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学与文字研究

琱生三器铭文再研究[1]

单育辰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提要清末出土《五年琱生簋》《六年琱生簋》,2006年又新出土《五年琱生尊》,学术界总称它们为琱生三器。三器铭文古奥难解,人物关系复杂,至今学者仍有很不一样的解释。本文利用多种古文字材料,考释了琱生三器中的“柔”字,把铭文中的“鼄”释读为“输”、“”释读为“寔”;梳理了铭文中“公”、“幽伯”、“君氏”、“幽姜”、“召伯虎”、“妇氏”、“召姜”、“琱生”、“伯氏”、“召公”这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通解了三器铭文。本文认为过去十分流行的琱生三器与狱讼有关的论断是没有道理的,此三器的主要内容是土地的转赠。

关键词琱生三器铭文;古文字考释;土地转赠

清末出土《五年琱生簋》(《集成》4292)、《六年琱生簋》(《集成》4293)二器,随后研究颇多,2006年又发现《五年琱生尊》(凡二器,同铭,《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4期、《铭图》11816、11817),从铭文中的日期看,此器时代正好可放到上两器之间,《五年琱生尊》公布后,研究更加兴盛,各家说法甚夥,意见纷纭不定,难以统一。[2]不过随着出土材料的新的公布与金文研究的深入,对琱生三器铭文中疑难的解决还是有很多新的线索出现。小文准备在时贤各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琱生三器铭文进行重新整理,择诸家说法有理致者从之,并对琱生三器中的难点进行新的探索,希望能为琱生三器铭文的彻底通读铺平一些道路。

《五年琱生簋》:惟五年正月己丑,琱生有事,召来合事。余献妇氏以壶,告曰:“以君氏令(命)曰:‘余老,之(止)公仆(附)庸土田多(忧),必白(伯)氏从许。公(居)其参(三),女(汝)则(居)其贰;公(居)其贰,女(汝)则(居)其一。’”余鼄(输)于君氏大章(璋),报妇氏帛束、璜。召白(伯)虎曰:“余既讯,(亶)我考我母令(命),余弗敢乱。余或(又)至(致)我考我母令(命)。”琱生则觐圭。

“琱生”即“琱甥”,这种意义上的“生”文献中常写作“甥”,即为琱族女子所生。[3]“余老”一词在金文中又见于《焂卣》(《集成》5428、5429):“叔父曰:“余考(老),不克御事。”后面的“之”学者多与前连读为“余老之”,实为不辞。这里的“之”应读为“止”,应从李学勤、刘桓说与下连读,是“只是”、“仅仅”的意思。[4]这种用法典籍多见,如《庄子·天运》:“仁义,先王之蘧庐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觏而多责。”《墨子·天志中》:“且吾所以知天之贵且知于天子者,不止此而已矣。”

”亦见于《五年琱生尊》《六年琱生簋》,各作下形:

A1 (此不加“言”旁)A2 A3

此字旧多认为从“朿”从“言”,早先陈梦家、张亚初释为“”,[5]近期袁金平又有所论证,[6]后来学者反驳者有之,赞成者有之,两方旗鼓相当,意见纷纭不定。不过从新出的《霸伯盂》(《铭图》6229)来看,A只能是从“柔”从“言”的“”字,陈梦家等学者的说法是正确的。

《霸伯盂》:王使伯考蔑尚历,归(馈)柔(茅)、郁、旁(芳)鬯,臧。

B

茅、郁先秦时皆为与饮酒有关之物,黄锦前、张新俊二先生已指出:B与《羌柔觚》的“”(《集成》6926),望山简2—41的“”,郭店《性自命出》简8、简9的“”、“”,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简35的“”,诸字一脉相承,差别甚微。[7]其造字本义大概是象茅草之形。B与A(“言”旁除外)基本没有区别,所以A也是“”字。不过A读为什么,还很费斟酌,本文我们试读为“忧”。[8]“附庸土田多忧”是说附庸土田多有可担忧之事。柔,日纽幽部,忧,影纽幽部,二字古音很近。后文所揭的《六年琱生簋》中有“狱”一词,“”也应读为“忧”,“狱(忧)”一词则直接点明了其所忧之事是因与他人产生了附庸土田的占有纠纷,从而导致狱诉发生。

