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景玉和文彩蝶在洛阳城东的薄后庙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百安也很愉快,赵粉虽然一路跟随着,但似乎并不怎么快乐,不过也没有什么不高兴的。
回到了洛阳城十字街,他们分别朝不同的方向而去。当彼此刚走开没几分钟的时候,百景玉突然感到心烦意乱,扭过头往回看时,却见几个汉子,正围了文彩蝶与赵粉,他刚要说话,却见其中两个汉子奋力将两个女人扛在肩上,如同过年时农村人杀过的猪一样,横摆在肩头上,朝着往南的大路飞奔而去,根本不顾及两个女子在他们肩背上又踢又打、又喊又叫。
“绑架——”百景玉瞪大了一双眼睛,实在有些不敢相信,在洛阳城最繁华的十字街头,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被“绑架”,而被绑架的女子,正是自己一见钟情、心仪已久,且今天刚刚有些进展的文彩蝶。
百安发现主人转过身子,也跟着转了过来,他看到了同样的场景,也和百景玉有着一样的惊讶。
“放开——放开他们!”百景玉大吼着,完全不顾及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像一头疯牛一样,朝着劫匪义无反顾地冲去。后来在读到一些现代诗人的诗句后,百景玉知道自己的行动纯粹是“为爱而疯狂”。要知道劫匪既然敢于在大庭广众之下绑架人质,必然是一群亡命之徒。
文彩蝶被劫匪挟持在肩膀上,用尽全力挣扎时,看到了慌忙追赶而来的百景玉,此时此刻,百景玉成了她心中的大英雄,她只盼着这个大英雄能够尽快地将自己救下来。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百景玉一介书生,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别说和劫匪搏斗,即使追赶劫匪也累得气喘吁吁,却也追赶不上,总是差着一小段距离。当时的洛阳城中百姓,经历过清末的痛苦生活,还有辛亥年革命、中原大战的残酷,他们一个个早就成了惊弓之鸟。这些普通的小老百姓,他们也有一家老小,也要苟全性命于乱世,哪个也不敢出来多管闲事。
因此,只好劳烦百无一用的书生百景玉和自己的书童两人,拼了命地喊叫,拼了命地追赶。正因为如此,在劫匪们的眼里,后面的两个年轻人,简直是洛阳街头的二混子,出来闹着玩儿的吧。
“大胆劫匪!快——快放了那两个姑娘!”百景玉追得气喘吁吁,嘴里喊道。
“对!快放了她们!”百安身体明显要好一些,只是他是个书童,心里还惦记着自己主人的安危。即使看到赵粉拼命挣扎的样子,他也只能一边流着愤懑的眼泪,一边守护着主人百景玉。
“你们想要——怎么样?!”百景玉眼看着出了洛阳城南门长厦门,偏偏今天没有遇到一个巡警,真不知道老百姓养着这帮穿制服的干什么用。他们关键时刻都去了哪里,可目前顾不上谴责巡警了。
见劫匪“哈哈”大笑,百景玉管不了那么多,只要能救下文彩蝶,要他怎样都愿意,于是接着喊道,“多少费用,你们开个数目!”
劫匪依然没有理会百景玉主仆二人,而是加快了脚步地往前赶去。
“百安!如此——如此下去,终究不是办法,你——你快去报官!”百景玉看着书童,命令道。
百安扭头往洛阳城中跑去,可没跑几步,又急急地跑转回来,慌张地对主人说道:“少爷,不行!万一劫匪们再把你劫走,我可怎么办呀?”
