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

我小时候,村里人使用的语言,词语就住在它们表述的事物表面。所有名称与事物贴切契合,物体和它们的名字如出一辙,二者如同缔结了永久的契约。对多数人而言,词语和事物之间没有缝隙,无法将其穿越望向虚无,正如我们无法从皮肤滑出落进空洞。日常生活的机巧都是依赖于直觉、无须语言的熟练劳动,大脑既不与其同行,也没另辟蹊径。脑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携带眼睛和耳朵,供人们在劳作中使用。我们常说:“他肩膀上扛着个脑袋,只为了雨不淋进脖子。”这句话可以用在所有人的日常生活,但也未必。冬天,屋外无事可做的时候,看着父亲没完没了把日子一个接一个喝倒,外婆常劝慰我母亲:“难受的话,就去收拾收拾衣柜吧。”整理衣物能使人平静下来。母亲把自己和父亲的衬衣、袜子、自己的裙子和男人的裤子重新叠好,分门别类摞起或挂好。两人整理过的衣物挨在一起,仿佛能阻止父亲把自己醉醺醺地从婚姻中摇出去。

只有当大家一起干活,相互依赖对方的手艺时,语言才会伴随劳动。但此时人们也未必交谈。扛麻袋、挖沟、砍伐、收割,所有这些重体力活,都是沉默的课堂。可能体力消耗过度,都没有力气讲话了,二三十人默默地劳作,连续几小时没人讲话。有时我会想,我就这么看着,看你们在劳动中荒废了说话的能力,等你们从劳作中走出来,会忘掉所有词语的。

人的行为无须言语的重复。词语会妨碍动作,横亘在身体之路上,这一点我早已明了。如果身体动作和思维的内容不一致,那就意味着,你此时的思考超越了你的能力,也超出了他人对你能力的估计。你想的其实是别的什么,只在你恐慌时来临。我并不比别人更怯懦,可能和他们一样,只是为大脑无来由遐想出来的东西感到害怕。这假想的恐惧不是单纯的幻象,人们与它纠缠不清时,它同来自外界的恐惧一样真实,一样对我们发生作用。正因为它源自大脑,所以被称为没头没脑的恐惧。没头没脑,是因为它没有准确的缘由,因而无从消解。埃米尔·齐奥朗曾说,无来由的恐惧的瞬间最接近真实的存在。追寻意义的瞬间,精神发烧,情绪冷战,都发生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个追问粗暴地抨击庸常,从“平常”时刻闪烁而出。我无须忍饥挨饿,也不用赤脚行走,夜晚躺在熨得沙沙作响的干净床单上,关灯之前,外婆会为我唱“主啊,入眠之前,我要将我的心献上”的催眠曲……然后,床边的壁炉化为村口爬满野葡萄藤的水塔。赫尔加·M.诺瓦克美丽的诗句:“水塔周围的野葡萄,如士兵的下唇一样凋谢时,将自己的颜色完全褪尽”,我在那时还未能领略。祈祷的喃喃细语本应该平息心境,使人安然进入梦乡,却在我脑海中掀起层层波澜。所以至今我都无法理解,信仰是如何帮助他人平抑恐惧、平衡心理、平静思绪的。每一句经文,包括人们天天机械吟诵的祷词,最终都成为一个范式,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形做出诠释。双脚在地面,往上是腹部,然后是肋骨、头,最高处是头发,我们怎能让心灵越过头发穿过厚重的屋顶,到达上帝的居所呢?外婆自己无法达成的愿望,对着我唱又有何用?

野葡萄在我们方言中叫作“墨汁葡萄”,它黑色的果实将手染黑,沁入皮肤,几天都洗不掉。床边水塔上的野葡萄,黑得一如深沉的睡眠。我知道,进入梦乡,就是溺死在墨里。我也知道,睡不着的人,良心不安,脑子里装着坏东西。我的脑子里就装着这样的坏东西,但我不明就里。村庄的夜晚,户外也是墨,水塔控制了四周,把大地和天空移走,村人在墨中只有弹丸之地以供立足,无一例外。青蛙从四面八方鼓噪,蟋蟀欢闹着指引通往阴间的小径,同时将通道封锁,防止有人从阴间折返,从而把村子变成盒子的回声。和其他孩子一样,我跟着大人去凭吊死者。他们被安放在宅中最漂亮的房间里,进入墓穴之前,让人们去做最后的拜访。棺木的盖子开着,死者的脚被高高垫起,鞋底朝着门。人们缓缓走进屋子,从脚的位置开始环绕一周,凝视死者。青蛙和蟋蟀是亡者的喽啰,夜里,它们对着活人说些透明的话,把他们的脑子搅乱。我屏住呼吸想听个明白,却忍不住要换气。想弄懂它们的语言,又害怕为此丢掉脑袋,踏上不归路。我想,谁一旦明白了那透明的话语,双脚就会被捆住离开地面,从村庄大盒子里被交出去,让周围的黑暗吃掉。在光线刺眼的炎热日子里,在山谷放牛时,我有着同样的感受。我没有手表,我的表是开往城里的火车:每天有四列火车驶过山谷,第四班开走时正好是晚上八点,我就可以回家了。这时,天空开始啃啮青草,把山谷拉向自己,我必须在山谷被拉上去之前赶紧离开。在那些漫长的日子里,在辽阔的、放肆地碧绿着的山谷中,我无数次问自己,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在皮肤上捏出块块红斑,想知道我的腿和手臂源自什么材料,上帝何时会把它们从我身上拿走。我咀嚼叶子和花,希望舌头与它们成为同族,希望自己像花和叶一样通晓生命之道。我用通行的名字和它们打招呼。“奶飞廉”,是一种花茎里有奶液的带刺植物,但它并不认可,对这个名字没有反应。我试着叫它“刺肋”或“针颈”,不用“奶”或“飞廉”之类的字眼,此时,在正确的植物面前,所有错误名字的谎言中,面向虚无的缝隙打开了。我只是大声自言自语却不和植物对话,真是丢脸。在四列驶过的火车上,窗户被用力打开,旅客们穿着短袖站在车厢里。我向他们挥手,尽量靠近铁轨,好能看清他们的脸。旅客都是干净的城里人,一些女人身上的首饰和红指甲熠熠发光。列车驶过之后,我飘起的裙子重又贴在身上,头被瞬间中断的气流搅昏,眼睛像是旋转木马骤然停下后感觉胀痛,眼球仿佛要被从额头拽走,被气流冷却后大得眼眶无法包住。我呼吸绵软,胳膊和腿上污渍斑斑,皮肤划伤,指甲被染成绿褐色。每列火车驶过之后,我都有一种被抛弃了的感觉,更犀利地看清自己,也更厌恶自己。彼时,山谷的天空是一片巨大的蓝色垃圾,草地是一块巨大的绿色垃圾,而我是它们中间的一小块垃圾,毫无价值的一小块垃圾。方言中没有“孤独”这个词,只有“独自”,读“allenig”,听起来像“wenig”(少)。我,就是这样少,微不足道。

