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火
  • 路风
  • 12字
  • 2023-09-18 17:45:29

1.3 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模型

1.3.1 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

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建立在这样一个理论前提的基础上:虽然现代工业的技术变化(或进步)离不开产品、知识和组织三个要素,但每一个要素都只是技术变化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都不足以解释技术是如何变化的。如果仅仅从产品的角度看待技术变化,就会忽略产品本身是人类或组织依照一定程序实践的产物;如果仅仅从知识的角度看待技术变化,就会忽略思想也只有依靠人类的践行才能表达并具有活力;如果仅仅从组织的角度看待技术变化,就会忽略技术是可以跨越组织边界的,而企业、工业和国家这样的分析单位对于理解技术进步的机制仍然过于空泛(Fleck,2000)。因此,技术变化必须从“产品—活动”的耦合(the product-activity couple)——产品与使用或生产这些产品的直接人类活动互相支持的组合——角度来理解(Fleck,2000)。也只有这样做,才能理解产品、知识和组织对于技术变化是如何发生作用的。

产品开发平台指的就是在现代工业组织中执行技术研发职能的这种耦合系统。我们从知识的角度给这个概念下一个定义:产品开发平台是以产品序列[1]作为工作对象,以不断开发产品作为目标和方向,并以产品开发过程作为协调机制的知识和技术活动系统。以这个定义为基础,我们将发展出一个理论框架,以分析技术进步和技术能力成长的机制。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们认为它的适用性是广泛的,但这个概念模型是按照复杂产品(系统)工业领域的特征来描述的,目的是避免所涉及不同工业领域(如大批量生产消费品的工业)的特点对研究实质性理论问题可能带来的干扰。

在创新和技术管理文献中,对“产品平台”或“技术平台”概念的使用由来已久,主要指的是多样化产品所共享的设计、元件或技术的集合。例如,Meyer和Utterback(1993)使用的“产品平台”指的是由一组产品所共享的设计和元件。根据Robertson和Ulrich(1998)给出的定义,产品平台还包括团队以及团队内外部的各种关系。但他们关注的焦点仍然是在产品层次上探讨产品开发的战略,而不是这种平台本身的活动机制。沿着另一条思路,Kim和Kogut(1996)使用“技术平台”(technological platforms)的概念,证明企业在“平台技术”(platform technologies)上获得的经验和能力是向新技术产品领域多样化扩张的基础[2]。Myers和Rosenbloom(1996)所谓的技术平台,则是在一个研发组织中,由各种技术领域的能力按照产品开发的需要所组成的集合。Gawer和Cusumano(2002)使用的技术平台概念与产品密切相关,指的是由相互关联并不断创新、演进的元件(components)所构成的产品系统。他们关注的是,那些因为控制了核心元件而获得了行业领导权的企业(例如IT行业的英特尔和微软),如何通过领导平台(产品系统)的演进而从整个行业的发展中受益。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文献都是从产品方面或技术方面来定义“平台”概念,都没有从人工技术制品与人类活动系统之间的耦合角度来使用这个概念。与已有文献中的概念不同,我们所谓的平台是指任何产品所赖以开发出来的技术活动系统,即产品序列所“共享”并与之共生的技术活动系统[3]。本章提出的产品开发平台概念模型,其关注的焦点不是产品开发战略,而是技术进步特别是技术能力成长的机制。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一个工业组织在什么条件下才具有技术能力?技术能力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持续成长?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的中心命题是:一个工业组织只有通过产品开发活动建立起产品开发平台之后,才能具有技术能力及其持续成长的基础。

这个命题对日益流行的“技术能力”(technological capabilities)概念做出了一个重要的限定(qualification)。技术能力的思想起源于由Nelson和Winter(1982)开创并得到一批学者推动的演化经济学理论。这些理论的出发点是,企业群体不可能像新古典经济理论所假设的那样,在一个共同的生产函数上运营,因为技术知识在企业之间的分布是不平均的。由于技术知识具有强烈的缄默性质,所以企业是通过研发实践来掌握技术知识的(表现为技术能力),而企业的持续技术进步也只能建立在自己的努力、经验和技能基础之上。因此,技术知识在企业之间的“转移”不可能是免费午餐,并且需要接受方进行积极的技术学习才有效(Nelson,1990a)。自1990年代以来,随着“动态能力”(dynamic capabilities)观点在战略管理、技术创新和经济学等领域的兴起,技术能力被看作组织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在理论上受到广泛的重视。

