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时30分,8.16案件参战的全体侦技人员在淮滩村粮库集中,曾毅主持召开8.16案件现场分析会。
半荒废的粮库有几间闲置的库房,被专案组征用作为临时办公点。
首先由技术组发言。陈宝强说:“从警犬的追踪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开始逃跑都在大田里转,而且不断变换方向,故意在增加追踪的难度。
紧接着直接跳到河里,冲洗掉在现场吸附的各种气味。使嗅源完全消失,逃之夭夭。仅从这一点来看,这就是一个很难对付的犯罪分子。”
摄影师陈绪辉说:“第一现场提取的玻璃上指纹可以做。第二现场在洞口的那枚掌印做起来有很大难度。因为那枚掌纹是在盐卤上不能动,一动就散了。还不能打灯,灯一照就化了。今天搞了一天,用了十几卷胶卷都没有成功,明天再做,争取把它拿下来。”
技术员邹玉虎说:“第一现场发现的鞋底花纹凌乱重叠,只能分析出花纹的数量,无法对花纹做出具体的比对。初步印象是进入现场犯罪嫌疑人最少4人。第二现场发现的血迹足迹已经模糊,无法使用。”
法医王斌说:“从尸体的检验情况来看,头部右侧颅脑被外力击碎,造成大量出血,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从打击的创面来看基本平整,沾有少量的纤维组织。应该是锐器打击所形成。
该物体表面并不是太锋利。能够直接造成颅脑断裂,不仅反映凶手有很强的爆发力,而且凶器必须有一定的重量。
结合地方的特点,我认为作案工具应该是斧头或砍刀。此类东西在当地农户家比较常见,既便于携带又可以用来挖洞。
我认为凶手应该是本地人,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
受害人体表无外伤,无抵抗伤,通过这些现象分析受害人应该是在熟睡中被凶手杀害的。
提取胃溶液化验分析,受害人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最后一餐6小时左右,也就是8月16日晚上12点左右。”
指导员仲安华说:“凶手在选择挖洞的位置上是动了脑筋的,挖掘的地方原来是一个狗洞。
前几天理发店养的小狗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向佐云就把狗洞给堵了起来,外面还抹上泥土。一般的人根本看不出来那儿曾经有一个小洞。
凶手专门找到那个地方也是有考量的,后堵的洞土不实好挖。
另外,在盖房子的时候留洞的地方周围都会用东西支撑着,这样挖洞的过程中就可以避免坍塌发出声音。
挖洞的工具是5厘米宽的铲子,在当地农户家就发现村民在栽树时,挖洞用的工具就是这种铲子。
铲头长30厘米、宽5厘米、柄长120厘米。挖起洞来既快,又方便。从犯罪工具的使用情况来看,凶手就应该是本地人。”
紧接着是侦查组发言。侦查员张成雪说:“我们负责调查渡口情况。从淮滩渡口到市区有公共汽车,白天半小时一班,到晚上8时停止。夜间从市区打车过来也只要20几分钟。
渡口在册的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晚上10时停止摆渡。有12艘私家无执照船会在深夜偷偷出来摆渡。
围绕上下游2500米范围开展调查,发现有一趟船可能有问题。
8月16日晚上11时50分,李化鹏的船上,来了5个从市区方向来的年轻人。年龄都在23岁左右,为首的稍微大一些,给钱付账以后这些人一句话都没有说。
李化鹏很害怕,也没有敢问什么。具体长得什么样子也说不清楚,这几个人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头。
根据发案的时间推算,这几个人有很大的疑点。如果这几个人参与了打砸抢,他们的去向有两个方向。
一个是乘坐了其他船只返回市区,目前我们还没有查到。
另一个是向北5000米到新隆街有落脚点,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大。建议扩大排查范围,先把这5个人查出来。12艘私家船在夜间12时以后,都没有摆渡到市区的乘客。”
刑警队长沈军说:“淮滩村是由2个自然庄子组成。共有常住人口586户,3132人。由于这里原来是乡主要行政部门所在地,街道、商店大部分保留着。这里的年轻人大多数以经商为主。