玉米地里也是一样:花序长着老人的白发,可以用来编辫子,玉米粒是破碎的黄牙。我身体簌簌作响,像尘土中空旷的风一样微不足道。嗓子干渴,头顶上陌生的太阳,像上等人把一杯水递给客人时手中的托盘。直到今天,绵延的玉米地依然会令我感到悲伤。无论乘火车还是汽车,每每驶过玉米地,我都被一种恐惧攫住。我紧闭双眼,怕玉米地会直挺挺地环行整个地球。

我厌恶执拗的田地,它们吃掉野草和野物,只为了喂饱蔬菜和家禽。每一块耕地都是无边无际的死亡形式的陈列馆,是绽放的尸体盛宴,每一片风景都在执行着死亡。花效仿着人类的脖颈、鼻子、眼睛、嘴唇、舌头、手指、肚脐、乳头,纠缠着借来蜡黄、灰白、血红或灰蓝的器官,在绿的陪伴下,挥霍着不属于它们的一切。缤纷的色彩从死者皮肤随意穿过,愚昧的生者虽乞求却不得。它们只愿傍在亡者身边,在凋零的肉体上盛开。我在凭吊死者时认识了蓝色的指甲和淡绿耳垂上的黄色软骨,植物已在那里长牙,等不得进入墓穴,在宅中最美丽的房间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它们的分解工作。走在村庄的街道上,徜徉在房屋、水井和树木之间,我常想:村庄只是世界的花边,人应当生活在柏油马路的地毯上,地毯只在城里才有。我不想被这盛开的、铺张着所有颜色的陈列馆俘虏,我不要将自己的身体奉献给这贪婪的、用鲜花伪装的燃烧的夏天。我要离开花边,走上地毯,脚下是坚实的柏油路,死亡就无法从地下爬上脚踝。我要像城里女人一样涂着红指甲坐火车,穿优雅的蜥蜴头皮鞋走在柏油路上,听鞋底啪嗒啪嗒地响,就像我两次进城看病时见到的那样。虽然我熟悉农民,但我无法认同贪婪的庄稼地的生活,无法与映在皮肤上的叶的绿色妥协。我知道,庄稼养育我,只是为了将来吃掉我,它时时处处都在提醒,我们只是未来的死亡陈列馆的候选人。我不明白,大家怎能安心将自己交给这样的地方。

我的行为无法说服自己,思想不能令他人信服,已然是彻底的失败。我须将这样的瞬间撕开,口子大到人力所及之物无法填充。我挑衅赤身迎面而来的无常,却无力找到可以勉强自己顺应世俗的尺度。

脱离皮肤滑入虚无令人蒙羞。我曾试图融入周边的环境,让它打磨我,把我损耗、肢解到无法复合,如今看来这几近乱伦。我渴望“正常的交往”,又将它拒之门外,因为我无法做到对一切听之任之。我迫切需要达到心如止水,却又无从做起。外在没什么值得关注,它们从未在我思考之列,但精神的“迷失”则须掩盖。方言中除了形容身体的“慵懒”和精神的“深邃”之外,没有其他词汇,我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词。并非所有事物都存在适合它的表达,人们也不总在词语中思考,我就是例证。我对很多事物的思考,无论在村子的方言德语,城里的标准德语,还是罗马尼亚语,无论在西德德语还是东德德语,或是在书本中,都无法找到合适的词汇。内心的疆域无须言语的覆盖,它将我们带到词语无法驻足之地。最关键的东西往往无法言说,而言说的冲动却总在旁流淌。西方人认为,说话可以解决大脑的迷惑,但说话既不会打理玉米地里的生活,也不能安排柏油路上的日子。不能容忍无意义的事物,我也只在西方看到。

