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市场化路径

金融促进共同富裕,首要的是继续支持经济平稳增长、社会财富持续积累,做大做好“蛋糕”。同时,更好地处理增长与分配的关系,切好分好“蛋糕”,助力缩小财富和收入差距。这应当是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角色和定位。

(一)政治性和人民性是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金融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政治性和人民性立场,这既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独特优势,更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金融的政治性明确了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方向,确保金融业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金融的人民性规定了金融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才能充分发挥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正确运用金融市场和工具,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优良服务。

(二)市场化和专业化是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坚持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与发挥金融的市场化、专业化优势是有机统一且相辅相成的。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极为关键,既不是搞政策性金融,也不是搞慈善金融,而是要遵循金融发展的规律,坚持有偿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运用市场化模式和工具,发挥金融的专业性优势,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第一,只有坚持市场化路径,才能更好地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场化意味着有偿性、商业性和可持续性,这是符合金融运行的本质和规律的。通过政策性金融、慈善性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但整体而言,政策性金融、慈善性金融只能作为金融促进共同富裕政策的一部分,就整个金融体系来讲,必须以商业性金融为主导。

第二,只有坚持市场化路径,才能更好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如果过多采用非市场化金融的方式支持共同富裕,就会混淆金融与财政的区别和界限,是不可持续的。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负外部性,扭曲金融市场估值和定价,掣肘宏观政策执行,甚至可能引发通货膨胀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给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

第三,只有坚持市场化路径,才能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的重点是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逐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从国内循环的角度看,市场化金融发展有利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循环畅通,更好地兼顾增长和分配、公平和效率。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角度看,坚持市场化路径是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客观必然。

同时,也要认识到,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的发挥是有边界的,不能指望金融包打天下并解决所有问题。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在发展的同时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全面系统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加大多领域的政策协同与联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金融促进共同富裕市场化路径的案例分析

金融通过市场化方式,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缓解收入不平等、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宝贵的中国经验,为我们进行理论总结提供了实践基础。以定向扶贫企业债和农村“保险+期货”这两个市场化、专业性运作的金融产品为例,进一步深化对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市场化路径的认识和理解。

1. 定向扶贫企业债

定位贫困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创新完成企业增信,开启了以债券融资形式支持扶贫开发的先例,市场化和专业性运作完成融资,通过可持续经营支持企业发展和民生工程。

扶贫债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发行主体,二是以企业为发行主体。201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过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我国首只扶贫专项金融债,此后我国逐渐出现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等扶贫债品种,以及扶贫资产支持证券,扶贫债发行数量与规模不断增长。

以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为例(见图1-2),我们主要从专业性、真实性和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对债券市场扶贫的效果展开分析。乌蒙山地区属于国家14个扶贫连片地区之一,乌蒙山地区是多民族的聚集区,自然环境险恶,农业生产方式较为落后,一直是“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穷乡僻壤,针对该地区部分人口须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的方式,将贫困人群搬迁出来,使其彻底摆脱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艰苦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其增加就业机会,实现稳定脱贫。易地搬迁需要约60亿元的资金,按照市场化方式与条件,难以通过信贷方式获得支持。在此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设计“债券+信贷”组合产品。2016年9月,四川省泸州市农村开发投资建设公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四期非公开发行了20亿元10年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首期共发行5亿元。产品设计在兼顾公益性和收益性方面进行了创新。

第一,巧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国开证券利用土地流转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这一政策优势,将叙永、古蔺两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指标与迫切需要土地指标的成都市双流区相连接,双方实现增减挂钩土地指标流转,交易土地指标所获得的费用,作为债券的还款来源。

图1-2 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现金流运转流程

资料来源:何婧、汪小亚、褚子晔(2020)。

第二,充分利用补贴收入,丰富还款来源渠道。财政补贴分为中央、省级和县级政府三级。中央和省级方面,国家和四川省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提供财政专项补助。县级财政则针对项目进行补贴,补贴收入是根据各年度运行净收入不足偿还债券本息的差额,由政府给予补助。预计2018—2025年每年6 000万元,叙永县、古蔺县各3 000万元。

第三,巧用差额补偿和担保措施,增加债券信用评级。为进一步提升债券的信用等级,债券发行人设置了差额补偿条款,当偿债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息时,约定的差额补偿人对不足部分进行弥补。同时,还要求差额补偿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进一步提升了债券的安全性。

