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目送爸爸离开后,弗兰西去弗洛茜·加迪斯家看她为今晚的舞会准备了什么装束。
弗洛茜在一家儿童手套工厂当女工,挣钱养她妈妈和兄弟。手套是在反面缝制的,她的工作就是把它们翻到正面。她常常会把工作带回家,晚上加班加点地做,能多挣一分就多挣一分。因为她的兄弟得了肺痨,不能工作。
弗兰西听说亨尼·加迪斯快要死了,但她不相信。亨尼的样子并不像快死的人。事实上,他看起来好极了:皮肤光洁、脸颊红润,一双眼睛大而深邃,那灼灼的目光如同一盏不让风吹熄的油灯。但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他才十九岁,他渴望能活着,想不通自己为什么那么倒霉。加迪斯太太很高兴见到弗兰西。有人陪伴,亨尼就不会老想着自己的事了。
“亨尼,弗兰西来了。”她欢快地喊道。
“你好,弗兰西。”
“你好,亨尼。”
“你不觉得亨尼气色很好吗,弗兰西?告诉他,他看起来很好。”
“你气色很不错,亨尼。”
“她对一个快死的人说,他气色不错。”亨尼在和某个隐形人说话。
“我真这么觉得。”
“不,你没有,你只是说说而已。”
“你怎么能这么说,亨尼。你看我——我多瘦啊,但我从没想过自己快死了。”
“你不会死的,弗兰西。你生命力顽强,能轻松应付这烂透的人生。”
“但我还是希望,我的脸色能像你这么红润。”
“不,你要是知道我这脸色怎么来的,就不会这样希望了。”
“亨尼,你应该多去屋顶上坐坐。”他妈妈说。
“她对一个快死的人说,他应该去屋顶上坐坐。”亨尼对他的隐形伙伴说。
“你需要新鲜的空气和阳光。”
“别烦我,妈妈。”
“我是为了你好。”
“妈妈,妈妈,你别烦我!别烦我了!”
他突然低下头,用胳膊搂住脑袋,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发出一阵痛苦的呜咽。弗洛茜和她的母亲看着对方,默认随他去了。她们把他留在厨房里咳嗽、呜咽,走到前屋去给弗兰西看衣服。
弗洛茜每周做三件事情:把反着的手套翻正、搭配舞会穿的衣服,以及追求弗兰克。她每周六晚上都去参加化装舞会,每次都穿不一样的衣服。这些衣服经过特殊设计,能遮掩她右臂的烫伤。在她小时候,有人把洗衣锅随意地扔在厨房地板上,导致她摔进了滚烫的水中,右臂被严重烫伤。长大后,伤口处的皮肤干枯、发紫,所以她一直穿长袖。
由于在化装舞会上,衣着的精髓在于低领露肩,所以她发明了一种露背装,胸口处也经过剪裁,展示出她饱满的胸脯,再搭配上一只长袖,遮住她的右臂。评委们认为,一只飘逸的长袖具有某种象征意义,所以她每次都能拿一等奖。
弗洛茜穿上今晚要穿的衣服。它看起来很像大众印象中克朗代克[13]舞女的服装:紫色缎子的紧身衣配上樱桃红的、层层叠叠的塔尔顿薄纱衬裙,左胸胸口处缝着一只金属亮片做的黑蝴蝶。一只长袖用的是豆绿的雪纺绸。弗兰西很欣赏这套衣服。弗洛茜的母亲打开壁橱的门,一排五光十色的衣服映入弗兰西的眼帘。
弗洛茜有六件不同颜色的紧身衣、六条塔尔顿薄纱衬裙,还有至少二十只雪纺衣袖,你能想到的颜色她都有。每周,弗洛茜都会更换组合,搭配出全新的服装。下一周,樱桃红的衬裙或许会在天蓝色的紧身衣下露出来,配上一只黑色雪纺袖子。诸如此类。那个壁橱里还有二十多把卷得紧紧的、从没用过的丝绸伞,是她赢来的奖品。弗洛茜收藏并展示这些伞,就像运动员收藏他们的奖杯。看着这么多伞,弗兰西觉得很高兴。穷人总是对数目庞大的东西有极高的热情。
在欣赏衣服时,弗兰西突然开始感到不安。看着这些鲜艳的薄纱:樱桃红、橙色、亮蓝色、红色和黄色,她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暗暗躲在衣服后面。它被一件长长的、阴森的斗篷包裹住,长着咧嘴笑的骷髅头,手上白骨嶙峋,正藏在那些五彩斑斓背后,等待亨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