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粉红色的回忆》

当年因为一曲吉他弹唱的缘故,自己给自己贴上了艺术家人设的标签,所以在校期间一些文艺活动也都积极参加。

那个时代不像现在的大学生们可以有电子产品去痴迷。

那是有事儿还需要写信,特别急的事儿要发电报的时代。那个时候一般人家里是没有电话的,我记得当初上班时个人住宅要是装电话是要有初装费的。

5000元。

概不二价。

所以当年谁家里要是有电话那是比现在有辆豪车还富有的,肯定需要显摆一下的,至少印的名片上有宅电二字。

因为没有电子产品,所以那是各种爱好遍地开花的年代。

当时大多数人除了学习外,都有着各种爱好。

那时大环境也好,各种社团我要是按俗套说如雨后春笋显得没什么文采,所以我就精简为一个字“那是真多啊”!

什么围棋社、英语角、摄影角什么的可以让大家随意选择,哪怕什么也不会也可以从零开始。

从高中的井洞进了师专的井底让我眼界大开,面对这样“广阔”的“天地”让我有了可以驰骋的空间。

我这样比较活跃的人开始了多种选择。

比如打球,比如下棋,这个第八章再说。

比如画画,这个前文说过了。现在还记得我当年入学开始画的第一张画是工笔荷花,准备去参加一个画展,这个画展是从报纸看到的。画了一个多月,总算画完后我拿回了寝室,放在我的床上。我的床是上铺,本来应该是万无一失的,结果那天寝室老大回来极为潇洒地把钥匙用抛物线的手法扔到了我床上,把平铺在床的画弄了一个破洞。

天蝎座这些事儿都能记得,不知道为什么。

得罪了天蝎座怎么能轻易脱身,我和二哥经过缜密地破案,终于在毕业后若干年知道了他实际年纪要小一岁,把他拉下了一个排名。

再画一张已经来不及了,没办法只能把破着一个洞的画按报纸上的地址邮寄了出去,直到毕业再没回音。

肯定是画上破的那个洞才造成了没入选,害得我第一次参加全国范围的美展就铩羽而归,直到三十年后才第二次投稿。

比如书法。当年的张春同学比较喜欢书法,我记得他还请了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师来给我们讲课。老师头发花白,戴着一幅眼镜。

现在只记得两件事,一个是他说过“捺如雕刀”,再一个他说先要认真临摹,然后慢慢形成自己的书体。张春问老师他写的字是什么书体,老师说他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书体。现在回想起来,他的字应该是偏隶书之类。

应该是当时太忙,所以没有跟着学。

在校期间,系里和学校都组织过书画展,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有组织的书画展。

第一次是高中时候的硬笔书法比赛,当时得了一本字帖。第二次就是这次,在大庆师专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书法绘画赛中,硬笔书法和绘画都得了二等奖。

比如演讲。

当年学校组织演讲比赛,我班同学杨明鸿参加了,好像还得了很靠前的名次,应该是第一,但不确定了。

这也为他以后的爱好开了个好头。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对演讲不感兴趣,按理来说喜欢好为人师的我应该喜欢。

总之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没参加过。

当时各种各样的社团中有一个是我比较喜欢而且确定是正式参加了,那就是文学社,在第四章《编辑岁月》一节中提到的《探海石》期刊就是这个时期编写的。

和音乐有关的就只有唱歌跳舞了。

这节先说跳舞。

实话实说,有着诸多爱好的我其实并不喜欢舞蹈。

之所以学过跳过完全是因为跳舞的时候有女同学,特别是当我知道心海在哪儿的时候。

从小到大,我现在能回忆起来的关于跳舞的经历只有五段,这还包括我看过的令我有些印象的别人跳的。

先说第一段就是我学会了14步。这么说不准确,确切地说这个应该在学会前面加上曾经二字。

因为现在已经完全忘记了。

忘记的不仅是我自己,刚才我想在网上查一下14步怎么跳的了,结果出来了两个结果,一个是14步,一个是16步。

于是记忆有些不确定了。

去班级群里求证,有说16步的,有说14步的。

结果更糊涂。按潜意识算,还是当成14步吧。

那个时候好多组织舞会的,应该都是社团活动。每到吃完晚饭,常有各个系发出通知说在XXX教室组织舞会,大家便会相约而去。

那个时候的舞会对刚入学的男女同学来说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别乱问,肯定是舞会本身有吸引力,我们都是去学习一下怎么组织活动的。

