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货币史(全2册)
- 彭信威
- 5819字
- 2024-11-04 20:19:51
二、殷周时代的贝和铜
殷周两代是一个很长的时期。殷代的情形只能从卜辞中看出一些,但卜辞都很简短,对于各种制度,不能作详细的研究。周代因有彝器的铭文,而这些彝铭比较多而且详细,所以对于周代的情形,知道得清楚一点。大体上说来,在春秋中叶以前,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自然经济的成分很浓厚。这从当时的赐锡上可以看出来。彝铭中所记载的赏赐,如果以出现次数的多寡为序,有贝、金、鬯、马、弓、矢、臣、田、车、裘、圭、衣、鬲、布、牛等,最早的货币似乎应当从这些物品中发展出来。
古代赐锡品中,最常见的无过于贝〔34〕。这种贝是不是货币,若是货币,从什么时候起变成货币,无法加以断定。因为卜辞记载得太简单,而彝铭只记录王侯的言行,人民的经济生活不容易窥察出来。但在周初曾用作支付工具,而且从中国文字的结构上,也可以看出贝和价值的关系。凡与价值有关系的字汇,多带贝旁。所以在中国文字形成的时候,贝壳已是一种价值的代表了。
贝和中国人发生关系很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初期,便已经有贝的使用,相当于传说中的夏代〔35〕。但夏代使用贝,并不是说夏代就有了货币。自贝的使用到它变成货币,应当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上的距离。因为货币的产生要以商品生产为前提,而且一种物品必须具备各种社会条件,至少要有用途,才能成为货币。小小的贝壳,饥不能食,寒不能衣,有什么用途呢?
从现代某些民族的情形看来,贝可以用作装饰品〔36〕。中国古代无疑也曾用贝为装饰品,这从贲、賏等字汇的结构上以及古籍中关于贝锦、织贝等的记载〔37〕上可以知道。有了作为装饰品的用途,就有了使用价值,也就有作为货币的资格了。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古代的人爱好贝壳。在古代的大自然中,能作装饰品的东西很多,比贝壳美观的东西也不少,为什么大家选中贝壳?而且从几十百种贝壳中选定货贝呢?中国有人说,因为古代开化在西北,距海远,贝甚难得,故以为宝〔38〕。这种观点未免显得缺乏想象力。贝壳的使用,并不限于中国,全世界的民族,多曾用过。亚洲除中国外,还有印度、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婆罗洲和东印度群岛,苏联境内的土耳其斯坦、高加索北麓、基辅附近以及戈壁沙漠的东南部,都有贝壳出土〔39〕。美洲方面,阿拉斯加和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也曾用过贝。非洲沿海一带及澳洲新几内亚北部各岛和所罗门群岛地方都用过贝币〔40〕。欧洲方面,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初期的遗迹里曾有贝壳的发现〔41〕。由此可知:不产贝的地方用,产贝的地方也用。而且难得的东西何止贝壳?