”字在金文中已出现过,如《方鼎》(《集成》2824)“则当安永宕乃子心”,其中之“宕”与“”无疑是一字异体,不过这个“宕”的意思是“度”,[9]和本铭中的“”用法并不相同。在近期发表的《倝伯丰鼎》(《铭图》2426)中,也出现了“宕”字,其文例作:“伯氏宕卿(士)(辞)曰。”我们认为《施伯丰鼎》中的“宕”应读为“托”。石,禅纽铎部,托,透纽铎部,古音甚近。《方鼎》其中之“宕”读为“度”,“度”本从石,亦定纽铎部。“托”即寄托、交付的意思。[10]不过本铭的“”读为“托”不是很通顺,董珊先生认为“”从石声,清华一《金縢》简8“周公石东三年”,“石”今本《金縢》作“居”,“石”与“居”二字音近,居是占有、据有的意思。[11]其说可从。

“鼄”亦见于《五年琱生尊》,各作下形:

C1 C2

刘钊先生首先释出C1为“鼄”字,[12]甚确,C可与甲骨文、金文诸字相比较:

(《合》19124)(《合》36417)(《合》27376,此从戈)(《合》30428,此从戈)(《集成》6005、《铭图》11804)(《集成》2495)(《集成》10244)

C的字形要更象形,把蜘蛛的两只眼睛也写了出来。但铭文里的“鼄”读为什么,刘钊先生没有说,袁金平先生认为读“速”。[13]我们认为不如读为“输”更好,“鼄”端纽侯部,“输”书纽侯部,二字皆舌音侯部,古音至近。典籍中也有二声系字相通的例子,如《庄子·达生》“紫衣而朱冠”,《释文》:“朱冠,司马本作俞冠。”“输”有奉献、交纳的意思,如《左传·襄公九年》:“魏绛请施舍,输积聚以贷。”《汉书·卜式传》:“式上书,愿输家财半助边。”值得注意的是,此字在甲骨文中也有和琱生器一样的用法,《合集》9187甲桥刻辞“我(鼄)五十”,《京津》264“我(鼄)”,[14]《邺中羽片三集》卷下第27页朱书残玉器“(鼄)于丁”,[15]这些“鼄”也应该读为“输”。新近发表的清华十《四告》有很多存古字形,其中简23出现“”字,整理者把它与甲骨文的“(鼄)”联系起来,甚确。《四告》辞例为:“天子赐我林宝、金【22】玉庶器,(鼄)赣(贡)饔饩。”“(鼄)”也很明显应读作“输”,《盐铁论·本议》“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所以齐劳逸而便贡输”,正是“贡”、“输”连言。[16]

”又见《六年琱生簋》,字形各如下:

D1 D2

此字在金文中尚出现于《帅唯鼎》(《集成》2774)、《叔多父盘》(《铭图》14532、14533)、《霸姬盘》(《铭三》41220):

《帅唯鼎》:王母赏厥文母鲁公孙用鼎,乃(?)子帅唯王母唯用。

《叔多父盘》:无不喜曰:“有父母,多父其孝子。”

《霸姬盘》:余谋弗称公命,用霸姬。

D3 D4 D5 D6

D1、D2、D3、D6从字形上看为一字无疑,“厂”下所从应该是“天”字,[17]D4、D5在人形腰部加了一横,变的有些象从“矢”之字,但从文例看,它们与D1、D2、D3、D6还应是一字。