尽管技术能力的概念日益流行,但迄今为止仍然缺乏对它的准确界定。以在创新文献中两个经典定义为例,韩国学者金麟洙把技术能力定义为“能够有效使用技术知识的能力”(Kim,1999),Bell和Pavitt(1993)则将其定义为“产生和管理技术变化的能力”。Bell和Pavitt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区分了生产能力(production capacity)和技术能力。他们指出,在现代工业条件下,不可能从使用现成技术的生产经验中自动获得技术能力。但是,尽管这两个定义都很有用,问题依然存在:一个工业组织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在达到什么程度并得到怎样的利用时,才算是能够有效地使用技术知识,才算是能够产生和管理技术变化?回答这个问题对理解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显然,如果能够更准确地定义技术能力,就必须对这个概念做出进一步的界定。

就一个组织而言,与技术能力有关的各种要素——如技术人员、各项特定资产以及组织系统——都体现了可赖以进行技术努力的某种胜任(competence),但其中每一个要素都不是技术能力的充分条件。由于设备投资、人力资本和技术努力如此密切地交织在一起,这些要素的各自贡献是根本无法区分的(Nelson,1981)。因此,技术能力的概念要从整体性上予以界定:体现了技术胜任的各种要素只有按照某种方式组合成为一个有目的的技术活动系统,而这个系统又能够“有效使用技术知识”或能够完成可以称之为“技术变化”的任务,一个工业组织才具有技术能力。我们的命题就建立在这个逻辑基础上:技术知识只有被用于产品创新才体现价值(对技术知识的有效利用),而且技术变化只有通过产品变化才能体现,所以只有把体现了技术胜任的各种要素组合成为一个能够完成产品变化任务的技术活动系统,一个工业组织才会具有技术能力及其持续发展的基础。

本章称之为“产品开发平台”的技术活动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与传统概念中的R&D机构是重叠的。之所以采用这个名称而不沿用R&D机构之类的名称,是为了强调技术进步只有通过产品开发与技术研发的互动(耦合)才能实现,而技术能力也只有在不断开发产品的过程中才能成长。因为不以是否存在正式的R&D机构为判断标准,所以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更能反映问题的本质。例如,英特尔并没有设立专门的R&D机构,却毫无疑问地拥有产品开发平台[4]。英特尔的做法与半导体类的工业特性有关,即产品开发与工艺开发是同一个过程。中国企业京东方的成长也反映了这个逻辑。它在21世纪初进入半导体显示器工业领域的关键步骤是自主建设5代线(路风,2016)。虽然这是一条生产线,但京东方的显示器开发系统只是在建起生产线之后才被建立起来。同期进入这个工业领域的其他中国企业采取了合资或引进整套生产线的方式,因为在技术上受制于人而没能建立起产品开发平台。因此,京东方自主建设生产线的行动同时就是建立产品开发平台的行动,无论当时是否存在正式的R&D机构。与英特尔和京东方的例子相反,某中国大汽车集团设有据说是国内科研水平最高的研究院,但这个企业却因为主要从事合资组装外国品牌的汽车,长期缺少自主开发的产品(车型)。

提出这个概念模型特别针对后进国家技术进步的关联环境。已有文献主要反映发达国家的情况,在讨论产品开发的平台战略时,把存在R&D活动和技术能力基础作为理所当然的前提。但是,对于后进国家来说,它们的工业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存在产品开发活动,而是依赖外国的产品设计进行组装生产。引入这个概念框架,就是强调技术能力发展与产品开发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它所揭示的逻辑是:技术能力的发展不能脱离研发活动的物质对象和支持系统,所以代表研发活动成果的产品就成为技术能力赖以发展的“台阶”或“工作平台”。即使后进国家的技术进步必须以进口外国技术为起点,它们的技术能力也只有在进行产品开发活动的条件下才能生成和成长。


注释:

[1]产品序列指的是由已经开发出来的产品、正在开发的产品和将要开发的产品所组成的“产品流”。

[2]作者并没有解释“技术平台”和“平台技术”之间是否有区别。

[3]这个概念模型实际上是相当抽象的,不考虑多产品(multi-product firm)和多部门结构(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的因素。

[4]英特尔的创始人之一、摩尔定律的提出人Gordon Moore解释说,当他和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离开仙童公司创建英特尔时,他们决定汲取仙童公司的教训,不设立正式的R&D机构。在仙童公司的早期,一个花费了公司销售收入10%以上的600人的R&D实验室负责开发并向生产部门转移新技术,运转良好。但是,当公司生产组织的技术能力越来越强之后,内部技术转移就变得越来越困难(“生产方面似乎不得不扼杀一种技术,再发明它,以便能够使它用于制造”),反而使仙童公司成为衍生出许多分立公司(spin-offs)的温床。英特尔虽然没有独立的R&D机构,却对产品开发投入巨大,其方式是:把制造工厂当作实验室,实行开发—制造无边界的模式(所谓“最少信息原则”)。当英特尔需要开发全新的技术时,它就设立独立的组织去完成任务,同时通过与大学的合作来满足对基础研究的需要。这种做法带来的好处之一是,很少有人从英特尔出走去创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