街上有19家商铺还在营业着,有两家理发店东西各一处,浴室一处。还有两家私人开的小旅馆,正常可以安排住宿18人。昨天晚上住客12人,均是外地来采购东西的,是用身份证登记住宿的。
据派出所掌握,平时淮滩村居住流动人口有八十几人,都是经商的。
这个地方处在北淮、安东、楚淮两县一区交界处,来往人员比较多。在当时商品供应比较紧张,如糖、烟、酒等生活用品都要凭证供应。化肥、燃料等生产用品同样供应紧张,但是这些东西在这里的自由市场都有出售。
流动人员也都是奔着这些紧缺物资来的。这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受害人向佐云、男、26岁,理发师。妻子谢雯琳、24岁。还有一个小徒弟许丽芹、女、21岁,是向佐云的姨妹。
向佐云4年前在外地打工,后回到楚淮区工作,今年一月份回到老家,在淮滩村的街上开了一家理发店。
由于他为人比较低调,手艺也不错,生意一直都很好。和周围的邻里关系还算和睦。与别人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矛盾。
倒是他身边的两个女人,让他每天要烦不少神。
妻子谢雯琳性格文静典雅长得很丰满,是一个成熟的少妇。前几年跟丈夫在上海理发,也学会了南方人的打扮,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许多异性的目光。
平时她除了做好家务以外,在店里就是给向佐云打打下手。给客人洗脸、打面、光胡子、掏耳朵都是她的活。
一些年轻的小混混,甚至还有一些中年大叔经常去光顾发廊。不是去理发的,大多数是冲着谢雯琳去的。借此机会一饱眼福,动手动脚地再吃些豆腐。就因为这些原因,有人还争风吃醋地打了起来,把店里搞得乱七八糟的。
谢雯琳在处理这一类事情上,做得大方得体,尽可能地避让、回避。实在躲不过去就叫丈夫来挡一挡,就这样安稳地过了几个月。
今年3月份,随着许丽芹的到来,发廊又热闹了起来。许丽芹是向佐云小姨的女儿,前几年在上海学习美容,学成以后准备回家自己开店。
在当时本地做美容的还不多,单独经营肯定是办不下去的。只有一边做理发,带着做美容才能逐步地发展起来。于是就到向佐云发廊来学习理发。
许丽芹身高1.70米,衣着暴露,模特身材,做美容的还都喜欢把自己最靓丽的方面展现给别人,她刚到发廊几天就爆棚了。
小年轻地成群结队地往发廊跑,仿佛发廊现在就是他们最好的玩处。许丽芹性格开朗,喜欢打打闹闹的,不拘小节。正好对上那些青春萌动的青年人胃口。
发廊里是整天的欢声笑语,打闹不断。发廊的收入是提高了,但是麻烦事情也就多了起来。
这还不算,向佐云自身的麻烦也不断。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楚淮区里得罪了一些人,经常有人从区里过来找向佐云的岔子。打过几次架,都因为乡亲们帮忙,派出所出警快才没有酿成大事。
向佐云初中时候交了一个女朋友,现在已经成家,看到向佐云回来了就找上门来要跟他交往。这个女孩的丈夫不敢向老婆撒气,却对向佐云发狠,扬言要干掉他。
另外向佐云在楚淮区工作的时候还结下了一些仇怨。可以说向佐云是关系复杂矛盾重重。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梳理这些关系,才能从中发现线索。”
曾毅说:“工作情况就说到这里,下面大家就案件侦破工作发表一下意见。”
张成雪首先说:“我感觉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在渡口发现的几个人找到,可能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这两件事情几乎是同时发生的说明什么?是同一伙作案,还是偶然的巧合撞到一起?这些都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
王斌说:“我看这两起案子是一伙人干的,相同的犯罪动机使他们走到一起。”
邹玉虎说:“我不同意,我认为不是一伙人干的。应该是两起案件。凶手既然已经把受害人杀了,他还有必要再去砸发廊吗?人已经死了,写字威胁还有意义吗?显然是画蛇添足,这样又留下新的犯罪证据,不是更容易暴露自己吗?”
