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之一就是高质量地推动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县域城镇作为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为联结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和纽带,长期以来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和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与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相对应的区域间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现实问题仍然突出。连片特困地区于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后,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两大战略“双轮驱动”下,如何实现县域城镇化的发展对于解决区域不平衡问题非常重要。因此,对罗霄山片区县域城镇化的研究进行理论的升华,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1.丰富与完善脱贫地区县域城镇化理论研究

基于我国区域自然禀赋、人文条件、产业基础等条件的差异,各地区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模式路径也有所不同。脱贫地区的城镇化模式不能照搬当代中国现行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三角模式”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的模式,需要探索适合自身特色的城镇化模式。因此,本书对罗霄山郴州片区进行实证研究,有助于丰富与完善我国脱贫地区县域城镇化理论内容。

2.为脱贫地区县域城镇化发展提供一定理论指导

本书运用增长极理论、可持续生计理论、产业机构转换与城镇化发展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等系统地研究了乡村振兴背景下罗霄山郴州片区县域城镇化问题,弥补了该领域理论研究的不足。本书结合相关理论,系统地对罗霄山郴州片区县域城镇化发展现状特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设计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推进的模式路径。这极大地丰富了相关领域内的理论研究,对连片脱贫地区县域城镇化推进和脱贫农户生计可持续性发展,进而推动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二)实践意义

连片特困地区在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后,进入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代,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因此,对于连片特困地区脱贫后的发展以及贫困户脱贫后的生计可持续性问题,需要依靠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手段来助力达成。

1.县域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化解其“三农”问题

伴随着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县域作为乡村人口转移的重要阵地,县域城镇化已经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因此,县域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化解其“三农”问题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发展县域城镇化有利于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平稳发展,通过为当地农民就地城镇化积极创造就业、基础设施、政策保障等利好条件,可以为县域的工业化与城镇化注入强大动力,从而化解“三农”问题,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探寻有效途径。

2.脱贫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动力来源于城镇化和城乡共生共荣

城乡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为破解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障碍、推动脱贫地区农户可持续生计形成创造条件。城镇化和城乡融合的引导在脱贫地区的城乡要素均衡配置、收入差距缩小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本书以罗霄山郴州片区为研究案例,探讨了相关因素在县域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构建了其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模式路径,提出了罗霄山郴州片区县域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应对策。

3.为罗霄山郴州片区县域城镇化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借鉴

本书依循罗霄山郴州片区乡村振兴背景下县域城镇化发展路径的构建思路,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全面性、科学性原则的指导下,通过深入分析该地区县域城镇化的现状特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因素及预测城镇化发展趋势,揭示出罗霄山片区四县城镇化发展机理和路径,希望能为政府部门制定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以及县域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