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逢乱世豪杰初登场

轩统十二年,槐县外官道上。

……

“听说了吗?朝廷又打败仗了。”

“早就听说了,嘿,昨儿路过炬县的时候你没瞧见吗?城门口还贴着告示呢,太后于天下招贤,只要能提供制洋奇策者,赏千金,封三品大将军!”

“啧啧,赏千金啊,那一顿不得多吃两个麦麸饼,”一个汉子砸吧砸吧嘴,摇了摇头,“可惜咱不是那块料,不过要我说,这朝廷也真窝囊,成天打败仗。”

“那话也不能这么说,”之前说话的汉子嘴一撅,微微压低声音,煞有介事的说道,“你是不知道,那洋人可不一般呐,之前我有个表弟上府城,就见过洋人,那是身高九尺,白面獠牙,三头六臂,上天入地,活像夜叉!和这种洋鬼儿打,嘿,就是打个照面,那魂都得被吓丢一半。”

“乖乖,这么邪性?”一群人啧啧称奇。

“那当然!邪性的很!我跟你们言语……”那汉子见众人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一时间也得意了起来,当即便要再编些故事。

下一刻,他的屁股上直接挨了一脚,踢得他一个趔趄,好悬没跌倒在地上。

……

“他妈的哪个狗日的敢踢……”那汉子猛的回头,打眼一瞧,气势立马弱了下来,“牛……牛哥……”

“呸,哪个是你哥?宋老彪你个孽嘴孽舌的夯货,”那膀大腰圆的大汉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平日里耍嘴俺管不着,但要是蒙了荤油跑了肥肥,爷爷踢死你都不解恨!”

宋老彪心里一惊,赶忙低头看向手上攥着的白麻布,已然翘起了一角,一个通体乌黑的头正在朝外拱。

短毛方鼻,长喙大耳,一边往外拱,还一边哼唧哼唧的叫,正是一头黑豚!

宋老彪老脸一红,赶忙遣了棍子,朝着那肥肥的鼻子上猛击两下,那黑豚吃痛,把头缩了回去。

“一,二……十二,呼。”宋老彪探着头,掰着手指,数齐了个数,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扭头看一下后边,“牛爷,点齐了,没少。”

“嗯,”牛志这才点了点头,又朝着众人吆喝了一句,“都吃着点教训,这次山高路远,不比从前,莫懈怠了,我哥哥说了,等这次回去,一人匀你们二两下水吃!”

在场的众伙计瞬间爆发出一阵欢呼。

“虎爷大气!”

“多谢虎爷赏!”

也怨不得他们兴奋,这两年哪儿都不景气,大把的人在地里刨食都刨不出来,更别提这点油水,也就是陈掌柜豪杰气概,出手大方,他们这些做伙计的走在街上也不免多出些体面。

……

牛志满意的点了点头,扭头朝队伍前方走去,一个彪形大汉正在那里等他。

牛志本身也是五大三粗,臂可跑马的好汉子,但等走到这汉子面前,居然叫人看出了一种小巧可爱的感觉。

那汉子身高九尺有余,豹头环眼,燕颌虎须,黑熊般一身粗肉,铁牛似遍体顽皮,怒发狂如铁刷,威严好似狻猊,若不是眉眼中蕴含着一股正气,绝对是可止小儿夜啼的凶煞铁面神!

“哥哥,搞定了,”牛志忙凑上前去。

“恩,人都如此,畏威而不怀德,得常教训,做的不错,”陈崇虎笑着点了点头,缓了半句,又说道,“不过毕竟是出门在外,太恶了人也不好,常言道,出门靠朋友,这样吧,你一会儿晚些派饭时,多予他半块馍,其余不要多说话,他自然省得,晓得了吗,牛二?”

“晓得了,俺老牛办事儿,哥哥你就放心吧。”牛志拍了拍胸脯,打了包票,想了想,又问道,“对了,哥哥,往日里我们来接肥肥,不管跑多远,最多也就接六七头,这次怎如此阔绰?”

“哈哈哈,年关将近,鱼少牛羊瘦,人平日里舍不得些油水,现在全靠这积肥造福的乌将军,你甭看这次多接了几头,说不准啊,比往日还卖的快哩,哈哈哈哈。”陈崇虎笑了笑,回道。

“原来如此,”牛志也不知道有没有往心里去,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陈崇虎,似乎有些疑惑。

“怎的?这般看我作甚?”陈崇虎一时让牛至看的有些发毛。

“倒不是旁的,只是感觉哥哥格外高兴,许是吃了喜鹊屁了,有什么乐事儿?也说给俺老牛听听呗,让俺替哥哥高兴高兴。”牛志挠了挠头,满是一股憨像。

“你这满嘴刁话的夯货,罢了,跟你讲便是。”陈崇虎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下一刻,陈崇虎缓缓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精巧物件,交到了牛二手上,脸上笑意更浓:“就昨儿个碰上的那家农户,我在他们那收了这东西,正是我一直在寻的东西,得偿所愿,自然高兴。”

牛志心里一惊,他跟着陈崇虎有些年头了,只知道哥哥跟一般的屠户有些不同,按理说他杀猪贩肉,每个月余钱七两,过的就算不是潇洒的老爷生活,起码也算是富户。

但自打他有印象以来,他这哥哥每月的余钱基本上都剩不下几大毛,除了修一修五脏庙,基本上全部花在收集各种古玩物件上,但从来没有一个东西。能让哥哥如此重视。

如此想着,牛志开始仔细打量那物件,那物件儿通体像是由白玉打造,温润洁白,看形状似乎是一个哨儿,细长精致,也不晓得吹不吹的响。

牛志看来看去,好赖没看出来个所以然来,只觉得平平无奇,不过既然哥哥说好,那这一定是个好宝贝。

“恭喜哥哥喜得宝贝。”牛志憨笑两声,把那哨子还给了陈崇虎。

“哈哈哈。”陈崇虎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解释。

而牛志所不知道的是,在他眼里这个平平无奇的哨子,落到陈崇虎的眼里,上面却散发着浓到散不开的光芒。

……

陈崇虎本是天朝的一个普通大学生,为了救触电的朋友身受重伤,本来经抢救已经痊愈,但偏偏一阵恍惚后,再一睁眼,咕咕坠地,来到此方世界,生于一个屠户之家。

此世界类似于蓝星的古代,他现在所处的朝代名曰大荣,乃是北方戎人建立,自称荣人,意为有荣在身!自然也是高人一等。

作为入主中原的大一统王朝,国祚已绵延二百六十余载,大荣朝自然也不可避免走上了传统王朝的老路,吏治崩坏,百姓困苦,前些年又有外夷入侵,权贵卖国,签下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举国上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已然有了风雨飘摇的迹象!

不过这些跟陈崇虎的关系不大,他生活的县城地处虽不算偏僻,但也可以说是山高皇帝远,他从小就有一种能力,他能看清楚物品身上附带的能力,而其中有一种奇特的能量,这种能量能被他吸纳进体内。

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异常,直到他积少成多,一日睡梦后,他再睁眼,却来到了一处仙家福地,名为黄粱洞天!洞天一日,世过三天!

而他也得知了那股能量的真正来历,人思之极,凝结于物,名为华胥!

那洞天中还有一杆大秤,名叫华胥称,那种能量在华胥称中一旦积累满一定的数量,便会积攒的一个单位华胥,这种能量拥有化虚为实,生生造化的无上威能。

最直观的就是,一单位华胥能量,可以提升他的某一能力四十年的水平!

贞元朝士曾陪坐,一梦华胥四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