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城的货币由两家银行发行,一家是上城区的贝纳通银行,另一家是下城区的海螺银号。
贝纳通银行隶属于帝国,是皇帝陛下的钱袋子。海螺银号则位于自由港,由一群海盗控制。
两方势同水火,但是钱币没有界限,可以自由流通。
瑞克拿到薪水是贝纳币,10贝纳仅等同于十分之一的1金币。
至于海螺银号发行的钱,全是由贸易得来的金银铸造的金币、银币。
动荡的地方只有金银才是硬通货。即使帝国再厌恶自由港,也不妨碍他们喜欢金币、银币。
刻着海盗王头像的金币在上城区很流行,许多灰色交易都要靠金币完成。贝纳币则被戏称为“皇帝的卫生纸”。
瑞克将贝纳揣进兜里,裹紧了风衣沿大路走去。
他长着黑发、黑眼,与双子城的市民截然不同,走在大街上难免会引人回头张望。不过没人在意罢了。
双子城是贸易之都,这里聚集了全世界各色样的人,一头黑发在一群肤色不同的人当中也不足为奇。
梅根太太很喜欢这个黑发的年轻人,经常暗示瑞克留下加班,但都被瑞克找借口拒绝了。
他长得确实十分俊俏,轮廓分明的脸充满朝气,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人时满含情绪,十分勾人。
瑞克在图书馆这段时间也不是全无所获,凭借这出色的卖相,他从梅根太太那里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大路尽头有一条长桥,这里上城区和下城区的连接点。
瑞克加入了桥上的队伍,这条队伍排了差不多一百米长。全是要去上城区办事的人,也有浑水摸鱼的人。
守在桥上的是上城区士兵,这里没有警察,完全由军队接手。每个士兵都全副武装,手持刀剑而立。
轮到瑞克的时候,军官一摆手让队伍停下。瑞克站到检查官面前,先检查了武器和随身行李。
瑞克没有武器,随身行李只有一个手提箱,里面有换洗衣物和鞋子。
行李检查完毕,瑞克拿出了提前伪造好的梅根太太的“介绍信”,递到检察官面前。他心里忐忑不安。
检察官没有拆开,只看了信封上的字迹和印戳便放瑞克进去了。想想也正常,他们每天都要检查成百上千名旅客,哪里能仔细检验真假。
“法隆先生,到了上城区请注意行为举止,还有定时清洗衣物。那种味道不能带到香波地大街去。”
瑞克点点头,按照士兵手势进入了大桥的另一端。
那边的建筑又高又密,一眼望去宛如黑色森林。瑞克按照引导,找到一座巨大的升降梯,这里便是通往上城的路。
帝国为了搞钱大力发展工业,结果弄得下城区严重污染,于是贵族们又建造了上城区,那里是城上之城。
上城区分好几个地方,每个地方都富得流油。其中最富有的巴德尔区,其次是玛萨区。
瑞克的目标是玛萨区。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租房广告,于是打电话预约了时间。今天是约好看房的日子。
按照地址,瑞克找了水仙花街道。这里的房子连成一排,错落有序,设计得非常整洁。
每栋房子的门上都有号牌,瑞克读着号牌,找到了那间写着“水仙花街1-3b号”的房子。
“咚咚咚”敲了三下门。
瑞克站在门外静候。片刻后屋里传来脚步声。门打开了,一张满脸褶子的老妇人站在门口。
“有何贵干?”老妇人皱起眉头问。她穿着一件花呢子长裙,裙摆很长,头发束成发髻,用发簪别了起来。
“租房。我通过电话了。”
“哦。”老妇人焕然大悟,脸上浮现出笑容。“进来吧。”
瑞克跟着老妇人进屋。屋子里有一股古朴的味道,上个世纪家具还很完好,地上铺着旧地毯。
他很快就相中了这里,看过卧室后就更满意了。卧室的窗户正对着城堡区,风景格外美丽。
“听声音我以为是个中年人,没想到还怎么年轻。”房东太太站在房门外面说,非常有礼貌地保持着微笑。
“我决定租下了。”瑞克说道,“这地方真不错!”
“那行,我去准备合同,还要泡一杯茶……该死的,我竟然忘了上茶。哦——还没有介绍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麦德逊太太。”
“好的,麦德逊太太。”
签完合同,喝了茶,又坐了五分钟,瑞克终于可以离开103b号到外面看看去了。他早就期盼已久。
第二站便选了国王大道。
离开水仙花街道的时候,瑞克已经付完了房租,口袋里连一个大子都没剩下。于是只好走着去国王大道。
沿途的风景真不赖,这让饱受下城区阴冷潮湿影响的瑞克,此时的心情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两个小时后,瑞克拖着发软的腿到了公爵夫人大楼。
这里是盖茨家族的产业。盖茨兄妹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招牌信息,报纸上说的很隐晦,一切都需要当面谈。
瑞克便把这里列为第二站。想要在上城区生存下去,找到一个报酬丰厚的工作必不可少。
公爵夫人大楼的经理是个精明的老头,戴着一副圆框眼镜,身穿灰色工装西服,没打领带。
他看了介绍信,眼神比守桥的士兵狐疑的多。那张刮得干干净净的脸上,不知道透着什么心思。
“我需要看看。”经理扶了扶眼镜,透过镜片看着瑞克。
瑞克点点头。
“你姓法隆,是玛萨区铭文家族那个法隆吗?”
“不是,我来自黑巷区。”
“我明白了。”
经理把信还给了瑞克,让他坐在椅子上等。那边已经有好几个人等在那儿了,个个呆若木鸡地坐着不动。
瑞克找了位置坐下。等待的时间没有想象中长,他很快就被经理带进了里面房间,破格提前面试。
难道说梅根太太的介绍信有特别的魔力?
瑞克不敢胡思乱想,他把注意力全放在接下来的面试上。
到了里面,一个浑身披甲的骑士“叮当”响着走来。
德赫亚·盖茨是帝国第一勇士。
他八岁便赢得了全国剑术冠军,十二岁进入军队,历经魔鬼般训练,如今已经是双子城剑术六连冠。
这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骑士没带头盔,一张圆脸英气逼人,长得虽然不算俊俏,可是别有一股魅力。
瑞克看见这位骑士后心里有些疑惑。他回想了一下,报纸上登的确实是找文员的工作。可是雇主却是个骑士。
“黑头发,黑眼睛,来自地中海?”德赫亚开口说道。
“是狭海。”幔帐后面有人走了出来,同样穿着盔甲,没戴头盔,背后是一头金色长发。
瑞克仔细端详着眼前的骑士,看到胸口才发现她是个女人。
女骑士名叫拉克丝,隶属于近卫军团。她和哥哥德赫亚都是公爵之子,在双子城属于上层贵族。
拉克丝·盖茨的身上只有胸口和手臂覆甲,脚下蹬着一双银色高筒钢靴,腰间穿着带铁片的护裙,其余部位则穿着黑色有弹性的布料。
这样活动起来舒服的多,也可能是女人穿不动全身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