说话能做什么?如果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失常,词语也会失落。我看见我曾拥有的词语失落,可以肯定,那些我可能拥有却并未拥有的词语,也会随之一起失落。不存在的和已存在的一样,终会陨落。我永远不会知道,人们需要多少词语才能完全覆盖额头的迷失,而当我们为它们找到合适的词语时,迷失又匆匆离它们而去。哪些词,须以何种速度备用,随时与其他词汇轮流交替,才能赶上思想的脚步?怎样才算赶上了思想的脚步?思想与思想的交流,和思想与词语的交谈,本来就是两码事。

尽管如此,表达的愿望依然存在。如果不是一直拥有这样的愿望,我不会想到要为奶飞廉取名,好用正确的名字去称呼它。如果没有这样的愿望,我也不会因适应环境的尝试失败而将自己陌生化。

物品于我一向很重要,它们的外形如同主人的影像。要想了解一件物品,只需看它的主人,他们之间密不可分。物品是从人的皮肤上剥离的最外层,如果它们的生命比主人更长久,逝者就会在他们遗留的物件中徜徉。父亲去世后,医院把他的假牙和眼镜转交给我。家中厨房一个放餐具的抽屉里,一直放着他的几把小螺丝刀。父亲在世时,母亲总是抱怨着叫他拿走,可他死后,螺丝刀在那儿一放又是好几年。这时,抽屉里的螺丝刀不再碍母亲的眼了。主人已不在餐桌边,至少他的工具可以和餐具放在一起,逝者已去,生者不再拘泥于常规,手下也对他们生出些敬畏。有时我想,如果父亲能重回桌边,母亲兴许会容忍他用螺丝刀而不是用刀叉吃饭。父亲走后,院子里固执的杏树也扭捏着不愿开放。感觉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向外发散,只有少数几件物品会清晰地印在人们的记忆中,毫无道理可言,而且不直截了当。不是假牙和眼镜,而是螺丝刀和杏树一直在提示我们父亲已经不在的事实。我荒诞的目光走进杏树,在我长久的关注下,它们又秃又短的枝干,在我的视线中渐渐与螺丝刀混淆起来。如今,我已长大,但这些东西依然别有用心地纠缠在一起,和从前一样。

柏林太冷,不适合杏树生长。我在柏林生活,也并没有想念过杏树。无意中碰到一棵,紧挨着一座城铁路桥,人们一般不会往那儿去。它不属于任何人,最多属于这个城市。杏树立在路堤的一个低洼处,树冠与桥栏一般高,但离桥栏很远。要想摘到杏枝,得冒点风险伸长手臂去拽。每隔几天,我都会经过那里。对我来说,杏树意味着已经远去的一小块村庄,它到德国的时间比我长,仿佛当年有些树也厌倦了村子,悄悄从园子里溜走,来到这里。远走他乡的树像背井离乡的人,在恰当的时刻离开危险的地方,找到一块不很恰当的土地,在一个错误的地方停下来,无法决心继续走下去。去商店的路两边都有人行道,我完全可以避免和杏树相遇。但既有了杏树,就不可能只去商店。我经常纠结是去看杏树,还是绕道走。我对自己说:去看看它今天怎么样了,或者,今天它该不会让我心烦吧。我去看杏树不为父亲,不为村子,也不为国家——不是受乡愁的驱使。树既不是负担也不会减轻负担,它站在那里,只是对时间的一种回味。和杏树在一起时,我脑子里沙沙作响的一半是糖一半是沙。“杏”(aprikosen)这个词很讨巧,听起来像“亲热”(liebkosen)。在与杏树无数次的相遇之后,我用剪报粘贴了下面的文字:

停车场的猫拖着脚步窸窸窣窣

五六爪印如合欢豆荚印上台阶

当年我们在村里嚼着歪杏

猫咪尖着鼻子围坐板凳

一双双眼睛玻璃杯样转动

毛发在梦乡随呼吸起伏

杏枝张开手臂发烧冰冷甜蜜破坏

我今天还在向停车场的猫咪问候

我并不指望这首诗能最终解释有关杏树的事情,它既不能否定也无法证明杏树问题对我的困扰。倒是其他作家的文字为我做了注解。既然糖于我一半是沙子,亚历山大·沃纳(Alexandru Vona)信手拈来的简洁而充满诗意惊怵的句子帮了我的大忙:“我想象那被加速的记忆的迷宫,如此包罗万象,却只需分秒,即便持续一整天或更久,以高度概括的形式显现(……)问题原本很简单:既然我们只需要一点点时间就可以再次体验它为我们保留的东西,那些时间都去了哪里?”

