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皮囊

“这么大的宅子才值二十五万?”

外院,丁怀义站在一排空荡荡的武器架旁,旁边还有一个灰色长衫的瘦脸中年人。

中年人叫周能嘴,一脚穿白鞋、一脚穿黑鞋,是专门交易房屋的牙人。

“丁公子,大归大,可是光大有什么用?现在行情就是这样,有钱人都住入云天阙了,这院子没有阵法、灵气微弱,根本不值几个钱。”

“当年买的时候还花了四十多万。”

“您什么时候买的?”

丁怀义摇头道:“不是我买的,我师父买的,大概三十多年前。”

“这就对了,那时候没有入云天阙,灵气满城乱飘,您是沾了城池聚灵的光。现在有了入云天阙,灵气钻进了楼里,老爷们也跟着一块去了,您这儿就不值钱了。”

丁怀义摇头叹息。

本想卖掉宅子,先还债,然后买个小屋子,剩下的拿来修行、学拳、学法术、寻访仙道。

这也是前身留下的后路。

可是没有想到,房子竟然贬值到了这种地步。

周能嘴跺了跺脚,来回蹭来地面,道:“不过您这套宅子有个长处,开过拳馆,院子夯得结实,可以当个耍拳脚的别院。要不要挂出去试试?”

“怎么挂?”

“两种。一种挂到铺子里,卖出去收四个点的佣金。还有一种签到我名下,半年内保证卖出去,额外多收两个点。”

一个点是百分之一,最少百分之四的佣金。

丁怀义道:“签给你能卖多少钱?”

“保证不低于二十万,多了不好说,运气好卖到二十八九万也不是不可能。”

丁怀义心中默算。

二十万,还掉十八万的本金,再扣掉利息、佣金,剩下的……

他突然想起了朱昌、想起了司寇府。

“怎么样,您再考虑考虑?”

“不卖了。我四十万买的,除非有人出四十万买,要不然不卖。”

“那您等着吧,告诉您一个消息,明年准备连盖两座天阙,地方已经挑好了,到那时候您就是降到十五万也找不着买家。”

周能嘴摇晃着离开。

丁怀义独自一人站在院子里,仰头看向天上,道:“钱啊,你可真是个王八蛋,逃到这种鬼地方都能追来……”

……

年分四季,春、夏、秋、冬各三个月份,从一月起至十二月终。

七月十三,秋初。

清晨,太阳升起,晨光一连穿透十三层天上天,照在地上时温度不热不冷,一切正好。

丁怀义站在一颗松树旁。

一次次长吸气、长吐气,吸气时踮脚、蹬腿、挺胸、开肩、伸脖子,吐气时缩脖子、合肩、含胸、曲腿下蹲。

盏茶后,浑身血气渐热,一股股热流在四肢百骸间流转,嘴里出现许多津液。

丁怀义心头欣喜。

《和春功》,不是长生功法,勉强算一道养生法。

“元气眇莽,生于空洞。”

“津液,也称内金浆,可以养神明,补元气……”

这门养生功法,养精神,调气血,吞津液,固长春,一次次循环中使得元气荣华。

不一会儿,嘴里变得十分干涩。

丁怀义放缓动作,慢慢重复了三遍后,收起动作,长舒一口气,手掌按在肚脐下方感受元气。

修行第一境是炼元。

炼元讲求三转,转元、转神、转阴阳。

一转元,吞灵生元,如气如雾。

二转神,元气化液后与神魂合炼,从此元气运转随心。

三转阴阳是最难的一关。此关需要平衡阴阳,而阴阳难调,普通人大多沾有阴虚、阳虚、阴盛、阳盛、阴不制阳、阳不入阴……

前身倒在第三转的门外,阴阳本就不平衡,又吃错丹药,以至于元气暴乱,冲心而死。

现在一切仿佛回到了开头,元气涣散如雾。

丁怀义神念稍动,尝试运转元气,腹内元气犹如万年老龟,异常缓慢地一寸寸挪动。

“元气如雾,可是十分浓郁,大如鸡卵,远胜当年的核桃大,应该很快就可以重新进入二转境界。”

