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景玉为人磊落、生性洒脱,听了逯氿在安仁里妓院中帮着自己所做的分析,明知道对方指的是洛阳县县长马弘甫,可是他并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对方堂堂一县之长,且不说与自己父亲同事多年,就是作为千年帝都的父母官,怎么也不会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情呀。
回家的路上,百安想要拦一辆黄包车,被百景玉挥手制止了。他想要走一走,在洛阳的街头,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普普通通地走在天下之中的洛阳城街道上,感受五千年的文明底蕴,捕捉被千年帝都文化滋润成长起来的每一个人的心灵瞬间。现如今,洛阳城内遍地贴的都是百景玉当了汉奸的标语,城内的民众又会如何看待自己呢?!
洛阳城内热闹非凡,的确配得上“十省通衢”的称谓,南来的北往的,东西方向走动的,都在洛阳城内聚集。人来人往非常热闹,特别是到了十字街上,可谓人多如蚁,简直摩肩接踵,到处都是人。人们对待百景玉的样子,还和以往一样,认识的不冷不热地打个招呼,熟悉的拉着手问候几句,不认识的根本不管你才高八斗,还是遭逢不幸,总之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百景玉不禁感慨道:“不愧是帝都百姓,都是见过世面的。”由此可见,诬陷百景玉的标语,并没有在普通民众心中起到太大的作用。
“只是可惜!可惜!可惜!”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在后面传来,让百景玉惊喜地转过头来。
“是你——彩蝶!”百景玉心里一阵激荡,陪着逯氿喝下的杜康酒在胃里泛了起来,喉头处、口腔里不免多了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气。
“喝得不少嘛!”文彩蝶走到了百景玉的身侧,两人并肩而行,笑嘻嘻地说道,“在安仁里的老相好一定是个知己。”
百景玉本身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和文彩蝶两人又早就心有灵犀一点通了,当然听懂了女人话语中的醋意。
“文小姐,您可冤枉我家少爷了!”百安忙帮着解释道,“他去安仁里,从来不碰女人,都是和你们逯老师一起喝酒的。”
女人也早就知道,逯氿在上课外的其他时间,基本上都住在安仁里妓院,据说是为了展示名士风流。她一个女孩儿家,这方面的事情也不方便过问。
文彩蝶看着百景玉,假装愠怒道:“你家少爷要去哪里耍,和谁喝酒,与我有什么关系?!”
百景玉伸手拉住了女人的手,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怎么能没有关系!?彩蝶,我的一切可都是你的!”男人在繁华热闹的街头说出如此露骨的话语,让女人心里很是满意,只是双颊却不争气地变成了粉红色。
百安撇着嘴巴笑了起来,看来少爷要想文小姐表白了。百景玉的举动却大出书童意料之外。他在后面远远地看着,少爷牵着女人的手,一直往前走,走出了建春门,又往东走了一段路,两人一起进了薄后庙中。
“你在想什么?!”文彩蝶见男人面容肃穆,似乎想到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上来,“不用多想,生在乱世,便是如此,你我的命运,只不过是乱世的一粒尘土,随风而起、随风而落罢了。”女人为了百景玉被人诬陷的事情,心里先是有几分恐惧和失落,后来慢慢地变成了低沉的坦然。
百景玉将女人揽入怀中,安慰道:“你这粒尘土与我这粒尘土黏合在一起,就成了一粒新的尘土,我们也就变得大了、重了,如果再生出一粒小尘土——”
“讨厌——”女人的缱绻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人紧紧地拥在一起,女人忽然碰触到了什么,嘴里忍不住“啊”了一声,整个身体也好像被蜜蜂蛰了一下似的,往后撤去,离开了男人的怀抱
百景玉惊讶地看着对方,从她的眼神中回看过来,见自己胸间隆起的地方,已经有一根粗针钻出来了一半,明晃晃的在阳光下闪着光亮。
“这是什么?”女人的细嫩手指指向百景玉,男人看过去,她手指上已经被刺破了一个小窟窿,正微微地往外渗血。
百景玉猛地向前跨了一大步,一把将女人受伤的手指含在嘴里,用力吸吮起来,直把文彩蝶幸福得满脸通红起来,欲要将手夺回来,却又忍不住递上去。
男人一边嘴里含着女人的手指吸吮,一边用手探入自己怀里,将那根“粗针”掏了出来。
顷刻间,一个光彩夺目的金簪子映在了女人面前。她顾不得被男人吸吮手指的羞怯,惊喜地叫道:“好一朵牡丹花!”