我在事物面前曾无缘无故认生的地方,总会折返回来。它们在重复中找到我。亚历山大·沃纳说:“事物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出场,我不明了其意图。”帽子具有一种无目的潜伏性,在主人不经意间,秘密悄悄溜进头发和丝绸衬里之间。人们戴着帽子干活时,我虽然不十分确定,却能感觉到那里藏着秘密。因此,“脱帽”不一定是行礼致意,它可能更加意味着“亮出前额”。摘下帽子时,里面的白色丝绸内衬也会露出来——帽子可能是带白色内衬的头颅遮蔽物。一次,两个秘密警察来工厂找我,两人同时摘下毛皮帽子,脑袋中间,头发乱蓬蓬地向上奓着——大脑使头发直立,想让它们离开头颅。我能看见,它就蹲伏在衬里上。两人傲慢无礼,行为粗鄙,白色衬里使他们显得可怜无助。这白色的光芒让我感到自己神圣不可侵犯,让我在内心摆脱他们,生出许多大胆的想法,他们却不懂是什么在保护我。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些小诗,我默念着,仿佛从丝绸衬里中读出。那两人一脸沧桑,脖子老相,自以为掌握着我的生死,其实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也无从把握。我的小诗在白色内衬站立的地方,就是他俩头颅的灵位。

我喜欢戴帽子的人,因为一摘下帽子,大脑就裸露出来。一直以来,我在人们脱帽的瞬间都会垂下目光,不敢去看,否则会看到太多内容。我永远不会给自己买一个有白色内衬的头部遮蔽物,否则我的太阳穴会跳个不停,它会让我意识到,在帽子的衬里面前,头无所隐瞒,它在每一顶帽子面前都没有秘密。

我可以谈论这一切,杏树啊,帽子的白色内衬之类,但我无法用词语解释它们在大脑中的作为。词语被裁剪过,甚至被裁剪得很精确,用于说话。它们只为说话而存在。对于我,它们也为写作而存在。但杏树的螺丝刀枝条和大脑帽子,是词语无法理解的,它们没有能力做思想的代表。

读书或写作也不是解决之道。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这本书严肃,而另外一本肤浅。我只能回答,那要看它在大脑中引发的迷失的密度,那些能立刻吸引我的思想、词语却无法驻足的地方的密度。文章中这样的地方越多,就越严肃,这样的地方越少,就越平庸。一直以来,我评价一篇文字的优劣,这是唯一的标准。每一个好句子都会使大脑无声地迷失,把读者带到一个它所释放的内容迥异于词语之表达的境界。如果说一本书带给我改变,那就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尽管大家总是强调诗歌与散文的不同,但在这个问题上,二者没有区别。散文同样要遵循这个密度,只不过它因篇幅不同采用的方式也不同。经常举办诗歌朗读会的布鲁诺·甘茨曾在一次采访中说:“是的,诗歌中每一个句子都能展开一片广阔的空间,并超越词汇赋予它的意义。每一行诗句又以奇特的方式和下一行叠加,如此不断构造出新的空间。线性的散文则是论证式的,经常运用换位、垂直和奇特的移动。在我看来,诗歌处于一个被空气包裹的巨大空间,它比词语直接表述的内涵更广,更能打动人。”布鲁诺·甘茨非常贴切地描绘出读者被文字吸引的情形,并针对包括散文在内的所有文学形式。散文有时也会像玻璃一样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汉娜·克拉尔(Hanna Krall)提供了很好的范例:“他们把她从维也纳的盖世太保那里带到奥斯维辛,隔离起来。三个月后将其释放,因为她丈夫在毛特豪森等她。她在月台上找到门格勒医生,说自己当过护士,希望允许她在列车上做护理……门格勒医生优雅、有礼,在站台上对她进行了简单的测评:‘你知道怎么区别动脉出血和静脉出血吗?’他问,这个她知道,她曾在犹太人聚居区的伤寒诊所学过。门格勒又问,‘人一分钟呼吸几次?’这个问题难到了她,‘心脏一分钟跳几下?’医生像通情达理的教授,不愿看到学生考试不及格。‘要视情况而定,’她回答,‘看他是否感到害怕,以及害怕的程度。’门格勒医生大笑起来。这时她看见他门牙上有个缝,她记起护理课上讲过,这样一个牙缝叫作先天性牙体间隙。”汉娜·克拉尔的记录保留了口述语气,笔触饱含冷峻的精准和敏锐的平静。文字在讲述的同时也在倾听,将读者推到离事实近到几乎无法忍受的距离。汉娜·克拉尔使我们所有的评价失语,她通过提炼和对情节的安排产生一种毋庸置疑的率直,在脑海中开始回响。她笔下的事件似乎自己在讲故事。汉娜的过人之处在于她不加评论,却在每个句子后面无形地参与着。她无须虚构,仅仅通过对词语、词序、剪裁的敏锐感觉进行文学创作,令人叹服。在她的作品中,事件仿佛被迫回到亲历者的隐身之处。亚历山大·沃纳则不同,他在虚构时却给人以纪实的印象。沃纳的文字无须修饰也会熠熠生辉,他这样描写“在家的感觉”:“……我在夜的黑暗中走进房间,认出了凳子。因为我知道,这时候它一定在那里,(而且我知道,我)在同样被黑暗包围的陌生房间中不会认出它——事实上我什么都没看见。”还有,“整个城市像音乐会上邻座那一动不动的剪影”,以及“我在谈话时总是关注自己的表情多于对方,而我对自己的了解,与对方眼中折射出的一样多。”沃纳的文字里,迷失在简洁中发生,已确认的事实变回陌生,扩展为范式。但他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却让人不得而知。句子在大脑中干了什么,不会示人。

