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老米一愣神,刚才光顾着缓和贾千山的情绪了,把酒都喝完了才发现眼镜的话有语病。
“眼镜,你刚说的啥?这干尸醒过来之后,她想跟谁由她自己决定?”老米眼色有点惊恐。
“啊!对呀,那不就应该是这个意思么?”眼镜有点晕了,两瓶伏特加,这酒量放在普通人群中,确实算厉害的了。
“那个,就让干尸选你吧,毕竟昨晚上干尸在你腿上坐了一路。”老米说完,朝贾千山打了个眼色,两人瞬间从楼顶翻身跳了下去。
按照眼镜的逻辑还得了呀,把干尸唤醒那不等于唤醒了一个老婆,想想就觉得刺激,谁家找老婆找个干尸的,而且,这年纪也太大了一点,起码不低于三百岁,那是和祖奶奶的奶奶谈婚论嫁呢。
“卧槽,你们俩个给我站住!”楼顶,眼镜一声咆哮,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把正准备休息的狄米亚都吵醒了,她翻身拉开窗帘,正好看到眼镜从楼顶一跃而下,追在老米和贾千山的身后窜进一楼的大门里。
狄米亚摇了摇头自语道:“少主都几十岁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小孩似的,还有他这俩兄弟也一样……不过这样也不错,至少压力没那么大了,童真!真好。”
三人来到地下室,重新打开金属房间的大门,几盏白炽灯自动亮了起来,把正中间的棺材照的纤毫毕现,老米郑重的问着:“我说哥几个,都想清楚了没有,这具干尸,一旦唤醒,很有可能不受控制。
另外,如果需要鲜血,我是不可能给的啊,我和她不应该有任何关系,并且,血族可以从血液里读取到她想知道的一切经过。”老米站在两人的身后,继续说“你俩想清楚,到底是谁去唤醒她,实在不行就剪刀、锤子、布。”
“你别说话了,说得都是什么屁话,再啰嗦我俩强制让你去唤醒她,反正你女人多,不差她这一个。”贾千山回头狠狠的瞪了老米一眼,这家伙太不会说人话了,一句话可以气死两人,气活一具干尸。
“得,那我先溜了,反正该说的都说了,你俩小心一点。”老米说完,一转身就溜了。
老米离开,剩下眼镜和贾千山,两人看着对方,谁都没说话,其实谁都想说,只是说出来后,难免会伤着对方。
贾千山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眼镜道:“万里兄弟,我给你护法吧,你去把她唤醒,这一世,我虽然是穿越来的,说句实话,同为穿越者的曹莺莺更适合我,如果真要选一个能有共同话语的,相信她也只会选我。”
眼镜看了看棺材,又看了看贾千山,道:“怎么,你不怪我一直隐藏着自己的身份么?”
“怪你?怪你又能如何,这是命运的作弄,又不是你故意造成的,如果不是你一直隐瞒着,这份宁静不就被打破了,你以为老米那家伙傻么?他是不想面对我们选择的结果,这是我俩上一世的因果,这一世,与他无关。”贾千山侃侃而谈。
“千山,谢谢你理解我,只是,我知道诗怡她在你离开之后,其实过得并不安心,她时常会想起你,晚年,她就葬在你原来住那个位置,和你的衣冠合葬着。”眼镜回忆道,神色有些落寞。
“行了,别和我煽情,痛快点,你干还是不干,你要是不干,那我可就把你揍趴下了再给你放血,婆婆妈妈的不像个男人。”贾千山有点气恨,这眼镜难道因为活出了第二世,性格怎么变得犹豫不决了。
“你就不怕我把她唤醒了,她知道真相后恨你一辈子?”眼镜定定的看着贾千山,依旧认为贾千山把干尸唤醒最合适。
“卧槽,老子生气了!”贾千山手一撑地面,身子朝眼镜扑了过去,看着眼镜想躲,把真气运行到极致,加速把眼镜扑倒在地,制住眼镜后,一边朝着棺材走去一边骂骂咧咧的说着:
“时过境迁,我现在只把她看成是家人,是兄妹,再说了,我是1800年前的人,择偶观念老传统了,像她现在这金发高鼻梁的模样……我心里还是选择曹莺莺,这次回国后老子就去追求曹莺莺。”
说着话,贾千山把棺材盖给踢开,霎时间,这具干尸剧烈的抖动着,贾千山没有和眼镜废话,指甲一挑,把眼镜左手腕给割开,一缕散发着浓郁血气的鲜血流了出来,滴落在干尸的脸上、嘴上。
松开眼镜后,贾千山退到门边,拍了拍门大喊道“老米,你个死家伙走远没,没走远的话赶快进来给眼镜护法。”
“吱呀”一声,老米一闪身溜了进来,看到眼镜已经扶在棺材边,把手腕对着干尸的嘴,让血液一滴滴的滋润着这具尸体,于是问贾千山“怎么?还是得你动手他才肯就范啊?”