那个时候我们学校不管哪个系的大家都跳14步。

写到这里我发现有个现象,不知道是不是单独是我自己的感觉,那就是有些东西是有地域性的。不知道是第一个是谁开始的,反正整个区域的人不用问都玩儿这个。

比如我参加工作后发现天然气公司的人打扑克都玩儿勾叉(发音是这个,具体不知道是不是),天然气公司是一个很分散的单位,从南到北几乎有油田的地方就有。

大家只要打扑克就玩儿这个,但这么多年,我一没发现公司组织过关于这种玩法的比赛也没发现除了这个单位外别的单位的人有玩儿这个的。

更为神奇的是许多人当初从天然气公司离开后和我一样为把这种玩法带给更多的人而付出过不懈努力,结果还是没用,好像离开了天然气公司这块土壤这种玩法就存活不了。

入乡随俗,还是继续跳14步。

对于初学者学来说,跳舞最难的是要把步伐踩到点儿上,得益于音乐修养,我基本上在踩点上没什么问题。

节奏感很强的我除过初中那次集体舞彩排掉过链子外,基本上没出过什么错。

那年应该是初三,第一次经历有老师教的跳舞。

跳的是一曲《青春圆舞曲》,集体舞。

当时老师教我们练舞步时,男生女生是分开的。我们是举起右手,掌心向上,然后眼睛看手,脚底下走舞步。女生是举左手,但不用看手,脚底下也走舞步。

练了好多天。

纯熟至极。

练得差不多了,开始彩排。

前后站成两列,男生女生各一列。

然后同排的女生掌心向下把左手放在男生右手上。

练得应该还不熟,因为我当时脚下就不会走了。

其实不止是我,当时应该所有人的步法都乱套了……

接下来的记忆严重缺失,究竟是不是重新练习,练了多久,又是怎么去表演的,在哪儿表演,全都忘记了。

也无从考证。

现在唯一能记得的就是那个叫冯博的女生的手很小很热。

除了这个外,其他的包括她的长相什么的都不记得了。

我百度了一下《青春圆舞曲》,出现的这个视频页正是我当年练习的动作,只不过我们的手抬得略高一些,再一个我当年长得也比这个男生帅一些。

用词要准确,也就是一些。

“蓝色的天空像大海一样,广阔的大路上尘土飞扬,穿森林过海洋来自各方,千万个青年人欢聚一堂。拉起手唱起歌跳起舞来,让我们唱一支友谊之歌……”忘不了的我的青春圆舞曲。

回到14步,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我肯定不会小河沟翻船的。所以我可以肯定的是没踩过女生的脚。

图片

当年我们跳得最多的就是那曲《粉红色的回忆》,韩宝仪唱的。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心底不能告诉你,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

现在每次听到这首歌都能想起当年我曾经参加过很多场舞会,但也只能记得曾跳过一种叫做14步的舞步了,其他的都没什么印象了。

不像初中,还能记得一双有热度的小手。

没印象归没印象,但我相信,我要是去跳广场舞应该不至于太笨。

第三段就是学了几招霹雳舞。

当年有个电影叫《霹雳情》,一下子带起了一股霹雳热潮。

那个年代不像现在的互联网传播东西多而杂,可以随时随地随意去学我们自己喜欢的东西。当时人们的选择很有限,经常是因为一首歌、一部电影的引导就开始流行一些东西。

比如这个霹雳舞。就是因为一部电影而令大街小巷霹雳舞姿一片。

我最早接触这个缘于高中文科班的王战波同学当年在毕业联欢会上跳的一曲太空步,惊叹不已!

