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洪范》的著作时代
与作者问题相较,民国以还,学界对于《洪范》著作时代问题的讨论兴趣明显浓厚得多。因为后一问题对于这篇文献的史料价值影响更大、更关键。不过,几经辩驳,最近二三十年来,中国学术界逐渐形成了非常一致的意见,重新肯定和论证了《洪范》是周初著作。而这一点,又在较大程度上即意味着箕子是此篇经典文献的作者。
一、从归类的角度来看
通观近半个世纪以来学者对于《洪范》著作时代的考证,可知其相关叙述是递相因袭、大同小异的。2002至2012年又形成了研究此篇著作的一个小高潮,这就是豳公盨铭文的释读和研究,以及多篇相关博士学位论文的完成。9纵观这些研究成果,笔者不得不指出,徐复观和刘起釪两位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起了关键作用,并且前者的贡献超过了后者。现以最近发表的张华博士学位论文《〈洪范〉与先秦思想》和已出版的黄忠慎《〈尚书·洪范〉考辨与解释》一书为基础,10再做简要复述,以见其大体。
张、黄二人在其著作中都对民国以来的各种相关观点,按照诸氏所断定《洪范》之著作时代的先后作了详细的梳理和分别。张华分别出六类:(1)夏商说,见于张怀通的论述。11(2)商代说,见于刘起釪、曹松罗的论述。12(3)西周说,王国维首先肯定周初说,其后陈蒲清对周初说作了系统论证;李军靖则认为作于西周中期,李行之认为作于西周后期。13(4)春秋时代说,刘起釪又认为《洪范》经过后来的“层累地加工”,不过其“至迟不晚于春秋前期”;杜勇则认为《洪范》“成书于春秋中叶”。14(5)战国时代说,童书业主张战国初期说,张西堂主张战国中世说,刘节主张战国末季说。15(6)汉初说,这是汪震的主张,他认为“《洪范》大约是伏生伪造的”。16
黄忠慎则别作四类:(1)“有谓作于西周之初者”,西汉至民前儒者均同于此说。(2)“有谓作于康王之后,战国之前,或春秋时代,孔子之世者”,李泰棻主张此说。17(3)“有谓作于战国初年者”,屈万里主张此说。18(4)“有谓作于秦统一以前,战国以后者”,刘节主张此说。19(5)“有谓战国末年晚出者”,钱穆、于省吾主张此说。20在分类梳理和叙述的过程中,张、黄二氏随文作了批评,其中黄忠慎的批评篇幅更大。黄氏同意徐复观先生的意见,而张氏则认为它是周初史官所作。21
比较起来,张华虽然比较全面地梳理了中国大陆(内地)的相关观点,但是他对于台港地区的成果无一述及(李军靖的综述也是如此)。黄氏则正好相反,他虽然综述了台港地区的学人成果,但是对于近三十余年中国大陆(内地)的相关成果却无一提及。张、黄二氏的缺欠,皆因未能勤查图书之故。需要指出,黄书的写作时间较早,22但在正式出版时他似乎未作补充。
综合起来看,分类综述固然条理清晰,但是这样做容易导致叙述的平均化,在不同程度上掩盖了学者论证的重点和争论的焦点,因此分类综述难以揭示出近九十年《洪范》的考证线索来。
二、从发展的角度来看
学者对于《洪范》著作时代的考证,在近八九十年中是不断发展的。通过阅读相关文献,笔者确定,《洪范》篇的现代考证运动,是以刘节于1928年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洪范疏证》一文为起点和支点的。23因此刘节的这篇文章应当成为叙述的重点或关键点。刘节论证的要点包括:(1)否定《洪范》“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的叙述,并说箕子不可能于一岁之中往返于朝鲜和周京之间,因此武王不可能在十三祀那年“访于箕子”;(2)据梁启超有关阴阳五行说的论述,在断定《洪范》包含阴阳五行说的基础上,刘氏认为“《洪范》与《五行传》本出一派人之手”,并据《荀子·非十二子》的思孟五行说,认为“此非荀子以前无《洪范》,即荀氏此语失所依据”;(3)认为肃、乂、哲、谋、圣五义皆有所本,“出于《诗·小雅·小旻》”;(4)认为“八政之目盖隐括《王制》之义”;(5)“王省惟岁”一段文本与《诗经》用韵不合,“师尹”在周为三公之官,而《洪范》“置之卿士之下”;(6)“王道荡荡”数句,墨子称引为《周诗》,“且其词与《小雅·大东篇》略同”;(7)“皇”训为君为王者,其义非古,“在春秋以前,皇决无训王,训君之说”,“亦可证《洪范》非春秋战国以前之作矣”;(8)《左传》著作之时代无定,且其“引《书》之句亦未必旧在《洪范》”。依照这些所谓论据和论证,刘节最后认为《洪范》的著作时代“当在秦统一中国以前,战国之末”,又说“当在《王制》既出,《吕氏春秋》未成之际”,更说“《洪范》为秦统一中国之前,战国以后阴阳五行家托古之说”。24刘文当时即得到了梁任公的高度肯定和大力表彰,25立刻引起轰动,并对此后延绵不断的《洪范》考证施加了持久的影响。