文章也可以是隐喻的,像安东尼奥·罗伯·安图尼施(Antonio Lobo Antunes)的作品,将文字拼成画面,再引向迷失:“云的色彩化为黑色的情绪和愤怒的忧郁,在海上团成一个个靠垫,摞在一起,仿佛到处是塔夫绸的双下巴。”这是小说《鸟儿归来》中的句子。

上述三位作家的写作方式完全不同,但他们的文字都深深地吸引我,令人叹为观止。他们让我跳出自己,用他们的文字重新审视我的生活。人们赞美散文时喜欢说,这一句很有诗意,或许是因为它单独存在即能达意的缘故,但散文中的好句子只可能与诗中的好句子而非平庸的句子相像。不论在哪里,只有好的文字才会有相似之处。“鸟儿死去时,它们的肚皮在风中朝向天空”,这样的句子出现在安图尼施的散文中再自然不过。它听上去之所以是好的诗句,只因为它是好的散文句。

在物品及表述行为而非表达思想的词汇中,已经存在太多的陷阱。而我又离开花边,走上了铺着柏油马路的地毯。十五岁进城,接触了许多新鲜事物,开始学习罗马尼亚语。起初很吃力,我竖起耳朵全神贯注,依然什么都听不懂。我穿上了蜥蜴头皮鞋在街上啪嗒啪嗒,却迷失了自己。走过城市,感觉除了脚尖为高跟鞋存在之外,身上别无他物。我只好尽量少说话。半年后,一切突然改变了,我似乎什么都没干,所有人行道、机关的窗口、电车、商店里的货品,一下子都为我学会了这门新的语言。

如果某个地方充斥着你不懂的语言,你就要和它一起去倾听。日子久了,你在这里生活的时光会为你学习,这和大脑没有关系。我一直以为,人们对词语的倾听不够重视。倾听是在为说话做准备,时候一到,话语会自动从嘴里涌出。忽然有一天,罗马尼亚语就变成了我自己的语言。不同的是,当我并非情愿不得不用德语词汇和它们比较时,罗语会睁大了眼睛。它的纷杂具有一种感性、调皮、突如其来的美。

村里的方言德语说:风在走;学校的标准德语说:风在吹(wehen),在七岁的我听来像是风在让自己痛(wehen);罗语则说:风在打(vintul bate),立刻听到了运动的声响:风不是让自己,而是让别人痛。不同语言对停止刮风的表达也大相径庭。德语说:风躺下了,是平坦的、水平的;罗语说:风站住了(vintul a stat),是直立的、垂直的。“风”只是不同语言在表达同一事物时持续换位的一个例子,几乎每个句子都是另外一种视角。罗语眼中的世界如此不同,是因为罗语的词汇不同,这些词汇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被织入语法的网中。

百合(Lilie),在罗语中是阳性,crin。阴性的Lilie和阳性的crin观察的目光自然不一样。人们在德语中和百合女士打交道,在罗语中和百合先生打交道。拥有两种视角的人,二者在头脑中交织在一起。阴性百合和阳性百合敞开自己,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荡着秋千,荡进对方的身体里。物体内部产生一阵骚乱,因为它无法清晰地辨认自己。百合在两种同时奔跑的语言中变成了什么?一个男人脸上的女人鼻子?一个长长的淡绿的上腭,一只白手套,还是衣领?它散发来和去的气味,还是让我们嗅出超越时间之上的停留?两种语言交汇下的百合,通过两种百合视角,碰撞出一个神秘而永无终结的过程。双体百合在大脑中无法停歇,不断讲述着有关自己和世界出人意料的故事。与单语百合比较,人们在双语百合中看到更为丰富的内涵。

从一种语言走向另一种语言时会发生变样,这时母语的视角被置于外来语种的审视之下。母语无须作为,它是不经意间产生的一种天赋,在迟来的异国语言打量下,原本天然而唯一的语词世界中,它的偶然性悄然闪现。从此,母语不再是事物唯一的栖所,母语词汇也不再是事物唯一的尺度。当然,对个体而言,母语仍然是无法撼动的,即便在外语的观照下物体被相对化,我们终归还是信任母语的标准。我们知道,它尽管偶然,源于直觉,却依然是我们拥有的最安全、最基本的标准,它无偿地将自己提供给嘴唇,无须有意识学习。母语像皮肤一样,随时随地无条件地存在着,如果被小看、被歧视,甚或被禁止,也会像皮肤一样受伤。我从罗马尼亚的一个方言小村走出来,操一口学校里学到的寒酸的德语普通话,走进城市的官方语言。与我有相似经历的人,会感到一样的困顿。进城的最初那两年,在语言中找一个合适的字眼,往往比在陌生的街区找路还要困难。罗语就像我口袋里的零钱,货架上的商品还没有完全吸引我的目光,它已经不够支付了。我要说的话,必须用合适的词语来支付,可是它们大部分我都不认识,认识的有限几个到用时却想不起来。现在我明白了,将我逼到自己思考水平之下的这种渐进、这种迟疑,也给了我时间,让我惊羡罗语为事物带来的变样。我知道这是我的幸运。罗语的燕子,rindunica,“小排排坐”,是一个全新的视角,其内涵比德语中的燕子要丰富得多。一个鸟的名字,同时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幅图景:燕子们黑压压地并排坐在铁丝上。没有接触罗语前,每个夏天,我都会看到这样的风景。我为人们能如此美丽地称呼燕子而慨叹。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意识到,罗语词汇较德语更感性,和我的感觉更合拍。不论谈话还是写作,我都不愿再失去这变样的两端。虽然我的作品中从未出现过一句罗语,但它一直伴随我的文字,这一点毋庸置疑。它已经走进我的视线,在那里生了根,发了芽。

