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早在20世纪后期,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1]

威尔逊此言绝非过甚其词。奥斯丁所著六部小说,经过二百多年的检验,受到一代代读者的交口称赞,部部堪称上乘之作。尤其是这部脍炙人口的《傲慢与偏见》,实属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难怪毛姆将其列为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

简·奥斯丁生于1775年,卒于1817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一个青黄不接的过渡时期。18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坛涌现了菲尔丁、理查森、斯特恩、斯摩莱特四位现实主义小说大师,但是到了70年代,这些小说大师都已离开人世,接踵而至的是以范妮·勃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以拉德克利夫夫人为代表的哥特传奇小说。这些作品虽然风靡一时,但是终因带有明显的感伤、神奇色彩,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由于有这种作品充斥市场,英国小说自18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头十年,四十年间没有产生任何重要作品。1811年至1818年,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寺》(1818)、《劝导》(1818)六部小说。这些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感伤、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19世纪30年代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

《傲慢与偏见》属于作者的前期作品。初稿写于1796年10月至1797年8月,取名《初次印象》。1797年11月,作者的父亲乔治·奥斯丁写信给伦敦出版人卡德尔,说他手头有“一部小说手稿,共三卷,与勃尼小姐的《埃维利娜》篇幅相近”,不知对方能否考虑出版,如作者自费出版,需付多少钱?遗憾的是,卡德尔正热衷于出版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哥特小说,对别类书稿盖无兴趣,于是便回绝了乔治·奥斯丁。大约在1811年冬,简·奥斯丁将《初次印象》改写成《傲慢与偏见》,1812年秋以110英镑的价格将版权卖给了出版人埃杰顿。1813年1月28日,《傲慢与偏见》出版,封面注明:“一部三卷小说/《理智与情感》作者著/1813年”。有资料显示:第一版可能印刷了1500册,每册定价18先令。

奥斯丁曾自称,《傲慢与偏见》是她“最宠爱的孩子”。1813年10月,埃杰顿发行了该书第二版;1817年,又出了第三版。但跟《理智与情感》再版时不同,奥斯丁对《傲慢与偏见》的这两次再版,都没做出什么修订,倒是出版人在发行第三版时,将小说由三卷改为两卷,章数重新编排,定价降为12先令。

奥斯丁将这部小说的初稿取名《初次印象》,显然是受到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小说《尤多尔弗的奥秘》的启发。在这部小说最后一章的开头处,圣勃特告诫自己的女儿:“不要相信初次印象,只有养成沉稳、端庄的心性,才能抵消强烈情感的作用”。这本来非常符合《傲慢与偏见》的道德说教意义,但有研究者指出:很可能是由于霍尔福德夫人于1801年“抢先”使用了《初次印象》作她小说的名字,奥斯丁便决定放弃这个书名。而她后来将书名改为《傲慢与偏见》,很可能是受范妮·勃尼的小说《西西丽亚》的启发:在小说的结尾处,“傲慢与偏见”被用大写字母在一段里重复了三次。在《西西丽亚》中,“傲慢与偏见”都集中在男主角身上,而女主角是无可指摘的;可在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中,“傲慢”属于男主角达西,“偏见”则来自女主角伊丽莎白。

与作者的其他五部小说一样,《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桩姻缘,是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英国文艺批评家安·塞·布雷德利指出:“简·奥斯丁有两个明显的倾向,她是一个道德家和一个幽默家,这两个倾向经常掺混在一起,甚至是完全融合的。”[2]显然,奥斯丁在本书中通过四桩婚事的对照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

首先,作者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照奥斯丁看来,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夏洛特本是个聪明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得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之所以答应嫁给笨伯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伉俪情深之乐,她倒也“无所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命运。莉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因为贪婪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情淡爱弛”,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与夏洛特、莉迪亚相反,伊丽莎白和简的婚事则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诚然,伊丽莎白与达西也好,简与宾利也好,他们的结合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是他们更注重对方的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夫妻却能情意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作者还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而很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多亏达西挽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英国学者H.沃尔波尔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3]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作了一部部描写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这一部部喜剧作品犹如生活的一面面镜子,照出了世人的愚昧、盲目和自负。

书中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之中,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她便要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与贝内特太太不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卑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之中。他到朗伯恩,准备施恩式地娶贝内特家一个女儿为妻,借以“弥补”将来继承财产对其一家造成的损失。贝内特太太一听大喜,于是两个蠢人导演了一出笑剧。小说把两个蠢人刻画得惟妙惟肖。类似这种滑稽场面,在小说中俯拾皆是。

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讽刺。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再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辛劳,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受到现实嘲笑的同时,书中那位最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索。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材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造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意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例如第一卷第十章,达西趁宾利小姐弹起一支苏格兰小曲的当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尔舞?”达西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傲慢(“很想抓住”四个字足以表明这一点),但他主观上还是想讨好伊丽莎白。可是伊丽莎白听起来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里尔舞是一种乡土舞,达西请她跳这种舞,是想蔑视她的“低级趣味”,于是正颜厉色地说道:“我压根儿不想跳里尔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达西回答了一声:“实在不敢。”这句答话可能做出多层解释:伊丽莎白仅仅看作对方是在献殷勤,宾利小姐可能理解成想结“良缘”的表示,而读者只要多读几段便会发现,达西心里可能在想,“这位迷人的小姐着实厉害,我这次只得认输,以后可得谨慎从事”。最后,达西和伊丽莎白正是克服了“傲慢与偏见”的缺点,才真正两心相悦,终于结成伉俪。

奥斯丁在《诺桑觉寺》第一卷第五章,曾用饱含激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其实,若用这段话来概括《傲慢与偏见》,倒是再恰当不过,因为该书的确运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了作者“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令人感到“光彩夺目”,情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