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选择离开京城,其实并非完全是为了避开这场风暴,更多的是为了认识这个世界。
重生之后,他从这一世的林楚记忆中了解了不少,但总要去真正接触这个世界。
这里和前一世的风景没有任何区别,就只是在文化传承方面大有不同。
车子驶入了草原,一路向北、向西。
他也没有什么目的,就只是走走停停,回味一下这一世林楚的一些事情,再想想前一世,比较一下景点的不同。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不同,完全就是一样的风景。
但这却是让他消化了所有的记忆,就这样一周之后,他进入了沙漠。
一望无际的沙漠悬着一轮落日,林楚靠在车边,喝了几口水。
在他的身边还停着一辆牧马人,一名女子站在那儿拍着照,拿着的还是单反相机。
一条水洗牛仔裤,近乎于发白,紧紧绷着长腿,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羽绒服,三月的西北还是很冷的。
她的身高在一米六六左右,整个人细高挑,但牛仔裤绷着,勾勒出一抹滚圆,那形状当真是完美。
风卷着,扬起她的长发,林楚眯了眯眼睛,拿出单反相机拍了照,将女人拍了进去。
女人回过头来,那张脸也是明晃晃的,很白,也很精致,有一种甜甜的味道。
“过来旅游的?”女人看了他一眼,问道。
林楚点了点头:“随便走走。”
“太阳就要落山了,这里离开最近的酒店也要开两百多公里,这儿的路可不好走,要开三四个小时,现在不走就只能到后半夜了。”
女人轻轻道,林楚笑笑:“我无所谓,睡在车上就行了。”
他的胡子又长了些,一周没刮了,头发也没理,还是那么长。
这一周时间,他一路向北,就住了一天宾馆,还是为了洗个澡,现在都有三天没洗了,好在他也不在意这些事情。
“潇洒!”女人笑了笑,接着摆了摆手:“我不行,我得先走了,一天不洗澡都有点难受,以后有缘再见!”
林楚点头:“再见!”
女人一怔,勾了勾嘴角,看着林楚转身,她也上了车。
启动车子时,女人摇下车窗,喊了一声:“那我走了啊!”
林楚头也没回,对着她摆了摆手,坐在沙漠的边缘,看着远处的日落,眸子里很平静,隐有落寞。
其实他才二十四岁,还是很年轻的。
女人开车走了,林楚坐了一个多小时,看着太阳沉入沙漠之后,这才上了车,吃了点东西就躺下了。
好在锐界的后排座都放下了,空间也大,足够他睡在车上,就是要盖条厚被子,这里还是有些冷。
他留下来主要是为了看日出,这一路行过来看了太多次的日出了,每一次都不一样,让他的心态也变了不少。
就这样又过了十来天,林楚出来已经有二十多天了,他的车子经过一片戈壁滩。
这是他过来的最后一天,明天就准备返程了,返程会走另一条路,这样的话回去就到四月中下旬了。
戈壁滩上有不少的水鸟,石缝间也生出了一些绿色的小草,平湖春光,很美。
林楚拍了几张照片,这儿的游客不算多,除了他就只有一个旅行团,大约三十多个人。
不远处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林楚扭头看了一眼。
女人踩在湖水中,脚似乎陷进去了。
不少人围了过去救她,林楚没参与,拍了几张照片,准备在这里过一夜就回去了。
在车上睡觉倒也是习惯了,经过这段时间的放松与散心,他真正融入了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歌的确是差了太多,还有电影方面也差了太多,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林楚每天都会在手机上查一些信息,一一比对,就连歌也都听了不少,没什么特别好听的。
那个朱七七的天赋的确是不错,歌也有几首好听的,但林楚觉得对不住她的实力。
她被人称为大魔王,说的就是她惊人的实力,而且生得也漂亮,算是当下娱乐圈的小天后了,比楚冰高了一个大层次。
一侧的女人被救了上来,林楚看了一眼,这才注意到一侧停着的牧马人,原来是她啊。
想了想,他走了过去。
女人的两只鞋子都丢了,陷进了水里,也取不出来了,光着小脚。
脚儿雪白纤细,上面的青筋都隐约可见,只不过此时沾了一些泥,别有凌乱。
“嗨,又见面了!”林楚对着她招了招手。
女人一怔,一屁股坐在车子的驾驶位上,开着车门对着他,抿了抿嘴唇:“让你看笑话了,我鞋没了。”
“我多带了两双,要不……”林楚说道,接着才想起来,他是43码的鞋,这姑娘最多就是37码,似乎也穿不上。
女人笑笑:“好啊,我先凑合着穿吧,这车是我租来的,总得还回去,之后我就坐飞机回京城了。”
“你也住在京城?”林楚一怔,接着想了想道:“要不你搭我的车吧,我正好也要回京城,你怕不怕?”
