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景玉来到青罗山下,被一群朴实的百姓所包围,他们对他嘘寒问暖,关怀中满是敬仰和佩服。百景玉被他们的真情打动,心有所思地往前走着。他觉得自己为这些老百姓做的事情都是力所能及而微不足道的,可他们竟如此真切地记得。
来到青罗山脚下的汉牡丹旁,一些开败了的牡丹花落在泥土里,将泥土染成了五彩缤纷的颜色。汉牡丹的枝条上也挂着几朵干枯了的牡丹花,似乎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在抵御寒冷的冬天。
百景玉看着那些已经落入尘埃却还保留着牡丹花色彩的牡丹花,还有那些已然干枯却不肯放弃自己枝丫的牡丹花,他的心里仿佛被挂上了一块石头,沉甸甸的,无论如何也不平静不下来。
“百公子,咱们上山,山上一切都准备好了。”权红鼻子笑呵呵地招待着百景玉,在这个好色成性的男人眼里,百公子是一顶一的牛人、好人,他愿意来青罗山,青罗山必然要热忱欢迎。
“不了!”百景玉脸色阴沉着,为了心头那块巨石,他无论如何不想再到青罗山避难了。他觉得那里不属于他——土匪窝子,应该是那些绿林好汉的归宿,而自己只是一介书生哩。
辞别了权红鼻子和山下的百姓,百景玉带着百安返回洛河北岸,沿着薄后庙东北方的小路,快步往前走去。百安跟在身后,刚开始还以为主人这是在躲避军统和巡警,可这附近如此荒僻,哪里有他们的影子?
带着心中的疑惑,书童问道:“少爷,咱们是不是走错路了?!”他见百景玉走路急匆匆的,早已是满头汗水、气喘吁吁,可就是低着脑袋往前走,而且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咱们这是要去哪里呀!?”百安眼看着离北邙山越来越近,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古往今来,北邙山中埋着的死人,数也数不清楚,看主人的样子,莫不是中了邪吧?!
“去该去的地方。”百景玉并没有怎么理会书童,而是在田间的一条小路上拐了个弯儿,沿着一条更小的道路往前行进。书童的心里却猛地有了答案,原来他是要去牡丹谷哩。那里位于深沟底部,却是几百亩的良田,早些年老爷置办下这块地,原本是要作为一个桃花源,远离了洛阳的喧嚣和浮躁,可惜老爷寿命不长,没有实现这一愿望,如今洛阳城凶险万分,正好作为少爷的避难之所。
“少爷,这牡丹谷后来被您遍种了牡丹,这几年牡丹根苗蔓延,估计已经是满谷皆是牡丹,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牡丹谷哩!”百安的心中解除了危险的信号,说起话来也显得神采飞扬起来了。其实人都是环境的产物,百安跟着主人来到北邙山下的荒地里,心里正茫然无措,忽然知道了要去的地方正是自己家的产业,心也就安稳了下来。
“满谷皆是牡丹,是真正的牡丹谷哩!”百景玉回应着书童的话,嘴里却跟着发起狠来说道,“我这次便要铲尽了牡丹谷里的牡丹,一株也不再留下。”他的声调里带了一股子狠劲儿,让书童听起来有种不寒而栗的惊惧。
百景玉和所有的洛阳人一样,都喜欢牡丹;而在所有的洛阳人中,百景玉又是最喜欢牡丹的那么少数一些人,属于如痴如狂地喜欢那种,要不然他家的后院也不会种了一个牡丹园,后院的亭子也不会叫“牡丹亭”,甚至于在青罗山脚下见到几株汉牡丹,都能让他每每驻足观赏,时时记挂心头。他突然说要将牡丹谷里的牡丹全部铲了,莫不是在发癔症?
“少爷!少爷!您听我说——”百安快走几步,走在了主人的前面,一双脚不停地往后退着,面对着主人说道,“少爷!这么大规模的牡丹谷,铲了岂不太可惜,要知道您可是最喜欢牡丹的洛阳人哩!”
