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名家名言

如果你到世界各地旅行,不论是巴黎还是纽约,东京还是伦敦,你一定会看到在大小书店、车站码头,甚至在火车车厢和飞机的座舱里,到处都有侦探推理小说出售,或有人正在阅读侦探推理小说。你翻开欧美的报纸、杂志,立刻就会看到醒目的侦探推理小说的新书预告。在当今世界,侦探推理小说拥有大量的读者。即使那些认为侦探推理小说没有多少文学价值的人,也会情不自禁地把流行的侦探推理小说浏览一番。虽然世界各国的侦探推理小说出版商大多重在追求商业价值,但仍然有不少作品对社会的某些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十年来,侦探推理小说逐步与政治小说结合,描写各国政府间的间谍活动和政治斗争以及社会上的犯罪活动等,因此,它对社会的影响正在逐渐增大。

一般认为,埃德加·爱伦·坡是侦探推理小说之父,威尔基·柯林斯把侦探推理小说推向了新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柯南·道尔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个足智多谋的大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侦探推理小说家之一。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他青少年时期在教会学校学习,后来在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1885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他因为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柯南·道尔对文学怀有强烈的兴趣。他在索思西开业行医时,不断向《康希尔》杂志投稿。他认真阅读埃德加·爱伦·坡、威尔基·柯林斯以及埃米尔·加波里奥[1]的作品,深受他们的影响,不仅兴趣转到文学方面,而且非常注重分析、研究侦探推理小说的科学性。爱丁堡大学医院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了使讲解生动有趣,鼓励学生像观察判断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团退役的中士那样,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做出必要的判断。柯南·道尔因此受到很大启发,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故事: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侦探,遇到一起谋杀案,作案人化装成车夫……这个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经过仔细琢磨,侦探被命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小说家,柯南·道尔认识到他的主人公必须有一个陪衬人物,并且需要一个讲故事的人出现。这样,《血字的研究》就以医生华生回忆的形式来进行描写,并且概述了华生的职业背景,为之后许多侧面的评论埋下了伏笔。

柯南·道尔的作品开始并不受人重视。《血字的研究》1886年4月写成之后,他首先寄给《康希尔》杂志的主编,但得到的回答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短”,因此未能出版。接着他又寄给弗雷德里克·沃恩和阿罗史密斯,结果他们看都没看就将书稿退了回来。最后,他将书稿寄给沃德·洛克出版公司。这家公司的反应稍微积极一些,他们说:“故事不能马上出版。如果愿意把稿子留给我们,我们将选入1887年的《比顿圣诞年刊》。”就这样,这部作品终于在1887年出版了。《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之后,认为写得很好,便约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于是,《四签名》在1890年问世。小说客观地反映了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891年年初,柯南·道尔决定弃医从文,专门从事写作。1891年7月,《波希米亚丑闻》在《海滨杂志》上发表,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里的著名人物。柯南·道尔连续写了六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读者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海滨杂志》便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创作更多类似的故事。对此,柯南·道尔的反应并不积极,要求每篇故事支付五十英镑的优厚稿酬。《海滨杂志》不仅欣然同意,而且要求尽快交稿。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第二批也是六个,即《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贵族单身汉案》《绿玉皇冠案》《铜山毛榉案》,和第一批的六个一起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出版。与此同时,《海滨杂志》继续约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柯南·道尔有意推辞,提出十二个故事支付一千英镑的稿酬。但《海滨杂志》求稿心切,慨然允诺了他的要求。1892年,以《“银色火焰”赛马》开始的十一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这十一个故事汇集成《回忆录》出版。这时,柯南·道尔决定停止创作这类故事,因此让福尔摩斯在一个戏剧性的时刻,坠入深渊中淹死,而让华生来结束《最后一案》这个故事。

对于福尔摩斯之死,广大读者不仅感到遗憾,而且十分愤怒,甚至对作者进行威胁和谩骂。1901年,柯南·道尔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于是构思了一个神奇的故事,描写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的追逐,并决定把它作为福尔摩斯早期的探案故事。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重新唤起了读者和出版商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柯南·道尔利用丰富的知识,在《空屋历险记》这一故事里使福尔摩斯起死回生,从而开始了另一组故事,题名《归来记》,1905年出版。此后,他又写了《恐怖谷》(1915年)、《最后致意》(1917年)和《新探案》(1927年)三组故事。