刘节《洪范疏证》一文的重要学术史意义,在于其基本论点和论证构成了此后《洪范》考证运动的焦点。对于《洪范》的考证焦点,张华有很好的概括:“第一,主要思想是神治为主还是德治为主,抑或是兼而有之。第二, 五行内容,是原始五行还是受阴阳五行家影响下的五行。第三,与《诗经》里《小旻》《大东》等篇的因袭关系。第四,语言文字符合哪一时期的特点。第五,卜筮方法体现的时代特点。第六,先秦文献对《洪范》的称引所反映出的断代讯息。”26除第一点外,张氏所述焦点皆为刘文首先所设难和提出。
纵观近八九十年的《洪范》考证史,笔者认为,刘节以下、1960年以前为一大阶段。在此一阶段,学者的考证既受到刘文的激励,又明显地受其左右。不论是战国早期说(如童书业、屈万里),还是战国中期说(如张西堂),虽然对刘说有所批评,但是都呈现出一种折中、调和的态势,实质上是配合或支持刘节说的。1961年,徐复观写成《阴阳五行观念之演变及若干有关文献的成立时代与解释的问题》一篇长文,27将学术批评的矛头对准梁启超、刘节和屈万里三人,完全突破了他们的限囿,对三氏的相关观点和论证作了全面、彻底的批驳。28应当说,这篇文章的发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式标志着《洪范》著作时代问题的考证迈进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徐复观说:“它(指《洪范》——引者)经过了箕子及周室的两重整理。又其次是由于传承的学者所作的小整理。”29这肯定了《洪范》基本上为周初之作。现在看来,徐复观先生的批评绝大多数是有效的。
大约二十年后,顾颉刚的高弟、尚书学专家刘起釪先生写成了《〈洪范〉成书时代考》一文。30刘起釪这篇长文无疑也是针对刘节观点的,批驳可谓甚力,完全否定了后者的观点。他的结论是这样的:“现在所见到的《洪范》,正是经过层累地加工,经过周代史官粉饰过的,所以其中有他们加工润饰时顺手带进去的东西。不过大都是西周或东周初期所加,至迟不晚于春秋前期。”31在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刘起釪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了其师顾颉刚“层累地加工”说的影响。此后,大陆学者还发表了许多相关考证文章(参看“中国知网”),但是成绩均未能超过此文。总之,自徐复观、刘起釪二篇长文发表后,关于《尚书·洪范》篇的作者及著作时代,汉语学界逐步回归理性及传统说法。32自刘文在1980年发表后,大陆学者似乎再也无人敢著文说《洪范》是战国著作了。
通过徐复观、刘起釪等人的考论,如下成果是特别重要的:(1)作为证明《洪范》早出的《诗·小雅·小旻》的相关文句及《左传·文公五年》《成公六年》两条引“《商书》曰”的有效性,重新得到了有力的肯定;(2)此外,伪孔《传》、孔《疏》、蔡《传》以《吕刑》之“三德”(“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为《洪范》之“三德”,33这个注解在中国大陆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赞同。
三、对刘节观点的具体批驳
既然《洪范》著作时代的问题完全是由刘节《洪范疏证》一文挑起的,那么除了上文的综述外,笔者认为颇有必要再就此文观点及其论证作出简明扼要的直接批驳,以便让读者更直接地看到其错误所在。(下文的批驳,综合了徐复观、刘起釪等人的论述,但为了行文简洁起见,笔者一般不再详加引证,列明出处。)
其一,刘节否定《洪范》“惟十有(又)三祀,王访于箕子”的说法,这其实是由他对《史记·殷本纪》《周本纪》和《宋微子世家》相关材料故作误解所造成的。《史记·宋微子世家》曰:“武王既克殷,访问箕子。”同书《殷本纪》曰:“周武王伐纣,释箕子之囚。”同书《周本纪》曰:“(文王受命之十二年二月)命召公释箕子囚。”第一条材料没有指明武王“访问箕子”的具体时间,第二、三两条材料说明了武王在克殷的当年即命令召公“释箕子囚”,由此推断,武王册封箕子亦当在此年。可是刘节却将第一条和第二、三条材料搅合起来,于是得出了所谓“武王访问箕子正当克殷之年,其时正当十二祀之二月也”的说法。《史记·周本纪》又曰:“武王既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刘节认为此所谓“后二年”指“十四祀”,而非《洪范》所谓“十三祀”。其实,此“既克殷后二年”乃就武王克殷之当年而言之,正指“十三祀”。在以上误解的基础上,刘节又认为箕子封于朝鲜,去京城数千里,“能于一岁之中往而返,来朝于周,此说之必不可通者也”。34这种说法其实是他的穿凿,司马迁哪里说过箕子受封之后随即前往封地朝鲜呢?
