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酒店杀人事件(十)

既然没有遇到,自然也就不需要,不需要也就对叶成明的提议不感兴趣。

“对啊,对于有精神病的罪犯来说,阿卡姆说是监狱也没有毛病。”

对于叶成明的推销,韦恩并没有被忽悠,摇了摇头:“可我并不需要监狱,也不需要精神病院。”

“我只是觉得一家疯人院占着地方,还不如改成庄园,给我和女伴用。”

韦恩都这么说了,叶成明摊了摊手:“既然如此,就没得谈了。”

见韦恩还不走,叶成明看着他问:“韦恩先生还有其他事吗?”

韦恩正在想着该说什么的时候,叶成明再次开口了:“你不走,是蝙蝠有事谈?”

“什么蝙蝠?”

韦恩矢口否认,但叶成明却跟没听到一样,身体放松靠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眼泪略带戏谑的看着韦恩。

“……”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一会,韦恩实在想不明白,叶成明是怎么看出他是蝙蝠侠的。

“你怎么知道的?”

叶成明也学着昨晚蝙蝠侠的推理一样,给韦恩讲述了自己是怎么看出来的。

“体型一样,下巴一模一样,虽然你表情丰富,可你时不时闪过的嘴角下撇与蝙蝠侠一模一样。”

“再加上蝙蝠侠一身行头看着就有钱,而哥谭市有钱又闲的慌的,除了韦恩也没其他人了吧。”

虽然叶成明说的有理有据,可是韦恩还是摇摇头:“不够。”

如果只是这些,并不能证明可以猜到他是蝙蝠侠。

叶成明耸耸肩,说出了至关重要的原因:“最重要的是,我在蝙蝠侠身上留下过印记,记得我拍了几次肩膀吧。”

韦恩皱了下眉头看向昨晚被叶成明拍过的肩膀位置,可是他都将战衣脱掉了,叶成明还能看到印记?

下一秒意识到自己中计了,看向叶成明,只见叶成明笑眯眯的看着他。

“嘿嘿嘿。”

“你在引诱我?”韦恩坐直身体,微微前倾,暴露出进攻姿态,言语非常笃定的对叶成明说:“如果没有我刚才的眼神,你也不可能确定我就是蝙蝠侠。”

“你爱信不信。”叶成明耸耸肩,他确实是诈了一下韦恩,但不同的是,就算没有诈这一下,他也非常确定韦恩就是蝙蝠侠,谁让他是看过几部电影和漫画的人呢。

叶成明转移话题:“在和蝙蝠谈之前,先付钱。”

他也不在乎韦恩是否承认自己是蝙蝠侠,反正他知道。

“什么钱?”

叶成明指着自己挨子弹的位置对韦恩说:“我替你挨了一枪,又回答了你的问题,这些都要钱。”

“总价一千万,看在是哥谭的第一个客户,五百万就好。”

韦恩听完叶成明的报价后,看着叶成明问:“你觉得我会给吗?”

叶成明愣了一下,剧情发展怎么不对?

不应该和尼克,斯塔克一样爽快答应吗?

怎么到你这就变了?

叶成明撇了撇嘴,本来还想着怎么说服韦恩给钱的,但看到神圣计划投出的警告后,叶成明笑着对韦恩说:“不给没关系,反正当你再度找上门时,价钱就不一样了。”

“你为什么笃定我会找你?”韦恩能够听出叶成明话里的笃定,因此有些疑惑,叶成明为什么敢这么笃定?

“我会预知。”

韦恩看着他问:“你觉得我会信?”

这是把我当傻子?

还预言?

你怎么不说你是神?

“那不如拭目以待?”

韦恩起身和叶成明握手,准备离开,收购没有完成,也没打探到有用的消息,反而让叶成明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得不偿失。

叶成明与韦恩握手:“就让我们期待下次再见了,韦恩先生。”

韦恩转身离开,叶成明看着数码事件,对走到大门的韦恩说:“建议你让蝙蝠侠赶紧去趟昨晚的酒吧。”

韦恩皱了下眉,什么意思?

昨晚的酒吧?

虽然不知道叶成明是怎么知道的,但还是记住了这个消息以及叶成明报给他的号码。

叶成明的举动就好像非常坚信,韦恩待会去了后,就一定会打给他一样。

韦恩走后,叶成明看着神圣计划的投屏,数码事件,开辟新战场。

位置正巧不巧就是昨晚的酒吧,叶成明打算等韦恩打电话来再过去看看,现在就等待电话,然后坐地起价。

韦恩没有回蝙蝠洞换衣服,而是开车往酒吧去,到了后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正摇头觉得自己被叶成明骗了的时候,酒吧里突然响起枪声,随后保安进去,没过多久,好几个人被扔出来,身上还有伤口。

有的是刀伤,有的则是抓伤。

酒吧老板屁滚尿流的从里面跑出来,还被扔出来的人绊了一跤,摔在地上,路上的人看着他的样子,本来还想嘲笑几句,可还没笑呢,就看到酒吧里面走出两道身影。

武士亚古兽,成长期,疫苗种,流浪的超剑士,其名武士亚古兽,头上还绑着一撮头发,嘴里叼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小草,眼神总是认真的注视前方,身穿岛国武士服装,胸部的家徽即身为超剑士的证明,刀别在腰带上。

所谓的头衔是亚古兽自封的,施展的剑技虽属一流,但超剑士的意义还是个谜,可能也是亚古兽自己起的。

必杀技是超低速一文字斩和超高速一文字斩,擅长附有轻重缓急的攻击。

流光兽,成长期,外表与狐狸相似,有一米七的高度,淡紫色毛发,胸口一撮白毛,双手戴着手套,下半身穿着牛仔裤,还穿着靴子,但鞋子前面被切掉,露出流光兽的爪子。

与同是半人半兽的野火兽有所不同,并没有丧失战斗本能,所以有少许凶暴的一面,因此虽然是成长期的数码宝贝,但有时也会凶暴到连成熟期的对手也拿他没办法。

必杀技是用闪耀着光辉的双手之爪切开对手的光之爪。

哥谭人虽然没有见过数码宝贝,可是人均一把枪的哥谭人面对威胁时,不是尖叫,而是掏出枪,给他来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