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络与职责

4.1 监督组织

(1)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浙能电力,第二级为发电企业。

(2)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浙能技术研究院)代表浙能电力对所属发电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并开展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服务工作。在浙江省外,浙能电力所属发电企业可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3)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简称技术监督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4)发电企业是励磁监督的基层单位,在总经理(厂长)领导下,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建立励磁监督网络,在生产管理部门设励磁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