外国方面,有人以为原始社会的人,以贝壳象征婴儿出生的门户,把它看作生命的源泉,大家穿戴在身上,作为一种吉利的护符。甚至以为可以助产和使妇人多产。有时用以伴葬,使死者获得新的生命力〔42〕。这一种解释,是很有见地的。中国一直到现代,货贝还是被有些人看作避邪品,绍兴一带称之为“鬼见怕”,小儿戴在手腕上。中国发掘的古贝,只有齿纹的一边完整,背面或则完全磨平,至少也有一穿孔,而贝壳正以背面最为美观,如果不是有象征作用,就不应损坏它的美点。所以有人以为中国的古贝中,若单是背面有一穿孔,就是作货币用,如果背面磨平,那就是作装饰品用〔43〕。我对这一点,还不能赞同。背面磨损的大小,可能是各地习惯不同的关系。
对于贝壳用作货币,还有一种现实的解释,就是因为它具有作为货币的几种基本条件:第一是本身有功用;第二是有天生的单位;第三是坚固耐久;第四是便于携带,因为古代贝的数量不多,而带在身上又能增加美观。
有人会说:产贝之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用作货币,岂不会发生通货膨胀。这是不明白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形。用贝的时代,人民生活简单,生产不发达,可供交换的物品很少。而且当时货币经济不发达,即可供交换的东西,也带有实物交换的性质,物主若不需要贝,也会拒绝出卖。并不是身上带几朋贝,便可以为所欲为。而且海中贝壳种类极多,货贝并非满地皆是。
有人会说:贝壳有大小,怎样作价呢?这同样是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当时的价值观念还很薄弱含糊,稍有大小,是不会计较的。就是到了20世纪,人们的价值观念,还是发展得不平衡的,有些人对于戏院中或电车上的同一排位子还要选择,另外一些人则漠不关心。秦始皇的半两钱也是大小不齐的。
贝币在中国的演进,大概经过两个阶段:先是专用作装饰品,这应当是殷商以前的事;其次是用作货币,这大概是殷代到西周间的事。但在它取得货币地位之后,仍可被用作装饰品,正同后代的金银一样。
贝壳本身有天然的单位,这在镕解术不发达的古代,正是它作为货币的一种优越条件。但古代人用贝,多是将其穿索起来,所以一串也成一单位,殷周时代名之为朋。贝朋两字常常连在一起。
卜辞中提到贝字的地方虽然相当多,但提到贝朋的地方却非常少〔44〕。而且文句简短,看不出用意来。因为单说锡贝朋,可以看作一种支付,也可以看作一种礼物。不过贝壳在殷代就成了一种贵重品,卜辞中的贝字有时同现代的财字差不多〔45〕。彝铭中“贮”字作“”,贮藏的对象,自然是有价值的东西,这里以贝来代表,可见贝在当时是价值的代表或结晶。
彝铭中的记载,比较详细。但大半是说锡贝若干朋,用作某人尊彝。如果穿凿一下,这已经可以说是十足的货币,因为这种贝朋,可以说是用来购买青铜等原料以及人工的。但实际上恐怕不能作这种如意的解释,因为彝铭中所记载的赐锡品有二三十种,差不多全同尊彝的制作联系在一起,锡马、锡裘〔46〕,用作宝彝;锡弓〔47〕、锡田〔48〕,也作宝彝。有时同时赐锡金、车、弓、矢,都作宝尊彝以为纪念〔49〕。如果贝是十足的货币,则马、裘、弓、矢、车、臣等也应当是十足的货币;而且卜辞和殷代彝铭中锡贝的朋数不多,最多只到十朋〔50〕。这有两种解释:第一是殷器留下来的太少,也许有数目多的记载还没有发现;第二是当时是一种多数物币制。可是贝朋的数目往往同彝器的大小没有关系。有时支付的朋数少,造一大器,有时支付的朋数多,反而造一小器。这种情形在周代还是有。所以殷代的锡贝,可能还是作为一种实物,一种装饰品,没有货币的意义在内。
古诗里的“既见君子,锡我百朋”,也不能肯定说是作为货币来支付,毋宁看作一种有价物或财富,既可以作货币,也可以作装饰品。贝壳本来是货币的原始形态,它的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同它的特殊的使用价值是随时会转化的。在每一次支付的时候,也不能硬性地指明它的性质。