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的顺利发行,保证了两县扶贫中易地搬迁的顺利完成。通过易地搬迁,实现了如下目标:一是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三是促进现代产业发展,四是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实现了农民变产业工人、农民变城镇居民、农民变股民“三个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债券发行给贫困地区带来了难得的潜在收益,这就是加速普及了金融市场的原理和知识,使基层政府领导和相关市场主体尽快掌握金融市场运行流程与操作规范,加快提升了人力资本积累,为今后地方经济发展拓展了新的思路与空间。

从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发行可以发现以下两点。第一,债券市场扶贫是金融专业化运作与公益属性的有效结合。债券发行必须遵循金融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要求,需要兼顾财务回报和社会绩效的共同实现。但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也成为制约很多贫困地区利用债券市场扶贫的重要因素,多数贫困地区的发行主体资信状况薄弱,因此,如何提高融资主体的信用等级,是债券融资助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第二,资产信用可以破除融资壁垒。贫困地区企业筹资渠道有限,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可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较低。但贫困地区可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拓宽资产增信、担保补助等方式,以资产信用代替主体信用,有效帮助贫困县企业跨越融资难屏障。

也要看到,虽然债券已成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市场化工具,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投资者积极性有待提升,监管政策协同有待完善,业务结构偏单一,资产质量不高,有效净资产规模偏小,债务负担沉重,可能存在高利融资和期限错配风险等。

2. 农村“保险+期货”

通过金融创新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农村“保险+期货”展示出“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大国小农”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现状,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消费国,也是农产品生产大国,部分农产品进口依存度较大。同时,我国农业具有“小生产、大市场”的特点以及相对较高的成本,农民应对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能力弱,不利于增产增收。我国农业从业人员人均耕地9.2亩,农户年均收粮不到5吨,商品粮更不足一手期货合约。期货作为专业化小众市场,绝大多数农民很难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更无法长期跟踪分析市场行情。因此,我国农民天然不适合直接参与期货市场。

近年来,我国先后探索了订单农业、粮食银行、场外期权等农业风险管理业务模式,有效帮助农民通过期货价格指导生产,运用期货工具稳定农民收入。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情,我国创新提出“保险+期货”跨界合作模式(见图1-3),突破了保险和期货的界限,融合保险“大众化”和期货“风险对冲”的优点,为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稳定收入增长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

图1-3 我国“保险+期货”(“+银行”)模式

资料来源: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课题(马晓旭等)。

“保险+期货”模式主要涉及三个主体,即投保主体、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其运作流程为,投保户支付保费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对冲部分赔付风险,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复制期权操作,进一步分散风险。期权到期后,期货公司对保险公司进行支付结算,保险公司再对投保户进行赔付。可以看到,“保险+期货”模式结合了期货市场的风险规避功能与保险行业的承保理赔作用,解决了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市场风险难规避的问题,成为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从原理上,“保险+期货”模式中所涉及的“保障价格”就是“期货价格”,它具有连续性、前瞻性、权威性,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商品和金融资产未来的价格变动趋势,利用期货市场可以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能够锁定投保主体的预期价格或收益,在决胜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南华期货为例,其连续多年积极参与完成交易所项目及商业性“保险+期货”项目,2016—2021年累计承做“保险+期货”项目上百个,承保农户超过13.1万家,保险金额达65.12亿元,期权端累计赔付逾1.5亿元,涉及玉米、大豆、豆粕、生猪、饲料、鸡蛋、棉花、白糖、苹果等。多个项目由“分散”到“县域”,由“价格险”到“收入险”,由“农作物保险+期货”到“养殖业保险+期货”,试点规模逐步扩大,形式和种类不断创新。

几年来,在帮助农户保值增收的同时,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交易所在推动“保险+期货”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身的提质增效。“保险+期货”模式能否取得更大成功的关键在于可持续发展,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做好保费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地方财政资金对“保险+期货”业务进行保费补贴,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政府+农户+银行+期货公司”等多方分担机制,合力为农户提供保障。在市场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业务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之后,“保险+期货”的业务创新将会吸引更多的外部社会资金,通过进一步的金融创新,服务更多的农户,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