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五点,爸爸回家了。那时候,马和马车都被锁进了弗莱波家的马厩。弗兰西读完了书,也吃完了糖果。她发现照在破旧的木栅栏上的夕阳,是那样暗淡、那样稀薄。她拿起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枕头,上面带着风的清香。她将枕头在脸颊上贴了一会儿,才放回自己的简易床上。爸爸进屋时唱着自己最爱的情歌《莫莉·马龙》。上楼时,他总会唱这首歌,好让大家知道他回来了。
在都柏林的美丽城市,
姑娘们令人如此着迷,
就在那里,我初次遇见……
他还没唱出下一句,弗兰西就笑眯眯地开了门。
“你妈妈呢?”他问。他进屋的时候总这么问。
“她和茜茜姨妈去看演出了。”
“噢!”他听起来很失落。凯蒂不在家的时候,他总是很失落。“我今晚去克罗姆酒吧工作,那儿有场盛大的婚礼派对。”他用外套的袖子擦了擦礼帽,将它挂起来。
“你是去当服务生还是去唱歌?”弗兰西问。
“都做。我有干净的服务生围裙吗,弗兰西?”
“有一条,但没熨过。我帮你熨一下。”
她在两把椅子上架起熨衣板,并开始加热熨斗。她拿出一块四四方方、皱巴巴、带有宽宽的亚麻系带的粗布料,往上面洒了些水。在等待熨斗变热的时候,她热好咖啡,给爸爸倒了一杯。他喝掉咖啡,又吃了他们留给他的甜面包。爸爸心情很好,因为他晚上找到了工作,而且今天天气也不错。
“这样的日子就像是送来的礼物。”他说。
“是的,爸爸。”
“热咖啡棒极了,不是吗?在咖啡发明前,人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我喜欢咖啡的香味。”
“这些面包你是从哪儿买的?”
“温克勒的面包店,怎么了?”
“他们的面包越做越好了。”
“还留了点犹太面包,就一块。”
“太好了!”他接过那块面包,翻转过来,看到上面贴着工会标签,“这面包不错,是工会面包师做的。”他撕掉标签,突然想到:“我围裙上的工会标签!”
“就在这儿,缝在接缝里,我会把它熨出来的。”
“那个标签就像一个装饰,”他解释道,“好比你戴的玫瑰花。你看,这是我的服务生工会徽章。”那枚浅色的徽章绿白相间,别在他的外套翻领上。他用袖子擦了擦:“在我加入工会前,老板想付我多少钱就付多少。有时候,他们一分钱也不给。他们说,我光收小费就够了。有些地方甚至要我付钱才能去上班。他们说,在那里做服务生是种特权,因为小费丰厚极了。后来我加入了工会。其实你妈妈没必要舍不得会费。如果是工会给我找的工作,无论我拿多少小费,老板都必须付我工资。所有行业都应该成立工会。”
“是的,爸爸。”现在,弗兰西开始熨起围裙。她很喜欢听爸爸说话。
弗兰西想到了工会总部。有一次,她去那里给爸爸送上班要用的围裙和车费,看到他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爸爸始终穿着自己的无尾礼服。这是他唯一一件西装。他抽着一根雪茄,黑色礼帽斜扣在头上,喜气洋洋的。看见弗兰西走进来,他摘掉帽子,扔了雪茄。
“这是我的女儿。”他自豪地说。服务生们看了看穿着破旧裙子的瘦女孩,朝彼此使了几个眼色。他们和约翰尼·诺兰不一样。他们工作日有稳定的服务生工作,周六晚上只是来赚外快的。约翰尼没有固定工作,在夜场四处打零工。
“伙计们,听我说,”他开口,“我有两个好孩子,还有个漂亮的妻子。但我想跟你们坦白一点:我配不上他们。”
“别这么难为自己。”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说。
弗兰西无意间听见,小团体外有两个人在议论爸爸。矮个子男人说:
“你真该听听这家伙是怎么说他老婆孩子的。真好笑,他可滑稽了。他把工资拿回家交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他和麦克加里蒂酒吧有个可笑的约定:把所有小费都交给麦克加里蒂换酒喝。现在他都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谁欠谁钱了。不过,这办法对他肯定很管用。他总是醉醺醺的。”这俩人说完就走了。
弗兰西听了,内心很痛苦。但她看到围着爸爸的人都很喜欢他,被他的话逗得乐不可支,全神贯注听他发言,弗兰西又觉得不那么难受了。那两个男人是例外。她知道人人都爱她爸爸。
没错,人人都爱约翰尼·诺兰。他是个讨人喜欢的歌手,总唱些甜蜜蜜的歌曲。打从一开始,每个人,尤其是爱尔兰人,就都喜欢自己人中的歌手。他的服务生兄弟是真心喜爱他。他服务的客人们喜爱他,他的妻子孩子也喜爱他。他仍然快快乐乐的,年轻又帅气。他的妻子还没对他满腹牢骚,孩子们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以他为耻。