同寝的老五王东辉不知道从哪儿学了一些,开始教我们。先学从左手手指尖到右手手指尖的关节传动,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个动作,百度上说这个动作叫手臂波浪。

当年的老大怎么也学不会从左肩过度到右肩。

就是学不会左肩支起来以后略一停顿然后边放下边同时支起右肩。他要不然就是左肩支起来后停在那里不动,要不然就是两个肩一起支起来不动。

这个时候就是小脖一缩。

那时的我们还没学会厚道,所以总是开心大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学会了手臂波浪,没学会身体从下向上的波浪。

第四段记忆是在联欢晚会上,物理系的同学跳了一曲广东拐。

让我记忆尤新。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舞蹈还可以这么跳。

那也是我头一次感觉到舞蹈还可以这样激情与奔放。

物理系那个领舞的男生头上扎着一根红色的发带,随着乐曲的节奏双脚蹬伸,动感十足。

现在这首乐曲的第一段旋律还在我脑中,只要听绝对能对上。

第五次舞蹈经历是在当年的纪念12.9晚会上,我们系排练了一曲《血染的风采》。

当年应文艺委员的邀请,彩排时友情出演了一下。

一开始是我们几个人自编自导的,主要是文艺委员的功劳。

孙艳洁同学把这个舞蹈演绎得很好。

我记得最后有我一个亮相,一个劈叉,当年做得是极为干脆利落。

现在和宋丹丹一样,鞋上去脚上不去了。

后来系里为了给我们的舞蹈精益求精一下,从师范学校请来了一位学生。这位女同学来了以后给我们加了许多专业的舞蹈动作。

其中一个令我至今还印象深刻的动作是右手兰花指状放脑门上左手放身后装孔雀(我形容的),然后以左脚尖为中心,屈膝,右脚原地画圈。

她能转好几十个。

然后晕头转向的我们就听她说左脚尖支地要不停地点在原地,这样圈才能转得圆,不能乱动。

她以为我们想动吗?最后整个舞蹈被她改得面目全非。

可惜我最后那个潇洒的劈叉被她砍了,连同我这个自封的男一号。最后《血染的风采》变成了全女生的舞蹈了。

从当年留下的照片上看当年我们准备得还是很充分的。从我和田冀江的合影上就知道当年没让我出演是多么大的损失。不知道为什么当年头发那么长。

从她那里我知道了什么叫顶着专业头衔的外行。

如果勉强把舞台剧也算到舞蹈上来,那么我还有一段经历应该写在这个章节。

算不上一段,算0.5段吧!

那是在小学四五年级,我们学校要排练一出剧,当时还没有舞台剧(或者我们不知道)这个专业的词汇。

我能记得的仅剩一个场景:三个表演人物加上两个暂时没出场的当观众的人物,一个动作,一句台词!

很想问一下别的导演是怎么选定男主角的,反正当年我们彩排前指定男一号时我个人觉得肯定是看颜值的。

田宇,少先队员甲(这个是我现在自封的,反正一共就两个少先队员,那个邓光玉要么没写回忆录,要么肯定自己已经把这事儿忘了。既然没人知道他,那他就是乙吧)。

头一天彩排时没少先队员什么事儿,我俩就坐边上看那三个人表演。

两男一女。

壮实一点儿的那个男生演老虎,瘦弱一点儿的男生演狐狸,那个小女生演小白兔。

只有老虎有一句台词:“去把那个小白兔的耳朵给我掰下来!(凶恶状——这三个字是我加上去的,我看剧本都是这么写得,为了真实一些我加上了这三个字以做表情)”

然后那个狐狸要走到小白兔前,在她特制的帽子上把耳朵掰下来后拿给老虎。

就这么个简单场景。

狐狸谨小慎微地小步过去,轻轻在帽子上点了一下。

老师至少得给他讲了十多遍,他还是这样。

边上实在看不下去的我上去替他演了一下。

人太聪明了不是好事儿。

崩溃边缘的老师当即换角儿,仅仅当了十多分钟主角连一句彩排的台词都没说的我一下子由男一号变成了狐狸。

更可气的是放学后,老虎和原狐狸在我后边喊“森林里的狐狸如何如何”,原词没记住。

我记住了那个老虎好象叫王柏利,不确定。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一部电影也好戏剧也好男一号是相当主要的,我们彩排了一天的那部剧最后没演出成是有道理的。

就像那段《血染的风采》,没了男一号灵魂的舞蹈还能叫舞蹈吗!

由此可见,我和男一号这个位置有仇。

也可以换个角度说,把原本让我当的男一号替换掉的节目百分之百是要失败。

这就是我加上小学夭折的彩排和初中集体舞一共也才5.5段的舞蹈历程。

其中一段还是看别人跳的。

远不如唱歌好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