“日你娘!”百景玉骂道,“你没看见,文小姐被他们绑架了吗,快报官,让巡警、当兵的,来救人!”总算此刻的百景玉还算清醒,知道自己力量有限,武斗根本不是劫匪的敌手,需要尽快找来帮手。
百安脖子一梗,却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他哭泣着说道:“少爷!您与文小姐非亲非故,难道性命也不要了吗?!老爷太太身后,可就您这一根独苗呀!”百安从小被百老爷收留,受恩深重,知道在关键时刻,最要紧的是要保护好百家少爷。
“百安!日你娘!你王八蛋!”百景玉瞪圆了眼睛骂道,“你再不去报官,我打断——打断你的腿!”说到最后,他声色俱厉,却急得自己额头上的汗珠子也跟着流了下来。
“算了算了!”百景玉骂过了书童,狂躁的内心稍微平静了一些,知道对方完全是顾及自己的安危,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喘着粗气说道,“咱们追上龟孙,去救文小姐!”
书童知道主人的执拗脾气,“报官”的命令已经没有执行,一起追赶是一定要去的。何况让他一个人追去,百安怎么也放心不下呀。
劫匪中一个黄脸的汉子,跑着跑着,突然停了下来,直面百景玉和百安,露出满口的黄牙说道:“日你娘!你们两个不知死活的龟孙,想要跟爷爷到青罗山去游玩一番吗?!”
两人听了“青罗山”三个字,登时惊得目瞪口呆。据传青罗山是洛南伏牛山山脉上的一座大山,山上道路曲折,易守难攻,再加上这些年战乱频仍,洛阳城头频繁变换大王旗,还有谁去管剿匪事宜?因此,青罗山成了土匪聚集的场所。
又一个瘦高的汉子折返回来,站到了黄脸汉子的身旁,用手摸了摸自己红彤彤的鼻子,恶狠狠地道:“靳爷,把这两个龟孙做掉吧,省得他俩啰里啰嗦!”
百安听了这话,拉着百景玉的胳臂,就要往回跑。百景玉的一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一样,咬着牙齿说道:“你们——你们放了文小姐,抓我回去吧!”
他这话一出口,两个土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当土匪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自愿当人质的,实在是闻所未闻。
“靳爷,将这两个龟孙带回去,遇到山上缺粮食的时候,正可以炖两锅肉汤,给兄弟们解馋。”红鼻子的汉子笑嘻嘻地说着话,一只手还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红鼻子,仿佛吃人肉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一样。
“权红鼻子!老子这次就依你!”靳爷嘴里说着话,一双眼睛却紧紧地盯着面前的书生,想要看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竟然敢于主动顶替人质。
百景玉双眼的瞳孔明显因为恐惧而放大,一张本来白皙的脸庞此时显得更加白了,是那种死一样的苍白,可他还是咬着牙齿,带了哭腔说道:“只要——只要你们能放了文小姐,我死也值了!”
“日你娘!”被叫作“权红鼻子”的汉子骂道,“没想到你龟孙还是个痴情种!可惜就是太年轻,男人和女人那档子事儿,其实一张床就可以解决了的,用不着搭上性命——哎,你龟孙不是假装的吧?!”此次绑架文彩蝶和赵粉,正是权红鼻子的主意。年初因为春荒,山寨里缺粮,他想办法在巩县一个姓康的财主家搞到了一些粮食,解了山上的燃眉之急,山寨之主答应在适当的时候,到洛阳城里给他挑个美人儿做老婆,以资奖励。
“或者——或者你们先放了文小姐,把另一个掳去吧。”百安见主人要“以命相搏”,自己在一旁也没了主意,只有来个退而求其次,希望他们先放一个,“我们愿意出赎金!”可是他的心里对那个叫作“赵粉”的姑娘,颇有几分好感,甚至于幻想过要娶她当老婆哩。如今为了少爷,只能忍痛割爱了。
靳爷和权红鼻子听了书童的话,又是一阵哈哈大笑。他俩对视一眼,忽然转身,飞也似的朝着洛河岸边奔去。这个时候,背着两个女人的汉子已经登上了岸边一艘小船,等着靳爷两人跳到船上,便扯起风帆而去。
等百景玉和百安扶持着跑到岸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船消失在洛河之中,而望河兴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