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邂逅薄后庙

百景玉从洛阳县衙后院走出来,在门房处遇到了等候多时的百安。百安见主人面色阴郁,遂气愤地骂道:“马弘甫这个老龟孙,仗着自己多吃了几年草,净耍倚老卖老不要脸的勾当!”昨天晚上在安仁里的大门外,马路上人来人往的大庭广众之下,马县长曾经当众羞辱百景玉,百安心里当然记恨着,如今百景玉脸上灰突突地出来,估摸着是又被羞辱了。

“不要骂人!”百景玉提醒书童道,“毕竟是长辈,说话要讲究个分寸哩。”

“长辈——”百安与百景玉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情义深厚,也了解百家与马家的关系,于是气咻咻地说道,“龟孙马弘甫算是哪门子长辈?!老爷在位子上的时候,他如一条狗一样,时时前来摇尾乞怜;老爷从县长的位子上下来,也是他两面三刀、背后使坏造成的,别以为大家都不知道!”

百景玉冷着面孔,瞪了书童一眼,随即“噗嗤”一声笑了,一只手伸出来,摸了摸百安的后脑勺道:“凡事不要计较得那么清楚,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安排,气坏了自己更不划算。”

百安知道百景玉胸襟光明,没有根据的事不能乱说,不太重要的事情又不愿多做计较,也只能一笑了之。

百景玉说到“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忽然想到父母在世时常去城东的薄后庙拜祭,而薄太后的一生才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呢,于是提议道:“算了,咱们就去薄后庙转转,想来很久没有去过了。”

百安忙不迭地点头道:“老爷太太在世时,咱们时常去薄后庙拜祭,如今真是好久没去了。”

两人说去便去,从洛阳县衙走东大街一直往东,出了洛阳城东门建春门,行走在洛阳往东的官道上,但见道路两侧绿荫成行,时不时便有盛开的牡丹花,简直如人在花中行一般,扑鼻的花香,艳丽的颜色,欢乐的鸟叫声,更为重要的是,花朵间偶尔有花花绿绿的蝴蝶飞来,百安调侃地叫一句:“少爷!少爷!快来看,文彩蝶!”

百安每一次的惊叫,无非是为了逗主人开心。百景玉却也每次都十分配合书童的表演,总是第一时间跑过来,盯住那些自由自在飞舞的舞蝶看上一阵子,心里幻想着自己与文彩蝶小姐可能的未来,便觉得心中如吃了蜜一样甜丝丝的。

人在快乐的时候,总觉得时间匆匆。不知不觉间,百景玉和百安两人已经来到了城东三里外的薄后庙。

百安指着薄后庙门口的一丛牡丹上的蝴蝶叫道:“少爷!少爷!快来看,文彩蝶!”

百景玉兴冲冲地走过来,却遇到了正从薄后庙走出来的文彩蝶与赵粉两位姑娘。

百景玉和文彩蝶两人都愣住了,赵粉“嘻嘻”一笑,拉住同伴的胳臂,走到百景玉面前,自己先鞠躬道:“见过百老师!”

百安在一旁朝赵粉做鬼脸,却见文彩蝶也是微微一鞠躬,低声对百景玉道:“百老师好!”

“好!好!”百景玉略显尴尬,嗫嚅道,“你们两位——两位下午没课,出来转转呀!?”

“有课就不能出来转了?”文彩蝶粉脸嫣红,挑衅般地问道。

“这个——你的水壶,对不起呀!”百景玉以为对方在生自己的气,忙不迭地赔不是道。他上午在河南府中学堂讲课,口干舌燥之际,赵粉将文彩蝶用来暖身子的小水壶贡献了出来,给正在讲台上的百老师解渴。没想到喝完了热水,百老师却失手打碎了水壶。

“对不起就行了?”文彩蝶似乎还在生气,微微噘起的小嘴,横挑起来的两弯细眉,还有那鹅蛋脸自身所展示的珠圆玉润,都像是在逗弄百景玉这个憨厚的书生,或者分明是在向他撒娇。

百景玉面对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时,总是显得憨憨的,平时敏捷的大脑,简直要停止了运转一样,说道:“要不我赔你吧?我家里有好多收藏的茶壶呢。”

“谁要你赔?!”文彩蝶秀眉一拧,有些生气地说道,“家里有几个臭钱,弄了些玩物丧志的东西摆在家里,就可以说赔就赔?!”

