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后,我便听说倪总在这个圈子里栽了大跟头,居心不良的人迟早是会栽跟头的,我始终相信这一点,所以我做生意也好做人也好从不会突破良心这条底线。
对于经营办企业,与我刚开始时做木匠、无线电维修时比,自然要复杂很多。它不是体力上的辛苦,而是全面考验你做人做事的能力。稍不留神,你就可能一夜之间一无所有。
2008年,明辉为公司资金周转准备向银行贷款一千万元,他请我做他的担保人。明辉的公司效益非常好,我觉得只要不出大的问题,他公司完全有能力按期偿还贷款。所以我并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他的请求,并和银行签订了第三方担保责任书。明辉对我事业上的帮助是无价的,可以说没有明辉当时的支持和鼓励,就没有我的今天。于是,我做出这样的决定也在情理之中。当时,家里人也提醒我,说这么大笔担保你眼都不眨一下就同意了。我没有听从家人的建议,毅然决然答应为明辉公司的贷款做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日子一天天过去,明辉那边一切顺利,我也从没担心过他或者他的公司会出什么问题。明辉是个比我谨慎得多的人,没有足够把握的事他不会轻易去做,我相信这次贷款也是如此。
可就在那笔贷款快要到期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明辉的公司因为一次失火导致工厂全部被烧,几千万的仓库产品化为乌有,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明辉的损失还是非常巨大的,工厂没法生产,恢复生产也不知要到何时。更逼得他走投无路的是公司的债权人纷纷要求结清货款或者还清借款,其中就包括那家贷款给明辉公司的银行。
我听到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震惊。我的家人建议我赶紧转移财产,免得被银行申请执行。可我当时想,明辉的公司出了事,我这个担保人无论如何是逃不掉连带清偿责任的。明辉当时抵押的厂房、设备等已经灰飞烟灭,在无法通过变卖抵押财产受偿的情况下,我自然成了偿还责任人。那时,我有房子、车子、有厂房、有设备、有库存产品,怎么可能躲得过法院的执行呢?虽然说我是个人担保,跟公司和家人没什么关系,但是公司也好,家人也好,财产都是没法分割的,一千万不是个少数目,到时肯定会影响到家人或者公司的。所以,家人才会为我如此着急。
我当时也确实感受到了压力,而且这种压力我没法去跟明辉讲,他已经走投无路了,在这个时候我除了安慰,根本不敢跟他提担保的这件事。另一方面,我只好背着家人悄悄想办法,尽量把这笔钱帮明辉给还上。
但事情并没有我和家人想象的那么糟,明辉名下有房子和车子,被法院拍卖后基本还清了那笔贷款。事后,我主动提出要给明辉一家提供住处和生活上的帮助,都被他拒绝了。
做实体企业的艰辛和风险真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光是安全问题这一项,就是一个时刻安在你头上的紧箍咒。有时候你连睡觉都睡不安稳,生怕担心工厂会出现火灾之类的事。到了节假日,你也没有休息这回事。我最害怕的是半夜电话响起来,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你的,多半没什么好事。
为了帮助明辉尽快从伤痛中站起来,我出资出力,帮他修复工厂,购买新设备,重新把工厂开了起来。真正的朋友间义气不是锦上添花,而是济人之急,周人之困。帮明辉度过难关,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我无须向任何人证明任何事,我只需要证明给自己看就好。如果过于在乎别人的看法和眼光,你终将一事无成。
财富并不能保护你免于失败,努力也不能总是保证结果积极,享受这个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在我过去四十年创办实体企业的过程中,我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来帮助我成长的,不管好事坏事,最后都成了我不断前进的动力,无一例外。
相对于大的时代背景来说,个人都是非常渺小的,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心态,不论你在哪个行业创业,你都很难成功。在这方面,明辉的心态一直比我好,所以他能在遭受重创之后,迅速恢复元气。
企业每隔几年,就会遇到发展上的瓶颈。我的“大染坊”也不例外。2009年,是我的纺织企业遇到挑战也是创造奇迹的一年。这一年,我在纺织业已经不是个小白了,而是一个在纺织业耕耘了十余年的人。无论是产品、市场还是经营管理及人脉,基本已经成型。这就需要一次突破性的进展来打破已有的模式。于是,我开始思索并寻求突破口。
创新和突破这是企业的生命力所在,我在前面十多年的创业过程中是深有体会的。所以一遇到发展上的困难,我自然马上想到了这个问题。设备是否落后,员工是否有动力,管理是否有问题,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求,等等,这些都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自从明辉离开我单干之后,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像他那样既精于技术又做事踏实的人。他也曾经给我推荐过几个,但用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还是不行。除了技术方面的问题,主要还是创新意识不够。几年下来,也没给我整出几个新产品。没有新产品,就没有优势,要想竞争过别人是很难的。
我也从别的公司挖过来几个,虽然不是十分满意。但我想只要他们技术底子好,自己培养几个可以支撑公司技术创新的人才也无妨。制约公司发展的,除了资金和设备,首当其冲的便是人才了。公司越是往后发展,越是这样。
明辉之后,我接二连三招了好几个技术主管,这其中也有几个我以为是非常有培养前途的。我记得有一个叫潘家成的,他主动找到了我,说他曾在某某纺织公司干过,且拥有多项技术专利。我看了他的简历之后,对他也非常感兴趣,所以当即决定录用他为公司产品开发部的经理,负责新产品开发的事情。他需要的资金和人员,我都尽可能满足他,只为他尽快给公司开发出新产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