马全发说:“我的想法是这个案子要从矛盾的源头查起。受害人关系那么复杂,矛盾也是纵横交错,不从源头查清可能很难缕清案件的脉络。”
陈凯说:“这起案件发生之前,受害人连续收到几封敲诈信,敲诈信与凶杀应该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敲诈信和现场的留言说明,犯罪分子在感觉到,恐吓无果的情况下便动了杀机。查清敲诈信就可能查到犯罪线索。”
杨可说:“既然大家都认为两件事情的犯罪动机是一致的,那么因为什么事情而引起报复的呢?一个手艺不错的理发师他最有可能遭到报复原因是什么?
不可能是为了钱财,何况他也不算太有钱。是为了利,又有谁会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跟理发师争什么利益呢?根本就是无利可图。
最后,就只有男女关系那些破事情可能会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会使得人们的社会交往更加复杂,许多意料之外的事情都是由此而引发的。受害人的工作环境,迫使他接触或者接受这种环境的侵蚀,引来杀身之祸。”
沈军插话:“杨可快收起你那邪恶的关系理论,抓紧时间说正事。”
杨可连忙点头说:“好的,是有点扯远了,有感而发嘛!说正事。
受害人在这种关系中面临着两种情况。
一是自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还有就是泥巴掉到裤裆里了,不是事(屎)也是事。
初恋女友找上门不就是这样吗?还有就是做梦遇到抢劫的了,预料不到的事情。
别人的好事,被你撞到了就不是好事。听说受害人回来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二是受害人身边的人。妻子、妹妹都是他要保护的对象。
而这两个人又太会招事了。到目前为止发廊遇到的事情大部分与她们俩有关系。
明面上的关系好查,隐晦信息就比较难以收集。理清了受害人的这些关系网,就离找到犯罪分子很近了。
所以我认为要从受害人的关系先入手,集中警力尽快地理清关系,为侦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依据。”
仲安华说:“技术上我们会抓紧时间做,指纹的排除工作马上就可以进行,请侦查上配合。土坯上的掌印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它弄出来。
敲诈信的文字检验工作我们会尽量收集更多的比对样本。已经和文检专家取得联系,适当的时候请他们来会诊。
对于案件的定性问题,我同意大家的看法,应该是两起性质不同的案件。
虽然犯罪的动机是一样的,但是目的是不一致的。至于是一伙人,还是两伙人干的。我认为现在没有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在这方面讨论。
既然动机是一样的,就可能有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可能隐藏得很深,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挖掘。”
沈军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是本地人作案大家意见是基本一致的。
对于是一伙人还是两伙人作案,暂时也没有必要统一的说法。因为这些对当前的侦查工作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我想工作的重点还是应该放在本地。
特别是杀人现场,明显地反映出这一特征。而且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就在这个村子里。由于现场的证据条件很差,对认定犯罪有一定的难度。
技术上确定的犯罪工具对侦查范围的确定有很大的帮助,可以缩小侦查范围,减少工作量。
如果仅凭工具就认定犯罪是不可能的,必须还要有其他条件来佐证,才能确定犯罪。
犯罪分子确定在本村,这并不是案子就应该好查了,千万不要抱有这种幻想。本地的情况一定要查透,不能留下任何死角。
开玩笑的话就是要达到,哪家有几只鸡,公的、母的各有多少都知道的程度。
8.16案件又有一个特别的地方,两起案件几乎是同时发生的,你说它没有联系吧?肯定是不可能的。
你说有联系吧?现在还没有什么证据来支持这种说法。
所以我们的侦查视线要逐步向外延伸,这样就可能发现矛盾的交叉点。排查的范围要宽一些,以淮滩村为中心向新隆街方向延伸,以渡口为中心向市区延伸。
敲诈信、打砸抢、杀人既然犯罪动机是一致的,现在就一起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再做调整。”
曾毅说:“大家经过相互交流,对案件的认识已经趋向一致。这是一起严重的暴力性案件,凶手杀人的手段非常残忍,是十分罕见的。
这起凶杀案件与其他案件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案件是针对同一个受害人的报复。先后采取了不同的暴力手段予以致命的打击。
作案地点在一起,案发时间又那么接近。两起案件究竟有哪些联系和不同呢?
