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尼利回家了。他和弗兰西一起被派出去买周末吃的肉。这件事非常重要,妈妈细细叮嘱了一番:
“去哈斯勒的店铺买五分钱的熬汤骨。但别在他们家买碎肉。碎肉要去维尔纳的店铺买。买一毛钱的牛腿肉切碎,别让他拿盘子上的给你。对了,你带个洋葱去。”
弗兰西和弟弟在柜台前站了很久,屠夫才注意到他们。
“你们要什么?”他终于问道。
弗兰西开始交涉:“一毛钱的牛腿肉。”
“要剁碎的吗?”
“不要。”
“刚才有位女士买了两毛五的碎肉,我多剁了点儿,剩下的就在这盘子上。刚好一毛钱。真的,肉是我刚剁好的。”
妈妈提醒过弗兰西,要小心这个陷阱。无论屠夫说什么,都不要买盘子里的肉。
“不用,我妈妈说要一毛钱的牛腿肉。”
屠夫气呼呼地切下一块肉,称好分量,扔在纸上。他刚要包起来,弗兰西便颤巍巍地说:
“哦,我忘了,我妈妈想要剁碎的。”
“真是见鬼!”他在肉上砍了几刀,塞进绞肉机中。又被耍了,他悻悻地想。新鲜的碎肉以红色的螺旋状掉出绞肉机。他用手接住肉,正打算扔到纸上……
“我妈妈还说,要把这个洋葱一起剁进肉里。”她怯怯地拿出从家里带的去皮洋葱,在柜台上推给屠夫。尼利站在边上,什么话也没说。他的作用就是陪在一边,提供精神支持。
“天哪!”屠夫暴躁地说。但他还是用两把剁肉刀将洋葱剁进了肉里。弗兰西在一边看着,她很喜欢剁肉刀发出的鼓点般的节奏。屠夫再次把肉聚拢,扔到纸上,瞪着弗兰西。她倒吸一口气。最后一个要求是最难以启齿的。屠夫也觉得她还有话要说,站在那里,内心有种不安的预感。弗兰西一口气说道:
“还要一块板油用来炒肉。”
“乌龟王八蛋。”屠夫气愤地低声嚷嚷。他切下一块白白的板油,报复性地故意让它掉在地上。然后他捡起板油,摔在那堆碎肉上,怒气冲冲地包起来,抓过一毛钱。他一边把钱交给老板结账,一边咒骂命运让他成为一名屠夫。
买完碎肉,他们前往哈斯勒的店铺买熬汤骨。哈斯勒卖的骨头不错,但碎肉就未必了。因为他是关起门来剁的肉,谁知道你买到手的是什么。尼利拿着包好的肉等在外面,因为要是被哈斯勒发现你在别家买了肉,他会觉得伤自尊,叫你在哪家买的肉就去哪家买骨头。
弗兰西要了一根五分钱的上好骨头,骨头上带着点肉,用来炖周日的汤。哈斯勒让她等一等,同时和她讲起那个老掉牙的笑话:一个男人买了两分钱给狗吃的肉,哈斯勒问他是要打包,还是要在这里吃。弗兰西害羞地笑了,这反应令屠夫很满意。他朝冰箱走去,回来的时候拿着一根亮晶晶的白骨头,沾着乳白色的骨髓,根部还带着些许红肉。他让弗兰西仔细看看。
“你妈妈煮完骨头,”他说,“让她把骨髓拿出来,抹在一片面包上,加点胡椒和盐,给你做个好吃的三明治。”
“我会告诉妈妈的。”
“你吃了它多长点肉,哈哈。”
等到把骨头包好又收完钱,他切下厚厚一片猪肝肠递给她。弗兰西很抱歉,她欺骗了这个好心的男人,在别家店买了肉。妈妈不相信他剁的肉,真是太遗憾了。
天色尚早,街灯还没亮起。但卖辣根的老妈妈已经坐在哈斯勒的肉铺前,研磨起她的辣根来。弗兰西拿出从家里带的杯子。老妈妈给她装上半杯,收了两分钱。弗兰西很高兴办完了买肉的大事,接着去菜贩那里买两分钱的蔬菜烧汤用。她买了一根干瘪瘪的胡萝卜、一片蔫耷耷的芹菜叶、一个软塌塌的番茄,还有一小枝新鲜的欧芹。这些菜会跟骨头一起煮,熬成一碗浓浓的汤,汤上漂着些许肉末,还会加入自制的宽面条。这样的汤面配上抹了调味骨髓的面包,就是一顿丰盛的周日大餐。