“可不,这家伙隔了那么多年,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一点都不干脆。”贾千山的语气很正常,老米听着没啥情绪,这才放下心来。
“眼镜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对兄弟这块太重了,这后半辈子跟人睡了那么多年,现在马上就要把她唤醒了……得,我不说了,护法、护法,嘿嘿。”老米正说着,看到贾千山斜着眼睛看了过来,那神色,就差在额头上写着四个字‘我想揍你。’
“…啊……嘶…疼、疼,你轻点吸……啊……卧槽你姥姥,老米,特么的血族吸血怎么这么疼啊……”老米和贾千山正友好的进行着眼神交流,冷不防眼镜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响了起来。
俩人都向眼镜冲了过去,贾千山跑了两步停了下来,他怕自己上前会引起这具干尸其它的感应,只是看着老米冲了过去,眼神有点复杂,随后就恢复了原样。
老米来到眼镜身边一看,这哪里还有干尸,只见一个体态丰盈,左脸皮肤细嫩,年轻漂亮;右脸有些鱼尾纹,皮肤毛孔稍微粗大一些的女人正张嘴咬住眼镜的手腕在吸血,随着血液的吸食,右脸也逐渐恢复成二十岁左右的模样。
似乎感应到给自己供血的男人脸色已经苍白,她停止了吸血,抬起头来,一开口就说了句极为标准的汉语,而且是1800年前三国时期的语调,“我知道,你始终会出现的,我答应你,这第二世,绝不再去想那个男…男、你…你们怎么可能会在一起?”
女血族抬起头才看到,在几米远的地方还站着一个让她决定忘记的男人,一个让她花费了好几百年时间才忘记的的男人,‘贾千山!?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不是已经消失了?死了?谁能告诉我,这个世界怎么了?’这具装着孙诗怡灵魂的YDL血族的脑袋转不过来了,眼睛一闭,晕了过去。
一个血族,异种人,有那么容易晕么,答案是否定的,此刻,她的心里在使劲吐槽着,‘要么不来,要么来俩,这让我怎么选,而且,体内有了郝万里的鲜血,贾千山的对自己的影响正在慢慢的减少,让我先晕一会吧……不对,万里的脸色好苍白,我前面吸的血多了一点,算了,贾千山也在呢,还有一个男人是谁,我怎么感觉很熟悉?’
干尸,她的名字不叫孙诗怡,430年前,都灵一个小村落的一农户老来得女,老汉给她起了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叫安妮娅,刚出世的时候,夫妻俩看到小安妮娅灵动的双眼,就知道她长大了一定很聪明。
只是他们都没想到,小安妮娅是带着上一世的记忆转世的,上一世,她的名字叫孙诗怡,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前一秒死在了郝万里的怀里,死前还说着这辈子对不起他,没能让郝万里享受到应有的幸福,因为她的心里一直记挂着贾千山。
所以,孙诗怡告诉郝万里,如果有来生,她一定会忘记贾千山,她的身心只属于郝万里,说完这些话,她觉得自己一闭上眼就应该死了,没想到这万恶的命运居然让她转世了。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降临在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胚胎里了,在羊水里泡了几个月,也听了好几个月的鸟语,每天就是吸收母体提供的营养,好在原来的功底还在,在娘肚子里修炼事半功倍。
先天胎息内循环,而且除了修炼什么事都干不了,一天的修炼进境比得上之前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好几次她入定的时候,她的‘妈妈’都以为这个胎儿死了,紧张得哭了起来,被哭声打断修炼,孙诗怡肯定有气,可是又不能发脾气,只能挥挥小手,弄点动静出来,安慰安慰自己的‘妈妈’。
经过了五个多月,孙诗怡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在接生婆的帮助下,已经转生的孙诗怡估计是史上最快出生的婴儿了,前后不到一分钟,她自己就爬出了别人需要最快十来分钟才能走完的降生之门,把那些接生的妇人吓得全都跪伏下来,向耶稣祷告、祈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