弗兰西回过神,不再想她去工会总部的那天,重新开始听爸爸说话。他正在回忆往昔:
“比如说我,我只是个小人物。”他点燃一根五分钱的雪茄,平静地说,“我们家人是在土豆歉收的那一年从爱尔兰来到这里的。当时一个开轮船公司的家伙说可以带我父亲来美国,给他找份工作。船票钱会从他工资里扣。于是,我的父母就来了这里。”
“我父亲和我一样,一份工作从来做不久。”他抽着烟,沉默了一会儿。
弗兰西默默地熨着围裙。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语,并不指望她能理解。他只是想有个人听他说话。爸爸几乎每周六都说同样的话。一周的其余时间里,他都在喝酒,回了家又出去,寡言少语。但今天是周六,是他畅所欲言的日子。
“我们家的人从来都不识字。我自己只读到六年级——老头子一死,我就只能辍学了。你们这些孩子真走运,我保证让你们把学上完。”
“好的,爸爸。”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在酒吧给醉汉唱歌,他们朝我丢分币。后来,我开始去酒吧和餐馆工作……当服务生……”他沉默了一会儿,若有所思。
“我一直想当个真正的歌手,穿漂亮的衣服,上大舞台演出。但我没受过什么教育,不知道一开始要怎么做,才能当上舞台歌手。我妈妈对我说,要好好干自己的工作。她说,你不知道你有工作是多么幸运。所以,我就得过且过,干着歌手兼服务生的活。这并不是稳定的工作。如果我只做个普通的服务生,或许更明智。所以我才会喝酒。”他最后那句话说得没头没脑的。
她抬头看着他,似乎想问个问题。但她什么也没有说。
“我喝酒是因为我没机会了,我知道我没戏。我不可能像其他男人一样去开卡车,我的体形也没办法当上警察。我只好在酒吧做服务生,想唱歌的时候就唱唱。我喝酒是因为我责任太大,应付不了。”又是一阵漫长的沉默。然后他低声说:“我一点儿也不开心。我有妻子和孩子,但偏偏不是努力工作的人。我从来没想过要成家。”
弗兰西的心又受伤了。他不想要她和尼利吗?
“我这样的男人要什么家庭?可是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哦,我没有怪你妈妈。”他急忙说,“如果我不娶她,就会娶希尔蒂·欧戴尔。我觉得你妈妈到现在都在吃她的醋。但我在遇到凯蒂的时候,就对希尔蒂说了:‘我们各走各的路吧。’所以我跟你妈妈结了婚,我们有了孩子。你妈妈是个好女人,弗兰西。你永远别忘了这点。”
弗兰西知道妈妈是个好女人。她知道。爸爸也这样说。那为什么比起妈妈,她更喜欢爸爸呢?为什么呢?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也这样说。但她更喜欢爸爸。
“没错,你妈妈工作很辛苦。我爱我的妻子,我爱我的孩子们。”弗兰西听了又高兴起来,“但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过更好的日子吗?也许有一天,工会既会安排人去工作,也会让他有自己的时间。但我这辈子是等不到了。现在,你要么从早到晚努力工作,要么就整天游手好闲……没有折中的选择。我死了以后,没有人会一直记得我。没有人会说:‘他是个热爱家庭、相信工会的人。’他们只会说:‘糟透了,看来看去,他都只是个酒鬼而已。’没错,他们肯定这么讲。”
房间里静悄悄的。约翰尼·诺兰愤愤地将抽了一半的雪茄烟扔出没有窗纱的窗户。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在飞速流逝。他看着在熨衣板上低着头、默默熨围裙的小女孩。孩子消瘦的脸上带着温柔又哀伤的表情,刺痛了他的心。
“听着!”他朝她走去,一条胳膊搂住她骨瘦如柴的肩膀,“如果我今晚拿到很多小费,我会把钱押在一匹好马身上。我知道那匹马周一要参加比赛。我会在它身上押上几块钱,然后赢到十块钱。然后我用这十块钱去押另一匹我熟悉的马,去赢一百块钱。如果我花点心思,再加上点运气,就能赢五百块钱。”
真是白日做梦,他心想。尽管如此,他依然在对她滔滔不绝,说着赢钱的美梦。哦,他想,要是你讲过的话都能变成真的,那该多好啊!他继续往下说:
“你知道我接着要怎么做吗,小歌后?”弗兰西高兴地笑起来,被他用的这个绰号逗乐了。这是爸爸在她婴儿时给她起的绰号,他信誓旦旦:她的哭声和剧院歌手的音域一样,富于变化,悦耳动听。
“不知道,你要做什么?”