晚饭吃的是炸肉丸、土豆、碎馅饼和咖啡,吃完后,尼利去街上找朋友玩耍。虽然没有信号也没有约定,但男孩们晚饭后总会聚在街角站一整晚,双手插兜、耸着肩膀,争论着、大笑着,推搡着彼此,吹着口哨又蹦又跳。
莫迪·多纳文来找弗兰西一起去做忏悔。莫迪父母双亡,她和两个在家做工的未婚阿姨一起生活。她们给一家棺材公司做女式寿衣,成打卖钱,以此谋生。她们做的是饰有丝绸穗带的寿衣:白色的给处女用,浅紫色的给年轻的已婚女性,紫色的给中年妇女,黑色的给老年妇女。莫迪带了些布料。她认为弗兰西可能会用它做点什么。弗兰西假装很高兴,但在把这些亮晶晶的碎布料收起来时,她害怕得瑟瑟发抖。
教堂里点着薰香,烛火摇曳,一片烟雾缭绕。修女们在祭坛上摆好鲜花。圣母祭坛上的花是最好的。在修女们中间,圣母比耶稣和约瑟更受欢迎。人们在忏悔室外排成队。姑娘们和小伙们想在外出约会前把这事了结。奥弗林神父的队伍是最长的。他年轻、善良、有耐心,对忏悔很宽容。
轮到弗兰西时,她推开沉重的门帘,跪在告解室里。神父打开那扇将他和罪人隔开的小门,在窗格前凭空画了一个十字架,古老的神秘感席卷而来。他闭着双眼,开始用拉丁语低声念叨,话音单调、语速很快。她闻到了薰香、蜡烛、鲜花,以及神父身上的上等黑布料和剃须膏混杂在一起的气味。
“保佑我,神父,因为我有罪……”
弗兰西很快坦白了罪行,并迅速得到赦免。她低着头、握着手,走出告解室,到祭坛前屈膝行礼,然后跪在栏杆边。她诉说着自己的忏悔,用珍珠母念珠计算着祷告的次数。莫迪的生活相对简单,要坦白的罪行比较少,所以很早就出去了。弗兰西出来的时候,莫迪正坐在外面的台阶上等她。
她们像布鲁克林的其他女孩一样,揽着彼此的腰,在街区里走来走去。莫迪有一分钱。她买了一个冰激凌三明治,请弗兰西咬了一口。没多久,莫迪就要回家了。晚上八点以后,家里人不允许她在大街上闲逛。女孩们分开前相互约定:下周六一起去做忏悔。
“别忘了,”莫迪一边倒退着走,一边朝弗兰西喊道,“这次是我叫你的,下次轮到你来叫我啦。”
“我不会忘的。”弗兰西保证说。
弗兰西回到家时,前屋里来了客人,是艾薇姨妈和她的丈夫,威利·弗里特曼。弗兰西喜欢艾薇姨妈。她长得很像妈妈。艾薇姨妈风趣幽默,说的话总能逗你哈哈大笑,仿佛在做喜剧表演。她能模仿全世界的任何人。
弗里特曼姨夫带了自己的吉他来。他弹起吉他,所有人都跟着唱歌。弗里特曼是个又瘦又黑的男人,有一头顺滑的乌发,以及如丝般光洁的小胡子。他右手缺了中指,能把吉他弹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在需要用到中指的时候,他就重重敲一下吉他,敲出那个音调。这令他的歌曲有一种奇怪的节奏。弗兰西进屋时,姨夫差不多把曲子全弹完了,她刚好赶上听最后一首。
弹完后,他出去拿了一大罐啤酒。艾薇姨妈请他们吃一块黑麦粗面包和一毛钱的林堡奶酪。他们吃着三明治、喝着啤酒。弗里特曼姨夫酒后吐真言。
“看看我,凯特。”他对妈妈说,“你看到的是一个失败的人。”艾薇姨妈翻了个白眼,叹口气,抿着下嘴唇。“孩子们看不起我,”他说,“妻子也不需要我。还有鼓手,那匹给我拉送奶车的马,连它都想害我。你知道它前几天对我做了什么吗?”