母语在外语的审视下,其偶然性变得清晰可辨,但这并不使母语感觉受伤。相反,将母语置于其他语言的目光之下,会产生一种彻底的公证关系,像成全一份无须努力得来的爱情。我爱自己的母语,从来不是因为它更好,而是因为它与我最亲密。

遗憾的是,对母语本能的信任有时会遭受彻底的破坏。纳粹灭绝犹太人的行动之后,保罗·策兰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即他的母语也是杀害他母亲的刽子手的语言。策兰无法抖落身上这冰冷的套索。他人生学说的第一句话是德语,这种语言在他大脑中根深蒂固,无法剔除,即便散发着集中营烟囱的气味,策兰也必须将它当作最亲密的言语障碍保留于心。虽然他是在意第绪语、罗马尼亚语和俄语环境中长大,日后法语成为他日常生活的语言,依然无法撼动德语在他心中的地位。乔治—阿瑟·歌德施密特(Georges-Arthur Goldschmidt)在犹太人大屠杀之后拒绝再讲德语,几十年只用法语写作,但他并没有将德语遗忘,他最后的几部德语作品水平之高,是许多德国作家都无法超越的。我们可以说,歌德施密特的母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剥夺了。

许多德语作家微醺于这样的观点,即母语在必要时可以代替其他一切。尽管这必要性在他们身上从未发生,他们依然热衷于鼓吹“语言即家园”。他们的故乡触手可及,从来无须质疑,他们的家园也从未危及过他们的生命,因此从他们嘴里说出这句话常常会激怒我。这些文人有义务将自己与那些逃脱了希特勒刽子手的魔掌、到处颠沛流离的人相联系。在他们身上,“语言即家园”浓缩成简单的自我肯定,仅仅意味着“我还活着”。对这些流亡者来说,“语言即家园”成为他们在陌生的土地上,用话语表达的自我坚持。那些脚踩安全的土地、可以自由来去故乡的人大可不必于此费神。从他们嘴里说出这句话,弱化了流亡者失去的一切,让他们对自己破碎的存在、孤独和永远无法重拾的自我认同视而不见,只因母语作为头颅携带的故乡能弥补一切。母语的携带不是可能,而是一种必然,除非死后,母语也随之消失。但这又与家园有何相干?

我不喜欢“故乡”这个词,它在罗马尼亚被两种人占有着。一种是村里的施瓦本波尔卡男人和道德专家,另一类是政府的机关干部。村庄故乡是德意志狂的,国家故乡是无主见的驯服和对压制的盲目恐惧。两种故乡概念都是偏狭的、惧外(国人)的和傲慢的,四处嗅着背叛的气息。二者都需要敌人,做出的判断笼统、敌意、最终有效,错了也不屑去更改。二者还都擅长株连九族。我的处女作出版后,村里人在街上遇见我,会朝我脸上吐唾沫,从此我不敢再回村子了;给我九十岁的外公刮了几十年胡子的理发师宣称,以后再也不伺候他了;社员们不再和我母亲同坐一辆拖拉机或马车,在辽阔的玉米地里用孤立来惩罚她,只为她那个可耻的女儿。母亲和女儿,因为不同的原因陷入同样的孤独。母亲进城来找我,她没有抱怨,但我从她的眼泪中听出明明白白的谴责:“别再给村子添堵了,你就不能写点别的。你以后不用回去,但我还得在那里生活呀。”政府把我带走审问时,村里的警察把母亲关在办公室整整一天。我不为家人的劝说所动,我不能让别人左右我该写什么,该说什么,让我收回我对他们和政府说的哪怕一个字,我都做不到。我做的事从不对家里说,他们也不问,就是希望不牵连他们,他们反正也理解不了。但在村子和政府的株连政策下,他们不得已被牵涉进来。我欠家人很多,但又无力改变现状。如果说这就是我的故乡,那只是因为我会说这个地方的语言。然而,正因为我会他们的语言,我们之间永远没有共同语言。在最短的一句话里,我们要说的内容已经大相径庭。

我的目光久久地停在豪尔赫·森普伦的一句话上,是出自他的《费德里科·桑切斯的告别》。森普伦曾被关在集中营,后来在佛朗哥独裁统治时期移民到这块陌生的国土。森普伦说:“家园不是语言,而是被说出者。”这说明他了解人们的内心需求与表达的内容有最起码的认同,以便归属它们。在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他的母语之所承载与他的生命格格不入,这时的西语怎能成为他的故乡?森普伦的“家园即被说出者”在思考,而不是在卖弄有关故乡生存的最悲惨细节。今天,依然有很多伊朗人会因为一句话而锒铛入狱。多少中国人、古巴人、朝鲜人、伊拉克人从未在他们的母语中找到家园。萨沙洛夫被囚禁在家中的时候,他在俄语中还能找到家园吗?