屋檐下,手信上的鸟喙张开,发出“啾啾”叫声。

丁怀义立即走过去,翻看手信,仍然是第一页,上面是几个熟悉的字迹。

“金榆巷,速来。”

他心头提起一些警惕。

“速来”,朱昌性子沉稳,用出这种字眼肯定有大事。

丁怀义快速洗漱两下,随手挽起头发,换上黑长裤、灰短衫、硬底靴,匆匆跑出庭院。

临出门前又返回内院。

翻找出弹弓、铁丸,一股脑揣进皮兜里,挂在腰上快步出去。

……

金榆巷,一条偏僻小巷,往常人迹稀少的巷子,今天围满了人。

丁怀义一路打听,一路寻找,进入巷子后被人群堵在外面。

“别看了,有什么好看的,散了!”

人群前方传出一个声音。

丁怀义踮起脚尖,远远就看到了巷子尽头的朱昌。

“克水哥。”

周克水,朱昌手下的小捉杀。

“三郎,快进来。”

周克水几个推搡开出一条通道。

“来找头儿?”

“对。”

丁怀义挤进去,道:“出什么事了?”

“死了一个人。”

青石地面上仰面躺着一具尸体。

中年人,胖脸,皮肤略白,发间有一些白发。左眼变成了一个血窟窿,眼珠、眼眶连带着下侧一部分颧骨,全部被击得粉碎。

朱昌站在尸体旁边,旁边还有几个忙活的人影。

“有没有看到什么东西?”

“有。”

丁怀义第一次看见惨死的尸体,有些紧张、恐惧,也有一些不知来处的莫名兴奋。

朱昌有些意外,立即问道:“看到什么了?”

“这人应该是有钱人。白单裤、白汗衫,又罩一层黄纱衣,一般人不这么穿。”

“嗯?”

朱昌双眼微亮,道:“看不出来眼睛还挺毒,以前耽误了。”

丁怀义摇了摇头,盯着尸体,道:“以前只能看到,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到了还能注意到,注意到了还能想到。”

伤势痊愈后,丁怀义越来越敏锐。

脑子快,反应也快,就连旁边走过一个人,都可以感觉到走动时带起的微风,嗅到风中夹杂的体味。

“这就是女青。”

旁边有人插话。

刚检查完尸体的老头子站起来,上下打量着丁怀义,感叹道:“想不到这辈子有机会见识到女青后裔,难得啊!”

朱昌道:“贺老,你懂得多,给三儿指指路。”

贺精君,司寇府的仵作。

“我只看过一点儿。女青族,肉身只是皮囊,三魂七魄不受束缚,可以探出头来。”

“探头?”

丁怀义听不明白。

贺仵作举起胳膊,揪起一点惨青色皮肤,道:“这是皮,我们的魂魄都有皮裹着,你虽然也有皮,但是皮漏了,魂啊、魄啊都能出来一点儿。”

丁怀义听明白了一点,道:“魂魄出来了,所以感知更敏锐?”

“对。”

贺仵作瞥了朱昌一眼,一边放袖子,一边解释道:

“我们看东西,先是眼睛看,再传给魂魄。女青不一样,魂魄从眼睛里露出来了,直接用魂魄看,所以看得仔细,还能看到鬼。”

丁怀义低头看向双手。

本来没有感觉,可是听贺仵作说完,突然感觉身体真的漏了,每个地方、每个毛孔都在漏风。

朱昌道:“贺老,三儿没看到游魂。”

游魂,游荡的神魂。

人有三魂,天魂定寿元,横死之人,寿元未尽,死后天魂不散,和地魂、人魂一起化作游魂,大多在尸体附近游荡。

丁怀义这才知道朱昌刚才问的是什么,再次朝尸体看去,又找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

“游魂长什么样子?”

“稀奇古怪,什么样子都有。看不见,说明血脉不浓。得请鬼上身才行,要么找个法子淬炼血脉。”

贺仵作说完从怀里摸出一个黑瓷瓶,举起道:“这是阴油,涂到眼睛上面就能看见游魂,要不要试试?”

丁怀义伸手去接。

一个蒲扇大手挡在中间,朱昌拦下道:“别乱试,这东西不干净。跟我回府,这次需要你帮忙捉凶。”

“我能干啥?”

“请鬼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