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我的足球

足球基本上是我上师专后才开始尝试的一项运动,原因很简单,当时踢的人多。

至少我记忆中能回想起来的我们班田冀江和黄龙元踢得非常好。

还是在小学时看过的小人书《水浒传》中就有过踢足球的场景,那个叫高俅的奸臣应该是世界上第一个“足球明星”(如果当年有机构评选的话),他玩儿的那个就是起源于中国的球类游戏“蹴鞠”,后来经阿拉伯人由中国传至欧洲,最后发展成了现代足球。

为了写好足球这一节,我特意百度了一下,再次确认了前一阶段我原以为我错了的认知:我国足协是我国从事足球运动的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体育类社团法人。

只是一个社团,和我当年在学校时任体育部长的社团部是一个性质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注册了,我们没有。

既然身边的人都踢足球,我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从头学起。

在前文中我一直提到的我有个优势就是学什么东西可以很快入手,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可以有模有样。

足球也是。

记得当初为了踢好足球还正式报名了系足球队,每天早上爬起来训练。

从基本动作开始一项一项练。

练过后就是不一样。

至少我现在仍然记得标准的停球和射门动作,至于能不能停得标准射不射得标准再议。

多年过去,我仍记得当年那个给我们做训练的学生。

依稀记得他的模样。

他是化学系的,个子很高,瘦瘦的,戴着一副眼镜。

最令我佩服的不是他的球技,因为对于小白的我们来说,根本看不明白他的球技和当年的那些球星差别在什么地方,反正都足以吊打我们,自然是很厉害了。

这就比如当年我初学3Dmax时,根本看不出毕立伟老师和他的学生有什么差别一样。

只有当我们在某一方面有了一定认知后才能知道比你高上几层的人的能力,再学,再认知,再知道更高几层的人。

慢慢地你会发现有一天你也可以给一些人讲一些东西了,我们管这个过程就叫进步。

所以对于那个化学系的学生,我佩服的是他那股子认真劲儿,从第一天开始就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我们的认真态度。在他的影响下我们慢慢改变了嘻嘻哈哈的样子开始认真练习,最后都从中学到了东西。

严师出高徒。

古人诚不我欺。

当年因为全校各班都玩儿足球,我们班自然也不能例外,经常东挑西约,会战各路人马。

那个时候是真的年轻。

有时候下午没课,可以连踢两场。

一场是90分钟,两场就是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不停地在球场上奔跑。

也从没觉得累。

曾经有一场球,联队和体育系决赛,是在雨中踢的,酣畅淋漓,比赛结束了,天也放晴了,很爽。每次踢完球后回寝室,用凉水冲洗,大声唱歌,呼喊,整栋楼都回荡着我们青春的悸动……(这段话是田冀江帮我回忆的,他的原话)

我的位置是右前锋。

黄龙元是中场。

田冀江当年是左后卫。

别的同学记不起来了。

在我所有的比赛项目中,无论是单项比赛还是团体项目,我关注的基本上都是正规比赛。

这也是我回忆录中着重强调并记录的。

在《我的篮球》一节中我曾说过,当年我入学的时候,我的前辈师兄们曾从体育班那里夺得了“雄狮杯”,这个“雄狮杯”就是足球奖杯。

学着世界杯赛事每年流转,哪个系胜了就放在哪个系,第二年再拿出来。

输掉了我们系前辈师兄夺来的篮球杯的我们又一次站在了足球比赛场上。

记忆中是我、李向彬和崔文胜三个人踢前锋。

踢得肯定是不好,要不然不能把“雄狮杯”送给别的系。

这里我说的不好是包括运气在内的。

参加过无数比赛的我始终确认,运气绝对是实力的一种,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种。

就比如当年我们班和政治一班的系内决赛。

整个比赛90分钟,我们一直压着他们踢,他们整场比赛只过了中线三次,其余时间都是我们在他们那半场踢得他们手忙脚乱。

但就是过了中线这三次他们进了两个球。

而我们全程在他们那边只进了一个球。

1:2,我们输了。

输了就是输了,没有办法,以后政治一班的学生写回忆录时就可以说当年他们战胜了政治二班,也可以写战败了政治二班。

然后前边可以放许多形容词,比如奋勇拼搏了,比如不畏强手了,比如心理素质过硬了,比如善于捕捉胜机了等等诸如此类的,然后作出结论最终战胜了对手。

只要最终战胜对手了,前边怎么写都行,也好写,写得也都对。

不奋勇拼搏能赢吗?