D字的旧解,林宏佳先生有过讨论,[18]他列出有释为“侯”、“斁”、“仄(则)”诸说,但从字形上看,诸家说都与之不似,D应从“宀”从“天”,[19]不过D4、D5在“天”形加了一横作饰笔,变得与“矢”略近而已。从文例上归纳,D应该有强调的意思,具体在琱生器中可翻译为“确实”、“真的是”。[20]周忠兵先生认为D可释为“廛”,并把D1、D2读为“展”或“亶”,认为是确实、诚然的意思。[21]薛培武先生也有类似意见。[22]他们的说法是正确的,“廛”读为“展”、“亶”二字都可以,从典籍用字习惯来说,读为“亶”更好。不过周先生认为D字从“厂”“旲”声,“旲”为“顶”或“旦”,则尚未达一间。D字“厂”下很明显即“天”字,上面的圆圈即像人头,《说文》卷一:“天,颠也。”章炳麟《小学答问》:“天即颠尔。颠为顶,亦为额。《释畜》:‘馰颡,白颠。’《周南》:‘麟之定。’《传》曰:‘定,题也。’一本题作颠。(颠、顶、定、题,古皆双声,陆以颠为误,非也。)明题颡得称颠矣。……又,《刑法志》说秦刑有凿颠,《山海经》说兽名有刑天。刑天无首,盖被凿颠之刑。彼颠则指顶尔。”[23]此外,我们怀疑D也可读为“实”(或“寔”),“天”透纽真部;“实”船纽质部,二字声纽皆舌音,韵部阳入对转,古音极为相近。在古书中与此相近的词例如《周易·既济》:“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左传·隐公四年》:“此二人者,实弒寡君,敢即图之。”《诗经·召南·小星》:“寔命不同!”在传世典籍中,一般不用“天”通假为“实”(或“寔”),但二字仍有辗转相通之例,如“天”与“颠”古本一字(与头顶这个意义的“天”有关联者还有“定”“顶”等),而“真”系字与“是”系字又常常相通,[24]通过“真”的中介,我们可以比较容易看出“天”与“实”(或“寔”)关系密切的情形(真、实、寔应为一音之转)。“天”与“廛”的语音关系及“天”与“实”(或“寔”)的语音关系都比较接近,诸字在“确实”这个意义上很可能是一组有关联的同源词。诸字后世已经彻底分化,看起来是两组各不相干的表示“确实”含义的词,在典籍中也没有太多的痕迹可循,但经过以上的揭示,为我们提供了新发现的同属一组的上古同源词。

《五年琱生尊》:惟五年九月初吉,召姜以琱生(寻)、壶两,以君氏命曰:“余老,之(止)我仆(附)庸土田多柔(忧),必许勿事(使)(散)亡。余(居)其参(三),女(汝)(居)其贰。其(光)公其弟(彝)。”乃余鼄(输)大璋,报妇氏帛束、璜一,有司眔两屖。琱生对扬朕宗君休,用作召公尊。用祈通禄、(茂)屯、灵终。子孙永宝用之享。其有敢乱兹命,曰:“女(汝)事(使)召人。”公则明殛。

”字不识,但从其后的量词为“寻”看,“”有可能是一种布匹名,“五寻”是指五寻长的。“其公其弟”,很多学者都与后文的“乃”连读而成:“其(兄)公,其弟乃。”文理不能通顺。[25]“乃”字有然后、于是的意思,典籍常见,在金文中亦多此用法,如《帅唯鼎》:“乃(?)子帅唯王母唯用。”《遟父钟》(《集成》103):“用昭乃穆穆丕显宠光,乃用祈匄多福。”《多友鼎》(《集成》2835):“多友又有折首、执讯,乃追至于杨冢。”铭文中的“”疑读为“光”,“”是两声字,“兄”晓纽阳部,“”(“往”之声符)匣纽阳部,“光”见纽阳部,三者古音很近。“光”在铭文里用作动词,光明的意思。“弟”疑读为“彝”,“弟”定纽脂部,“彝”喻纽脂部,二者古音也很近。“彝”是常法的意思。“公其彝”犹言“公之彝”,[26]“其”有“之”的用法,典籍常见,又如《六年琱生簋》“朕宗君其休”即“朕宗君之休”,此是铭文“其”用为“之”之证。“其(光)公其弟(彝)”是说光明召公之平常之法度。“”字不识,从辞例“有司眔”,其与“有司”并称来看,应是人名。“两屖”之“屖”不知如何释读,但应是器物名。“两屖”者,大概有司某人得一“屖”,“”得一“屖”。“女(汝)事(使)召人”,此“事”应读为“使”,如上文“必许勿事(使)散亡”,“事”亦读为“使”。“公则明殛”辞例见于《仲父簋》(《铭图》4845):“其或贸易,则明殛。”[27]侯马盟书亦多见“吾君其明殛视之”之语。

