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不做人了

做完这一切,南宫不败头也不回直径离开操场。

并没有人敢来拦住他。

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南宫不败今非昔比。

尤其是那过人的武力。

疤虎和一群混混都不是他的对手。

更别说他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了。

至于秦凌霜,此刻从幻境中挣脱。

精神消耗极大,状态不佳。

要留住对方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秦凌霜眼神忽明忽暗,最终还是没出手。

她的杀手锏是留来对付白家的那位的。

提前暴露会引起白家高层的警惕。

这样更不利于宗门计划的进行。

而白子豪已经被废掉了。

就算她能生擒南宫不败,将功赎罪。

白家也不见得会对她刮目相待。

最终,还是要怪罪她的。

她很清楚白家高层的护短性格。

而且,白子豪作为白家主最小的末子。

是最受到宠爱的。

平日里,白子豪受到一点委屈,都会被白家主看在眼里。

这一次,南宫不败直接废白子豪。

白家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她也必然受到牵连。

南宫不败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存在。

白家在整个上都城是非常有能量。

毫不夸张的说,白天雄脚一跺,上都城都要抖三抖。

不然,白子豪也不敢这么嚣张。

南宫不败这次是凶多吉少。

“奇怪,我怎么会关心这个流氓。”

秦凌霜低声自语,转而想到幻境中.......呸,流氓。

她脸色一红,气得跺了跺脚。

南宫不败他活该,谁叫他不听自己的提议。

还调戏自己,实在可恶。

秦凌霜踢了踢躺在地上装死的混混。

“赶紧送你们家少爷上医院,看他的样子就要亡了。”

那名混混立马活蹦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正要解释自己不是装死,只是保存实力。

秦凌霜摆了摆手,不在意混混的小心思。

那混混确认秦凌霜没有怪罪,就屁颠屁颠去抬白子豪。

怕死,人之常情罢了,装死也能理解。

秦凌霜又摇了摇头,自己怎么会理解混混?

换作以前的自己,可是看不惯市井无赖的生存之道。

又是受南宫不败的影响,可恶啊。

混混抱起人棍似的白子豪,脸上都有些犯恶心和反感。

不怪他,只是白子豪浑身是血,又缺五肢。

实在有些瘆人,好在白子豪昏迷。

若还一直惨叫,那混混估计都不敢抱白子豪。

秦凌霜表情冷淡,她经历过许多这种血腥场面。

比混混的心志不知强多少倍,眼前的瘆人不值一提。

她到白子豪身边,迅速在他身上点了两下。

护住对方的心脉,止血保命。

再次意示混混抓紧时间送他去急救。

毕竟,白天雄可不好惹。

他儿子死了,秦凌霜也脱不了干系。

今天这么大的事,她在白家的地位估计不保。

于宗门大计不利,要赶紧和师傅说一声才可。

随后,她也离开此地。

留下一片狼藉和面面相觑的学生。

........

此时,南宫不败已经离开腾龙大学。

再三确认没人跟踪自己后,才放松警惕。

刚刚他并没有对秦凌霜下死手。

对方并没有杀意,不必赶尽杀绝。

更何况,南宫不败身体和精神也几乎到达极限。

接受恶魔传承后,战斗经验和技巧是补全了。

体魄也进一步提升。

但与秦凌霜相比,他的身体素质确实逊色很多。

之所以能跟得上秦凌霜的剑速,全靠这双血瞳。

南宫不败发现只要睁开眼睛。

血瞳就会刺激全身的恶魔细胞极度兴奋。

甚至超负荷运转,身体机能就能得到短暂的飞跃性提升。

但副作用也非常明显。

在三秒真男人后,就会陷入疲劳状态。

甚至拉伤肌肉,再严重点,会造成永久性伤害。

现在,南宫不败能明显感觉到身体机能在下降。

“嗯?”

他突然感觉到脸上有股热流,带着腥味。

手往脸一摸,全是血!

是眼睛在流血,这是超负荷运转后的生理反应。

接受过血瞳传承知识,南宫不败并不慌。

这种情况的解决方法就是......闭上眼睛。

今天确实有些伤眼。

使用“妖魔炼狱”本身消耗极大。

所谓,妖魔炼狱,大概就是制造幻境,困在敌人。

对于精神力弱小者,甚至能直接抹杀。

这相当于南宫不败的大招,能对敌人造成高额的精神伤害。

还有控制效果。

但秦凌霜本身精神力不弱,将她拉入幻境揉虐,极为费神。

再加上她似乎还有护身符之类的物品。

直接将幻境撕破,这就很伤。

导致当时南宫不败双眼甚至发痛。

这些后遗症都还好,休息得当就能恢复。

唯一麻烦,血瞳对身体的强化功能有副作用。

在传承中,应该称之为“醒眸御体”。

醒眸御体,顾名思义,睁开眼打架,能强化体魄。

也就是说,只要睁开血瞳,就必定强化。

不管持有者愿不愿意,都必须接受亢奋状态。

规避的方法.....闭上眼睛。

以后,南宫不败不打架就不会睁开双眼。

否则,长时间的亢奋状态,非常影响日常生活。

到了需要战斗的时候,体力和精神都会不支。

这就是血瞳副作用之一。

至少,现在南宫不败,还不能完全控制血瞳。

关于这个副作用,还没有解决办法。

好在血瞳极大强化了他的精神力。

就算没有眼睛,南宫不败也能以一种更细致的方式观察世界。

包括物体的软硬、颜色、温度等等都不受影响。

甚至比肉眼还要好用。

“就这点副作用,和血瞳强大能力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不了,哥以后就做一个盲人。”

南宫不败内心自嘲,并不在意这点副作用。

他闭上眼睛,擦干净脸上的血。

顺便到附近的一家中百罗森,买副墨镜和大华烟。

柜台的收银员,见到南宫不败,也是眼前一亮。

真是帅气。

白衣长裤,英俊无疆。

而且面容特别白净。

实际上,南宫不败的进化方向趋向于外在的完美。

包括身高、体重、颜值都严格按照最高审美进化。

这种进化方向,是南宫不败潜意识下的选择。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毕竟身体和基因非常复杂。

就算是世界上最精密的仪器也不能完全解开这些奥秘。

待到收银员发现这华美的少年,一直闭眼。

便叹息,天妒英才,可惜是个瞎子。

收银员正要给这位少年报价格时。

少年早已经离开,只留下131.4元。

收银员一惊,这刚好是墨镜和烟的价格。

对方不是盲人吗?

怎么看得到价格的?

.........

“叮,宿主的操作震惊路人,无形间展现神秘的一面,奖励1点代言值。”

南宫不败挑了挑眉毛,想不通怎么回事。

干脆也不想。

撩起刘海,戴上墨镜,又增加几分神秘感。

点上一只大华烟条。

放在以前这种高档奢侈品,是抽不起的。

如今钱马上要成为废纸就发挥点余热吧。

深深吐出一个烟圈,爽。

精神上得到了放松。

今天实在消耗太大,享受一下必须的。

一松一弛,张弛有度,这才能活的长久。

这才是人生。

虽然现在南宫不败算不上是人了。

他倒不在意地打开手机宏信社交软件。

饶有趣味发了条亲友圈。

标题:“从今天开始,我不做人了。”

顺便下边统一回复:从今以后,我叫南宫不败,注意改名了。

他并不是无聊。

还是那就话——生活需要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