如果生活中的一切都错了,词语也会失落。所有专制政权,不论左派右派,无神论的还是宗教的,都会将语言作为自己的工具。我的第一本书描写我在巴纳特施瓦本地区一个小村庄的童年生活,罗马尼亚出版社审查的词语之一竟是箱子。政府禁止德国少数族裔移民国外,箱子也成了敏感词。强权将词语的眼睛牢牢捂住,意欲熄灭语言的内在理性。被置于监督之下的语言和其他形式的侮辱一样充满敌意,所谓故乡更加无从谈起。

罗马尼亚语中,上腭被称作“嘴的天空”(crul gurii),但其发音并不显出庄重。罗语的表达总是常出常新,出人意料,施展着它们长长的诅咒。相形之下,德语的严谨则中规中矩,纽扣紧锁。我常想,“上腭是嘴的天空”的地方,空间应该很大,诅咒在这里成为痛苦无法估量的、充满恶毒诗意的长篇独白。我曾对罗马尼亚友人说,一个成功的罗语诅咒是上腭的一小次革命。独裁统治下的人们之所以不再抱怨,是因为咒骂已经发泄了他们的怒气。

在流利而准确地掌握了罗语之后很久,我依然需要竖起耳朵,倾听它向我描绘的大胆画面,结果还是常常令我瞠目结舌。许多词语看似平常,却暗藏着精确的政治态度。有些词本身就在讲故事。那时的罗马尼亚贫困遍地,到处是蟑螂。蟑螂在罗语中叫作“俄国人”,没有灯罩的电灯泡叫“俄罗斯吊灯”,葵花籽是“俄罗斯口香糖”。老百姓天天都在用机智的词语游戏贬低着他们的老大哥。词与意之间的关联很隐讳,因而更具有讽刺意味。商店里没肉可卖,只有带爪的熏猪蹄作为替代品,人们给它冠名“体操鞋”。这种高度政治化的表达方式无法禁绝。贫困是日常生活的装备,人们在讥讽少得可怜的商品时也在嘲弄自己,嘲弄中又清晰地寄托着渴望。这样的语言独具魅力。当然也有例外:我曾在一所轻工业部下属的中学代过课,一位老师把他的学生都叫作“……机组”,比如波佩斯库机组;某机械厂有三个部门分散在不同城区,需要信使在各部门间传递文件,其中有个信差是侏儒,个头还不到门玻璃,敲门时屋里人看不见,于是得了个“不在这儿先生”的绰号;还有吉卜赛人,他们脱离了黏土房的苦难生活,到工厂做火夫或钳工,人们戏称他们是“穿绸衫的吉卜赛人”。

独裁统治下,欣赏俏皮的、几乎天衣无缝的幽默,也意味着美化它的离题。无望中诞生的幽默,绝望处生出的噱头,模糊了娱乐与羞辱之间的界限。幽默需要出人意料的高潮,不留情面才能引人入胜,绽放言语的光芒。有些人能把任何事变成笑话,他们口若悬河,敏锐俏皮,通晓变形和组合手法,是训练有素的幽默老手。但很多笑话在长期的实践中流于低俗的种族主义,消遣着歧视。我工厂的一些同事,可以几小时不停地讲笑话,口若悬河之时居高临下,俯视着周边的一切,在这个过程中训练自己的记忆力。噱头隐藏了傲慢,成为一种非条件反射的习惯。讲笑话的人像得了职业病,得意中忘了初心。很多笑话的主题是颠覆罪恶的国家权力的,同时又是种族主义的。我当时真应该帮他们统计一下,在颠覆性笑话中,有多少具有种族歧视色彩。

同样,日常生活中的固定用法以及顺口溜的调子也会立刻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词与词之间搭配得天衣无缝,无可争议,容易在坊间流传。市场经济下的西方国家,广告也会运用文字和画面的幽默效果。我移居德国后,某搬家公司的广告词吓了我一跳:“我们能让你的家具长腿。”在我的记忆中,长腿的家具是秘密警察来过的标志:推开家门,发现椅子跑进了厨房,墙上的画掉到房间另一端的床上。最近,柏林所有的公交站张贴着一张女人脖子的海报,脖子上有两个枪洞,下面的洞上淌着一滴血。这是某互联网公司的广告。另一张海报上,一只高跟鞋踩在一个男人的手上。对此我必须得说几句了。踩在一只手上的鞋有什么美可言?它没有任何必要,却构成了最粗暴的伤害和毫无道理的侵犯,是玩弄折磨与死亡的荒唐游戏。在我看来,这样的广告只会贬低自己的产品。我绝不会去买讲述着践踏一只手的故事的优雅的鞋。被践踏的手无法与鞋分开,甚至比鞋还大,不断折磨着我的记忆。鞋的颜色和接缝在记忆中早已模糊,只有被踩的手十分清晰。我不必再看一眼广告牌,就能清晰地看到男人的手被踏的样子。记忆的选择并不奇怪,它非如此不可:在残酷面前,美不再坚持,而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变得猥亵。正如漂亮的人羞辱他人,美丽的风景之上遍布着人类的痛苦,也正如柏油路上的蜥蜴头皮鞋,即便美丽的鞋啪嗒啪嗒让我忍不住回头。这则鞋的广告总让我忆起过去,独裁统治下,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如何被折磨,被践踏。在我的想象中,广告上这只优雅的蜥蜴头皮鞋什么都做得出。我永远不想去拥有它,也不会接受别人的馈赠。我不能保证这只鞋,在我不经意间,不再重复它践踏一只手的习惯。

构思该广告的人,一定不了解暴力会使人疼痛、会致人伤残。载满这样故事的一只鞋,不会使美更精致,而是借暴力对美的一种瓦解。广告原本用于提升产品的声誉,这则广告的效果却适得其反。在等公交车,推婴儿车路过,或是提着购物袋走过时,广告牌静止的样子成了眼睛每天不变的节目,盘踞在脑中挥之不去。人们内心给他人带来痛苦的底线一天天降低,国民对暴力的认知标准也随之降低。广告牌执着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不禁要问鞋厂和广告商:你们能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你们要走向哪里?你们的蜥蜴头皮鞋的终点又在哪里?