畏惧强手了能赢吗?

心理素质差能赢吗?

捕捉不到胜机能赢吗?

所以这些都对。

就看写的人有没有文采,如果有文采,这个胜场的总结可以写上几千上万字都是可以的。

输了就什么也别说,只能说没踢好。

所以校比赛也是一样,输掉了“雄狮杯”肯定是没踢好。

这些场次虽然别的记忆没有,但我仍然记得田冀江主罚了一个角球。

他直接一记香蕉球,把球直接踢进了对方的球门。

这一手就算在世界大型比赛中也是要回放多次的。

而我们这样的比赛当然无法回放。

连照片都没留下的我们的足球比赛仅剩下我的回忆了。

当年比赛结束后,喜欢生气时骂人是狗脑袋的耿春辉老师代表系里请我们吃饭。

酒桌上大家开怀畅饮,说着《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描述的未来。

我现在只能记得我、李向彬、崔文胜和田冀江四个人一起向耿主任敬了酒,理由是整个比赛的进球都是我们几个踢进的(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未来我会去一个叫档案馆的地方工作,遇到一个叫高哥的人告诉我集体比赛的荣誉是属于参赛的所有人的,所以当时在场的人没有批评我们的,再一个一个亚军有什么荣耀可争的)。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正规比赛中进球。

吃完饭后,酒喝微醉的我和崔文胜回到了政史系,打开窗户跳到了二楼平台。

坐在那里聊了很久。

聊了什么已经记不清了。

能记得的就是我们的友情从那一时刻开始了。和许多电影桥段一样,我们当初约定,如果未来是一儿一女就结为亲家,从那时起我一直以亲家之名称呼他,直到最近的一次同学聚会。

当时我们还互下了聘礼,至今我仍然保留着他三十五年前我们互换的2分钱,我的这枚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他那枚上边写着我的名字,前些时候问他,他那个早就不知道扔哪儿去了。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转眼到了毕业的时候。

毕业前要实习,我们开始奔赴不同的学校,其实真正的离别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只不过我们身为当事人没有一个人感觉到。

我们总觉得未来离我们还很遥远。

我和几个同学去了24中。

有田冀江,江涛,崔文胜,王庆君和刘玲。

我们之间的友情从那时开始变得更好。

据田冀江回忆,实习结束后他用了第一个月的工资请了我们这几个人去饭店吃饭,那时几乎没人请客去饭店。

因为太贵了。

期间还上了一道菜叫美丽豆沙,这道公认的女士菜我至今也很喜欢,看来美好的东西是不分男女的。

但我确实记不起来这件事儿了。

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他说完了我也没印象。

觉得很没良心,对不起他的一片好心和当年令人心疼的工资(他说八个人、八道菜,花了他83元)。

在24中实习期间,我教过了我唯一的一个班。

我和物理系的一个女生分到了一个班。

当年初当老师的我们是极为认真负责的。

我还记得我们班有个很淘气的学生叫李鹏。

他上自习时说话,我批评他他还顶嘴,结果年轻气盛的我让他站了几分钟。

后来回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样。于是说了几句后让他坐下了。

现在回忆起来,觉得当老师也挺好的。

记得有一节班会类的课由我们这些实习老师负责。

我告诉大家男同学归我管,女同学归孙老师管(好像叫孙东花,不确定)。

我说完后班级男同学一片欢呼。然后我就带着男生出去踢足球了。

怎么说也是占着年纪的优势。

花样球技的我令男同学深表佩服。

那次班会我踢进了一个超远距离的射门,所谓的超远距离是没到中线就起脚。

这也是即使在世界大赛也要不停回放的,当年有个球星射出了这样的一脚被称为“天外飞仙”,叶孤城的天外飞仙,那是让西门吹雪也忌惮的绝技。

这是多年以后石雪松帮我回忆起来的。

回忆的地点是天然气公司足球赛上。

我代表的公司机关和他代表的第五分公司之间的一场比赛之后。

只见他赛后来到我们休息这边,直奔我来,问你是田老师吗。

还好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他直接说了田老师你的球怎么变成这样了?当年你教我们时踢的太好了,你还没过半场超远距离射进过球门,怎么现在完全没有当时的影子了。

