,只见妲己头落在尘埃,血溅满地。诸侯中尚有怜惜之者。
把这一段描写和希腊神话传说中斯巴达人攻破特洛伊城后对海伦的态度比照一下颇有启发性。斯巴达人和特洛伊人为了争夺海伦进行了十年战争,真可谓血流成河,伤亡无数。海伦作为斯巴达的王后而私奔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按中国的说法,是个十足的“淫妇”。可是,海伦的命运却是这样的:
海伦因为恐惧她丈夫的愤怒,瑟缩着躲藏在最远的屋角里,使她的丈夫不易找到她。当他第一眼瞥见她时,一种妒忌的心情怂恿他将她杀死,但阿佛洛狄忒已经使她比过去更美丽,如今打落他手中的利剑,平息他胸中的怒气,并燃烧起潜伏在他心中的爱情。他被海伦的美丽所蛊惑,手中的利剑一再举不起来。突然他忘记了她的一切过错。但当他听到屋外阿耳戈斯人的威猛的战叫时,他又感到惭愧,觉得自己站在不贞的海伦面前,不是作为一个复仇者倒像是她的奴隶。于是他又硬起心肠,从地上拾起利剑,控制着自己的感情,向他的妻子砍去。但是在心里,他是不愿意伤害她的,所以当阿迦门农向他走来,他倒得救了。阿迦门农抚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等一等,墨涅拉俄斯,你不合杀死你的合法的妻子,为了她,我们遭受了这么多苦难。比起破坏宾主之间的法度的帕里斯,她的罪就轻多了。现在帕里斯和他的家族和人民都已受到惩罚。他们已经用他们的生命偿付了一切。”阿迦门农这么说,墨涅拉俄斯听从他的话,表面好像极不愿意,心里却很喜欢。
但当她到达船舰后,阿开亚人为她的面庞的无比美丽和她的体态的娉婷动人感到眩惑,他们心想:为了这样一个锦标,追随墨涅拉俄斯航海远征,并经过十年战争的危险和痛苦,也是值得的。没有一个人想到要伤害海伦。他们仍将她留给墨涅拉俄斯,墨涅拉俄斯也被阿佛洛狄忒感动,早已饶恕了她。[9]
海伦与帕里斯 雅克-路易·大卫 绘
同样是性畏恋情结,西洋文明更崇拜美,中华文明则更畏惧色。妲己被写成是一个狐狸精,而且干了那么多十恶不赦的坏事,正如前引钟惺评点:“妇人,阴物也。美妇,阴之极者也。惟阴最毒,惟阴之极者为极毒。”表现出对美色—性欲极大的恐惧。让一个绝世美人像妲己那样狠恶残戾、灭绝人性,以体现美色的破坏性力量,这在西洋人恐怕是难以理解的。
盎格鲁-撒克逊民间传说中有亚瑟王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情节说一位雀鹰骑士百战百胜,因为在战斗时他美丽的妻子总站在他身后。亚瑟王的一个骑士杰恩雷特打败了他,因为杰恩雷特带来了一个更美丽的女人。[10]
这很形象地反映了西洋文化传统中尊崇人性、肯定性爱和美色的思想倾向。《封神演义》中借助超人性(也就是非人性)的力量——宝葫芦斩仙飞刀来克服美色的魅力,表现对人的本能欲望深深的警惕和畏惧。可是,谁又能想到这种对性的畏惧却又来源于对性的崇拜呢?
原为性爱母神的女娲恼恨纣王的性挑逗,派遣三妖唆纣为虐(不是助纣为虐),可是到末了,三妖被杨戬等追赶捉拿,又是女娲阻住三妖,吩咐碧云童儿:“将缚妖索把这三个业障捆了,交与杨戬解往周营,与子牙发落。”三妖抗辩说:“昔日是娘娘用招妖幡招小妖去朝歌,潜入宫禁,迷惑纣王,使他不行正道,断送他的天下。小畜奉命,百事逢迎,去其左右,令彼将天下断送。今已垂亡,正欲复娘娘钧旨,不期被杨戬等追袭,路遇娘娘圣驾,尚望娘娘救护,娘娘反将小畜缚去,见姜子牙发落。不是娘娘‘出乎反乎’了?”
女娲的回答实在有点强词夺理:“我使你断送纣王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业,残贼生灵,屠毒忠烈,惨恶异常,大拂上天好生之德。今日你罪恶贯盈,理宜正法。”如果我们继续追问:既是让妖怪惑乱纣王之心,怎么又不让干坏事?不“残贼生灵,屠毒忠烈”,又怎么可能让纣王失去民心、断送天下呢?再进一步说,既然你女娲不赞成妲己“无端造业”,为什么不及早用招妖幡召回三妖,予以训诫,面授给她们既不残贼生灵,又能断送纣王的高明方略呢?身为高高在上的造化母神,为什么放任三妖涂炭生灵而装聋作哑,直到纣王身死国灭,达到了自己的复仇目的之后,才跑出来装好人呢?当然,对一部神怪小说,我们不能这么认真,但故事背后隐藏的民族潜意识文化心理却值得追索。
女娲原是民族母神,既有生殖崇拜的意味,也有性爱恋慕的意味。但在秦汉以后日趋严密的宗法伦理本位的文化意识形态中,生殖崇拜已变为传宗接代、“多子是福”的信仰。而性爱恋慕则已经被深深地压抑在民族心理的无意识之中了。女娲已成了高度伦理化、道德化的神圣女神,与生殖和性爱都没有关系。但无意识中的“原型”仍然是强有力的,一有机会就会冒出来表现自己。女娲是母神,纣王居然对她产生了性的幻想,这实在有点“恋母情结”(Oedipus complex)作怪的意思,这对于在伦理本位文化中已戴上“人格面具”(persona)的大神女娲是绝对不可接受的。但女娲其实又不能不受性畏恋“原型”的制约,因而她派出了实际是自己替身的妲己去“报复”纣王,这种“报复”(潜意识中的“满足”)完成之后,她又不太讲理地擒捉妲己,交给姜子牙去处死,以维持“人格面具”的前后一致。女娲和妲己只是民族文化心理的捉刀人而已,她们的故事以曲折离奇的方式反映了中华汉文化对性爱既恋又畏的情结,而畏是占压倒性地位的。
[1]袁珂:《古神话选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袁珂:《古神话选释》,第41页。
[3]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一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版。
[4]“害凶”可能是“忌”之误。
[5]荣格:《荣格著作精要》,企鹅丛书,1982年英文版,第319页。
[6]荣格:《荣格著作精要》,企鹅丛书,1982年英文版,第320页。
[7]霍尔、诺德贝:《荣格心理学入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6页。
[8]赵有声等:《生死·享乐·自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
[9]斯威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
[10]布兰奇·温德尔复述,邓保中、陈素莲译:《亚瑟国王》,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