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典有“经典”“典范”“典籍”之义,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具有基础性、典范性特征。“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281页。

《民法典》是私法的基本法。私法与公法相对,二者共同构筑一国法律的整体。私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民法、商法;公法调整的是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例如宪法、行政法。除了《民法典》,私法还包括民事特别法(例如知识产权法)和商事特别法(例如公司法)。《民法典》与民事、商事特别法在法律适用上的关系:特别法有规定的,优先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特别法规定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民法典》不仅是民事特别法的基本法,而且是商事特别法的基本法。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从事经济活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铺平了法治轨道,是市场主体活动的依据,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宪章”。

《民法典》是市民社会生活的基本法。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民法之中,民法事关人们的生老病死、婚配育养、衣食住行、市场交易,以及人的精神生活和人格尊严的保护。“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这段话常被误以为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言。经核查,这段话实际上出自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于1965年9月16日在华盛顿“经由法律实现世界和平”大会上的演讲。参见徐清:《新时代法理学教材的转型升级——〈法理学〉(第五版)教材修订纪实》,《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年第4期。《民法典》为人们的社会实践设置了操作规程。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二、“一个聚焦”“三个阐释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要求:“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284—285页。“一个聚焦”“三个阐释好”为《民法典》的释法说理提供了指导思想。

首先,要聚焦好《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民事权利。《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总则规定了一般权利;分则规定了物权、债权、人格权、婚姻和家庭生活领域的权利、继承权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聚焦好《民法典》的“权利—责任”闭环逻辑,有利于让“字面上的权利”切实转化为“生活中的权利”。

其次,要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整个民法或私法制度的基本精神线索,包括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七大基本原则。结合《民法典》的具体规则来阐释基本原则,就是让《民法典》所蕴含的主体责任意识、平等意识、契约精神、诚信精神等根植于民众内心。

再次,要阐释好《民法典》的条文规范。将法言法语转化为民谚民语,将学理逻辑转化为认知逻辑,联通“民法世界”与“生活世界”,才能完整而准确地阐释好《民法典》条文规范,让民众对善意取得、“履行治愈规则”、格式条款、保证合同、违约责任等常见法律问题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

最后,要阐释好《民法典》的新精神。《民法典》第1条即开宗明义,指明立法目的之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无法不立,国无精神不强。阐释好法理背后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精神,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精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精神,不仅展示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而且彰显出中华民族在推动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中的伟大创造精神。

三、知识、学理与实务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快速进步的新时代。新时代产生了丰富的法治资源,包括知识资源、学理资源、司法案例等。这些宝贵的法治资源是本书的源头活水。

《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对于构建本书的知识体系举足轻重。

本书的学理资源来自法学界专家学者的学术成果。这些学术成果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李适时主编)、《合同法总论》(韩世远著)、《婚姻家庭法新论》(巫昌祯主编)等学术著作,也包括《法律行为理论纲要》(孙宪忠著)、《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编纂若干问题探讨》(苏永钦著)、《我国〈民法典〉买卖合同制度的重大更新》(易军著)等学术论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本书的司法案例包括平台主播违约案、离异母亲望女成凤家暴被剥夺监护权案、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承担100%连带责任案、江某某诉刘某某生命权纠纷案、莫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等。这些案例用判决固定了人民认可的社会正义与公序良俗,不仅彰显了司法正义,而且引导社会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