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祭子路岳母文

子不语,怪、力、乱、神。知乎此,则“与本刊性质不合之稿,概不刊登”的钉子可以免碰矣。猴面人身的小儿,竟产于黑衫之意大利,怪则怪矣,不敢以投《论语》。华北运动会之一千八百米接力,“力”且“接”,则再接再厉,理当回避。山东四川之内战,乱则乱矣,不敢高呼小子鸣鼓而攻之,况小子手内多无鼓乎。“来稿概无金钱上之报酬”,钱能通神者也;钱既决心不要,神乌得通,亦打倒宗教之一方也。此四者备,而来投稿,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那么,《论语》到底要什么样的稿子呢?问题似乎太大,不免然而大转一下:到底投稿者应抱什么态度呢?当今之世,向杂志投稿有二道焉:曰党同,曰伐异。党《论语》群贤之同,定遭几个“岂敢,岂敢!”反之,伐《论语》群贤之异,又难免“委实不知道!”打上前来。怎办?三思,三思,而至百思曰:有了,子路之岳母,其庶几乎。何则?是为序。

夫子路之岳母者,子路之妻母而孩子们之姥姥也。夫姥姥何为而反对子路办报也?不闻乎夫子乎:“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子路而升堂,显系知县大老爷矣,知县而升堂,而未入于室,是因废私,而欲试行生育制裁者矣。而再办报,入室之望微矣!齐家而后国治,子路独不知耶?岳母之用心其女中尧舜也欤;呜呼哀哉!而子路之友,于老太太归天之际,齐呼“山梁雌雉,时哉时哉!”且三嗅而作焉。焉作?作《论语》?是可忍孰不可忍!谨以猪头三牲,香蜡纸马,献于老太太之灵前,而哭之曰:

呜呼老太太,时哉,时哉!

苟非其时,焉得《论语》?

苟当其时,由也不得入宇(宇者室也)。

泰水其颓,失之子羽。

水气上蒸,泪下如雨!

呜呼哀哉,时哉时欤(欤读如与)!

编辑先生:小的胆大包天,要在圣人门前卖几句《三字经》,作了篇《祭子路岳母文》。如认为不合尊刊性质,祈将原稿退回,奉上邮票五分,专作此用。如蒙抬爱,刊登出来,亦祈将五分邮票不折不扣寄回,以免到法庭起诉。

敬祝论祺

小的 老舍敬启

载1932年11日1日《论语》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