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型科研机构
- 樊建平等主编
- 3403字
- 2024-05-21 15:51:01
1.2 科研机构: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
科技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科研机构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体现,是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主体和重要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科研机构经过多轮改革,使命定位和发展布局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科研机构体系经过不断改革创新探索后初步成形。然而我国科研机构体系和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2.1 发达国家的重要科技支撑
从全球视角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赢得全球竞争优势的关键。建设创新强国,需要大批有创新能力的载体,包括大学、科研机构、创新企业等。国家实验室和世界一流科研机构,更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载体。国立科研机构已成为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科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科技成果产出的重要载体。科技发达国家的科研机构基本代表了各国科技的最高水平,其聚焦于新兴、交叉、综合性的前沿科学问题,担负着引领科技发展的重要使命。
包括政府科研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研机构和非营利科研机构在内的美国科研机构,为美国科技水平突飞猛进提供了重要支撑。政府科研机构和国家实验室是美国科研活动的基础力量,美国国防部、能源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立卫生研究院,以及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成立的科研机构,是美国科技创新的中流砥柱。如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属于美国顶级的科研机构系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在科学和能源领域科研实力的最高水平。美国高校主要从事基础科研工作,并在产业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麻省理工学院林肯实验室是美国大学中第一个大规模、跨学科、多功能的技术研究开发实验室,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得到了国际认可,获得了“全球百大科技研发奖”等多项奖项。美国企业界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产品和工艺紧密结合的研究工作,包括贝尔实验室、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杜邦化工研究所等。通用电气目前已在美国、印度、中国、德国等多地成立实验室,为通用电气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服务,是通用电气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非营利科研机构也是美国科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私人建立的科研机构等。
由政府研究机构、高校、非营利机构、企业等组成的德国科研机构体系,涵盖了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的各个方面,是德国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其中,非营利科研机构是德国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沿领域的科研力量,是德国长期战略性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的主要承担者,主要有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亥姆霍兹联合会、莱布尼茨学会和德国几大知名研究院。马普学会以基础研究为主,具有跨学科研究氛围,主要针对需要长期进行且不适合高校研究的领域。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应用研究为主,主要服务德国中小企业。亥姆霍兹联合会有明确的国家任务导向,以未来应用的基础研究为主,为德国科技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莱布尼茨学会将基础科学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研究领域涵盖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经济科学、社会科学等。德国坚持“科学研究自由”的原则,非营利科研机构经费虽然来自德国联邦和州政府拨款,但多以“基金会”“社会组织”的形式出现,具有自主管理权。
1.2.2 中国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新型研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推动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
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对于我国更好地构建新发展格局至关重要。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加强对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加大对战略高新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找准源头性技术创新领域,着力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关键核心技术举国攻坚体制,抢占事关长远和全局的科技战略制高点。科研机构尤其是新型科研机构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连接、突破关键技术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在新发展阶段,我国科研机构,尤其是国家科研机构,将进一步深化改革,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发展道路,继续担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科研机构一直发挥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中国科学院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中国科学院自1949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不可替代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我国科研机构体系的核心,也是我国在国际科技前沿的重要代表,目前在全球机构/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居榜首。1949年,我国参照苏联科学院模式成立了国家级科研机构——中国科学院,承担国家重点研究机构和全国学术领导机构的职能。1954年,中国科学院不再行使管理全国科研工作的权力,回归国家科技研发机构的单一职能。1958年,我国合并科学规划委员会和国家技术委员会,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体制,形成了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门研究单位、各地方科研单位、国防科研单位等条块内部自成体系、条块分割和资源分散的科研机构体系。国家及部门科研机构的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经费统一拨给,人才和物资供应统一调配,保证了科技计划的顺利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这种体制对奠定研究基础和积累研究经验有重要意义。“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大多数科研机构的科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科技发展陷入低谷。
1977年,国务院再度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全国科技事业逐步恢复。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后,科研体系和科研机构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一系列科技规划、科技计划相继实施,科技事业在改革中重新发展壮大。此后,我国科研机构体系先后经历了调整与恢复期和三轮改革期。
一是调整与恢复期(1978—1984年)。1978年3月,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召开,我国科技体制和科研机构开始恢复。1978年,我国制定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农业、能源、材料、电子计算机、激光、空间、高能物理、遗传工程等8个影响全局的综合性科学技术领域和108个重点研究项目。国家增加了科技投入,并基本形成了由中国科学院、产业部门、地方和高校科研机构、国防科研机构、企业科研机构组成的科研体系。
二是第一轮改革期(1985—1994年)。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发展成为新型的科研生产经营实体,支持发展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科技机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科技计划,如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国家科研机构在科技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示范作用,中国科学院在全国率先实行所长负责制,成立开放实验室,设立科学基金。1985年,我国以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为基础成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全国基础研究工作。
三是第二轮改革期(1995—2005年)。这一阶段,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等文件,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施211工程、973计划、知识创新工程、985工程等。国家积极推动国家部委所属技术开发型研究院所进行整体企业化转制,推动产学研结合,基本形成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布局。
四是第三轮改革期(2006年至今)。这一阶段,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文件,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了我国战略重点,成为世界科技强国是我国重要的发展目标。科研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公益类科研机构、基础研究类科研机构和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的定位和改革方向得到了明确,民办科研机构发展也得到了相关政策支持。相关文件强调,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制定科研院所章程,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由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的理事会制度。
《中国科学院1950年工作计划纲要(草案)》中提到,1950年我国大约仅有700名从事科学研究且有一定成就的自然科学家,科研机构不足200个。自开启科技体制改革后,我国科研机构的总体改革导向就是进行转制和市场化,从而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并促进科技和经济的有效结合。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科研机构及其所取得的成就,为新中国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科研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很多转制科研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有待提高,经济与科技“两张皮”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彼此脱节,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难题亟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