朋的单位,也不足以证明它是用作货币。朋字的起源对于贝的货币性似乎没有关系,它的本意大概是一串或两串相连〔51〕,后来才变成计算贝的单位。可是一朋到底等于多少贝,也没有一致的说法。有人说是两贝〔52〕,也有人说是十贝〔53〕,普通多以为是五贝〔54〕。两贝的说法,不大合情理,只要看朋字的书法,就可以明白。五贝的说法似乎也不合理,因为从朋()字的书法来看,似乎应当是双数,如六贝、八贝或十贝。但后来发展成货币之后,数目也可能变更,甚至以五贝为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周初锡贝的朋数比较多,就是不称朋的地方,也有到二百贝的〔55〕。称朋的地方最多到过百朋〔56〕。
朋字虽是贝的单位,但它有时可以单独使用,不必同贝字连在一起。这不是指“锡我百朋”的“朋”,而是指《易经》里的“西南得朋,东北丧朋”的“朋”,后者不是指货币单位,而成了货币本身。
周人的文化,比殷人落后。在古公亶父的时候,还是穴居野处。因为接受与学习殷人的文化,五六十年之间,一跃而进入农殖的阶段,并夺取了殷人的统治权。在货币经济上看来,周初和殷代是属于同一个发展阶段的,仍是以贝朋为主要的支付工具,甚至可以说是真正的货币。因为《遽伯睘彝铭》所记遽伯睘作宝尊彝用贝十三朋的事〔57〕,俨然是记账的口气。
殷周间除贝之外,还曾使用铜为支付工具。铜器在殷代即已普遍,在周初,生铜往往和贝朋一道作赏赐用,其次数之多,也仅仅少于贝朋。生铜那时只称为金。起初这种生铜的赏赐,大概也没有货币的意义在里头,只作为铸造宝彝的原料或作为一种劳动的实物报酬〔58〕。
金属在中国虽然使用得很早,但在青铜器盛行的时候,各种支付,多是用贝,至少以贝为主。这在现代看来,似乎难以理解。现代冶金术发达,而且各种迷信多已破除,大家都晓得金属比贝壳更适于用作货币。贝壳的优点,金属多具备,而金属的优点,贝壳却没有。例如金属的分割性,贝壳就没有。然而当时的商业行为还在发展的初期,交易的次数不多,交易量也小,价值观念也没有现代这样发达。并且由于技术上的原因,金属的分割性不能充分加以利用。而贝壳的优点,是有天然的单位,金属因为没有天然的单位,所以没有马上取得货币的地位。换句话说,在重量单位制定以前,金属是不便于用作货币的。
中国从什么时候起有重量单位,还不能肯定,但由于殷代已盛行铜器,大概已发展出重量单位来。各国重量单位的发展,先是量大小,后来多以植物种子的重量为标准。巴比伦、阿拉伯和英国是以小麦为标准〔59〕,以色列以豆为标准〔60〕。中国据说是黍,十黍为絫,十絫为一朱〔61〕,再由朱的倍数而发展出其他单位如两、斤、寽和匀来。这是汉代学者的说法。但到底一寽等于多少朱或铢,却有各种说法或标准。主要有两种标准,一种是十一铢二十五分之十三等于一寽,即百寽等于三斤;另一种是三寽等于二十两〔62〕。后一种标准据说是北方的标准,也可以说是一种地方性的单位,而前一种标准似乎是一般通用的单位。但《周官》有剑重九锊的话,则第二说比较接近。一匀(或钧)则为三十斤,等于一千寽。但也有说一匀(钧)等于大半两的。
西周彝铭中常有寽和匀两种单位,禽(成王时器)有“王锡金百寽”的句子,舀鼎(孝王时器)上有“三寽”和“用百寽”的记载。鼎上有“锡金一匀”,陵子盘上也有“金一匀”,守上有“金十匀”,敦盖上也有“金十匀”的记载。但还没有发现用斤和两为单位的,可见斤、两是后来发展出来的单位。征人鼎上的斤字不是重量单位〔63〕,而守和季鼎上的两字〔64〕是作一双解,都是指马的匹数。彝铭上的金字自然是指铜,而不是指黄金。当时铜是一种重要的物品,是制造彝器和兵器的原料,正因为用处大,才取得支付手段的职能。在彝铭上有时也称赤金,伯淮父和录上都有“锡赤金”的话,舀鼎上也有“锡舀赤金”的句子。
最有意义的是贝和铜的结合,即铜贝。殷墓中已有铜贝出土,只是找不到文献上的资料。彝铭中有一个怪字,这一怪字,变化多端,而且由于笔画多,不清晰,有人释作、、、,这显然是同一个字的变化,也有人写作、作债、作,甚至有人索性释作贝,这当然太简单化了。实际上很像是。但这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是货字,是指铜贝。这是有可能的。但看文义,这个字同贝字和金字显然不是性质一样的东西,换言之,它们的职能不一样,因为没有见过锡的记载,凡是提到的时候,总是取若干寽,上是“取五寽”,扬、番生和鼎也都是“取五寽”,上是“罚取五寽”,毛公鼎上是“取卅寽”。只有舀鼎上不作“取”而作“用”,说“用卖五夫用百寽”。为什么不用锡而用取呢,似乎这不是上对下的支付,而是下对上的支付,那就是一种赋税的意思了。所以我想这个字也许就是赋字的古体,写作和。如果这一说成立,那么,就不一定是铜贝了,仍可能是生铜块或任何形式的铜,包括铜贝在内。但舀鼎上是“用”,前后文还有“用金”“用匹马”“用百寽”的话,这就好像是一种具体的东西。所以仍有可能是指铜贝。