“我要带你去旅行,只有你和我,小歌后。我们一路往南走,去那棉花盛开的地方。”他很喜欢这句话,于是又说了一遍,“去那棉花盛开的地方。”然后他想起来,他知道这句话,这是一首歌里的歌词。他双手插兜,吹着口哨,开始像帕特·鲁尼[12]那样跳起踢踏舞。然后他唱起了歌:
……一片雪白的大地。
听黑佬在轻柔低唱。
我渴望去那地方,因为有人在等我,
在那棉花盛开的地方。
弗兰西轻轻吻了一下他的脸颊。“哦,爸爸,我太爱你了。”她低声说。
他紧紧抱住她,内心又觉得一阵刺痛。“哦,上帝啊!哦,上帝啊!”他不断自言自语,陷入了几乎难以忍受的痛苦,“我真是个差劲的父亲。”不过,当他再次对她开口时,已经足够冷静:
“好啦,我废话那么多,也不能把我的围裙熨好。”
“都熨好啦,爸爸。”她仔细地将围裙叠成一个方块。
“家里还有钱吗,宝贝?”
她往架子上的裂口杯里看了眼:“有一枚五分钱,还有些一分的。”
“你能拿七分钱出去替我买个假胸襟和纸领子吗?”
弗兰西去布制品店给爸爸买周六晚上穿的亚麻服饰。假胸襟是用浆得笔挺的平纹细布做的衬衫前襟。一枚领扣将它系在脖子周围,配合背心固定住它的位置,用来替代衬衫。不过穿一回就得扔。纸领子其实并不是用纸做的。它叫这个名字是为了跟赛璐珞领子区别开。赛璐珞领子是穷人穿的领子,因为它用湿布擦一擦就能洗干净。而纸领子则是把一层薄薄的细棉布浆得很挺括,它只能用一次。
弗兰西回家时,爸爸已经刮好了胡子,打湿的头发向下梳得整整齐齐。他还擦亮了皮鞋,并穿上一件干净的汗衫。虽然汗衫没有熨过,背上还有个大洞,但气味很好闻、很干净。他站在一把椅子上,从橱柜顶层的架子上取下一个小盒子。盒子里装着几枚珍珠领扣,是凯蒂送他的结婚礼物。它们花光了她一个月的工资。约翰尼为此感到非常骄傲。无论诺兰家有多缺钱,也绝不会将它们典当出去。
弗兰西帮助爸爸把领扣别到假胸襟上。他用一枚金领扣将硬翻领扣上,那是他和凯蒂订婚前,希尔蒂·欧戴尔送给他的。他也不舍得扔。他的领结是很厚实的黑丝绸,用专业手法系成一个蝴蝶结。其他服务生戴现成的、系在松紧带上的领结。可约翰尼·诺兰不戴那个。其他服务生穿脏兮兮的白衬衫,或者虽然干净但没熨好的衬衫,还有赛璐珞领子。但约翰尼不会那么穿。他的衣着整洁得体,哪怕只是临时穿一次。
他终于穿戴好了:一头金色的鬈发闪闪发光,身上带着好闻的、洗漱刮脸后的清香。他穿上外套,得意扬扬地扣好扣子。虽然无尾礼服的丝绸翻领有些破旧,但谁会注意这个?毕竟他的西装如此合身,连裤缝都完美无比。弗兰西看着他擦得锃亮的黑皮鞋,注意到他的直筒裤一直垂到脚后跟,裤脚拂过他的脚背,好看极了。没有别的父亲能把裤子穿出这样的效果。弗兰西很为自己的父亲骄傲。她用一张干净的纸将熨好的围裙小心地包起来。这张纸是特地为了包围裙省下来的。
她走在他身边,送他去坐电车。女人们冲他微笑,但在注意到他牵着的小女孩时,笑容僵在了脸上。约翰尼看起来像个英俊潇洒、肆无忌惮的爱尔兰小伙子,而不是女清洁工的丈夫和两个老是挨饿的孩子的父亲。
他们经过加布里埃尔五金店,停下来看着橱窗里的旱冰鞋。妈妈从来没工夫这么做。爸爸说话的口气,就好像他总有一天会给弗兰西买一双似的。他们往街角走去。一辆格雷厄姆大道的电车驶来,爸爸配合电车减速的节奏,朝着车尾一跃而上。电车重新发动时,他站在后门的踏板上,抓着栏杆,探出身对弗兰西挥手。她想,她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爸爸这样风度翩翩。