他探过身来,弗兰西看到他眼眸发着光,眼眶含着泪。
“我当时正在马厩里洗马,我给它洗肚子的时候,它居然往我身上撒尿。”
凯蒂和艾薇对视一眼,目光闪闪地藏着笑意。凯蒂突然看向弗兰西,眼中依然笑盈盈的,可嘴上却显得很严肃。弗兰西低头盯着地板,皱着眉头,但心里也在偷笑。
“瞧瞧它干的好事。马厩里的所有人都在笑我。大家都嘲笑我。”他又喝下一杯啤酒。
“别这么说,威尔[15]。”他妻子说。
“艾薇不爱我。”他对妈妈说。
“我爱你,威尔。”艾薇温柔地向他保证,她轻柔的嗓音本身就是一种安慰。
“你嫁给我的时候是爱我的,但现在不爱了,不是吗?”他等待着。可艾薇什么也没有说。“你瞧,她不再爱我了。”他对妈妈说。
“我们该回家了。”艾薇说。
在上床睡觉前,弗兰西和尼利得读一页《圣经》和一页莎士比亚的作品。这是规矩。过去的每个晚上,是妈妈读两页给他们听,现在他们长大了,可以自己读了。为了节省时间,尼利读《圣经》那页,弗兰西则读莎士比亚。他们已经这样读了六年:《圣经》读了一半,《莎士比亚全集》读到《麦克白》。他们匆匆读完,到了十一点,诺兰家除了约翰尼还在工作,其他人都上床睡觉了。
周六晚上,弗兰西能去前屋睡。她在窗前用两把椅子拼了一张床,这样她可以透过窗户看到街上的人群。躺在那里时,弗兰西能听到夜晚房子里的各种噪音。人们在各自的公寓里进进出出。有的人很疲惫,拖着脚步。有的人脚步轻快地跑上楼梯。有个人绊倒了,在咒骂走廊里破旧的油毡。一个婴儿无精打采地哭着。楼下某间公寓里,一个醉汉在数落妻子过着罪恶的生活。
凌晨两点,弗兰西听见爸爸轻柔地唱着歌,走上楼梯。
……甜美的莫莉·马龙,
推着她的独轮车,
穿过大街和小巷,
大声吆喝……
在唱到“大声吆喝”时,妈妈开了门。这是爸爸和他们玩的一个游戏。如果他们在他唱完那一段之前开门,那就是他们赢。如果他在走廊里把歌唱完了,那就是他赢。
爸爸带回家满满一纸袋的食物,
因为婚礼上有宾客缺席,所以晚宴剩下不少食物没人吃。
弗兰西和尼利下了床。爸爸掏出三块钱放在桌上,给两个孩子一人五分钱,但妈妈把钱放进了锡储蓄罐里,解释说他们当天已经从废品回收站拿过钱了。然后他们都围坐在桌边吃起东西来。爸爸带回家满满一纸袋的食物,因为婚礼上有宾客缺席,所以晚宴剩下不少食物没人吃。新娘把没吃完的食物分给了服务生们。那个纸袋里有半只冷掉的烤龙虾、五只冷透的炸牡蛎、一小罐鱼子酱,以及一块楔形的罗克福奶酪。孩子们不喜欢吃龙虾,冷牡蛎淡而无味,鱼子酱似乎也咸过头了。但他们实在太饿,把桌上的东西一扫而光,夜里就消化掉了。要是嚼得动,他们连钉子都能消化。
弗兰西吃完后,终于意识到她打破了斋戒的规矩:从午夜开始到第二天早上弥撒结束前,她不应该吃东西。现在她不能接受圣餐了。真是罪恶,她下周得和神父忏悔。
尼利回到床上,继续呼呼大睡。弗兰西走进漆黑的前屋,在窗边坐下。她不觉得困。爸爸妈妈坐在厨房里。他们坐在那里聊天,一直聊到黎明。爸爸说着晚上的工作和见到的人,说他们长什么样子、是如何讲话的。诺兰家的人总嫌自己的人生不够丰富,哪怕他们已经竭尽全力去过自己的生活,也没法得到满足。他们必须靠别人的生活来填补空缺,他们接触过的所有人都不放过。
就这样,约翰尼和凯蒂说了一整晚的话。黑暗之中,他们起起伏伏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安心又放松。现在是凌晨三点,街道上万籁俱寂。弗兰西看见了住在街对面公寓里的姑娘,她和男朋友跳完舞回家了。他们站在门厅里,紧紧抱着彼此,一言不发,直到姑娘往后倒时不小心按响了门铃。然后姑娘的父亲穿着长衬裤下了楼,低声咒骂,说了些让小伙子滚蛋之类的话。姑娘跑上楼,咯咯笑个不停。她的男朋友沿着大街离开,口中吹着口哨,是《今夜只有我和你》的曲调。
当铺老板陶莫尼先生在纽约度过了纸醉金迷的一夜,坐着一辆汉索姆马车[16]返回家中。他从来没踏进过自己的当铺。当铺是他家祖传的,同时传给他的,还有一位能干的掌柜。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陶莫尼先生这么有钱还要住在店铺楼上。他在脏乱的威廉斯堡过着纽约贵族般的生活。据一个去过他家的泥水匠说,他的房间里装饰着雕像、油画和白色的毛皮地毯。陶莫尼先生是个单身汉。整整一周都没人见过他。没人看见他周六晚上离开。只有弗兰西和巡警看见他回家。弗兰西看着他,觉得自己像是剧院包厢里的观众。