1928年至1929年,整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分短篇和长篇两卷在英国出版。由于所有的故事都以福尔摩斯为中心人物,所以这些作品合起来称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如今,许多年过去了,福尔摩斯的形象在人们头脑中依然栩栩如生:他身材瘦削而颀长,头戴软布帽,口中叼着一只烟斗,手持放大镜;他在大学里主攻化学,可他对当时所有的学科几乎无所不通,而且精通法语、意大利语、德语和拉丁文;他以高超的侦探技巧和严密的分析推理,侦破一个又一个奇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翻译成世界多种文字在世界多个国家出版,行销数千万册。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至今还受到许多人的崇拜,有些狂热的读者甚至特意到伦敦寻找柯南·道尔虚构的福尔摩斯在贝克街的住所。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伦敦的大雾之中;他时常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这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小说描述了他的家庭和个人经历。他是一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从中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由此说明他为什么能适应乡间生活,熟悉乡下的情景,而且对法国的案件从不放过任何机会。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探案经验和侦查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有根有据,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小说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作品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各种问题,吸引读者去寻求答案,不忍释手。这种手法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中国的章回小说,也是今天侦探推理小说常用的一种手法。小说还常常利用惊险的情节扣人心弦,刺激读者的感情,使读者即或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从而留下深刻的印象。另外,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案件,涉及到英国当时的社会现实,突出表现了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以及殖民主义的问题。图财害命,通奸谋杀,背信弃义,专横跋扈,巧取豪夺,强盗行凶,奸徒肆虐……无一不在小说里得到反映。作品对各种犯罪和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宣扬人道主义和善恶有报、法网难逃的思想,十分迎合普通公众的心理,引起他们的共鸣。在一定程度上,这可以说是小说的社会意义。

应当指出,福尔摩斯的许多案件是关于疾病的。这当然跟柯南·道尔当过医生有密切的关系,同时反映了当时医学、化学和生物学的发展水平。在贝克街福尔摩斯的住所,“四壁挂满科学图表。一张化学实验用的桌子,已经给酸素染成许多黑斑”,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表现。柯南·道尔把病理学与侦查案件结合起来,不仅扩大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内容,而且在客观上为读者提供了一定的认识价值。

总之,福尔摩斯是一个塑造得十分成功的经典文学人物形象。在他身上所反映的侦探经验和方法,至今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欧美一些警察学校,现在还常常选用福尔摩斯的一些案例作为考题或案例分析的典范。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下面几点:

一、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等等,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很镇静地运用思绪,正像弈棋的好手深谋远虑地移动他的棋子一般”。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指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然后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

二、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端热情,极端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化装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等都进行仔细的了解和分析。哪怕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他也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为如此,他对案情的判断都能列出令人信服的事实根据。

三、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观察人们的心理活动,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抓住要领,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再做出判断。另外,福尔摩斯十分注意搜集和积累资料,从各种案例到报纸、杂志,只要案情需要,他都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他还对犯罪学和法医学进行必要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这对他的探案活动也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福尔摩斯的探案经验和侦查方法,对于我们今天的司法侦查工作,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侦探,小说也不是专门总结他一生的侦查经验,因此福尔摩斯这个文学人物形象身上存在着许多虚构成分。这主要表现在神秘主义方面。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存在着“魔鬼的烙印”。尤其在《归来记》之后的作品里,这一特点或缺陷更为明显。好像从“脸部的变动、眼光的变化、嘴唇的闭合、拳头的握紧或松开”,都可以正确地判定一个人的思维活动,判断一个案件的因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已经失去创作这类故事的热情,只是为了追求满足出版商和读者的愿望,凭着主观想象而臆造故事。这正是为什么柯南·道尔1902年以后的作品不及以前的作品成功的原因。另外,作者处处宣扬福尔摩斯个人的侦查才能,好像在探案方面他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天才;一切案件的侦破似乎全靠单枪匹马,完全是个人的功劳。而且在后来的作品里,他常常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对各种案件做出正确的判断。这种孤军奋战的、主观主义的因素,无疑是不足取的。

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柯南·道尔虽然涉及到社会上的犯罪问题,客观上反映了当时一些社会情况,但毕竟他不是有意识地描写社会现实、提出社会上的道德问题和犯罪问题,他只不过是借用这些问题(或者虚构一些这方面的问题),创造一些引人入胜的故事罢了。正如美国文学评论家戈德史密斯所说:“一本书可以有上百条谬误,但它却十分有趣。”因此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虽然缺乏深刻的、真正的社会意义,但是,柯南·道尔侦探推理小说的艺术技巧,对后世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用华生回忆并直接参与侦探的手法,使读者觉得像听故事一样舒适;把行动与知识结合起来,进行逻辑推理,使读者感到真实可信;对惊险场景的构思和描写,常常为今天的侦探推理小说所借鉴。

虽然长期以来正统的文学史对柯南·道尔和他的侦探推理小说不予重视,但是随着欧美侦探推理小说的不断流行和发展,近些年来,一些西方文学评论家开始对他进行新的评价。柯南·道尔作为侦探推理小说早期的重要作家,侦探推理小说作为风靡欧美的一个文学流派,都应该在文学史上占有适当的位置。无疑,柯南·道尔对侦探推理小说这一文学样式贡献是巨大的,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给该类样式的小说树立了范本,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大师,他将侦探推理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和后人难以逾越的高峰。

王逢振

2010年3月

注释

[1]加波里奥(1835—1873),法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