“铲了!”百景玉气势汹汹,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前,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咬紧牙关、狠下心,一定要将牡丹谷中的牡丹尽数铲了,好腾出一片空旷的土地来。
“不能铲呀!”百安伸开双臂,像是要阻拦主人前行,又像是在向对方说“不”,“铲了太可惜了,据我所知,这里种的冬季牡丹,每年还能卖不少钱哩!”
“日你娘!就想着钱的㞗孩子!”百景玉毫不退让,继续骂道。
百安瞪圆了双眼,继续倒退着说道:“文小姐!文小姐!文彩蝶小姐和您一样,同样喜欢牡丹,难道您不想和她一起来牡丹谷里双宿双飞、同赏牡丹吗?!”
一想到文彩蝶,百景玉便愣在了原地,两只脚里像是被灌满了铅,沉重得抬不起来。“她和我一起来过。”百景玉坐在田埂上,叹息道,“牡丹固然好,吃饭更重要哩!”
说完话,百景玉咬了咬牙,奋力站起身子,来不及抖一抖屁股上的尘土,长衫便在冬日的暖阳下摆动着前行了。他记得自己和文彩蝶来的那一次,也是在冬季,而且还下了大雪,在牡丹谷里的一个窑洞里,两个人赏牡丹入了迷,慢慢就纠缠在了一起,是那种赤条条纠缠在一起的一起,彼此感受着心跳,相互缠绵着直到精疲力尽。
“可是少爷,咱家也不缺粮食嘛!”百安用力挠着后脑勺,不明所以地跟在了主人的身后,两人缓缓地走下那个陡峭的斜坡,慢慢地来到了牡丹谷中。
百景玉站立在用洛阳体写着的“牡丹谷”几个大字的石头前,嘴角邪魅地一笑,严肃地向石头三鞠躬,然后说道:“对不住了,老兄!牡丹谷以后可能不种牡丹了,豫东、豫北都发了大灾,很多人吃不上饭,我已经决定把这里的牡丹全部铲了,几百亩地都种上红薯。红薯产量高,灾荒年月,可以救人命哩!”
百安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少爷的性情竞和老爷是一样的,干啥事情都容易冲动,特别是需要“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时候,他们表现出了一种读书人对待民众的真挚情感。
“可是少爷,牡丹谷怎么也有三五百亩地,都种成了红薯,能产很多哩!”百安试探着,想要知道主人是否要将所有的地全部改种成红薯。
“洛阳街头的难民越来越多,豫东和豫北的灾情一定很严重;还有狗日的倭奴侵扰,内忧外患,真如梁任公所言,实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呀,能先填饱肚子,才是上策。你觉得多,我觉得还少哩!”百景玉的脑海里浮现出洛阳城街道一家四口灾民的情景,他们都是本分的老百姓,却难以苟活在这乱世,若是他们有几百斤红薯,熬过冬春的粮荒,也许还可以生存下来。
按照百景玉的要求,牡丹谷里所有的牡丹都被铲掉了,留下了一片光秃秃的黄土地。两侧崖头下窑洞里,已经培育上了红薯苗。几十天的功夫,红薯苗已经长势旺盛,绿油油地摩肩接踵了。
百景玉每次来时,眼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黄土地,心里有种踏实的感觉。只是等到红薯苗移栽到地里,地里的红薯长出来,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期间不知道还要饿死多少灾民呢。
有一次,文彩蝶陪同着男人一起到牡丹谷看红薯。她明媚的眸子紧盯着红薯苗,脸上嫣然一笑,欢喜地说道:“红薯苗也能这样美哩!”也许在此时此刻,她的心里觉得能救人命的红薯苗和能赏心悦目的牡丹花,具备了几乎相同的功效,只是一个是物质上的、一个是精神上的。
“最美的还是我的彩蝶!”男人从身后抱住了女人纤细的腰肢,柔声说道。
“油嘴滑舌!”女人低着头,含情脉脉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