《六年琱生簋》:惟六年四月甲子,王在(方)。召白(伯)虎告曰:“余告庆!”曰:“公厥禀贝,用狱(忧)。为白(伯)有祗有成,亦我考幽伯幽姜令(命)。余告庆!余以邑讯有司,余典勿敢封。今余既讯有司,曰:‘(亶)命。’今余既一名典,献白(伯)氏。”则报璧。琱生对扬朕宗君其休,用作朕烈祖召公尝簋,其万年子孙宝,用享于宗。

“公厥禀贝,用狱”,上文已说《五年琱生簋》的“柔”可读为“忧”,“狱(忧)”是说因涉及狱讼而导致的担忧之事。全句可理解为“召公拿着钱,用(它去处理)涉及狱讼而导致的担忧之事”,其进一层的含义可能是召公已经用钱满足了诉讼方的需求,所以附庸土田已经没有纠纷了,可以让召公与琱生对它们进行分配。“余典勿敢封”意思较明朗,即是“我把土地田邑书写在简策上,却不敢把它作为自己封疆”之义。后文“余既一名典”,“一”有全部的意思,[28]“典”犹登记之义,金文常见,如《倗生簋》(《集成》4264)“铸宝簋,用典格伯田”、《膳夫克盨》(《集成》4465)“王令尹氏友、史趛典膳夫克田人”,全句即“我既已全部按地名核对土地,写于简策”。

把琱生三器的疑难字处理完毕后,其铭文人物关系与内容也就开朗了。《五年琱生簋》“止公仆庸土田多(忧)”、“公(居)其参(三)”、“公(居)其贰”,《五年琱生尊》“公则明殛”,《六年琱生簋》“公厥禀贝”中的“公”即《六年琱生簋》中的“幽伯”,或可称“召幽伯”,是召伯虎的父亲,从《五年琱生簋》召伯虎称“我考我母”,且他从未在铭文中有所活动看,在五年正月时,他已经去世。《召伯虎盨》(《铭图》5518):“召伯虎用作朕文考。”此位“文考”亦即琱生三器中的“公”,召伯虎作盨时,应尚无谥号,故未称“幽伯”,而以“文考”相称。

《五年琱生簋》的“君氏”也即《六年琱生簋》的“幽姜”,与《五年琱生簋》“公(即《六年琱生簋》的幽伯)”为夫妻关系(这从《五年琱生簋》“止公附庸土田多(忧)”、《五年琱生尊》“止我附庸土田多柔(忧)”,“公”、“我”互换,以及《六年琱生簋》“幽伯幽姜”并称可以明显看出)。在西周铭文中作器者指称地位高的女性时,基本是用“君”来表示,如《作册睘尊》(《集成》5989)“在厈,君令余作册睘安夷伯”(参《作册睘卣》〔《集成》5407〕“唯十又九年,王在厈,王姜令作册睘安夷伯”);《季姬方尊》(《铭图》11811)“君命宰茀赐(姊)季姬畋臣于空木……其对扬王母休”;《征人鼎》(《集成》2674)“天君飨酒在斤,天君赏氒征人斤贝”;《盂》(《集成》10321)“君在潦既宫,命使于述土,……天君使使须”;《尹姞鬲》(《集成》754—755)“休天君弗忘穆公圣粦明弼事先王”;《螨鼎》(《集成》2765)“螨来遘于妊氏,妊氏令螨使保厥家,因付厥且仆二家,螨拜稽首,曰:休朕皇君弗忘厥宝臣”。[29]又《左传·隐公三年》:“夏,君氏卒。声子也。……为公故,曰‘君氏’。”琱生器的“君氏”也不应该例外。《五年琱生簋》中尚称她为“君氏”,但在《六年琱生簋》中,则已变称“幽姜”,可见在六年四月的时候,她已经亡故。

