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消费发展的趋势

(一)从以物质消费为主导到以文化消费为主导,文化消费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在经济不发达时期,由于物质财富极度匮乏,人们对物质产品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后,对文化的需求变得迫切起来,并且渐成主导。主要有三种表现。

1.我国文化消费的边际增量已超过物质消费的边际增量

我国文化消费中教育投入(包括学校教育、校外培训、家庭教育等)的增幅很大;家庭文化投入(包括报纸、杂志、书籍等阅读物和电视、照相机、电话、计算机及相应附件)增长很快;家庭用品的文化技术含量迅速提高;用于旅游方面的文化开支显著上升;而在文化消费缓慢攀升的同时,衣着、饮食消费支出在逐渐降低(见表2-1)。

表2-1 1990—2016年部分年份城镇与农村居民文化消费的基本情况[5]

2.物质消费品的文化附加值在上升

文化附加值是通过包装、款式、品牌、广告等附加于物质消费中的文化价值。现在的物质消费品,其品牌价值含量有时超过了生产品牌产品的物质成本。

3.文化消费的市场化进程在加快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有价文化消费正在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免费文化消费或低价文化消费。文化产品的商业化进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加快,“互联网+”下的新闻、体育、文学、艺术、音乐、戏剧、影视、教育、出版、信息等都在大步地向市场靠拢。

(二)从低级的文化消费到高级的文化消费

文化消费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文化消费由以享受为主的文化消费转变为以发展为主的文化消费;由低级的注重感官刺激的文化消费转变为益智的高级文化消费。

(三)文化商品的传导载体在大跨越中发展

文化消费的物质载体由最初的简单形态,如书画等发展到当今的电子图书、影音光碟等。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生活性服务业的产品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标准化的服务要素组合起来,以满足消费者灵活多变、碎片化的需求,更加注重增强消费者的体验和参与度。以旅游业为例,微信、微博、点评网站等即时通信工具已成为旅游企业广泛使用的新平台,其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出游体验。

城镇居民的文化消费方式已由较低层次的消遣型、娱乐型向高层次的知识型、发展型、智能型发展,看电影、旅游、运动健身和歌舞在城镇居民文化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参观展览、艺术收藏、艺术培训等文化生活的群众基础也日益坚实。农村居民的消费方式,虽然仍以看电视、听广播、打麻将、读书看报为主,但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已经开始通过参加体育活动、进行观光旅游、参加休闲娱乐来娱悦身心。

(四)文化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结构正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能力、层次、结构的提升、转变而演变,文化旅游、培训教育和数字娱乐消费将成为文化消费的主要增长点

从我国城市居民接触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的比例来看,在传统媒体中,居民接触电视的程度最高,互联网的接触率呈上升趋势,休闲娱乐活动以简便易行、花费低廉的项目为主,体育消费市场扩展潜力巨大,旅游需求旺盛。这说明文化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结构正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能力、层次、结构的提升、转变而演变。中国的文化消费内容将不断丰富,层次将不断提高,方式将不断创新。文化旅游、培训教育和数字娱乐消费成为文化消费的热点领域。

1.文化旅游、休闲消费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闲暇时间的增多,居民对旅游消费的潜在需求将越来越快地转化为现实需求。据估算,我国旅游景区已经从2010年前后的1万多家增长到近3万家。[6]休闲度假式旅游已逐渐成为旅游消费的主流和国内旅游发展的重要方向。文化旅游关键在文化,旅游只是形式。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文化历史,文化旅游正是在欣赏自然风景的同时,赋予旅游以更多的文化内涵。文化旅游一方面强调通过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典故,更好地欣赏各地的美景;另一方面注重旅游者的体验感和参与感,更多的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验。

