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新证据?送周玲玲和王甜甜坐牢!

王海祥已经被警察戴上了手铐,正式要被调查了。

他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当周玲玲和王甜甜的辩护律师了。

他的职业生涯完了。

他的前途也完了。

而且他还被送进去了!

就是现在还不知道要判多少年的刑。

王海祥脸色苍白,面如白纸。

完了!

顾晨这实习律师,可真的狠啊!

王海祥哪儿还有空去关心周玲玲和王甜甜。

周玲玲拉着王海祥的胳膊,说道:“表哥,表哥你得帮我啊,你不帮我谁帮我啊,你不是说好帮我的吗?我现在可怎么办啊,我和我姐妹难道真的要给那个下头男道歉了吗?凭什么啊,我又没错,我就是觉得他要偷拍我,现在我凭啥要去给他道歉啊?”

王甜甜说道:“我才不管法院怎么判我,陈洋就是真的太下头了,让我和这种人道歉不可能的!”

周玲玲看向王甜甜,说道:“我们应该不会坐牢吧?”

王甜甜在一旁说道:“怎么可能坐牢啊,我们不就发了几个小作文而已,又没啥,之前我们不也是经常发小作文吗?那有啥啊?这就坐牢?打死我都不信,对面实习律师根本不懂法律,吓唬人呢。”

周玲玲听到王甜甜这么说,也是放松了下来,“就是就是,反正我们是不可能坐牢的,我们又不是律师,也没有贿赂别人....”

她们两个只要不坐牢,那就完全不怕了。

而王海祥还完全没有心思回应两个人。

王海祥只知道...顾晨太可怕了!!

周玲玲接着说道:“姐妹,你道歉吗?”

王甜甜说道:“道歉?不可能道歉的,等会法院判我给陈洋道歉,我也是那个态度,反正就问我有没有说对不起吧,我就对着空气说对不起,我看陈洋能怎么样,法院能怎么样,有本事把我抓起来啊,我就不道歉,凭啥啊?”

周玲玲点了点头,“陈洋就是下头男,就会欺负我们女孩子而已,恶心!给这种人道歉,绝对不可能的!”

两个人想了半天,觉得她们最严重的后果也就是道歉,不可能还有别的了。

顾晨这个实习律师,还能吓到他们?

就在两个人讨论的时候,王海祥睁开了眼睛。

他知道,自己是没救了。

但是周玲玲和王甜甜还是有救的。

一来是两个人还是大学生,今年才刚刚十八岁。

写个小作文而已,这事情判的可轻可重,关键就看法官怎么判了,当然也不能完全看法官,还要看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能够取得陈洋的谅解,或许她们只用赔钱和赔精神损失费就可以了。

王海祥说道:“周玲玲,王甜甜,听我说,你们现在的情况很危险,你们如果想自救的话,必须去道歉,一定要去低声下气的去找陈洋道歉,陈洋也是个大学生,只要你们诚恳道歉,陈洋估计不会为难你们,这样你们就很大概率不用坐牢,赔偿一点钱就可以了,如果你们不这么做的话.....”

周玲玲听完之后,还是有些不可置信,“啊?让我们去给下头男道歉?不道歉的话要坐牢?”

自己表哥可是律师,周玲玲还是本能的还是相信了自己表哥。

王海祥说道:“必须道歉,现在是唯一的办法了,不然给你们判什么就不好说了。”

王海祥还想说话,就被警察带走去调查了。

现在休庭调查,就是主要调查王海祥还有没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接受贿赂的记录。

周玲玲目光呆滞,站在了原地。

周玲玲害怕的说道:“我们不会真的要坐牢吧?姐妹,可是让我们和偷拍男道歉,和那种油腻男道歉...我感觉真恶心啊。”

王甜甜说道:“听你表哥扯淡,他要是真厉害,他自己能被抓进去吗?听我的,我们不用和偷拍男道歉,最多赔礼道歉就行了,反正我就是不道歉,法院能拿我怎么样?”

两个人讨论的声音不大,但是顾晨全都听到了。

顾晨听到之后,摇了摇头。

怎么还有人这么没有脑子啊?

只能说有的小仙女是这样的。

如果说她们真的来低声下气的道歉,赔钱,陈洋要是谅解了,顾晨作为一个律师,也就不会说些什么了。

法院爱怎么判就怎么判,顾晨能做的已经做到了。

结果两个人口口声声还都是什么偷拍男,油腻男,拒不道歉...

那这是什么后果,顾晨就不管了。

就在这个时候,顾晨发现自己系统空间里面又多了一个证据!

【周玲玲,王甜甜这三年来造谣,抹黑他人的所有记录,导致了两个男生大学退学,在一年之前就造谣大一男生偷拍,开始发帖造谣抹黑,导致大一男生长期遭受网络暴力,自杀身亡!】

顾晨发现居然还有新的证据?!

周玲玲和王甜甜居然是这样的人?

顾晨把证据从系统空间里面提取了出来。

光是看了一眼,就有这三年来周玲玲,王甜甜的所作所为!

顾晨眼神变得冷了下来。

居然还害的一个大学男生自杀身亡。

而两个人事后则是漠不关心....

反正两个人就是造谣抹黑别人。

这个年代,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有的小仙女张口就是偷拍...随手写个小作文就能造谣抹黑别人。

顾晨已经想好了。

一会儿开庭,就把新的证据给交上去!

必须判刑!!

必须把周玲玲和王甜甜送进去!!

他要把这两个人送进去,还要把对方律师也送进去!!!

最后就是一审的审判长李永霞,他也要把李永霞送进去!!

陈洋第一次起诉,哪怕证据不足,也根本不需要陈洋赔偿小仙女医药费,精神损失费。

这种情况,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而李永霞的所作所为...顾晨也必须把这种法官送进去!!

本身当个法官好好的,非要接收贿赂,还要打拳,做出各种不合理的判决。

如果李永霞是正常判决,那顾晨也不说什么....

可顾晨看了这些证据之后,必须起诉!!

两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

休庭时间结束!

重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