“召伯虎”是公与君氏的儿子,如《五年琱生簋》召伯虎说“我考我母命”,《六年琱生簋》召伯虎说“我考幽伯幽姜命”,而铭文中所发命令者正为“君氏”,也就是其母。《五年琱生簋》的“妇氏”应该是召伯虎的妻子,也就《五年琱生尊》的“召姜”,只要拿《五年琱生簋》“告曰”的主语为“妇氏”、《五年琱生尊》“以君氏命曰”的主语是“召姜”;以及《五年琱生尊》“召姜”“以君氏命曰”而琱生回报的是妇氏这两处文句相比较,可以很容易得出“妇氏”即“召姜”这个结论。而称铭文称“妇氏”自应是铭文主要人物召伯虎之妻。[30]有意思的是,召伯虎的母亲和妻子皆为姜姓,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在古代是十分常见的。

前文已言,“琱生”的母亲为琱族,但他的父亲无疑是召族。这从《五年琱生尊》“琱生对扬朕宗君休”、《六年琱生簋》“琱生对扬朕宗君其休”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来。“琱生”把“君氏”也就是“幽姜”视为“宗君”,那么他一定不是大宗宗长,而“幽伯幽姜”的儿子“召伯虎”则是大宗宗长,也因此他有土地处置权。

要注意的是,《五年琱生簋》“妇氏”传达“君氏”对“琱生”的命令说“必伯氏从许”,把“琱生”称为“伯氏”,应该注意的是,这个“伯氏”应不是“君氏”对“琱生”的称谓,而是“妇氏”对“琱生”的称谓,铭文书写不密,对转述的称谓没太在意。参《六年琱生簋》“召伯虎”对“琱生”说“为伯有祗有成”、“献伯氏”,召伯虎对“琱生”称为“伯”、“伯氏”,同理亦知《五年琱生簋》中的“伯氏”亦为“妇氏”对“琱生”之称。由此可见“琱生”和召伯虎、妇氏(召姜)是平辈,并且要年长于二者。但即使“琱生”年岁要更大一些,且因为“琱生”不是大宗,所以他也只能尊“召伯虎”的母亲“幽姜”为“宗君”。而召伯虎则为大宗之长。

“琱生”的父亲,据《琱生鬲》(《集成》744)“琱生作文考仲尊”,是“仲”。《五年琱生尊》“用作召公尊”、《六年琱生簋》“用作朕烈祖召公尝簋”,这里的“召公”与“烈祖召公”应是一人,应是“琱生”的祖父(也可能是曾祖父或更远的祖父,但可能性较低),而这个“烈祖召公”更可能同时也是“幽伯幽姜”的父亲,是召公这一大宗的直系祖先。

下面我们再把琱生三器做下翻译:

《五年琱生簋》:五年正月己丑那天,琱生有事情,召族大宗来会合商议事情。我(琱生)献给妇氏(召姜,召伯虎之妻)一壶,妇氏告诉说:“我带来君氏(召伯虎之母,即幽姜)的命令,她说:‘我老了,只是公(召伯虎之父,即幽伯,下同)的附庸土田多有可担忧之事,伯氏(指琱生)一定要许诺,(不让我的土田散亡。)如果分成五份的话,公占有其中三份,你占有其中两份;如果分成三份的话,公占有其中两份,你占有其中一份。’”我送给君氏大璋,报赠妇氏束帛、一璜。召伯虎说:“我已经讯问有关人员了,确实是我去世的父亲及母亲(此时仍在世)的命令,我不敢扰乱。我再来送达我父亲、母亲的命令。”琱生则以圭相报。

要注意的是,五年正月召伯虎之父已经去世,但铭文中多以“公”来称呼,这是因为“公”是对于尊位者的称呼,且不论生死都可以称“公”。铭文中“公”还要掌握土地,但这只是以“公”来指代以召伯虎之父即幽伯这一大宗而已。琱生送给君氏的礼物(大璋)明显比妇氏(束帛、一璜)贵重,这也证明君氏的地位要高于妇氏。

