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府的热闹一共持续了七七四十九天,特别是最后一天的送殡,那真的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山人海、白幡招展。
送殡的官客更是比原著中秦可卿要多得多,也更尊贵,因为对秦可卿这个后辈媳妇,很多公侯只是派自己的孙辈意思一下,而这次却是亲自前来。
关系更亲近的,还设有祭棚,一路绵延不绝,给足了贾珍脸面,可谓风光至极。只是他自己看不到,但应该能感受到。
而贾蔷作为宁国府的当家人,自然要和这些人一一见礼,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是第一次见贾蔷,双方算是混了个脸熟。
不过,他们几乎都没将贾蔷放在心上,毕竟贾蔷太年轻,资历也太浅,根本没什么感情基础可言,以后打交道估计也只和荣国府。
贾蔷也不在意,他巴不得离这些人远一点,以后挨宰的时候别连累我才好。
在将贾珍一路送至贾家的祖茔下葬后,这件耗费日久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贾蔷也长嘘一口气,整个人顿感轻松了不少。
王熙凤不舍的将宁国府对牌交还给贾蔷,贾蔷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真真的天选打工人,老板最喜欢的那种员工,因为她不要工资不说,还往死里干,只要能管人就行。
可以说,这一个多月来,东西两府的事,大大小小将王熙凤忙得连饭都没工夫吃,坐卧也不能清净。
人到了宁府,荣府的人又跟到宁府;刚回到荣府,宁府的人又找到荣府,真的是忙得脚不沾地。
可是,这个女人不但没有丝毫抱怨、推脱,反而干劲十足,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这要是换作贾蔷自己,特么的早掀了贾珍的棺材盖不干了。
所以,你可以说这个女人狠,也可以说这个女人辣,但绝不可以说她懒。
正因为在王熙凤的精心操持下,被贾珍搞得乌烟瘴气的宁国府的风貌为之一变,整肃多了,那些原本在贾蔷面前嘻嘻哈哈的奴才们也知道恭敬的叫声蔷二爷了。
于是,贾蔷毫不吝夸赞道:“这一个多月来,侄儿可真是大开了眼界啊。亏婶子好大精神,竟料理得如此周全,上下无不叹服称赞。侄儿对你的敬仰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王熙凤就喜欢别人的认可和奉承,闻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但还是假意轻斥道:“哪有这样夸人的,还黄河泛滥,那你婶子我岂不成煞星了?”
“婶子哪里话?谁人不知你是脂粉里的英雄,你要是煞星,那我们这些不如你的爷们算什么?你是我们贾家的福星才是。没有你,这次恐怕就真的一发而不可收拾喽。”
“咯咯咯……”王熙凤笑得花枝招展,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个侄儿这么会夸人呢?简直是直勾心坎啊。
贾蔷随即神色一正,又道:“只是,眼见着婶子瘦了一圈,侄儿于心不忍,这一千两不成敬意,婶子拿去好好的补补身子。”
说着的同时,贾蔷打开桌子上的几个木箱,露出里面的一个个银锭。
王熙凤不由一惊,暗道这个侄子真是好大的手笔啊,刚开始就给了一千两,这又随手拿出一千两。
贪财的她,心里自然是想要,但又好面子,所以调笑道:“你这左一千两,右一千两,这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尽从你这里捞银子使呢。”
贾蔷道:“有多大能耐吃多少饭,哪个有婶子这份能耐,尽管来试试,两千两一分不少。再说,婶子这般金贵的人,要是换作旁人,别说两千两,哪怕是两万两,能请动婶子?”
王熙凤深以为然,感动的道:“蔷儿,还是你懂我,知道疼婶子。”
“行,这银子我收了,以后有什么料理不清的事,只管来找我。”
贾蔷忙道:“婶子有空常来这边走动走动,不消去见谁,也不用说什么话,只需转一转便可。我怕你长久不来,那些刚被婶子治下去的奴才又开始反天了。”
这话正中王熙凤下怀,因为贪权的她别说两府,哪怕管下整个大魏都愿意,于是连忙道:“好说好说。”
贾蔷心中暗笑,拿捏这个女人真不难,钱、权,再加一些好听的奉承话,就可以将她放倒。
因为以后还要用到这个女人,所以贾蔷不介意花些心思先卖个好,到时候张嘴也不难。
眼下正有一事,贾蔷稍一沉吟,便道:“不过,侄儿这里还有一事,还请婶子帮衬一二。”
“哦?何事?说来听听。”王熙凤眼下是越发喜欢这个以前并未太放在心上的侄子了。
贾蔷直接道:“这珍老爷和蓉哥儿的丫鬟我都使不惯,于是想向婶子讨个人使使。”
王熙凤神色微微一变,本能的扫了一眼旁边的平儿。
平儿也反应过来,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作为王熙凤的陪嫁丫头,服侍凤辣子这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还真不想改投到并不太熟悉的蔷二爷那里。
而对王熙凤来说,虽有时也会打骂平儿,但她早已经习惯了平儿在身边作为贴身心腹服侍,就像老太太离不了鸳鸯一般,连自己的男人贾琏她都不舍得给,何况是贾蔷了。
看两人的反应,贾蔷微叹一声,想要聪明俏丽,又心地善良的平儿,果然没那么容易。
随即,他连忙道:“婶子,不是平姑娘,也不是你身边的丫头。”
闻言,王熙凤顿时松了一口气,毕竟一连得了那么多好处,以后还想插手宁府的事情,如果蔷儿第一次开口就拒绝,也确实不好。
于是,连忙追问道:“那是谁的丫头?”
“宝二爷的。”
“啊?莫非你看上了袭人?那你还不如从我这里要一个呢。”
王熙凤完全可以想象袭人被人惦记时宝玉的反应,必然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然后老太太为他出头,到时候谁都讨不了好。
贾蔷笑道:“婶子误会了,只是宝二爷房里一个扫洒丫头罢了,估计他都不认识。”
“哦?他不认识,你认识?那是谁?”
贾蔷一本正经的道:“小红,林红玉。”
王熙凤一怔:“宝玉房里大多丫头我都认识,这个还真不知道。”
贾蔷笑道:“这就是婶婶的不是了。”
“这话如何说起?”王熙凤不解。
“你问问林之孝就知道了,这正是他的女儿。”
“啊?果真如此?”不怪王熙凤这么大反应,因为林之孝是荣国府的管家之一,自己作为荣府的大掌柜,连在同一个屋檐下,这么一个重要手下的家眷都不知道,确实有些不应该。
不过,这主要是林之孝的太低调,凭借他的权势,完全可以给女儿安排一个好的工作,却偏偏将她放在大脸宝那里做最不起眼的工作,平时连大脸宝的门槛都没资格进。
虽然如此问,但王熙凤知道这应该是真的,不由好奇的道:“西府那么多丫头,你为何独独看上她?”
贾蔷随口道:“看上别的你们也不舍得给呀,觉得她还不错,你们又愿意,岂不两全其美?”
这自然是随口搪塞的话,贾蔷之所以要这个丫头,不为别的原因,就为她非常忠义。
在贾家破败,别人看笑话时,是她不顾危险到狱神庙去探望王熙凤的。
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小红非常的聪明伶俐,办事能力很强。
原著中,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深得王熙凤赏识,便特意从大脸宝那里要来供自己使唤。
现在贾蔷向王熙凤开口,而不是向大脸宝开口,就是这个理。
因为他知道自己开口,大脸宝肯定不同意,这货恨不得全世界的女孩都围着他转,怎么舍得给别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