其二,刘节认为“《洪范》与《五行传》本出一派人之手”35,这其实是滥用梁启超观点的结果。梁启超认为阴阳五行说起于战国以后,大体说来是不错的。可是刘节先认为《洪范》的五行说即为此种阴阳五行说,然后据梁说,又结合《荀子·非十二子》篇,进而断定“荀子以前无《洪范》”。36然而问题正在于,《洪范》的五行说真的即是战国兴起的那种阴阳五行说吗?其实,刘节对于《洪范》五行说之性质的判断是错误的。《洪范》的五行说尚处于初步阶段,即处于所谓五材说或五实说的阶段。春秋至战国时期逐步丰富、发展起来的那些五行说内容,不但从《洪范》本文看不出来,而且在殷末至西周时期是不存在的。
其三,刘节认为肃、乂、哲、谋、圣五义“出于《诗·小雅·小旻》”,进而认定《洪范》晚出。他说:“肃、乂、哲、谋、圣,五义亦有所本,盖出于《诗·小雅·小旻》。其诗曰:‘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此所言,并无时雨休征之义。且《诗》义有六,此节其五,其为袭《诗》,显然有据。”37《洪范》五事畴与《诗·小旻》的关系,毛《传》、郑《笺》、孔《疏》已发其覆,宋人朱熹、王应麟等都肯定《诗·小旻》为《洪范》之学。38刘节的意见正相反。由于受到维新闻人梁启超的高度肯定,刘说遂在当时产生了巨大影响。39其实,刘节的论证十分简陋、脆弱,等同于武断地宣称其观点。而刘说的不可信,学者已反复驳正之。40总之,应当是《诗·小旻》因袭了《洪范》肃、乂、哲、谋、圣“五义”。41
其四,刘节又据《墨子·兼爱下》引皇极畴作“《周诗》曰”,推断《洪范》晚出。《墨子·兼爱下》云:“《周诗》曰:‘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厎,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视。’”前四句,见于《洪范》皇极畴,42但不见于《诗经》;后四句,见于《诗·小雅·大东》篇。43刘节即据此评论道:“惟《墨子·兼爱篇》称引‘王道荡荡’等四句曰‘《周诗》’,显见此数语为春秋战国间颇流行之诗。墨子于《书》最熟,且所引皆历举篇名,如言《泰誓》《禹誓》《汤说》之类。假使此数语确在《洪范》,墨子决不名之为诗。且其词与《小雅·大东》篇略同……其为古诗,当无疑义也。”44进而,他否定《洪范》早出。现在看来,刘节的这个意见是不对的。因为孙诒让早已指出,“古《诗》《书》亦多互称”(《墨子间诂·兼爱下》),“古书《诗》《书》多互称”(《墨子间诂·尚同中》),“古者《诗》《书》多互称”(《墨子间诂·明鬼下》)。45另外,在笔者看来,《墨子·兼爱下》引《周诗》的前四句与后四句,不当归之于同篇(刘节认为此八句都属于《诗·大东》篇),因为二者不同韵,文意也有别。
其五,刘节否定《左传》引述《洪范》文本的证明效力,但其论证无疑沾染上了浓重的“莫须有”色彩。《左传》三引《洪范》,一曰:“(宁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文公五年》)二曰:“(或谓栾武子曰)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从众?子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子之佐十一人,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成公六年》)三曰:“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称其仇,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襄公三年》)前两条,为史官所记;宁嬴、或人引《商书》,分别在公元前622年和公元前585年。后一条,出现在“君子曰”的评论中。通常认为,《左传》的“君子曰”“君子谓”等为后人编入,代表了作者本人的意见,不是当时史记的实录或再编。根据前两条所引“《商书》曰”,我们完全可以断定,《洪范》应作于春秋中期以前。但是,刘节却说:“《左传》著作时代既无定说,且引《书》之句亦未必旧在《洪范》。”46以此莫须有的理由来否定《洪范》出于春秋之前,足见刘节的论证不够高明,不够实诚。春秋时期,各国皆有史记(多称《春秋》),《左传》即出于鲁《春秋》旧史,且其编定下限,距离汲冢竹书《师春》的抄写当有一段较长时间。汲冢竹书大概是魏襄王二十年(前299年)稍后的墓葬品,而《师春》乃“纯集疏《左氏传》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47据此,刘节将《洪范》判定为战国末季的著作,是十分荒唐的。
此外,刘节说“王省惟岁”一段文本与《诗经》用韵不合。48这个意见是不正确的,他其实不通《诗经》的韵例。刘氏还说“皇”在春秋、战国以前“决无训王,训君之说”49。这个意见也是不对的,他大概没有遍检《诗》《书》故训。刘氏又说“八政之目盖隐括《王制》之义”50。他的这个说法几近信口雌黄,并无证据和证明,只是单凭一己之臆度,预先颠倒经典文本的先后著作时间罢了。另外,刘氏说《洪范》所谓卜之五法与钻灼之法不同,并据此认为它们大概是“战国时阴阳五行家附会”的结果。51他的这个说法其实也是无稽之谈,所谓“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乃指五种兆象,而兆象是钻灼卜骨的结果。两者不是类比关系,而是因果关系。
根据以上批评可知,刘节否定箕子作《洪范》的传统看法,而强行将其著作时代拉至战国末季的做法,除了迎合当时的疑古思潮,而故作惊世骇俗的异论外,实际上并没有提供什么真实可靠的证据、论证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