《五年琱生尊》:五年九月初吉那天,召姜(妇氏)给琱生五寻长的、两壶,带来君氏的命令说:“我老了,只是我(因君氏与召伯虎之父为夫妻,本一家,故“我”可与上铭的“公”互用)的附庸土田多有可担忧之事,(你)一定要许诺不让我的土田散亡。土田分成五份,我(这里和上铭相较,也是“公”、“余”互用)占有其中三份,你占有其中两份。用来光明召公之平常法度。”于是我送给(君氏)大璋,报赠妇氏束帛、一璜。有司某人及一共两屖。琱生对扬我宗君(指君氏)的休美,因作召公尊器。因祈求生活美满长久。子孙永远保有享用。假如有敢扰乱这个命令,说:“你去使唤召族大宗的人。”在天上的幽伯会明视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五年琱生簋》里君氏曾提出两个田地分配方案:“公居其三,汝则居其贰;公居其贰,汝则居其一。”但在此铭里则变成一个方案了:“余居其三,汝居其贰。”并且和《五年琱生簋》相较,琱生所报赠之人除了君氏和妇氏外,还多了有司某及这两个人,可见这次是正式的田地分配方案,需要管理官员及见证人在场。这些也都证明《五年琱生尊》所述之事在《五年琱生簋》之后。“女(汝)事(使)召人”这句话具体说的是什么,已不能详明,似乎田地分配方案还有附加条件,比如不能使唤召族大宗的人等,但这些附加条件没有被刻铸于铭文里。

《六年琱生簋》:六年四月甲子那天,周王在方地。召伯虎告诉说:“我来告诉喜庆的事!”说:“(以前)幽伯拿着钱,用(它去处理)涉及狱讼而导致的担忧之事,(现在已经成功)。正因伯(指琱生)有谨敬有成效,也是我去世父母幽伯幽姜的命令。我来告诉喜庆的事!我拿土地田邑来讯问有关管理人员,我把土地书写在简策上,却不敢把它作为自己封疆。现在我已经讯问到有关管理人员了,他们说:‘(幽伯幽姜的)命令确实这样。’现在我既已全部按地名核对土地,写于简策,奉献给伯氏(指琱生)。”琱生则报赠一璧。琱生对扬我宗君(指君氏)的休美,因作我烈祖召公的尝簋。子孙万年永远保有,享用于宗族。

前两铭的“君氏”在此铭里已经变成“幽姜”,可见“君氏”已经去世。此铭召伯虎说:“献伯氏”,可见至少在约定上,田地已经转让到琱生手里了。以往很多学者认为琱生三器有关狱讼,按我们现今的整理,狱讼之事与琱生并无直接关系,其主要内容还是土地的转赠。琱生为此一共做了三件青铜器(仅目前所见),从刚有土地分配意向到分配确定,到获赠土地,每一阶段都铸有铭文纪事,实在是非常难得的记录,不过亦由此可见琱生获得田地应该着实不少,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一件事情。

Study on Three Inscriptions of Brones of Diaosheng

Shan Yuchen

(Jilin University)

Abstract:There are three inscriptions of Brones of Diaoshengthat are so difficult to explain,in this article,we analysised complicated figures and relationships,also researched the words of 柔,鼄, in these inscriptions of Brones. Finally we interpretated these three inscriptions of Brones of Diaosheng and thought they were about land transfer,instead of litigation.

Keywords:inscriptions of Brones of Diaosheng;translate;land transfer


[1] 本文为“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资助项目“出土简帛所见佚《书》类文献研究”(G1935)、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清华简佚《书》类文献整理与研究”(21AYY017)的阶段性成果。

[2] 金东雪:《琱生三器铭文集释》,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把当时所能见到的有关琱生三器的研究论文基本全部收入,在其后发表的论文尚甚多,新近发表的如裘锡圭:《琱生三器铭文新解》,《中华文史论丛》,2021年第4期等。