好吧,你这样说话不怕得罪我吗。

当年后悔没罚他站。

我也知道确实是差太多了。

当年教他们时我才120多斤。

然后是萨中油气处理厂,一年半的倒班生涯,特别是我还把所有的白班换成了夜班。

到了经理办后因为工作面对公司领导始终觉得不放松。

体重自然是不能增加。

等到到了团委后一下子觉得压力没那么大了。

体重开始直线上升,创造了一年长40多斤的记录。

那个时候家里有了电子秤,每次我站上去都感觉重了一些。

不仅是感觉,数字显示也证明重了。

同学之间见面,我不用他们说直接打断他们,让他们不用说了,我自己说,田宇你怎么胖了。

多长了40多斤肉的我在足球场上怎么还能和120多斤的时候比呢。

等于身上背着2袋面啊。

就是在那场球后,我深有感触地对石雪松说:“当年教你们那会儿,我突破过人时是球也能过去人也能过去,现在不行了,只能过去一样,要不就是球过去,要不就是人过去。总归要落下一样儿了。”

这句名言被我多次引用。

后来我还从自己体重增长上得出了一个结论,人长胖是因为没有压力,无论是工作上的还是生活上的还是家庭上的,哪一项有压力都不可能让人长胖。

这个结论搁置争议。

突破过人不便的我后来成了守门员。

有过篮球经历的人当足球守门员比起一般人要强许多。

当守门员的这段经历让我在以后的岁月中多了一项显摆的资本。

那就是我在正式比赛扑出了对手的点球,有组织者有裁判的比赛。

是扑出,不是对手射歪。

对手把球射向了我的左下方。

我直扑过去,用手指把球拨出了底线。

就是图中那个动作。

从那以后,我就告诉别人,在正规比赛中,我扑救点球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

这话绝对没有任何毛病。

只要我今后不再参加足球赛,不再当守门员了,这个成绩就会永远保持。

肯定不会再参加了,现在的我比160斤的体重又多了7斤6两。

等于在两袋面之外又多背了几个苹果。

不知道今后还能背上什么。

其实细想一下,尽管我踢过许多场比赛,但足球仍然不是我喜欢的项目。

从一个数据就可以看出。

足球做为当今世界上仍然排在第一的运动,看球的人难以计数,至少没去赛场看球也会看足球转播。

很对不起单独写的《足球》这一章节。我说的那个数据就是迄今为止,我总共只看过半场足球赛加上另外听过一场球赛转播的序曲和观众离场镜头,至于现场比赛则一次没看过。

那个半场是一次国足比赛,单位组织我们这些体育爱好者观看,只看了半场的郭德鸿关了电视并说出了“我就不信我没那个脸以后还看我国男足”的至理名言。

不知道后来他再看没看过足球比赛,这个不用去问了,即使看了他肯定也不会承认的。

至于另外一次则是1990年世界杯足球赛,我和班里的男同学相约去看一场电视转播,因为时差原因,比赛是我们这边的夜里十二点左右。

我们提前去了系里,开了大电视等待,忘记了这期间做什么了。

我和他们玩儿的不亦乐乎。

后来有人说马上比赛了,准备看比赛吧。

然后我最后的意识就停留在世界杯歌曲前奏那一时刻。再次清醒时就是他们把唯一睡在凳子上的我叫醒说回寝室了。

我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电视上观众离场的镜头,和同学们一起回了寝室。

由此可见,我对足球是真的不算喜欢,估计以后肯定也不会踢了。

那就这样吧,可以对我的足球定论了。

田连宇,业余足球运动员,正式比赛中作为前锋时进过球,作为守门员时扑救出所有的点球,成功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