从作案的动机来分析,犯罪的动机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犯罪的目的不同。
打砸抢的目的就是要毁坏他人财产,使发廊停止营业,造成恶劣影响,让向佐云脸面丢尽。
杀人就是剥夺他人生命,让发廊就此消失。毁坏和消失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从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上来看,应该是先杀人,后打砸抢。
如果是先打砸抢,那样受害人就可能听到动静,就会出来制止。即使看见对方人多,不敢出来,也会有所防范。更不会出现在睡梦中就被人杀害的情况。
搞打砸抢的是一伙人,杀人还另有其人。他们是不是一伙的,现在掌握的材料还反映不出来。
从作案的手段上来看,也有明显的区别。这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有明显不同。
打砸抢是毫无顾忌,动静越大越好,犯罪嫌疑人应该不是附近的人。很有可能是来自市区的,或者是由本地人勾连过来的市区人作案。他们就是要村民能够听到动静,不怕被人认出来。
入室杀人就不一样了,凶手是秘密潜入,入室后还将洞口用草挡起来,作案后又把门给锁上。这些都是为了掩盖犯罪分子的行踪。害怕稍有疏忽就会被人给认出来。
另外,从作案工具的选择上来看,在炎热的天气里,要携带一把砍刀或斧头是可以的。
如果再带一把一米多长的铲子,而不被人发现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说作案的不是一伙。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来弄清楚这个问题。
这两起案件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距离那么近,还存在两种可能。
确实是偶遇,事先双方没有发生任何交集,凑巧在同一天晚上发生了。
另外,凶手可能在事前已经知道了打砸抢犯罪分子的行踪,趁其作案之前下手。可以借此来掩盖自己,转移目标扰乱侦查视线。
因此,我们在下一步侦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发现这种联系,就可以为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新的转折,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明目张胆作案与暗渡陈仓犯罪的两起案件它告诫我们,在排查工作中既要注意发现公开的线索,更要深挖隐藏很深的信息。
下一步工作,主要围绕两点三线展开。
一是以淮滩村为重点,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排查,然后再向周围辐射。主要是要查清向佐云的关系网,特别是他身边的两位女性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
二是以市区理发室为重点,查明可能对向佐云实施报复的线索。
三条线是以现场物证为主导,全面推进排查工作。
第一条线是作案工具。尽管现场发现的疑似铲子、斧头或砍刀在当地非常普遍,核查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存在一定的困难。
但是还要查,要把具备这些工具的家庭都排出来,再根据与受害人的关系,逐一进行甄别。如果发现案发后突然不见的一定要追查到底,相信这一网拉下来肯定有所收获。
第二条线是围绕向佐云周围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所有线索,力争不留死角,查清见底。这是很关键的一步。
第三条线是以敲诈信为线索,进入市区,查出敲诈信的来源以及制造者。弄清楚打砸抢与凶杀的内在关系。
目前在手的敲诈信已经有五封,还有现场留下的字迹,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调查条件。
敲诈信要从源头先查起。目前在手五封敲诈信的手法非常狡猾,只有一封信是手写的。其他几封信,有的是打印的,有的是用字拼贴的,查证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查清市区的所有打印点工作量很大,要请分局的同行帮忙。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再请文检专家来帮助我们会诊。
张成雪发现的那条线索,可以单独先派一个侦查小组去查一下,争取有所收获。
具体人员分工请沈队长、仲指导员安排一下。”
沈军说:“这样,淮滩村以及周边的工作由我和侦查组负责。市区需要开展文检工作,请仲指导员带技术组负责。局长,你看行吗?”
曾毅说:“好的。涉及市区要和领导部门接触兄弟分局配合,我和仲指导员一起去吧,大家没有意见就立即分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