2.文化教育消费

我国文化教育消费支出在逐步增加,尤其是出国留学和各类培训班的支出增加迅速。2017年,教育部公布数据显示[7],2016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54.45万人,较上年增加2.08万人,同比增长3.97%,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留学生生源国;与2007年(14.40万人)相比,留学人员增加40.05万人,增幅为278.13%。2007—2016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数量以年均15.9%的增长率增长。其中,2008—2010年增速均超过24%。从留学费用承担主体来看,2016年国家及单位公派留学人数有4.63万人(其中,国家公派3万人,单位公派1.63万人),而自费留学人数高达49.82万人,年度自费留学人数比例达到91.50%。自2001年开始,该比重就一直保持在89%以上,已初步形成以公派留学为主导,以自费留学为主体的留学工作格局。2018年,我国留学人员总数已达66.21万人,留学市场规模有望突破6000亿元。

同时,留学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美国,中小学阶段的中国留学生数量增长迅速。根据2015年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的数据,2010—2015年,留美就读初高中的中国留学生数量增长近3倍,其中年龄最小的仅有10岁。此外,美国国土安全部学生交换与访问者计划(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EVP)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持学生签证(Fvisa)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Mvisa)赴美学习的留学生接近120万人。中国对这一数据的增长贡献巨大,5年间,幼儿园至高中阶段(K-12)在美留学的中国学生数量从8857人增至34578人,增长290%,约占在美留学外籍中小学生总数的一半。

3.数字娱乐消费

一切通过数字技术,如计算机、互联网等为人们提供娱乐的产业都可以称为“数字娱乐业”。数字娱乐业不只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电子游戏,它覆盖了以数字技术向人们“制造快乐”的各个领域:提供视听享受的音乐、DVD、VCD、交互电视;重在体验的网络游戏;陆续开发出的新式娱乐产品、数码摄像机、电子显微镜等。网络游戏产业已成为网络经济及文化娱乐业的重要支撑产业。

在互联网走向大众化的同时,网络消费日益升温,互联网也在大众化的影响下蜕变为一个在线娱乐平台,而不再仅仅是一个信息交互平台。在线游戏、在线音乐、网络电视、直播等,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取代传统的娱乐活动。普华永道发布的《2012—2016年全球娱乐与传媒行业展望》显示,全球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6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1655.7亿元人民币(2016年,全球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约313.94 亿美元),中国游戏用户规模达到5.66亿人。[8][9]中国网络游戏用户群体以20~30岁为主,占整个网络游戏玩家的85%以上,其中小于25岁用户所占比例最高。[10]《2016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指出,2016年,接近3/4 的用户在游戏内进行了付费,其中愿意支付500元以上的消费者占47.5%。[11]2005年,中国网络游戏销售收入达到37.7亿元,用户数量为2634万人。[12]由此可见,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发展迅猛。网络游戏的强劲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据统计,网络游戏行业每收入1元,对电信产业的直接贡献(包括宽带接入、服务器托管等)超过5元,对IT软硬件业的贡献超过2元,对游戏相关媒体及出版、周边产品的贡献超过1元。也就是说,网络游戏行业对相关产业的贡献比可以达到1∶8。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运营的各类游戏作品多达9800款,其中95%以上为国产游戏作品。不过,国内游戏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既讲好中国故事又深受市场欢迎的自主原创精品,不少名列前茅的作品难以完全摆脱模仿境外知名作品的痕迹;部分作品一味追名逐利,搜奇猎艳,迎合低级趣味,罔顾社会责任;侵权盗版、粗制滥造作为行业久治难愈的问题依然存在。此外,网络直播(真人聊天秀直播和游戏直播)发展迅猛,2016年用户规模达到3.25亿人。总之,当前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原创内容将成为业内企业发展重点,技术驱动应用,终端决定消费,手机和电视将成为网络娱乐主要载体,就产业政策而言,鼓励发展与加强监管将长期并存,监管将趋于严格。

(五)信息技术的进步使文化消费主体年轻化、消费方式主动化

1.信息技术的进步使文化消费主体年轻化

文化消费主体是指消费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个人与群体。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是文化消费领域变革的开始。传统的文化被动需求的消费模式已经逐渐被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方式所取代,技术对文化领域的渗透,对文化消费的最大影响表现在文化消费主体的年轻化上。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13],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61.2%,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8年底的98.6% 提升至 99.1%。我国网民以10~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网民的72.1%,其中,30岁以下的网民超过了一半(占52.2%),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9.7%;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19.4%、23.0%。学生群体占比仍然最高,为24.8%。这些年轻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消费,使消费具有典型的青年化特征。