我每天都暗下决心不去理会这则广告,却总是忍不住去看,它颇具反讽意味地作用于我。我如此喜欢的蜥蜴头皮鞋,被这则广告名誉扫地,商家以后不必再指望我成为他们的客户了。我怀疑广告商并不是一无所知,他们只是太现实:反正多数人都不会往坏的一面想,他们是忠实的客户,广告可以促进购买力。至于少数几个较真儿的,放弃了也不可惜。

父亲出门前,我常看他往鞋上吐唾沫,用抹布蘸着唾沫把鞋擦干净。被口水吐过的鞋锃光瓦亮。人们习惯在蚊子叮咬过的地方,刺扎过的地方,在烧伤和被擦破的胳膊和膝盖上吐唾沫,蘸着唾沫擦袜子和大衣上的污点,还有粘在皮肤上的脏污。小时候我常想,口水真是万能的好东西,沾在皮肤上还冬暖夏凉。后来,读到有关党卫队和国防军(1935—1945)的文章,提到他们如何纪律严明,靴子随时保持光亮,我想,父亲往鞋上吐口水的习惯大概就是那时养成的。正是这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最能让人看出他身体里的那个党卫军士兵。我有几个上大学之前在罗马尼亚部队当兵的朋友有过类似的经历。在颓败的罗马尼亚军队,士兵们也热衷于这种擦鞋方式。没有足够的子弹供他们训练,子弹太贵了。擦鞋没有鞋油,但有口水。训练射击的时间越少,练习擦鞋的时间就越多。一个中提琴手朋友奉命为他的上级擦了三天鞋,直擦到嗓子吐干,手上起满了泡,之后几个星期都拉不了琴。

最近,我读到另外一些有关士兵和口水的故事,是彼得·纳达斯(Peter Nadas)描写的1968年匈牙利部队和华沙公约国武装入侵捷克的情景。布拉格春天被镇压,“匈牙利军车在前往布拉格途中,挡风玻璃被大量口水糊住,雨刮都失灵了。匈牙利士兵在挡风玻璃后面颤抖着、哭泣着……”这里,口水成为平民对抗军队的一种武器。

我们村里,如果孩子长得和父母特别相像,大家会习惯说:这孩子像是从他爹(妈)脸上吐出来的。我出生的小地方,和口水一定有某种奇特的天然关系,否则原本贬义的词在我们那儿成了中性的甚至是褒义的。不过,我们在形容一个人时也会这么说:他简直坏得像唾沫,一句简短却是最恶毒的骂人话。吐口水和说话大有关系。纳达斯的例子说明,在词语不足以表达对他人的蔑视时,口水是更有力的武器。朝某人吐口水比骂他还要厉害,那是一种激烈的身体冲突。

罗马尼亚语和大多数其他拉丁语种一样,听上去灵巧而柔软。一个词可以在韵律中轻快地飞进另一个词,任何情况都有适合它的韵律、格言和固定用法。流畅的话语在跌宕起伏和起承转合中穿过每一个日子。与听笑话一样,我们总要多听一遍才知道自己是否接受。“吉卜赛人远看才是人。”……当春天来临,白昼一天天长起来时,他们说“白昼一天比一天长出一只鸡脚来”,反之,到了秋天,就是“白昼一天比一天短一只鸡脚”。语言的想象力就是这样,它在耳朵无花果(德语:耳光)和天鹅绒爪子(德语:柔软的小爪子)之间荡来荡去。

德国南部的一个熟人曾向我提起他的一段童年往事。战后,小孩子们在除夕夜流行玩一种长捻儿爆竹,叫犹太屁(Judenfuerze),但他一直听成是柔道屁(Judofuerze)。他以为这种爆竹和柔道运动有什么关系,十七岁之前他一直都这么认为的,每次去商店买炮或央求大人的时候都叫它柔道屁,父母和售货员也没纠正过。后来当他知道了真实名字的时候,他为自己在每个除夕夜放的爆竹感到羞耻。那时,父亲已经过世,母亲还健在,但他一直无法启齿去质问她,在经历了奥斯威辛之后,她怎么还能随随便便叫出这种反犹的名字。我问他为什么张不开口,他只是耸耸肩。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语言无时无处不是政治的范畴,因为它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密不可分。语言总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因此我们每一次都要凝神谛听,探询言语之下暗藏的深意。在与行为密不可分的关系中,一句话可能容易接受,也可能难以接受,也许美好也许丑陋,或好或坏。总而言之,在每一句话语中,也就是说,在每一次说话的行为中,都坐着别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