他那顶丝绒高顶礼帽斜扣在一只耳朵上,胳膊下面夹着一根手杖。手杖上的银制圆头在路灯下闪闪发光。他将白缎子的因弗内斯斗篷[17]往后一甩,掏了些钱出来。车夫接过钞票,用马鞭柄碰了碰他高顶礼帽的帽檐,抖了抖马缰绳。陶莫尼先生目送他驾车离开,仿佛这辆马车是他美好人生的最后一环。然后,他上楼去了自己的豪华公寓他应该经常去那些传说中的地方,像赖森韦伯餐厅和华尔道夫酒店。弗兰西决定,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去那些地方看看。有朝一日,她要穿过仅隔了几个街区的威廉斯堡大桥,离开纽约的郊区,去那些高档的地方,在外面好好看一看。然后她就能更准确地了解陶莫尼先生了。
一阵清新的风从海上朝布鲁克林吹来。遥远的北面传来公鸡的打鸣声,那里住着意大利人,他们在院子里养了鸡。鸡一叫,远处的狗也吠叫着回应它。那匹名叫鲍勃的马正舒适地睡在马厩里,听见后也发出了询问的嘶鸣。
弗兰西很喜欢周六,不甘心把它睡过去。接下来的一周很可怕,她已经开始感到不安。她把周六的回忆牢牢印在脑海。除了那个等着买面包的老头,这个周六无可挑剔。
一周里的其他夜晚,她得睡在自己的小床上。通过通风井,她能依稀听到另一间公寓里的动静。那儿住着一个孩子气的新娘,她的丈夫是卡车司机,长得跟猿猴似的。新娘声音轻柔,带着央求,丈夫的声音则很粗犷,带着命令的口吻。随后会有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丈夫开始打呼,妻子则可怜兮兮地哭着,一直哭到天快亮了。
回忆起她的啜泣声,弗兰西瑟瑟发抖,本能地伸手捂住耳朵。然后她想起今天是周六,她睡在前屋,听不见通风井传来的声音。没错,现在仍然是周六,这太棒了。还要过很久才到周一,这中间夹着一个太平的周日。她还有时间去想棕色罐子里的旱金莲,还有那匹马站在阳光和树荫下洗澡的模样。她开始犯困,听凯蒂和约翰尼在厨房说了一会儿话,他们在回忆从前。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才十七岁。”凯蒂说,“当时我在卡瑟·布里德工厂上班。”
“那时候我十九岁。”约翰尼回忆道,“在和你的闺密希尔蒂·欧戴尔谈恋爱。”
“嚄,她这种人。”凯蒂嗤之以鼻。
暖风带着香甜的气息,轻轻拂过弗兰西的发丝。她趴在窗台上,脸颊枕在上面。一抬头,她就能看见在廉租公寓屋顶上方高悬的星星。过了一会儿,她陷入了梦乡。
注释
[1]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座国家公园。——译者注(本书注释除已标明为译注外,其余都是编者所加)
[2]凯尔特宗教的祭司。——译者注
[3]本书中的货币单位均为美国货币单位。
[4]1磅约为0.454千克。
[5]美国作家尤金·菲尔德的诗歌,描述了小男孩死去后,玩具们忠实地等待他的场景。——译者注
[6]弗兰西的妈妈名叫凯瑟琳·诺兰,凯蒂是凯瑟琳的昵称。——译者注
[7]它的根干燥后可与咖啡同用或做其替代品。——译者注
[8]陈面包和下句中的陈馅饼,指不新鲜的、变味的面包和馅饼。——译者注
[9]绿点社区,布鲁克林区最北部的一个地区,有众多波兰裔美国人和波兰移民,因此又有“小波兰”之称。——译者注
[10]英国小说家。——译者注
[11]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居民区。——译者注
[12]美国踢踏舞大师。——译者注
[13]克朗代克,加拿大西北部育空地区的一个区,位于阿拉斯加以东。因1897—1898年的淘金热而知名。鼎盛时期有许多舞厅。——译者注
[14]纸浆杂志是指1896年到1950年代后期的廉价小说杂志。“纸浆”一词源自印刷杂志的廉价木浆纸。——译者注
[15]威利的昵称。
[16]汉索姆马车由英国建筑师约瑟夫·汉索姆于1834年设计并获得专利。因为它速度快、重量轻,所以在当时特别受欢迎。——译者注
[17]一种短披肩大衣,因苏格兰的北部城市因弗内斯而得名,在19世纪的英国绅士之间颇为流行。福尔摩斯就喜欢穿这种衣服。——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