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荷马史诗的构合

我们在第一章里谈到,雷吉昂的塞阿格奈斯研究过荷马史诗的用词,解析过作品的蕴意(huponoia)。塞阿格奈斯的“从业”年代大约在公元前545—前505年间,其出生时间可能略晚于色诺芬尼,但肯定早于赫拉克利特。在当时的文化氛围中,塞阿格奈斯的诗歌敏锐性会提醒他注意到锋芒毕露的哲学,已经在争夺文化和认知主导权方面对古老的史诗形成了威胁。他使用喻解的方法释读文本,设想史诗里的神名均为自然界中的事物的代指,希望能借此找到史诗与自然哲学的叙事共同点,消除荷马史诗的神学弊病,减轻它所承受的道德压力。塞阿格奈斯也可能不完全是这么想的,但他没有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荷马史诗的结构上,大概也是一个基本可以成立的推论。不过,解析词义不是诗论所应该涵盖的全部内容。受社会需求和研究规律的引导,希腊学人的学术情趣会很自然地由语义转向结构分析,针对作品的构思和创作技巧展开讨论。可以想见,公元前五世纪的诗论家们会关注史诗的构合问题,而当时通行的悲剧评审体制和观众的审美习惯,则会从一个重要的侧面推动事态的进程。评判悲剧的优劣以情节(或故事)的精彩程度为主要参照项,演员的作用次要,至于表演奖的设立,则更是相对靠后的事情。[113]情节的核心地位(亚里士多德称之为悲剧的灵魂)越来越多地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用了较多篇幅着重讨论情节的整一性并无需对此进行“解释”的做法来看,公元前四世纪的雅典人已经对多谈论结构或剧情,少纠缠于词义的论诗方式习以为常。亚里士多德也谈词的转义和语境的作用,但他已不像塞阿格奈斯和迈特罗多罗斯那样,感到有必要继续硬性和人为地在史诗和哲学之间开展弥合的工作;区分范畴的热情已经促使他乐于采取一种“相反”的思路,亦即着意于指出诗的模仿(mimēsis,诗是一种模仿艺术)与研究性叙事的不同。[114]由于没有对整一的行动进行模仿,希罗多德即使采用格律文写作,他的作品也不是诗歌,而是以记叙或者说罗列往事为目的的历史。[115]亚里士多德以他的方式指出了诗与历史的区别,这在当时或许具有创新意义。他的区分加深了人们对荷马出类拔萃的构诗技巧的了解,也提升了优秀诗歌的哲学品位,功绩有目共睹。然而,有必要看到的是,亚里士多德或许也从他的研究对象中获得启迪,受益匪浅。荷马史诗精良的结构组合与合理的内容取舍,其实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启发他的思考,使得他有可能极富个性色彩地找到并粗略阐发了诗与历史的区别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