男人已经将女人一根嫩葱般的手指吸成了紫红色,于是也不好意思地松了口和手,将对方的手还给了人家。
随着女人的声音,他的目光也盯上了金簪子——那是一支镶嵌着绿松石的金牡丹,在阳光下显得煞是好看。
“这可不是一般的物件。”百景玉赞叹着手中的宝物,却又大大方方地将它递给了女人。
女人也笑容满面地接过金簪子,嘴里清脆地说道:“是送给我的?!”拿到手中,她仔细端详着金簪子,见牡丹花做工非常精细,而且隐隐透着一种华贵之气。再往簪子的“粗针”上看去,见上面用隶书写了几个字“娶妻当得阴丽华”。
“这个是——”文彩蝶吃惊地看着男人,一张俏丽的脸庞上有种说不出的兴奋,一双多情的眸子里含了无限的柔情,“这个是汉光武皇帝赠给阴皇后的?!”女人在河南府中学堂读书,知道一些历史典故,汉光武皇帝刘秀是东汉的开国之君,他的陵墓——原陵——就在北邙山上。汉光武帝刘秀年轻时的两大心愿,一个是“仕宦当作执金吾”,一个是“娶妻当得阴丽华”。
“嗯!”百景玉从容地点着脑袋,温柔地笑道,“应该是!”
“坏了,有人盗了原陵!”文彩蝶似有所悟地说道。
百景玉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说道:“也有可能是阴皇后去世前,将一部分随身物品,赠送给了亲友作为纪念。”
“可是如此贵重的物品,怎么可能送人?!”文彩蝶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似信非信地问道。
“怎么不可能,送给儿媳妇,让她和丈夫像自己夫妻一样忠贞爱恋,有什么不可以?!”百景玉笑着反驳女人道,“这个簪子,就是我娘去世的时候留给我,让送给她未来儿媳妇的。”
“你——讨厌!”女人看了男人一眼,羞怯地低下了脑袋,脸上却挂满了幸福的笑容。低头的同时,她手里拨弄着那支牡丹金簪子,无意中在牡丹叶片的背面,又看到了几个用隶书雕刻的小字——“长毋相忘”,心中竟忍不住“嘭嘭嘭”剧烈地跳动起来,仿佛自己与百景玉的一生都在这四个字中了。
百景玉动情地说道:“‘长毋相忘’寄托的是古人的一片相思之情,也是我的相思之情,还请——还请彩蝶小姐——”说到此处,他竟说不下去了,一双眼睛痴痴地望着对方。
女人的一双眼睛也看过来,四目相对时,“娶妻当得阴丽华”的诺言,“长毋相忘”的期许,两个人内心深处的情感,都一股脑儿地涌了上来,彰显在彼此的目光里。牡丹金簪子,自然而然地成了两人的定情信物。无论是百景玉的心中,还是文彩蝶的心中,都将对方视为一生一世的恋人,将对方认作了相伴一生的人。
“彩蝶,这个簪子,你要好好地保存,将来——将来也传给咱们的下一代。”百景玉凝重的表情中,带了几分笑意,这是一份庄重的承诺,也是对未来生活的愿望。
“放心,放在我这里丢不了!”文彩蝶满面春风,用十分肯定的声音说道,“只要有我的命在,就有它在!”
河洛间的微风,轻轻吹打在两个人的身上,衣袂飘飘之际,一对年轻恋人的目光,都定在了那朵金灿灿的牡丹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