2.信息技术的进步使文化消费方式主动化

从传统的消费方式来看,消费者往往将文化消费内容放在不同消费行业来对待。消费者愿意去书店买书,去音像店买 CD,去电影院看电影,也习惯通过不同的电视台挑选自己喜欢的节目。但信息技术的进步使消费者对媒体的内容有了更多的选择。从视频点播到电子购物均可通过网络来实现,消费方式呈现主动性,不受时间、地点的影响。电子化媒体的交互作用改变了传统媒体形成的主流文化占统治地位、传播者向接收者单向传递的状态,每个个体都可以既是交互的主体,又是客体;这是一个开放的空间,在这里自觉的精神生产和有组织的社会活动构成的非日常生活领域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自主选择。

(六)从一国文化消费到全球文化消费

文化作为人类的文明成果,具有全球传播的特点,文化产品在流通的过程中可以成倍地增值。在经济尚不发达、交通通信手段落后的时期,文化消费被局限于国内,本国居民很少有机会消费国外的文化产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先进的交通通信手段方便了不同地方人们的交流。伴随着网络长大的一代,享受着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文化消费的全球化共享、消费时尚的全球化蔓延以及消费方式等的全球化趋同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和不可逆转性。

科技媒体和交通的发展,使各国的文化产品能在生产经营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产品市场竞争力普遍不高,难以有效吸引消费者,在文化消费全球化背景下,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资料显示,世界文化市场,美国占43%,日本占10%,中国占4%;美国掌握着世界60%~80%的电视和广播节目制作,占有世界2/3的电影市场总票房。[14]在拓展世界文化市场方面,我们任重道远。

文化是共通的,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有的,各国、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有许多自身长期积淀的特色,这些都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要重视我国传统文化资源,建立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元素库,促进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元素的产品开发和服务贸易;鼓励在文艺创作、影视生产、装帧设计等方面加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与文化资源;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和平台进行内容开发,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时尚文化、流行文化相结合,激发全社会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发展本土文化产品要有文化精品意识,以精品支撑文化品牌建设、以文化精品引导文化消费趣味,以高质量的文化品质和健全的审美情趣满足大众差异化、多元化的精神需求。北京于2013年首创实施了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发放了北京文惠卡。2016年,北京试点发放了1000万元的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2017年,发放额度增加到5000万元,通过实名制管理和精准化使用,实现了由补贴企业向补贴消费者、由分散补贴部分领域向普惠覆盖文化消费全领域、由消费者被动接受单一活动补贴到主动选择消费内容、由传统定时定点定向固定消费到随时随地随意动态消费的“四个转变”。2016年,北京又首次设立了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通过树立一批有价值、有影响、有口碑、可推广的“北京文化消费品牌”,引导企业加强文化消费品牌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文化消费精品。此外,在2016年首次推出“十大文化消费园区”的基础上,北京又在2017年创新推出商场、社区、文创园区、文化小镇四大类兼具艺术外观、文化内涵、创意生态的特色文化消费空间,着力塑造文化消费新地标,打造文化消费的“一站式综合体”。

文化生产者与消费者都应保持清醒的认识:在全球化文化消费趋势中,不能单纯地将外国的文化产品拒之门外,也不能一味崇洋而丧失自己本土的文化产品特色,要在保持本国本民族的国别性、民族性和文化自信的前提下,借鉴外国优秀文化成果,促进本国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

(七)文化消费品市场将逐渐国际化,供求结构日趋合理,消费者主权经济特征将更加明显

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存在许多假冒伪劣现象和不规范的商业行为,法律意识淡薄的文化消费者在遭受侵害时往往自认倒霉或欲投诉却因势单力薄而半途而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法制的健全,假冒伪劣现象不断减少,高质低价和优质服务成为中国文化消费市场竞争的焦点。法律制度的健全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使更多的文化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以文化消费者为中心乃大势所趋。文化企业必须与国际对接、与社会对接、与文化消费者对接,从卖方市场转向完全的买方市场,紧密围绕文化消费者需求和主流消费倾向创新性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