总而言之,殷周间的中国社会,从货币经济的角度上来看,同古代巴比伦、埃及、以色列等国家是属于同一阶段。巴比伦等国使用金属也是论重量的。巴比伦和以色列以锡克尔为单位。同中国用寽为单位一样。它们的文化水平大概也差不多。即使中国已使用铜贝,只要是凭重量计算,那就不能说是真正的铸币。
金属的支付,也许不限于生铜块和铜贝的形式,兵器可能也用来支付〔65〕。在民间,铜制的生产工具大概逐渐成了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为随着农业的发展,生产工具的重要性会大于装饰品,特别在劳动人民看来是这样。所以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些农具如铲和刀,也许还有纺轮,就会发展成为一般等价物。在某一地区,某种生产工具用得最多,这种生产工具就变成这一地区的货币。这种事情大概也发生在殷周间,发生在周族征服殷族之后。殷族不论在冶金工业方面和农业方面都比周族进步,周族在征服殷族之后,看见殷族人民手中的生产工具尤其是青铜的生产工具,一定很珍视,因为他们自己只用石器,就是殷人也不是个个人有青铜的生产工具的。终至于使这些生产工具变成一般等价物。由这些生产工具发展成为专用的货币,那是以后的事,也许是几百年以后的事。
周族政权东迁以后,货币经济不但没有进一步发展,反而有衰退的样子,至少反映在文献上的情况是这样。金字在春秋时期的典籍中还是指铜,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一种使用价值,一种铸造兵器或其他器用的原料。例如鲁僖公十八年楚子赐金于郑伯,事后怕他用来铸造武器,乃同他结盟,约定不许用来铸造武器,郑伯就用来铸造乐器〔66〕。又如文公九年毛伯卫求金的事,恐怕也是想造兵器。当时各国穷兵黩武,铜的重要,在其为兵器的原料。王孙圉说,“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67〕。管子也说,“美金(指铜)以铸剑戟,试诸狗马”〔68〕。大抵铜在当时是一种大家需要的东西,所以用作支付工具,但受者多用来铸器,不用来流通。空首布只是在民间流通。《尚书·吕刑》的“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即寽),阅实其罪”,及其同篇的“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的罚锾,也应当是论重量的,不是指铸币。
有些书中将龟、贝〔69〕或贝、玉〔70〕并称,说龟和玉也是古代的货币〔71〕。这种话并不是毫无根据。彝铭中的确有锡龟〔72〕、锡玉〔73〕和锡圭〔74〕的话,但这些只是一种实物的支付,不能看作货币。龟壳在古代用于卜,是一种贵重品,不是货币。《礼记》说“诸侯以龟为宝”〔75〕。汉代许慎也说“货贝而宝龟”。至于玉,乃是一种美石,质硬难雕,在古代为贵族阶级所珍视,可是没有天然的单位。如果随其大小美丑来决定它的交换价值,那就仍然是一种实物交换,不是货币流通。历来也不见有大量的玉片出土。所以在锡圭、锡璧的时候,是作为贵重品,不是作为货币。后来玉发展成为贵族阶级的瑞品或礼器,作佩带用,有一定的形式;而且其形式和花纹往往表示佩用人的爵位或身份。就是在贵族阶级内部,也不能随便使用。至于一般人民,自然不能携带。当时有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76〕的话。有这样的严格限制,怎能作流通工具呢?
近代有些史家说古代的王亥曾用牛和帛为货币〔77〕,但没有说出什么根据来,推想那时不应当有货币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