[3] 参看张亚初:《西周铭文所见某生考》,《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5期。

[4] 李学勤:《青铜器与周原遗址》,《新出青铜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30页。刘桓:《关于〈五年琱生尊〉的释读问题》,《考古与文物》,2008年第3期。

[5] 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31页。张亚初:《古文字分类考释论稿》,《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辑,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56—257页。

[6] 袁金平:《新见西周琱生尊铭文考释》,先秦史研究室网,2006年12月9日,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jwyj/436.html。

[7] 黄锦前、张新俊:《霸伯盂铭文考释》,简帛网,2011年6月1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94。

[8] 李学勤释读该字为“扰”,和本说比较接近。参李学勤:《琱生诸器铭文联读研究》,《文物》,2007年第8期。

[9] 参看王占奎:《琱生三器铭文考释》,《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5期。

[10] 单育辰:《倝伯丰鼎考》,《历史语言学研究》第十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17—220页。

[11] 董珊:《韩伯丰方鼎铭文新论》,《源远流长:汉字国际学术研讨会暨AEARU第三届汉字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53—57页。

[12] 刘钊:《释甲骨文耤、羲、蟺、敖、诸字》,《古文字考释丛稿》,长沙:岳麓书社,2005年,第13—17页。刘钊:《古文字构形学》,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41—245页。

[13] 袁金平:《新见西周琱生尊铭文考释》,先秦史研究室网,2006年12月9日,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jwyj/436.html。

[14] 方稚松:《甲骨文字考释四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5月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778;又,方稚松:《殷墟甲骨文五种记事刻辞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09年,第62—64页。

[15] 《邺三》一例承谢明文先生示知。

[16] 单育辰:《清华拾〈四告〉释文商榷》,《简帛》第二十四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第37页。

[17] 金文中的“天”字字形可参董莲池:《新金文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5—8页。

[18] 林宏佳:《读金文札记(一)》,新竹:“‘出土文献的语境’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出土文献青年学者论坛”会议论文,2014年。

[19] 陈梦家、连劭名先生已认出D字从“厂”从“天”,参看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铜器集录》,北京:科学出版社,1962年,第51页。连劭名:《周生簋铭文所见史实考述》,《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6期。

[20] 陈絜:《琱生诸器铭文综合研究》,《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96页已如此翻译。

[21] 周忠兵:《释金文中的“廛”》,《出土文献》第十二辑,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第43—52页。

[22] 薛培武:《“琱生器”中用为“寔/实”之字补论》,简帛网,2015年12月31日,http://www.bsm.org.cn/?guwenzi/6572.html。

[23] 章炳麟:《小学答问》,《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63—464页。

[24] 参“寘与寔”、“寘与禔”、“瑱与睼”相通之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第92—93页。又如《诗·周南·麟之趾》“麟之定”,毛传:“定,题也。”《释文》引“题”或作“颠”。此正是额头义之天、颠、题互用之例。

[25] 陈英杰、辛怡华、刘栋已把“乃”连下句读,并翻译成“于是”,可惜遵从此说者甚少。参陈英杰:《新出琱生尊补释》,先秦史研究室网,2007年4月24日,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jwyj/497.html;辛怡华、刘栋:《五年琱生尊铭文考释》,《文物》,2007年第8期。

[26] 陈英杰:《新出琱生尊补释》已把“其”翻译成“之”。

[27] 董珊:《侯马、温县盟书中“明殛视之”的句法分析》,《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56—362页。

[28] 参杨树达:《六年琱生跋》,《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45—249页。

[29] 对金文中“君”字称谓的整理可参看陈英杰:《金文中“君”字之意义及其相关问题探析》,《中国文字》新三十三期,台北:艺文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07—152页。但其文对琱生三器中“君氏”的称谓的理解,与我们不同。又可参看陈絜:《琱生诸器铭文综合研究》,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85—86页。

[30] 裘锡圭先生曾释“妇氏”为“寝氏”,参看《复公促簋盖铭补释——兼说琱生器铭“寝氏”》,《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95—204页。无论其说是否,也不影响“召姜”即“寝氏”的结论,“召姜”大概掌管“君氏”内庭,故可以称“寝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