“就是!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吗?!”赵粉见小姐有些生气了,忙撇开想要纠缠自己的百安,帮着说话道。

从他们双方的衣着打扮来看,两个女学生的确要寒酸不少。百景玉忙不迭地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真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赵粉伶牙俐齿,率先发难道。

“我家少爷的意思,是弄坏了你们的东西,就该赔偿,并不是在炫耀什么。”百安冷眼旁观,知道对方的大致意思。当时战乱频仍,河洛地区贫富差距较大,富人瞧不起穷人,穷人仇视富人,成为了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文彩蝶忽然“咯咯咯”地笑起来,还用葱白般的一只手半掩了嘴巴说道:“我看你百景玉若是能炫耀些什么,除了才学,恐怕没有别的什么了。”在女人的心目中,最看重的其实还是百景玉的满腹才华。

“不会吧!”百景玉被对方一番戏弄,情绪也跟着上来了,满脸笑容地说道,“还有一颗天地之间至真至纯的心!”说着话,用手中的折扇指着自己的胸膛,似乎是在解释什么,又好像是在表白什么。

文小姐听了对面男子如此的话语,整张鹅蛋脸都微微惊了一下,整个人也呆在了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幸亏赵粉姑娘见缝插针,“嘻嘻”笑着说道:“可不是嘛!百老师一腔爱国之心、报国之情,今天上午已经在学堂里讲得明白,令我们好生佩服呢!”

几个人说说笑笑,再次返回到了薄后庙中。原来文彩蝶身体不适,请了半天假出来散心,刚在庙里转出来,却不想遇到了百景玉。

“文小姐,你对薄后庙可熟悉?”百景玉走在庙里,随口问道。

“也算熟悉吧,小时候来过几次,长大后便不怎么来了。”文彩蝶一五一十地说道。

百景玉面色凝重,肃然说道:“我也是,早些年常随父母到薄后庙里拜祭,这两年二老先后去世,也就不怎么来了。”他想起了去世的父母,曾经的一家三口,如今只剩下自己孤零零地生活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上,真是可怜。

当他刚觉得自己有些可怜之时,文彩蝶恬静的气息,俊美的面庞,很快让他有了幸福之感,于是说道:“文小姐可知道这薄太后,实乃一个千古传奇女性。”

“的确传奇,她一辈子不争不抢,人生终归圆满。这不是我们一般人所能享受的。”文小姐很快引用了一句名言,“我们这些普通人,只是盛世的牛马,乱世的炮灰,能够怎么样呢?!”

“普普通通呀!”百景玉随口说道,“普普通通过完幸福的一声,就像老子说的‘大道至简,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普普通通就是最好。”

百景玉说的都是心里话,可在文彩蝶听来,句句都像是男人在向自己暗示什么、表白什么,又有所遮掩。

“哪有那么容易。”文彩蝶看了看对方的眼睛,轻声说道,“如今的世事,我们便只想普普通通地活着,恐怕别人也不允许呀!”

说到此处,两个人都有些伤感。百景玉没话找话地问道:“对了,那次在十字街上,你们被蓝衣社的特务追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能有什么?!”赵粉插嘴道,“无非是我们参加了抗日救国的游行,那些狗特务便污蔑我们扰乱社会治安。那么多人游行,几个狗腿子就追着我俩,无非是觊觎我们的美貌,哼哼!这年头长得漂亮也有错哩!”

“后来你们不是在校园里教训他们了嘛?”

“哈哈!那要多亏了你的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