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元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实现国有资本有效利用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有企业的发展环境和形势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与这些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26]针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措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7]在公有与私有这一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基本问题上,尽管西方资本主义奉为前提的“单一私有制”,或者主要由私有制构成的资本主义“第三条道路”,标指着企业层面治理结构和能力的适应性演进,但是私人资本的拜金主义或“货币拜物教”总是有着极端自私的天性,其与社会利益的所谓一致实际上是虚幻的、短暂的、偶然的,其对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公共产品等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是难以实现的。关于对所有制结构中公有与私有问题(如国企存在政企不分、国企内部治理监督体系不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不完善等)[28]的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有一系列深刻论述,[29]这些论述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国有企业,而是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经济竞争力提升和国有资本功能发达等,途径和内涵包括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国企创新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旗帜鲜明地把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从而奠定和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