女人扬着眉:“不怕!你这样的人一看就不是坏人。”
“坏人还能看出来啊?”林楚摇了摇头,有些好笑。
女人笑道:“当然看不出来,但你不一样,你一看就是那种酸腐的书生,装着深沉,像是个老头子似的。”
林楚没说话,只是笑笑,转身取了他的一双运动鞋过来。
女人正在用抹布擦着脚,看到他过来,她笑笑,丢了抹布,翘起脚,对着他甩了甩:“干净了吧?”
小脚果然干净了,脚底很嫩,就是被石头硌出了几道红印,林楚的心不由跳了跳。
将鞋子放在驾驶位的脚垫上,林楚轻轻道:“这车子怎么处理?”
“我已经让人过来开了,反正租车公司在邻近的城市里也有网点,不过就是要多付一千块。”
女人轻轻道,接着有些气恼地鼓了鼓腮帮子道:“以前我从来没有自驾过,在京城时就开自己那辆甲壳虫。
这次自驾就是觉得好玩,所以才租了一辆越野,没想到也是麻烦不断,可能我不是那么潇洒的人吧,开不惯这种车。”
林楚笑笑,她生得特别甜美,姿色也极为出众,和朱七七相比似乎还胜了一分,她是真漂亮。
当然了,朱七七也很漂亮,但五官没她这么精致。
林楚在网上看过了朱七七的照片,她要瘦一些,但腿是真长,当然了,网上的照片也可能是有水分的。
“你笑我自不量力吧?”女人瞪了林楚一眼。
林楚摇头:“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觉得吧,万事总得去尝试一下,在这之前,你也不知道自己开不惯越野车。
尝试过之后,这才会觉得也就是那么回事,以后不就知道了吗?所以不用纠结,每一天都是最好的自己!”
“你好懂啊!”女人笑笑,接着挺直了腰肢,大声道:“说得对,我永远都是最好的自己,今天就比昨天更好一些!”
腰肢如柳,真细,林楚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心却是跳了跳。
现在的他,在外面跑了二十多天,也变得健壮了几分,总算是长肉了,差不多有一百四十斤。
身体强健,心思也就多了一些。
接车的人来得还挺快,两个小时就来了,旅游团的人也走了,戈壁滩就余下零散几个人了。
女人穿着林楚的鞋子,有些大,让她走路的姿势也有些奇怪,走路时都摇出了一种韵律,摆着臀儿,隐有勾人之势。
“喂,我饿了,有吃的吗?”女人坐在一块石头上,扭头看着林楚。
他正在拍照,此时扭头看了她一眼,阳光洒在她的脸上,他随手抓拍了一张照片,很灿烂,很美艳。
“昨天我在一个镇子上买了点牛羊肉,还有面条,我煮一点,凑合着对付一顿吧,从明天开始就要返程了,这一次会经过两个大城市,到时候再请你。”
林楚点头,从车上取出锅子和炉子来,生了火。
炉子用的是小罐煤气,路上也补充了好几次。
水就是大桶装的矿泉水,林楚加了水,煮了两碗面,碗挺大,再把牛羊肉一焖,加热了一番。
两人端着碗,女人看了他一眼道:“我吃不下这么多!”
“那我给你找个小碗。”林楚点了点头,又取了一个小一些的碗给她。
她盛了一小碗面,两人坐在一起,看着眼前的大湖,风吹过,她的身上香香的。
林楚的身上有一种阳光的味道,虽说好几天没洗过澡了,但味道也不难闻,就是越发有几分邋遢感了,胡子更长。
整个人也黑了一圈,但他的眸子却是极亮。
林楚的食量很大,他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奇怪,似乎饭量见长啊,好在没长肥肉,身上肌肉的轮廓都有了,差不多是八块腹肌了。
吃了面,林楚收拾了一番,女人帮着洗了锅和碗,起身坐在后排座,看到一侧的吉它时,她一怔:“你还会弹吉它?”
“会一点。”林楚点头。
女人笑笑:“那会唱歌吗?”
“也会一点。”林楚应道。
女人顿时来了兴趣:“当今国内的乐坛,你最欣赏的是哪位歌手?最喜欢的是哪首歌?应当有吧?”
林楚的眸子里浮起几分的落寞,这是这一世林楚的心结,他对《我爱》总有些偏好。
“没觉得有特别好的歌,就是在旅行的过程中,我一路听着朱七七的歌过来的,她的声线不错,有几首歌也还不错。
其他人的歌我听得不多,是真不熟悉……对了,还有首歌叫《沧海》,很有些水平,云楚曦唱的是吧?那是首真正的好歌。”
林楚应了一声,女人一怔,撇了撇嘴:“其他人的歌就没有喜欢的了?不喜欢听甜歌吗?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